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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那天晚上,杜洛埃没有来看她。这个大人物接到信以后,把思念嘉莉的念头暂时都搁在一边,东游西荡,过着他心目中的快活日子。就在这个晚上,他去雷克托饭店吃饭,这是家当地有些名气的饭店,在克拉克街和门罗街转角处一幢大楼的底层。随后,他到亚当斯街上相当华丽的联邦大楼对面的汉南-霍格酒店去。他倚着酒店里漂亮的酒吧,喝了一杯清威士忌,买了两支雪茄,点上了一支。这算是他的高贵生活的一部分——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整个生活的一个相当好的范例。

杜洛埃不是酒徒,并不像这个词儿所说明的那样贪杯。他不是“有钱的”富翁。他只追求他心中所向往的最优裕的生活,照他看来这些活动似乎就是最优裕的生活的一部分。雷克托饭店光滑的大理石墙壁和地板,辉煌的灯火,有气派的瓷器和银器,此外,再加上演员和自由职业界人士经常光临的名声,在他看来,使它成为一个得意的人应该去的地方。他爱好上等的衣服,精美的饮食,尤其是和有成就的人在一起,结成相识。吃饭的时候,听到约瑟夫·杰斐逊[1]有时也到这里来,或者那红极一时的名演员亨利·易·狄克西[2]就在这里,和他只隔开几张桌子,就使他觉得极其满意。在雷克托饭店,他老是能这样满意,因为在那里,特别是在晚上,人们能够接触到政界人物、经纪人、演员、当地的某些常常泡在酒店里的阔少,大家都在一片通俗平庸的谈笑声中吃喝着。

“那边是某某人,”是这些有钱来这里进餐、显示豪华气派的人之间所常说的话,尤其是那些还没有爬到这个地步,而心里想望如此的人们所常说的话。

“真的吗?”对方就会这样说。

“当然是的,难道你不知道?呃,他是大歌剧院的经理啊。”

当这些话传到杜洛埃耳里,他就稍微挺一挺身子,吃得更其心满意足了。如果他有些虚荣,这就扩大了他的虚荣,如果也有些野心,这就激发了他的野心。总有一天,他也能拿出成叠的钞票来。而在这时,他就能在他们吃喝的地方吃喝了。

他对亚当斯街上的汉南-霍格酒店的偏爱就是这种想望的一部分。在芝加哥人看来,这的确是一家华丽的大酒店。和雷克托饭店一样,它也装饰着好些闪耀的白炽灯,它们安在漂亮的枝形吊灯中,挂在雅致的地方。地上铺着鲜艳的花砖,墙壁的下半部镶嵌着贵重的深色护壁板,反射着灯光,墙的上半部涂着彩色的泥灰,使这地方显得极其富丽堂皇。长长的木制酒吧擦得贼亮,上面是一排灯光,放满了彩色的雕花玻璃器皿和许多美妙的瓶子。这真是家上等的酒店,有着富丽的窗帘、名贵的酒类和许多全国最出色的酒吧货品。

在雷克托饭店里,杜洛埃曾经遇见过亚当斯街汉南-霍格酒店的经理乔·威·赫斯渥先生,有人指出,说他是个事业非常成功的社交界著名人物。赫斯渥的神气也确实如此,因为除去年龄还四十岁不到一点以外,他体格健壮、活动力强、神态稳健庄重。这种形象部分是由于漂亮的服装、干净的衬衫、身上戴的珠宝饰物所造成的,但最重要的还是他那自命不凡的气概。杜洛埃立即就觉得他是值得结交的人物,不仅高兴见到他,而且以后每想到要喝杯酒或者抽支雪茄的时候,就到亚当斯街酒店的酒吧去。

赫斯渥自有一种风度,是一个有趣的人物。他在许多小事情上显得精明而又机敏,善于给人以良好的印象。他的身份是相当重要的,是个经理——一种总管一切的、很威风的职位,但是不掌握经济大权。他是靠坚忍、勤勉起家的,通过好多年的工作,从一个普通酒吧的掌柜爬到现在的地位。他在酒店里有个小写字间,用光亮的樱桃木壁和铁栅隔成,那边一张有拉盖的写字台里,安放着店内的简易账本,记着订购的和需要的供应品等等。那些主要的店务和财务的管理权是操之于店主人汉南和霍格,和一个管收钱的出纳员之手的。

他大部分时间在店里各处走动,穿着用进口料子精工缝制成的西装,手指上戴着几只戒指,领带上佩带着一颗上等蓝宝石,一件引人注目的时式背心上挂着一条赤金表链,链上系着一个设计精美的小饰物,和一只式样和纹彩都是最时新的挂表。他叫得出几百个演员、商人、政客以及本城一大批走运的人物的名字,并且能用“喂,老朋友”这样的话,跟他们亲切地打招呼,这是他获得成功的部分原因。他有一份细致的交际分寸等级表,他招呼每周收入十五元的店员和机关职员时说“你好!”因为他们常到这里来,已经知道他是经理,但招呼认识他而且乐意和他交好的名人或有钱人时却说“哎呀,老朋友,你好呀?”可是,也有一些太有钱、太出名或者太走运的人,他不敢亲密地同他们打招呼,对这些人他以一个老练的行家的身份,摆出一副严肃庄重的态度,向他们表示敬意,这既能赢得他们的好感,又丝毫无损于他自己的风度和见识。最后,还有些好主顾,不富也不穷,不出名也还不太走运,对这些人,他亲热得像是老朋友一般。就是和这些人,他谈得最长,也最恳切。他喜欢每隔些时候出去玩玩——看赛马,看戏,上什么俱乐部去赌博玩乐,还有更不足道的罪恶的去处——装饰俗艳的妓院,当时芝加哥正因这些妓院而遭人诟病。他有一匹马和美妙的双轮轻便马车,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安居在北区靠近林肯公园的一幢精致的宅子里,从各方面看来,他是我们美国上层社会的一个受欢迎的人物——仅次于豪门大族的第一等人物。

赫斯渥也喜欢杜洛埃。他喜欢杜洛埃随和的脾气和衣冠楚楚的外貌。他知道杜洛埃只不过是一个跑码头的推销员,而且资格也不老,但是巴特利特-卡约公司是一家营业兴隆的大行号,所以杜洛埃的地位很不差。赫斯渥和卡约老板很熟,时常跟他和几个别的人在一起喝一杯,大家随便谈谈。杜洛埃有一定的幽默感,这对于他那一行是有好处的,在必要时他还能天南地北地扯淡一番。他能和赫斯渥谈论赛马,讲述自己有趣的遭遇和风月场中的经历,报告他所到过的城市的生意情况,从而使他自己差不多总是很受欢迎。今晚他特别高兴,因为他给公司的报告得到了表扬,已经满意地选好了新货的样品,并拟定了此后六个星期的行程。

“喂,查利,老朋友,”那天晚上八点钟光景,杜洛埃走进来的时候,赫斯渥说。“怎么样?”当时店堂里挤满了人。

杜洛埃跟他握手,满面春风,他们就向酒吧走去。

“啊,很好。”

“已经有六个星期不见你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星期五,”杜洛埃说,“这回跑得不差。”

“那很好,”赫斯渥说,黑眼睛里射出热情的光芒,把他平常那副装模作样的冷漠的神情冲淡了一半。“你想喝些什么?”他加上一句,当时那个穿着雪白上衣、打着白领带的堂倌,正从酒吧后朝他们探过身来。

“陈轩尼诗酒[3],”杜洛埃说。

“给我也来一点,”赫斯渥插进来说。

“这一回你在城里要待多少时间?”赫斯渥问。

“只待到星期三。我要到圣保罗去。”

“乔治·伊凡斯星期六到这里来过,说上星期在密尔沃基碰到过你。”

“是的,我见到乔治了,”杜洛埃回答,“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是不?我们在一起玩得挺欢。”

堂倌把杯子和酒瓶放在他们面前,他们这就一边倒酒一边谈话,杜洛埃在杯中倒了不到三分之一,当时人们认为这样才合乎体统,赫斯渥倒了真正一点点威士忌,用矿泉水把它冲淡。

“卡约老板怎么样了?”赫斯渥问,“他已有两星期不到这里来了。”

“听说在家躺着呢,”杜洛埃说明道,“着啊,这老兄常闹痛风病!”

“话虽如此,他当年也赚了不少钱呢,不是吗?”

“是的,大笔大笔的,”杜洛埃回答说,“他活不长了。现在难得到写字间来。”

“只有一个儿子,是吗?”赫斯渥问。

“是的,是匹没笼头的马,”杜洛埃笑道。

“话虽如此,我看也碍不了公司多少事,别的股东都还健在哪。”

“是的,他碍不了什么的,我想。”

赫斯渥站着,敞开着上衣,大拇指插在背心口袋里,灯光照在他的宝石和戒指上,显得光耀夺目。他活脱一副讲究打扮的人物的模样。

“喂,乔治,”有人叫了一声,赫斯渥就转过身去,伸手让另一个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名人握住了,那人是从国内别处来的。他们两个现在也照样泛泛地谈起话来,而杜洛埃拿出荷包来要付账。然而堂倌一见他的模样,就做了个手势。

“算在经理账上,”他笑嘻嘻地说。赫斯渥对他们进行过训练,所以他们都知道。

“我来给你介绍我这里的一个朋友,”赫斯渥一边说,一边走上前来。他把新来的人交给了杜洛埃。杜洛埃和他握握手,立即问他是否要喝点儿什么。他们在一起聊天,起初是三个人,赫斯渥也参加在内,后来赫斯渥走进他的小写字间,和在那里等他的两个脸色红润的胖胖的绅士谈话了,只留下他们两个。杜洛埃看出他们的会见是既友好又有趣的,因为他们头碰头地谈着,然后向后一靠,哈哈大笑,接着又开始谈话,没完没了,交谈着一般琐事。

“你今夜作何消遣?”新来的人过了一会说。

“啊,我想等一会儿到大戏院去,”杜洛埃回答。

“那里在演什么?”

“霍伊特的《地洞》[4]。”

“唔,我要不是已经看过了几次,会和你一同去的,”他以一见如故的神气说,这看来是那些轻率的人的特点。

就在这当儿,出现了一个认识新来人的第三者,把他拉了就走,撇下杜洛埃一个人在他觉得很愉快的气氛中凝望着,抽着烟,心满意足地微笑着。

一个不想喝酒,生来思想比较严肃的人,一定会觉得这样一个沸沸扬扬、吵吵嚷嚷、五光十色的房间是反常的,是对自然和人生的一种古怪的评价。成群结队的飞蛾不断地扑向这里,想在火光中取暖。在这里能够听到的那些谈话,从智力程度方面说起来是并不可取的。这是很明白的,阴谋家会选择更隐蔽的地方去运筹策划;政客们除了客套话以外也不会聚集在这里讨论任何事情,怕一些顺风耳可能会听到;这地方对酒徒们也不合适,因为到这等华贵的地方来的人,多数并不嗜酒。然而人们到这里来聚集,在这里喋喋不休,喜欢在这里摩肩往来,一定是有些道理的。一定是有些热情和空洞的欲望的奇异的结合,使这种奇异的社交场合得以产生,否则是不会这样的。

杜洛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被引到这里来,一半是为了寻求快乐,一半是为了想在比他高一等的人中出头露面。他在这里接触到许多朋友,他们到这里来,可能并没有自觉地分析过,只是渴望这里人多,热情洋溢,气氛友好,他们也找到了这一切。总之,人们可以把这里当作上流社会的雏形,他们在这里所得到的,虽然是声色之乐,但不是罪恶。向往于金碧辉煌的厅堂是不会产生罪恶的。对于物质欲望强的人,这里可能产生的最坏的结果,也许是引起一种野心,要把他们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同样豪华。归根结蒂一句话,那不是画阁雕楼的罪过,而是人性的趋向。如果说这种场面可能促使服饰较差的人去效法服饰华丽的人,这也只能归咎于受影响的人的不切实际的野心,而不能归罪于其他。排除了那个众口一词所非难的因素,酒,就没有人会否认剩下的美和热情的种种特色。我们现代的时髦酒店所以会招人青睐,就证明了这种看法的正确。

可是,这里的灯火辉煌的店堂,衣着华丽的酒肉朋友,浅薄自私的空谈,这地方所体现的散漫的、无聊的、游移不定的精神活动——对于辉煌的灯火、华丽的排场、讲究的衣着的爱好——在一个站在清澈的星光下的局外人看来,一定显得像是一幕光怪陆离的景象。在吹拂的晚风和星光之下,它一定是一派火树银花的光景——像一种奇异的、灿烂的夜花,散发着香气、诱引昆虫、又被昆虫啮蚀的逸乐之花。

“看见那边进来的人吗?”赫斯渥说,在走回来时向刚进来的那个绅士瞥了一眼,那人戴着大礼帽,穿着亚尔培亲王式的上衣,肥胖的脸颊高高鼓起,红光满面,好像吃多了撑的。

“没有,在哪里?”杜洛埃说。

“那边,”赫斯渥说,用眼睛一瞥指着方向,“戴大礼帽的那个人。”

“啊,看见了,”杜洛埃说着,又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他是谁?”

“是招魂术巫师朱尔斯·华莱士。”

杜洛埃目随着他,很感兴趣。

“不大像是个能见鬼神的人,是不?”杜洛埃说。

“这个我可不知道,”赫斯渥回答,“反正他钱赚足了,”说罢微微眨了一下眼睛。

“我不大相信这一套,你呢?”杜洛埃问。

“唔,说不准,”赫斯渥说,“也许有些道理。可是我自己不想寻根究底。我问你,”他加了一句,“今晚你上什么地方去吗?”

“去看《地洞》,”杜洛埃说,提到的是当时那出受人欢迎的闹剧。

“那末你该走了。现在已经八点半了,”他说着掏出表来。

顾客已经散去一大半——有些去戏院,有些去他们的俱乐部,还有些到那一切游乐中最迷人的地方——至少对在那里的这类男人是这样的——情妇那里去。

“好吧,我就走,”杜洛埃说。

“看过戏再来弯弯。我要给你看一个玩意儿,”赫斯渥说。

“一定,”杜洛埃兴致勃勃地说。

“今天夜里没有别的事情吗?”赫斯渥补充说。

“什么事也没有!”

“那末到时候来吧。”

“是金发女郎吗?”杜洛埃笑着说。

“十二点左右来吧,”赫斯渥说,不理会他的问话。

“星期五我在火车上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小妞儿,”杜洛埃在分手的时候说,“真的,真有这么一回事,我在出门之前一定要去看看她。”

“唔,算了吧,”赫斯渥说。

“喂,老实对你说,真是个小家碧玉,”杜洛埃推心置腹地说下去,想要引起他朋友的注意。

“十二点钟,”赫斯渥说。

“好吧,”杜洛埃说着,走了出去。

这样,嘉莉的名字就在这个极其轻狂和浮华的地方传开了,而同时,这个小女工正在自叹命苦,这几乎是和她刚刚展开的命运难解难分的。

注释:

[1]约瑟夫·杰斐逊(1829—1905)是一个演员世家的第三代,以演华盛顿·欧文的原著改编的《李伯大梦》的主角而取得国际声誉。

[2]亨利·易·狄克西(1859—1943)为著名喜剧演员。

[3]这是从英国进口的上等威士忌。

[4]这是美国剧作家查尔斯·霍伊特(1860—1900)的著名闹剧,于1887年在费城初演。两年后,在芝加哥首次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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