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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木镇与什集

在我的文字中,常有一个名词的指代:木镇,是曹濮平原黄壤深处的一个村镇。其实,在地图上是找不到这个木镇的所在,她只是我的心里的图示,她的原本的名字:什集。什集的“什”人们常读作什么的“什”,其实这是一五一十的大写,什集的“什”,也是数目字“十”,是几百年前十户移民在此落脚。五天一集,十天一会,就有了这个名字。

在这个地面上,曾有我的族人近六百年的足迹,在两个坟地里,我知道高祖、曾祖、祖父的两个哥哥,在祖父另立的坟地里,有我的祖父祖母、伯父及两个大娘、父亲母亲,堂哥和堂侄。他们的坟也如那里的庄稼,有时茂盛有时焦枯,那就是后人在清明的时候,多培几锨土,多扯几把野草。外人不会在意,并且,这些坟地多在别人的责任田里,那些庄稼就和这些坟地争空间。

我曾写过:我居住的木镇,房子所有的烟囱朝上,所有的屋檐向下,房檐下鸟巢所有的鸟雀头朝外。是的,在冬季,最避风寒的就是在黄昏时回家找一个栖身的屋檐。早先木镇的人死了,坟墓里脚都对着村口的方向,好像翘向屋檐,伸到屋里去。

每次从外面回来,我都感到木镇局促与狭小,连挂在白杨树梢的月亮也是一半,瘦瘦的清癯,好像另一半被城里夺去了。我真的觉得木镇很小,如废弃的卷角起毛的邮票,有时又真的觉得它是那样的敏感,如一只刺猬窸窣在平原的深处里,一有响动,就胆怯地蜷缩起来。

其实木镇是我的精神的符号,我记得,在冬日的夜间埋葬父亲的时候,最后一个程序是调整父亲棺木的“走向”,我们那里简称:向,是按照风水和祖制,父亲的棺木是头朝西北,脚朝向东南,父亲的脚并不对着什集的村口。

我知道我早已成了一枝世间的无根浮萍,自己早成了一个漂泊在故乡的异乡人,但骨子里所谓的乡愁,其实是一种孱弱的病,也算是一种入骨的浪漫,其实是一种媚俗而已。前些年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在知识分子中间流行的时候,书中的一个词尤其爆棚:媚俗。是的,“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而生命是作为肉身而存在的。人的肉身的存在,需要很多的营养和肥料,也需要一些事物作为参照系来确认。这参照物和肥料除了食物、睡眠、性交之外,当然也包括对价值或信仰的认同,比如乡愁。

我也曾提醒自己,田园牧歌的伪善,我已是一个衣冠楚楚的“城里人”,所谓深陷乡愁,甚至悲悯,这是一种病,而不是药,这还是一种流传了数千年的悯农病和归去来兮病,我曾对某作家的散文有个说法,还是一个站在农民之外的二流子,是一个浪荡的游吟诗人的写作,没有接触到乡土的底层真实。

所谓的回望与怀旧,就是一种知识者优雅的伪装,哈佛的俄裔女学者斯维特兰娜·博伊姆给“怀旧”一词下的定义是“对于某个不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过的家园的向往”。你在城市的书写,只是一种美丽的幻象,是在现代的都市居高临下的书写。鲁迅说小时候的罗汉果好吃,只是一种儿时的记忆,他《故乡》里所写的现实,一样是尖锐地刺得他彷徨无地,你只是一个过客,你是一个回不去故乡的异乡人和旅客而已。

田园和诗意的背后其实是悲怆啊。我想到在集市上半乞讨半做面饭生意的父亲,我在这片土地上长到20岁离开,我曾写出很多木镇的诗意,比如,我曾写过诗意的屋檐和小学的风琴:

在城市无端的失眠,被那些夜里的肆无忌惮的光弄得心惊肉跳。失眠久了,时不时想起乡村,总有一个词突显——“屋檐”。是啊,有屋檐,你就感到温暖,在那乡村被子里,无边黑夜里新棉花被子下的脚指头如一个个小猪在安恬地趴着睡。

平原深处,黄壤深处的乡村的屋顶是如缓坡一样的耸立,如三十度的夹角。那是水和泥土柴草烧制的灰色的瓦,在陕西的阿房宫旧址的土地上,我曾看到秦代的瓦,与现在的模样简直是兄弟,有着同样的基因。灰色的瓦排列起来,一片压着一片,如鸟羽,下面是草是房梁是檩条,就这么简单支撑起一片温暖。夜里,曾有几次惊叫把家人吓醒,被问是否有梦魇,我说看到乡村的瓦片如鸟的翅膀在夜空里翻飞。那些瓦片也如钢琴的琴键在奏着谁也不懂的曲子。

该如何形容乡村的那一排排瓦呢?真如钢琴或者手风琴的琴键呀。在还有生产队的时候,从城里下放的马老师,为大家演唱《红星照我去战斗》,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挎在胸前的手风琴。那黑键白键在老师的手下,如风触到了瓦片,触到树的枝丫,触到了水面,各种声音都一齐汇聚到乡村牛屋旁边的“完小”。

第一次看到那黑键白键,就想到乡村屋顶的瓦,那是雪后的瓦,微微露出黑黑一角的瓦,或者是霜降夜里的瓦,凹的地方是白,凸的地方是黑,那霜降的夜,睡不着的人,看到了有一只黑猫,在屋顶十分诧异地看那霜,它不明白,就用脚一下一下划那霜。猫的爪子如印戳,盖出老猫到此的阴文和阳文。

是啊,那时的我觉得老师演奏起手风琴来,就像把手伸到河里伸到溪里,在那些荷叶底下淤泥中摸鱼——孩子在木镇后的河里,用肚皮紧贴浅浅的河床,张开手摸鱼,不经意间就摸出欢乐,如老师在手风琴里摸出的音符。

这样的屋檐何止是能为劳作的人遮蔽风雨,还是一种隐喻与象征,但我要说的是,在土改的时候,我们家从东街被转房到十字口的隅首处的一家地主的房子。母亲说,她不想搬家,已经是大年三十的早上,那家地主的家人搬着铺盖卷跪在我们家,央求换房搬家,如果我们不搬家,那地主一家就会在冬天的野外度日。我们家从土坯房搬到了有点砖和土的瓦房,谁知到了公私合营的时候,房子又被征用了,我们又回到了东街,但这次没有了地方,父亲只是盖了两间房子,在贴着地的地方有几层砖,其余都是黄土砌墙。在我初中的冬天,我去学校晚自习,我睡觉的那面墙倒了,我放学回家,屋里和屋外一样寒冷。我体悟到了什么是荒寒,好在是我去晚自习去了,否则会被土墙压在底下,后果可想而知。父亲用高粱打的箔放在塌了的土墙下挡住北风。整个冬天,我们都是在寒冷中度过,早晨起来,我的牙骨都冻得疼。

那时我家还在泥水和血水里蹚着,父亲在集市上,靠半夜起来扫大街,白日在集市上摆摊赚着五分五分的收入。我还记得当时,天不明,父亲就穿着一件我哥哥从河南濮阳买来的半截的有血迹的羊皮袄去扫街,那个场景很清晰,在恍恍惚惚的油灯影下,父亲起来,在竹皮暖壶里倒一碗水喝下。穿上那件羊皮袄,却是光着头,手里拿着扫帚和铁锨。

那个在灯影里的剪影一下子被融入黑暗,我又睡去了,等再次惊醒,父亲和北街的马新胜——与父亲一起扫街的我叫作二哥的人回来了,他们年龄相仿,马新胜没有儿子,只有三个闺女都出嫁了。他们在我家的屋当门开始用棉花柴烤火,有时就温二两酒喝。

多数的冬天,都是他们两个人,但有时二哥病了,父亲会拉上我去帮忙,就是用铁锨挖坑,栽上木头,然后用绳子绑成单杠的样子,让卖猪肉的羊肉的人挂在上面卖。

那时的冬天是真冷啊,耳朵都冻得有裂口成了冻疮,而大地也满是裂口,那裂口上有白的边,是霜,上冻了,这时水缸也结冻了,早晨人做饭,就先用铁锤或者砖头敲开水缸里的冰。

我一边跟着父亲绑肉架子,一边跺脚,龇着牙,哈着寒气,一面说:“恁冷,恁冷!”

卖菜的人拉着地排车和满满的菜来了,这时菏泽城边刘小鬼庄的种菜的,棉帽子上都是霜花,用兔毛做的耳护子也是白的霜,“像小刀子割耳朵!”

也是那时,我喜欢上唱歌,多是可着嗓子号,内心感到土地的压抑,于是对从菏泽城里来的被打成“右派”的马老师那架手风琴就特别着迷。

当时能到学校跟着马老师唱歌是一种荣光,我们胡同三户人家,在我家前面是叫刘四的人,在阴雨天就纠集几个人,弹扬琴唱,多是曹濮平原黄壤深处流行的《大锔缸》的节奏,后来,刘欢为电视剧《水浒传》片头唱的《好汉歌》,那个调就是我少年时代熟悉的调,咳呀伊儿呀咳咳伊儿呀。

但家庭的贫寒彻底击碎了我的音乐梦,在小学时代,每到放学后,马老师就组织十多个孩子练歌,到了一年的元旦前夕,我们学校接到通知,要到县城去合唱《红星照我去战斗》。

只有唯一的一个要求,每个同学不能穿农村肥大臃肿的家织布的棉裤,而必须穿毛裤,这样站在台上才更有精神。

当时的我立志要做一个歌唱家,四处追着电影《闪闪的红星》看,在幕布下,张着嘴跟着唱,我就是声音洪亮可着嗓子吼,我觉得声音洪亮就是我的成功的第一步,我也弄了一根笛子,笛膜不好弄,就到沙河(也就是木镇常写的泥之河)把苇子的内瓤的薄膜当作笛膜,吹不大会儿,苇膜就透。一次回家的路上,一条狗,嗷嗷着扑来,我就用笛子当作棒子,不用说,笛子的一段被打得开裂,狗尖叫着遁去。我用姐姐的头绳缠住笛子的一段,吹起来声音有点怪怪的。

家里人看着我这么热爱唱歌,其实是不大高兴。在什集,唱戏的是不入流的,是属于下三烂下九流的,我不管不顾。我知道,我们乡间有练习吹唢呐的,白天是在红薯窖里吹,怕外面的人嫌吵闹,夜里是对着星星吹,但他三年走出红薯窖,在娶亲或是丧礼上吹唢呐,一村的人都惊呆了。娶亲时吹《抬花轿》,那抬花轿的人就像身上有虱子,浑身上下地拽起来;而丧礼上吹《起灵》,那孝子的脚步像踩了棉花垛,无力而轻飘,欲跌欲倒。

当我把去县城汇演需要穿毛裤的事说给家里人时,一家人无言了。当时我们什集农民的孩子没有一个有毛裤的,只有供销社和粮所职工的子女才有毛裤。

我也无言,在夜里,我把笛子扔到了井里,对着井,大吼三声,从此绝了当歌唱家的念头。

因为贫穷,扼杀了多少孩子的梦,因为人为的农业和非农业,因为这背后的资源,然后就是这差异的一条毛裤,扼杀了梦。

当时是父亲人生最背时的时候,他从非农业的供销社的一个职工被劝说回家,说国家困难,等形式好了再回来,但父亲再也没有回去的机会了,他承受了,他接受了,他本身是农民,又回到农民,这个最早把自己的木轮车子和做面饭的一切无私拿出的人,这个为了配合政策和地主转房,最后却没有自己居所的人,这个在“文革”中,被人在集会拉出唱《东方红》,他却只会从“呼儿嗨吆”唱的人,被人起了绰号“呼儿”——这是我童年最刺耳的绰号——任谁都可以侮辱他,喊他“呼儿”。这是一个卑贱到底的位置,我小时候,最羡慕非农业人口,我们叫吃国粮的,即使不吃国粮,能和国家沾上边弄个临时工合同工,也能凭粮票吃上馒头。

当时农民一年四季吃地瓜干窝窝,像牛皮筋一样,再加上窝窝和辣椒一起吃,当时农村的胃病特别多。每到春天的夜里,除掉猫的叫春,都是人们反胃的咯咯声。

一年到头只有正月初一上午吃上馒头,其余都是地瓜做的窝窝与糊涂(粥)、疙瘩汤、面条,母亲有时就把地瓜面给我做成麻嘎子(喜鹊)状,但我总是吃不下去。

每当看到供销社或者粮所的学生拿着馒头吃,心里的口水总抵挡不住那麦面的勾引,总想上去说,我吃两口行不?但看着那些高傲的喉咙,年幼的自尊还是压抑下那念头,当时就想,他娘的,不就是你们吃国粮么?老子以后也要吃国粮,娶媳妇还必须是烫发的。

一次课外活动,我从低我一年的班级过,发现察名山正坐在课桌上吃馒头,他的腿搭在桌子的腿上。是秋天,他的鼻子下挂着很长的鼻涕,一伸一缩的,也顾不得擦,两眼看着窗户,腿一下一下地荡着,悠闲而满足。当时我感到整个教室都是那馒头的香气。我的脚自然地停住了,那腿也好像被馒头的香味绊着了,再也无法挪。

察名山的父亲是拖拉机站的一个汽车司机,是公社的合同工,也是可以有馒头吃的。他父亲一出车,就把饭票给了名山,于是上学的时候,就可看到他坐在课桌上荡着腿吃馒头。当时阳光照过来,馒头成了金色的,连名山的鼻涕也好似金色。

在我不自觉伸头看时,名山喊我,给你一个馒头,你让我看你的画书。

如果没有要我的画书换,我可能也会心口不一地说,我不饿!

但我接过了馒头,因为他渴望得到我的画书看。

以后,每到有空的时候,我就拿着画书找名山,他也会拿着馒头找我。

当二十多年后,我在一所大学做了中文系主任,名山找到我,他接他父亲的班,开汽车跑运输。我把他领到一家饭馆,说,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想喝什么酒就喝什么酒。

那天,我喝多了。我对名山说,感谢你的馒头。

我从叫什集的地方走出,却走不出“木镇”。

什集是肉体的多一点,木镇是灵魂的多一点。对什集的痛感多来自那种家乡的破败,人伦的沉陷,人性的幽暗;而对于一些看不见的怀恋,我放到了木镇,比如那种风声,那种芦苇的花飞的激动。

被虫子是什集的,在夜间不寐或者哭醒,想来路和归途是木镇的,木镇在什集之上,木镇不满足于什集,于是就有了那些萃取的美,诗意的集合,她是我现实之上的理想国,也许会蛊惑我一生,但我愿意。我曾这样写过木镇:对故土时时反顾,有时又觉得,无论你离开土地多久,从乡间走出多远,总能感到隐隐有一根脐带连着你和乡村,这脐带如输液管一样,给你温暖和营养。

在外地,常会无端想到——夜里,窗外有风,父亲常在风里早起,那时风吹动窗棂上的纸,噗噗响,父亲走出篱笆门拿着扫帚,把落叶和枯枝弄到一起,然后背到灶下。到了晚间,灶头的火照红了母亲,而墙上筷笼子里的筷子,也成了红的,一根根如铅笔。在灶下,母亲用火的灰烬埋下一块红薯,到了夜半,在惺忪的梦里,你接到烤得焦焦的红薯,觉得乡村的柴草和炭火烤出的红薯,那才叫烤红薯——这不是手艺,是乡下母亲们天生的绝技,这里面有母亲的体温,有父亲收拢的枯枝落叶,更有大风把漫天的星星吹落后,父亲走在风里的踉跄。

确实是狭小局促的木镇,每当夜里风起之时,我总有一种担心,怕那像草绳一样的羊肠小路,那上面无尽的落叶,不会把路淹没吧?或者路也会被风吹断,一截被风吹到另一个村子?

我是从什集那片地方提着一支笔走出的,自小,我有买画书和买书的嗜好,我隐隐觉得只有书,才可给我走出黄壤深处的可能。我有好长时间,把《约翰·克利斯朵夫》放在枕边,我知道外面还有更辽远的所在。

当时村子里也流行几本书,比如《烈火金刚》《大八义》《小八义》《三侠剑》《三侠五义》,农民喜欢听坠子书,也是公案故事,麦天,在村头一唱就是一个月,这是乡村的文化生活。

在初中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在公社院子里住,他父亲是干部,我在那里看到了冯梦龙的“三言”,当时感到这样的文字好像离真的文学有点远,乡村多的是好奇猎奇。

而外国作家对这片土地无疑是阳春白雪,离得很遥远。但有一天,我知道了《约翰·克利斯朵夫》。

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

这是初中时第一次读到《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第一句话时,给我的震撼,这声音,到现在还在回响,还在笼罩,成为一种暗物质在我的骨髓里生长,这是一种向上的力,奔涌如血液,从脚趾到发际直达头顶。

对一个平原深处的孩子来说,虽然离黄河才三十里,但初中以前一直没有机会亲临,何况大江的涛声。但那刻,它就在我心中奔腾起来。

那是三十多年前发生在故乡的事。1980年的春天,我正读初中二年级。一天我在镇上供销社的玻璃柜台看到一套四册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我怯怯地让女售货员拿出来,翻开书页,第一眼,“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破空而来,一下击穿了我,对一个乡间的孩子,在快板书和民间故事中成长的人来说,我知道外面还有一种有别于我们组合习惯的文字,还有一种有别于我们生活的别样的人生。

那时农村僻陋偏远,是没有多少闲书可言的。父亲不识字,母亲不识字,哥哥有一本绣像本的《三国演义》,被我快要吃下了。那种精神的饥渴,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更加让人窒息。

那天在课堂里老师讲的什么我一点都没听进去,晚上在家也只是草草吃点东西。母亲问我:冻着了?凉着汗了?

细心的母亲看出我的不对劲,我的倦怠,以为是春天忽冷忽热感冒了。接着母亲又问:和人怄气了?被谁欺负了?

我摇摇头,就躺下睡了,当时家境贫寒,我和父母还在一个床上睡觉,床的下面,拴着的是一群羊,而屋子的梁上则是宿窝的鸡。

我想到“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但只是想象那大江的模样。

我知道父母的不易,父亲靠在集市上半夜起来扫街,半劳作半乞讨地和来赶集的人一次要上二分钱补贴家用,有时还要遭到斥骂和白眼。

五天一个集,每次下集,我就看见父亲在家里一分一分地点钱,然后交给母亲。那时哥哥刚结婚,姐姐也要出嫁,家里有时就断盐。

一次母亲上集,被小偷偷去了五块钱,我看到母亲从集市上哭泣着回来了。当时我中午正放学,同学说:你娘哭了,在街上走呢。

我悄悄地跟着母亲,看她从集市上哭着走过,那泪从她的眼里流到嘴角,流到脖子里,流到衣襟上,母亲用手去擦,眼泪又流到了她的手上,我怯怯地抓住母亲的手,母亲的泪也在我的手背上流。我也哭了,我们母子哭着从集市到供销社、到水煎包铺与鸡蛋市。人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哭,很多人窃窃私语:“这娘儿俩,哭得像泪人似的。”

后来,我想起“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这样的句式可以形容我们贫寒的母子——“哭声浩荡,在母子脸颊上升。”

黎明,屋梁上的鸡开始鸣叫,母亲早早唤我上学,问我身体好点没有。

我没言语,在学校晨读的课堂上,我扯破喉咙喊:江声浩荡,自我家屋后上升——江声浩荡,自我家屋后上升——

放学吃晚饭,在端碗的空隙,我同母亲说:老师要我交学费,两块钱!

母亲没问,从衣裳的口袋里,在手巾包裹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中间,找出一块五,然后又去邻居家借了五毛。

我到供销社的玻璃柜台,买下了《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是我骗母亲的唯一一次。三十年来,我一直压在心底,母亲去世多年了。我想到我们娘儿俩哭泣着走过的路:哭声浩荡,在母子脸颊上升!

我后来走向写作,确实要感谢母亲还有父亲,他们给我的恩情,或许是不知如何指导孩子读书的重要。在书里我得到乐趣,并且有时拿着一本新的画书在村里四处炫耀。

其实,我在父亲那里继承的是喝酒。某一年在北京曾因喝酒胃出血抢救,当时曾写诗记事,诗前有文字:

某所好无多,不抽烟不打牌,唯好饮酒及读书,酒不求粗细,书不求甚解,只求快意。曾把宁伤身体不伤感情作为口头禅,酒品即人品,多年来,把煮书下酒作为境界,不效魏晋时人读汉书痛饮酒成名士。2010年7月31日赴京,8月1日痛饮酒,8月2日胃出血住进北京空军总医院,辗转床榻5日,农历立秋日出院。

曾经豪饮看空盅,

座中顾盼为谁雄?

诗仙斗酒诗百篇,

情重虹吸情似虹;

十八碗后拳碰虎,

呕吐夜半觊流星;

此般景象成追忆,

只写散文摹人生。

胃部出血后,人们告诉我,养胃的最好的东西是老家的粥。确实,即使喝醉了酒,第二天,喝一碗粥,那胃就舒帖。我曾在木镇的文字里写过,那有现实的影子,但诗性的更多。

回家,有一次远远地看到村口的父亲,戴着一顶老式的芦苇编的草帽,那尖尖的模样,就如乡村的屋顶。父亲说,刚割了麦子,有用石磨磨开的麦仁,那是幼年十分盼望而不易得的熬麦仁啊,到了嘴边是植物的清香,还有母亲在草垛里用豆秸捂到长白毛的酱豆,乡村的酱豆是故意发酵到长白毛,到时再配上辣萝卜。在麦天,儿子戴着爷爷的草帽,喝了一碗麦仁,接着又喝下一碗。乡下的饭食养人,我那时知道了根系在这片土地,连儿子也莫能除外。

父亲老了,他走过多少乡村,真的不好说,但他触摸过木镇的每个角落,他的脚也踏过这里的每一寸泥土。泥土有记忆,哪片地方父亲踏了一遍,踏了两遍,泥土都保存着。有时在夜里,在城里的夜里,父亲仅有的几次住到城里我的楼房里,我听到父亲的梦话,虽然不清晰,但我知道那是与一辈子厮守的泥土的对话。木镇有多少户人家,有多少房子,有几口井?这些父亲都知道。

乡村远离了我住的城市,但故乡却潜伏在我血液的深处,骨髓的深处。有一天,一位诗人朋友说,你头上隐隐的有东西。我说,那是故乡的屋顶。朋友说,你眼里的东西呢,还没到生白内障的年龄呢。我说,那是木镇的屋檐。

那夜,朋友醉了,为自己没有一处眼里的屋檐,故乡的屋檐!

其实木镇的屋檐,就是避免我们精神淋雨的屋檐。我曾在什集破旧的屋檐下见过父亲,在父亲去世的前一年的冬天,快临近黄昏的时候,我无端的焦躁,就坐公共汽车回到二十公里的什集,当踏向天要黑的家的时候,屋檐下站着的父亲,我几乎看成是竖着的一捆棒子秸秆。待那秸秆有声音了,问我咋这时回来了。我才知道,这如庄稼一样的农民,在风里霜里,雷里电里,劳作失望,醉酒,最后是越来越和庄稼的面目贴近。

还是狭小的院子,红砖土墙的灶屋有白色的炊烟,人与槐树一样孤独,我跟着父亲走进屋里。我对这低矮的屋檐有一种信赖,在我精神委顿归家的时候,它给我坚实的依靠。我知道只有这里的狗才不对我发狠咬我,别的楼房华屋,我踏进去是要看脸色,这什集的屋檐和房门,我可以随时进入,即使不咳嗽一声就可以躺下睡,起来吃。

没有脸色的屋檐,是什集的屋檐。

十九岁之前,我一直就在什集这个山东西南部贫穷卑微的一个乡村生活,我的小学初中高中,一直是在以我家为圆心,以我的脚步一千到一千五百步为半径画圆读书。小学初中在镇子北头的寺庙的遗址上,高中在镇子南面的田野里。那是一个叫什集的小镇,先是公社所在地,后来是乡政府镇政府所在地,属于鄄城县,就是曹植从洛阳回来写《洛神赋》的鄄城。初中升高中的时候,曾报考地区和县城所在的高中,皆因为数学成绩的瘸腿而败北,到镇子外求学的愿望就一次次落空,也就一次次在夜间仰望星空,面对浩瀚,心情一直压抑,在自己居室的墙壁上,用毛笔刷下“闻鸡起舞”来砥砺自己,无论春天秋天,我都是从田野里穿行,不走高中的大门,直接翻墙进入学校,即使是在冬季,天将甫明,戴着棉帽,穿着肥臃的棉袄、棉裤上学,我也是从墙头翻过。那时的冬天,好像格外像冬天,冷得凛冽肃然,于教室的一角,是夏秋割来的青草,堆拥在那里,散发着炽烈的太阳炙烤后尚未散去糊味,直透鼻翼的清香。

如果是有雪的冬季,从教室里跑出,脚踏干爽“喳渣”做响的雪,兴奋地呼唤着:欲渡黄河冰塞川,将行太行雪满山。

回到家里,就在墨水瓶改造的煤油灯下开始了读课外书,当时读的是《世界文学》《收获》。当时的高中,有两间图书室,图书管理员是一位女老师,恰巧是我同桌的亲戚,我就能多借几本书。在《世界文学》上,我第一次读到了博尔赫斯,记得是一篇叫“玫瑰街角的汉子”,感到非常的新奇。

我家距离鄄城县城17.5公里,这地面上有一处拖拉机站,有几辆洛阳产的东方红牌拖拉机和两辆破旧的解放牌汽车,就是察名山父亲开汽车的拖拉机站,而拖拉机汽车所用的汽油柴油却是在县城才储存,也可能是动用机车到县城发成本高,于是拖拉机站的汽油柴油就由我家用地排车从县城拉回,地排车上装四个铁桶,每个桶满满的油是200公斤。从我上小学开始,有时在夏季或者冬季就和姐姐到县城拉汽油柴油。

常是鸡叫的时候,拿着窝头和一瓷葫芦水,姐姐拉着我和空的铁桶到县城,在油站上班的时候,我们就到了,然后装油,然后吃窝头等待。

在装油的时候,我就一路跑着到位于县城北大街的新华书店买书,油站离书店五里,我必须在一个小时来回,于是到了书店就匆匆买了书,然后折回。《飘》《欧也妮·葛朗台》《芦青河告诉我》《月迹》都是在初中高中那时买的,但是书买回来了,却错过了吃窝头,于是姐姐架着车辕,我在边上套上绳子拉偏套,有时就低头吃窝头,在喘息的时候,就拿出新买的书,于是也就忘记了劳顿。

现在能在书房读书了,但我还想到少年时拉着地排车到书店买书回来的那种兴奋,但现在好像遥远得有点不真实,但我却想到那一幕,这是一种怀念?抑或是一种失落,那样的心境竟不再出现于生活中,随着成年与人生的历练与缺憾,我觉得这徒步买书的可贵。

其实在乡下,是书开启了求知的闸门,由于眼界和贫困,读的书多有偏差。在开始写作时,模仿的诗歌都是甜腻的形式,自己一下笔就是油滑浮薄。在1984年秋天,我高中毕业,准备到一所师专报到的时候,一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刊物:《文学家》的创刊号,上面是昌耀的组诗,那次我读到了他的《高车》:

是什么在天地河汉之间鼓动如翼手?……

是高车。是青海的高车。我看重它们。但我之难忘情于它们,更在于它们本是英雄。而英雄是不可被遗忘的。

从地平线渐次隆起者

是青海的高车。

从北斗星宫之侧悄然轧过者

是青海的高车。

而从岁月间摇撼着远去者

仍还是青海的高车呀。

高车的青海于我是威武的巨人

青海的高车于我是巨人之轶诗。

这是一个巨人的诗行,周涛曾说王昌龄的弟弟王昌耀,那时我知道以前接触的诗,是算不上诗的,我从昌耀这里知道了何谓诗,诗又是何为?从昌耀,我开得了新面,后来昌耀先生死去,我曾著文哀悼《老昌耀》,此文于《散文海外版》刊出,算是馨香一瓣,献与死者的灵前,那是对文学的招魂吗?抑或是对身边的文学招魂,我的墨水的脐带真的接通汨罗江?从这点我是感激书店的,在那个时候,在那个地点,让我认识了诗歌,也认识了自己的局限。

在读高中的时候,我曾借过一本《日本短篇小说选》,是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当时是冬天,我抄写了上面一篇三浦哲郎的小说《忍川》,这也是日本的电影演员栗原小卷的成名作,写的是年轻人情感的纯洁,上面写的“我”,一个卑微的来自乡间的大学生与一个同样卑微的菜馆的招待志乃的故事。那种气味,那种故事,那种格调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也是一个屈辱的存在,我坐在一个阴冷的屋子里,一连抄写了三个晚上。当最末的一天,天竟下起了雪,我有点喜极而泣,泪流满面,情感的共振何计东西、南海北海,何计肤色民族,绝对不可以“萧条异代”来说。

我是来自农村的,我知道底层的纯朴和哀痛,最后“我”带着志乃回到也是农村的老家完婚,走向神圣的婚礼时的场面,是留存我记忆和影响我文学记忆最深刻的事件。当时我还未婚,没有女性朋友,只是在文学里转移自己的情感与注意力,寻找拯救的力量,但我记得小说里的话:“我们虽然寒微,但是要坚强地、精神饱满地生活下去,这就是我们的信念。”也许是这信念,也许是文学给我以疗救,虽然当时像所有的农民的儿子一样,灾苦多难的生活培养了一种孤傲、腼腆羞涩而又时时感到委屈的心灵,那时学校里的女生稀少,而最怕的就是与女同学对话,是结巴和嗫嚅,是脸红得如红布,一个底层的农民的儿子,孤傲的背后也渴望一种自由的表达。像卢梭,躺在高贵的华伦夫人怀里,有母亲和情人的关怀的爱情,幻想如《红与黑》的于连一样爱上德瑞扶夫人,获得有身份女性的青睐,通过爱来弥补身份的差异,纤弱,苍白,想法是如此的可笑。于是想到《忍川》,想到雪夜“我”与志乃,那最后的描写,简直是黄金打制的,饱满光辉,有磁力,我曾和我的极为少数的朋友讲述过这个细节,衡量文学钻石的分量是看它的恒久的悸动与感慨,这是金子与铜的分别:

雪乡的夜晚如同在大地深处一样宁静。就在这样的宁静中,传来了清脆的铃响声。铃声慢慢由远而近了。

“这是什么钟声?”志乃问道。

“马橇上的铃。”我回答说。

“马橇?马橇是什么?”

“就是马拉的雪橇。大概是有些农民到镇上喝多了烧酒,这时候才回村去的吧。”

“我想看看呢。”志乃说。

两个人用一件棉袍裹起赤裸的身子,钻出了房间。把廊子里的防雨板拉开一道细缝,剑一般凉飕飕的月光,几乎是白糊糊地照射在志乃裸露着的身上。在像白昼一样明亮的雪路上,马橇拖着阴影,叮叮当当地过去了。马橇上面,驾车的人裹着毛毯,抱着双肘熟睡了。那马是自己在归路上疾驰的吧,马蹄铁在月光下闪闪跃动。正看得入迷,志乃微微发抖了。

“好啦,该睡了。明天还得坐火车哪,睡一会儿吧。”

“嗯,在还听得见那铃声的时候就入睡吧。”

一钻进被窝,志乃就把她那冻凉了的身子挨到我的胸前,把咔嗒咔嗒打颤的牙齿轻轻地贴到了我肩上。

铃声远去。骤然间听不见了,只觉得余音缭绕。

“还听得见吗?”

志乃没有吱声。我把自己的嘴唇贴在她的嘴唇上。志乃却已酣然入眠了。

这个细节,我曾在一篇散文《风雪黄昏》里有过追忆,那是一篇发表在2004年夏季《文艺报》上的散文,寄寓了我对抄书的怀念。在我抄写《忍川》完毕的时候,老家也下起了漫天的大雪,如鹅羽的雪,后来我在电影《日瓦戈医生》里看到雪夜的西伯利亚的森林小屋里,日瓦戈在写诗,烛光摇曳,外面是狼的长嗥。多么相似,还犹如《三套车》的场面: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有人在唱着忧郁的歌,唱歌的是那赶车的人。

也许这小说和我当时的心境有关,我愈来愈信,你接触某个文章也是讲究机缘的,这机缘可以是天气心情,也可能是年龄,但那年的冬天,是文学和《忍川》这小说温暖了我,给我精神的滋养,给我以后文字的节奏。我知道了人类发展的元素:爱、尊严、自由与平等。

我知道,人应该有两个故乡:精神的与现实的。现实的故乡是一个地址空间;另一个故乡是收留我看不见的精神和感情元素多一点,什集和木镇,也许对我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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