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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中国小说古典形态的高峰与“终结”(8)

按照程伟元这种说法,他这竭力搜罗得来的后四十回书,乃是曹雪芹原作,但二百多年来不断发现的小说史料,也包括“五四”以来的红学研究成果,都有根据证明这后四十回书不符合“脂评”所讲到的八十回的回目和内容,而且也有证据证明,这后四十回,就是他和高鹗(字兰墅,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乾隆乙卯——1795年进士)或是他委托高鹗的“续貂”之作(现有新说为“无名氏”)。这后四十回续书,在金陵十二钗命运结局的安排上,按迹寻踪,大致符合原作在第五回“红楼梦十二支曲”中所隐喻的题旨;情节中也写到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被抄家。特别是续作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创造性地发展了宝玉与黛玉爱情悲剧的构思,续书用第九十六回、九十七回、九十八回三个回目的篇幅,淋漓尽致地描写了荣国府的封建家长们,最后在贾宝玉的婚姻选择上,如何费尽心思,用偷梁换柱的手段摧残了宝黛的“儿女真情”。尽管这不一定完全符合曹雪芹的原意,其中某些章节也有很浅薄的神秘色彩的渲染,但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把黛死钗嫁这十分惨烈和热闹非凡的两种完全对立的氛围,交融在大观园这同一背景里,的确产生了撼动人心的悲剧效果。谁也难以否认,二百多年来,以至于今天,广大读者是接受了这一结局处理的,并为这一悲剧结局洒下了同情的眼泪。甚至可以说,林黛玉这一悲剧典型,是曹雪芹和续作者共同创造的。同时,续书也写了贾宝玉的终于出走,这一切,表明续作者对于封建礼教也是持批判态度的。但是,同样谁也否认不了,续作者在后四十回虽也写了抄家,如鲁迅所说:“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也就是说,它没有写出原著前八十回多次预示的,四大贵族在经济破败和政治斗争中的必然灭亡。相反的,却大写特写“沐皇恩贾家延世泽”,让贾政、贾珍仍袭荣宁世职,荣耀富贵如故,这就大大削弱了《红楼梦》的历史真实及其深刻的社会批判意义。至于艺术上,那就更难与前八十回原作相比了。

五、中国小说古典形态的“终结”——关于清代小说的末流

在本文的开端,我们曾谈到鲁迅对清代小说的分类,并沿着他所指引的清代小说四大派的线索,主要对其中三大派的代表作拟古派的《聊斋志异》、讽刺派的《儒林外史》、人情派的《红楼梦》,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与评价。根据我的体会,鲁迅之所以选这三部作品作为三大派的代表作,而且给予了这样高的评价,那是因为这三部作品,的确达到了各自“一派”,以至古典形态的中国小说思想艺术的巅峰,显示了历史的辉煌。在它们以后,则已是末流与末路了!

拟六朝志怪和唐传奇的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曾被外国汉学家誉为“短篇小说之王”。恰如鲁迅所指出的:“自它出来以后,风行约一百年,这其间模仿和赞颂它的非常之多。”后来纪昀虽出来批评《聊斋志异》的缺点,并创作《阅微草堂笔记》,以实践自己的主张。鲁迅也曾称赞他“很有可佩服的地方,他生在乾隆法纪最严的时代,竟敢借文章以攻击社会上不通的礼法,荒谬的习俗,以当时的眼光看去,真算得很有魄力的一个人”。然而,《阅微草堂笔记》,偏重于议论,而且就其所主张的创作意图来说,又不想使他的作品仅仅是小说的创作,更多的是想“有益于人心”,这“即与晋宋志怪精神自然违隔”,特别是从文言小说创作艺术来看,无论是艺术风格多样化的特征,诗化的神话的意境美,亦雅亦俗的语言的情韵美,更不用说花妖狐魅的优美的艺术形象的塑造,《阅微草堂笔记》都是远不及《聊斋志异》的。其后,虽仿效者多,如《如是我闻》、《耳食录》、《淞滨琐话》、《淞隐漫录》、《夜雨秋灯录》等,则已是“狐鬼渐稀,而烟花粉黛之事盛矣”!有的“记异事”的仿作,“貌如志怪者流,而盛陈祸福,专主劝惩,已不足以称小说”。甚至到了民国时代,也还有人模仿它,但又确如鲁迅所说:“可是并没有什么好成绩,学到的大抵是糟粕,所以拟古派也已经被踏死在它的信徒的脚下了。”

讽刺小说,可以说是中国古典小说发展中的弱项,虽然在晋唐时代,小说中已开始寓有讥讽的意蕴,特别是到了明代的世情小说,就更加丰富起来,但可以称为讽刺小说的又确实不多。在这方面,受到鲁迅称赞的只有《金瓶梅》和《西游补》。《金瓶梅》,在艺术上“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西游补》则被称为“全书实于讥弹明季世风之意多”。但就整体来说,它们还不能算是讽刺小说。鲁迅以为,优秀的讽刺小说,“是贵在旨微而语婉的,假如过甚其辞,就失去了文艺上的价值”。而明末大多数有讽刺性内容的人情小说,往往是发泄个人私愤,恶言相向,“或集中于一人,或集中于一家”,而并非揭露现实抨击“世事”;也有“呵斥全群”者,如《钟馗捉鬼传》,则如鲁迅评价的那样:“取诸色人,比之群鬼,一一抉剔,发其隐情,然词意浅露,已同谩骂,所谓婉曲,实非所知。”到了清代,或许由于清王朝初期大兴文字狱,讽刺小说更为少见。只有吴敬梓《儒林外史》的问世,“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对于《儒林外史》的思想与讽刺艺术,我们在前面已经做过分析和评价,概括起来讲,也还是上面所引鲁迅那几句精辟的评语。尽管《儒林外史》在结构上“虽是断片的叙述,没有线索,但其变化多而趣味浓”,“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迄,虽云长篇,颇同短制”,但这种结构上的缺点,是适应内容需要而产生的,并没有影响它讽刺艺术的发挥,或者还可以说,正因为有这样的特点,才使它涵盖面广而笔墨酣畅,独具一格。因此说,“在中国,历来作讽刺小说者,再没有比他(指吴敬梓)更好的了”;在清代的讽刺小说中,《儒林外史》乃“有名而几乎是唯一的作品”(鲁迅语),均非过誉。有的小说史,把稍后于《儒林外史》的李汝珍的《镜花缘》,也算在讽刺小说之列,那是一种误识。《镜花缘》,自有其进步意义和艺术特点,但讽刺艺术并非它的重要成就。

其后,清王朝的腐败日见其甚,太平天国起义失败,戊戌政变不成,又有庚子岁义和团之变,屡挫于改革。有识者痛感于靠这个昏庸腐败的政府是绝对不能图治的,只有揭露和抨击它了,于是,在晚清小说创作中,就出现了如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孽海花》等,它们都表现了对清末社会黑暗、政治腐败的强烈不满,在小说中“揭发伏藏,显其弊端,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无疑是反映了时代要求的。它们的“命意在于匡世,似与讽刺小说同伦”,但是,从艺术上讲,这些作品却“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其度量技术却与《儒林外史》相去甚远了。

所以,鲁迅“别谓之谴责小说”,以区别于讽刺小说。至于继起的《绘画中国黑幕大观》之类,则已堕落为“黑幕小说”,更加不入流了。所以,讲到中国古典文学的讽刺小说,只能说:“从《儒林外史》而后,就可以谓之绝响。”(鲁迅语)

“人情小说”,是明清小说的主干。鲁迅名之曰“人情派”,溯其源流,还要从宋元平话说起。在讲到明代人情小说时,鲁迅曾说:“当神魔小说盛行时,记人事者亦突起,其取材犹宋市人小说之‘银字儿’,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缘描摹世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鲁迅也名之为“人情小说”,这是指长篇章回小说而言,应当说它是从市人小说即短篇平话长足发展而形成的。话本和拟话本的结集“三言”、“二拍”,在小说史上曾得到“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离合悲欢之致”的盛誉,我想正是它们促进了“人情小说”的兴起。在明代,人情小说的代表作,是《金瓶梅》。它开了文人独立创作并描摹世情的长篇巨制的先河。在《金瓶梅》的影响下,同类世情书的创作,明中叶以后,也曾是当时的时尚,继之而出的《肉蒲团》、《玉娇李》、《续金瓶梅》等,有的已经散佚,未见真面,有的则渐趋下流,并非佳作。如鲁迅所说:“《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而真正把“人情小说”以至中国古典小说推上艺术巅峰,光照千古的伟大杰作,实是曹雪芹的《红楼梦》。

如上所说,明代世情小说《金瓶梅》的问世,已从书会才人的写话本发展到文人的独立创作,从志怪神魔、英雄传奇,进入世俗人情日常生活的写真,使我国古典小说的现实主义有了一个新的艺术境界,现实生活本来面目的写实,成为章回小说创作艺术真实与美的追求的新时尚。这既是市民阶层登上历史舞台的近古的潮流,也是中国小说的古典现实主义向近代现实主义的过渡。只不过,对世俗生活毫无选择的毛发毕现,如《金瓶梅》,对西门庆家族淫荡生活的恣意而重复的描写,却决不是它的成就,相反,恰恰是它直到今天也不能得到广泛印行的弊害所在。美,从来都是蕴藏在世俗生活的矿藏里,但却不是任何世俗生活的内容都能升华为美。生活,是艺术取之不竭的源泉,却也不是任何生活都可以进入艺术的境界。诗融雅俗,是一切伟大的文艺家的理想的追求。在《红楼梦》开卷第一回,曹雪芹就借石头之口,对清初“世情小说”做了这样三类的概括:

一、“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

二、“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不可胜数。”

三、“至于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

曹雪芹在抨击了“世情小说”的三个“不可胜数”之后,是这样谈到他自己写作《红楼梦》的原则的: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态情理罢了……

……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这就是说,他的《红楼梦》,要写一个现实生活的真境界,包罗万象的世态人情的真境界,人的命运遭际的真境界,人在复杂与矛盾生活中的悲欢离合的思想、意绪和感情的新境界,而决不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就这样,曹雪芹的《红楼梦》,把“人情小说”推上了现实主义的高峰,被誉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然而,也正因为《红楼梦》打破了“传统的思想和写法”,写出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悲剧,它才不能见容于正统的封建文坛、正统的封建主义世界观。曹雪芹未完成的杰作,先是有程伟元、高鹗的续作为了“不背于名教”,他们已把原作预示的“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变为“兰桂齐芳,家业复初”的完满结局,但他们毕竟还保存和发展了宝黛的爱情悲剧。然而,即使这样的“小悲剧”,也仍不能见容于现实。于是,续作蜂起,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再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纷纷问世,大都是承高鹗(或称无名氏)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这种“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正是鲁迅所痛斥的封建文艺的瞒和骗的传统。至于后出的“用了《红楼梦》的笔调,去写优伶和妓女之事”的,如《品花宝鉴》、《青楼梦》等,虽也写实,则又回到明末的佳人才子的浊流。不由鲁迅不为之慨叹:“人情小说的末流至于如此,实在是很可以诧异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所以,人情小说,以至中国古典小说,发展到《红楼梦》的问世,虽已达到了它的辉煌的高度,但也标志着它的古典形态的终结。此后,封建社会虽还延续了一百多年,中国古典小说却已再无佳作问世。直到五四时期,伟大的鲁迅仍然在愤激地呼唤:“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写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坟·论睁了眼看》)

1992年11月15日改于京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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