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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好的闺蜜,捅了自己最深的一刀(1)

米露露很失落。不是因为凌雪比她富足,而是因为六年前心有灵犀的好友,六年后已然变得无法沟通。

上大学的时候,凌雪和米露露关系虽然好得一塌糊涂,但凌雪总是暗地里和米露露竞争。

米露露皮肤白,凌雪皮肤黑,于是凌雪天天往脸上倒各种美白药剂,还无论春夏秋冬都打着一把伞隔离紫外线,结果凌雪还是比米露露黑,有段时间还蜡黄;

米露露喜欢运动,篮球网球羽毛球能跟男同学一拼高下,凌雪却一运动就呼哧带喘,体育课只有踢毽子能勉强及格,于是凌雪天天晚上睡觉前去跑步,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结果小腿却越来越粗……;

米露露的胸部天生浑圆丰满,凌雪的却像墙上摁了俩图钉,于是凌雪成筐成筐地批发木瓜吃,而且得空就翻身上床,一拉帘子就开始吭哧吭哧蹂躏自己,做自己独创的健胸操,“一二三四,嗯嗯~~咝~啊~~~~二二三四,喔~哦~~~嗯~啊~~~~三二……”,结果情况真的有改善,终于有核桃那么大了……;

米露露和牛凯歌谈恋爱,凌雪却孤家寡人形单影只,于是回回主动要求做电灯泡。为使自己不显得多余,她会建议米露露和牛凯歌去哪里哪里坐会儿,然后主动离开几十米望风放哨。每每此时,米露露就觉得凌雪很可怜,她希望这姐们儿能尽快遇到真命天子,做一个幸福的女人。

作为女生,米露露和凌雪虽然堪称两个极端,但俩人的人生目标差不多,所以能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俩人谁也没想成为女强人,也知道自己成不了。有份过得去的工作,不用低声下气看老板脸色,不用忍气吞声承受性骚扰,不用披星戴月上班必须准时打卡,晚上必须超时加班就好;对老公的憧憬也基本一致,五官帅帅的,肩膀宽宽的,身材高高的,荷包鼓鼓的,对自己好好的。

女人之间大多如此,一起吃吃水果,聊聊八卦,做做SPA,就可以成就一段友谊。

不用歃血为盟,也犯不上两肋插刀。

但米露露真的很想念凌雪。这个陪伴了自己两年的室友突然辍学回家,从此六年杳无音讯。米露露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如何度过这六年来的每一天?还有,她怎么就和抛弃自己的牛凯歌成了夫妻?

米露露其实知道这与自己无关,一个长着腿的男人碰到了一个长着腿的女人,然后在一起了,很正常。她不为深究,只求八卦。

可是此凌雪非彼凌雪!牛凯歌搞错了,米露露也搞错了!

米露露敲开碧海山庄8栋102的房门,意识到乌龙了。

这个凌雪皮肤很白,胸很大,个子也高,很漂亮。白是灰度0%的白,胸至少得有34D,个子比她认识的凌雪高半头,五官靓丽,标准的柳叶眉、杏核眼、V字脸。

“对不起,我搞错……”米露露转头要走。

“米露露?”凌雪怔了怔,意外但并不兴奋。

米露露懵了,脑海里搜索不到自己的朋友里还有个叫凌雪的美人儿,但声音确实是那个凌雪的声音。

“哟,不认识我了?我是凌雪,你大学的室友呀。”凌雪倚在门边,笑容里有一丝得意,还有一些警惕,“大牛跟我说碰到你了,我还说哪天抽空去看你呢。”

米露露心里一紧,以前只自己有称呼牛凯歌“大牛”的特权。

“哟,你倒先来了。别愣着了,进屋吧。”凌雪一扭一扭就往屋里走,超高跟拖鞋咔咔作响。

“你整容了吧?!”米露露站在门边没动,声音响彻云霄。

凌雪站住了,没回答,也没转身,但能看得出她长长地吐了口气。那是压抑怒气的动作。

“哟,没见过女大十八变呀~~”凌雪边走边说,“你倒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么咋咋呼呼地,就是眼角的皱纹多了点。”

“你,”米露露呛了一下,知道是自己先说错了话,但也不示弱,“大学时候我就有笑纹!”

“是吗?呵呵呵,我天天和你在一起,倒是没发现呢,你说我吧,还真是也有粗心的时候。”凌雪扬着头笑,笑声里有山西陈错的味道,“姐,别再往里走了,也不说先把拖鞋换咯,把衣服包挂起来。这么大的屋子,收拾起来不容易呢。”

这哪里是多年未见的故友见面,这是刚刚才要开始的找茬、抬杠、挤兑口水战。

而且,凌雪居然叫她姐姐,她比凌雪小整整一岁半呢。

米露露扭头想走,但又觉得可能是自己先说破了凌雪整容,让人家不高兴了。

“对对,你看我还是那么大大咧咧的。”米露露换好拖鞋,挂好包包,“这屋子可真大啊,还是跃层呢,怎么也得有一百七八十平米吧?”

“建筑面积三百八十五,使用面积二百三十一。”凌雪瞟了米露露一眼,“一个厕所就比别人整个家还大呢。”

“是……是啊”米露露觉得这话很刺耳,她和倪小龙的家只有六十多平米。

米露露决定结束这个话题。

“凌雪,你过得开心吧?”米露露关切地问,她已经知道凌雪过得很富足,但不确定她开不开心。一个开心的人,说话怎么能总是故意要别人不开心呢?

“哟,你说我能不开心吗?住着这么大的房子,马上呀就要结婚了,老公事业有成,今天还老友重逢,开心得不得了呢。你呢?你开心吗?”凌雪反问。

“哦哦,开心开心。”米露露发自内心地笑起来。

“你还挺知足的。你住塔楼?”凌雪观察米露露。

“嗯,比起你家是太小了。不过现在俩人够住了,将来再说。看了你的房子,有目标了。让老公努力加油!”米露露自顾傻呵呵地笑。

“这房子,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凌雪环顾四周,撇撇嘴,“你老公在哪里高就啊?”

米露露掷地有声,“我老公在一家公司当副总。人只要努力,就能实现梦想的!”

“呵呵呵,说得还很励志呢。”凌雪轻蔑地耸耸肩。

“咱们都六年没见了,快讲讲,你是怎么过的?”这是米露露最想知道的。

“呵呵,人能怎么过啊?不就是一天一天的过嘛。”看来凌雪并不想回答。

窗外阳光明媚,屋里的空气有些冰凉。

米露露下意识看了一眼巨大的立式空调。

凌雪扶了扶发髻,懒洋洋地站起身,“对了,来,我订的婚纱上午刚送来,你帮我参谋参谋?”说完自顾裹着一阵香风飘然而去。

“好啊,好啊。”米露露巴不得早点终结这蹩脚的聊天。

米露露跟着凌雪上了楼,拐弯之后是一道长廊。长廊两侧的照片扑面而来,是牛凯歌和凌雪的双人照。

米露露的心还是被什么钝器戳了一下,没有破损,却有些酸痛。

照片中的牛凯歌还是一如既往地不会摆姿势,只知道从女人背后伸出长长的双臂,将她紧紧揽在怀中,像是在保护着她,又像是害怕她逃走。

照片中的凌雪倒是风情万种,小藤缠绕着大树。米露露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些姿势眼熟。几秒钟之后,她就很确定凌雪是在抄袭自己的动作。这让米露露突然想起,牛凯歌怀中的那个女人本来应该是自己。

“哈,想什么呢!都是过去的事了。”米露露想。

“这些是我和大牛的结婚照,国外拍的。”凌雪尽量装作轻描淡写,却在“国外”两个字上加了重音,然后继续说下去,“喏,这是在荷兰,美中不足的是我对风信子小小的过敏……这是在比利时,瞧大牛那傻样,嘻嘻……我喜欢鲁本斯的绘画,你呢?……哦,你当然不知道鲁本斯……这个是在巴黎拍的,稍带脚订了婚戒……法语可真美妙,像在歌唱……”

老娘虽然结婚三年了还没拍婚纱照——当然凌雪你肯定不知道这个——可是你显摆来显摆去,不显摆会死啊?米露露突然有点瘟怒,忿忿地想。

“哦,真漂亮。我和老公太忙,还没来得及拍结婚照呢。”米露露口是心非。

“太忙?哦,呵,呵呵呵~~~”凌雪的笑声带着锋利的锯齿,显然不相信。

“对了,凌雪,你和牛凯歌……怎么就……”米露露终于抑制不住好奇。

“哎呀,缘分呗,除此之外真的是没办法解释,命中注定的。”凌雪的回答依然没有任何信息量。

“你退学之后,去……”米露露还是想问点具体的。

“哎,只能先回老家呗,然后就去了亲戚家,反正我的成绩也差,上不上一个样子……喏,这就是我的婚纱,”凌雪说着,已经拉开衣帽间的门,走了进去。

除了厕所大过别人整个家,衣帽间也大过别人整个家。

即使凌雪再惹人讨厌,米露露也无法否认这是一款完美的婚纱。

纯白色。中式立领,肩膀和胳膊是蕾丝,酷似旗袍的剪裁滑过腰身,下面是一泻到底的巨大鱼尾裙摆。

中西结合,Perfect。

再丑的新娘穿上它也会成为世界上最美的公主。

米露露没穿过婚纱,哪怕试穿一次也没有,也没拍过婚纱照,更别说拥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婚纱。对,不是租来的,是自己可以珍藏一生一世的婚纱,就像凌雪这样的。

而且,而且,这件婚纱和米露露无数次在脑海中憧憬的婚纱一模一样!

她不自觉地伸出手,想要触摸自己的梦想。

“哟,哟,可千万别摸,很容易弄脏呢。”凌雪一把推开米露露的手,“看看就行了……这婚纱是我们家大牛设计的,多有品味。”

米露露眼前的世界一片雪白,她仿佛看见六年前的某一天,一个活泼的短发女孩正在牛凯歌面前摇头晃脑,设计着自己未来的婚纱。牛凯歌安静地听着,突然说,“我会送给你那件婚纱。”那个活泼的短发女孩就是米露露,眼前这件婚纱和她当初描述地一模一样。

这婚纱的款式,版权应该属于自己。

怎么就成你们家大牛设计的了?

“牛凯歌真是太不要脸了!”米露露想,“居然剽窃自己的想法讨好凌雪,还说是自己设计的……哦,当然,他能一言不发的消失,本身就是个不要脸的男人嘛。凌雪也变了,模样变了人品也没了,就知道哔哔来哔哔去显摆自己。这两口子是组团来炫耀的吧,真是太气人了!不就是有钱吗?不就是要结婚吗?结婚是老娘玩剩下的把戏!老娘不就是没拍婚纱照吗?现在老娘有点钱了,补一套不就完了嘛。还荷兰拍的,不就是蓝天白云花儿朵朵吗,去河南也能拍啊!”

米露露实在是忍不了了,她瞟了一眼凌雪肉乎乎的背,想顺顺气,“嗯,挺好的,不过还差点意思,如果背部是透明的纱就好了,那样比较时尚。”。

“哟,是嘛,你们这些人啊,就喜欢跟风。”还是凌雪的嘴硬。

“好了,凌雪,我得走了。”米露露看看表,觉得实在没必要再聊下去了,“我去买菜了,咱们改天再聚哈。”

“也好,我也要出去呢,”凌雪撇撇嘴,“我的车很宽敞,要不要搭顺风车?”

“不用了,估计现在到处都堵车,还是走路比较快!”米露露飞速收拾完东西,一只脚已经站到了门外,回头挤出一个灿烂的笑,然后噔噔噔地消失了。

碧海山庄很大,米露露刚走到大门口,凌雪开着自己的红色宝马追了上来。

“嘀——”凌雪鸣了一声喇叭,算是打过招呼,她才不要米露露搭自己的车。

米露露快乐地冲她摆摆手,才懒得搭她的顺风车。

其实米露露很失落。不是因为凌雪比她富足,而是因为六年前心有灵犀的好友,六年后已然变得无法沟通。

当初她们俩双剑合璧,那是相互给力。

跟卖衣服的小贩杀价,一个咄咄逼人,一个好言相劝;跟英语四级的监考老师作斗争,一个负责转移视线,一个负责赶紧偷看;一起吃饭的时候,你给我买一个水果,我送你一个鸡蛋。

俩人还非常互补。米露露粗心,经常丢三落四,可不论是她忘带笔忘带公交卡忘带钱包忘带钥匙忘带卫生巾还是忘带手机,凌雪都会在接下来的两秒之内递给她;凌雪胆小内向,遇事容易生闷气想不开,米露露可以在一秒钟之内把她逗笑,有必要的话,还会直接冲到惹她生气的人身边,半真半假地一通臭骂。

她们谁也离不开谁。

米露露还没有谈恋爱的时候,俩人经常在宿舍扮情侣。

米露露说,“喔,你爱我吗?”

凌雪女人,说,“喔,当然爱,那你爱我吗?”

米露露说,“喔,爱得要死,可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凌雪说,“喔,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然后俩人异口同声地说,“喔,因为我们不是玻璃……”

可分别了六年,俩人好像已不再相互需要。

米露露突然想问问全世界人民,你们曾经的好友现在怎样了?友谊真的地久天长吗?

米露露失落的时候,凌雪忐忑。

虽然在物质方面占尽上风,但凌雪隐隐感到巨大的惶恐。她懊恼自己怎么就偏偏看中了这个碧海山庄,要死要活地让牛凯歌买下了这里的房子。要是她知道米露露就住在直线距离不超过二百米的蜜蜂社区,刀顶住她喉咙也不会来。

来B市发展是牛凯歌的梦想,她虽然介意,却无法改变,但住在碧海山庄却是她自己的选择,怪不得任何人。

凌雪曾无数次设想过与米露露的相遇。偌大的B市,任何一种形式的碰面都只会是惊鸿一瞥,然后重新生死两茫茫——她有无数种方案去应对这样的邂逅。可现在俩人却成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凌雪只能恨自己没用计算机去分析俩人的行为路径了。

可即使分析,估计概率也就只有几十亿分之一。

当初,凌雪能和牛凯歌在一起的概率也不过如此。

凌雪喜欢牛凯歌,是暗恋。米露露也喜欢牛凯歌,明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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