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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曾经,我们的童年绵长无尽。

所有已经缩水的、褪色与洗尽的事物都能够测量童年。

那些无法再使用的衣物被清洗、烫平、折叠整齐放在纸箱里,仿佛一种圣物。

然而,假如不从远距离观察,假如没有在一定的时间之外观察(比如说半年),成长本身其实是不可测的。我们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会突然蹿高了。

近看,仿佛一切从未改变过。

当我们受到禁锢、找不到出路时。

12月的清晨,天空依旧漆黑,再过两个小时阳光才会露脸。

拉斯穆斯刚吃过早餐:麦片、牛奶、产自林岛的奶酪条与奶酪块。他穿着褪色的褐色睡衣,睡衣的裤腿已嫌太短,上衣的图案是一群裸体骑着单车的快乐老太太。

“怎么会有这么荒谬图案的儿童睡衣啊!”看到克莉丝汀娜买的这件睡衣时,莎拉勃然大怒。但这可是拉斯穆斯最喜欢的衣服。现在,这件睡衣已显破旧、褪色,即将被洗涤、烫平、折叠、收藏,如同莎拉的情感,即将谢幕。

脚底板与冰冷的地板接触,胸口紧贴着暖热的暖气系统,拉斯穆斯一如往常站在客厅玻璃窗前,向外望着。有七支插电蜡烛的降临灯灯座,与拉斯穆斯的脸庞一起映照在玻璃窗上。圣诞节快到了,雪丝汀阿姨和她的老公史提格,还有克莉丝汀娜阿姨都会来拜访他们。老邻居霍格没有家人,也会来跟他们聚聚。

整群人中,只有拉斯穆斯是小孩子。过节的所有准备工作都是为他而做的,他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他很有尊严地承担起这项重责大任。

第一学期还剩下两个星期,再过一天,莎拉就会把装满圣诞老公公的纸箱搬上楼。

他们竟有这么多圣诞老公公,简直令人无法相信。

厚实的雪堆积在苹果树、玫瑰花丛与院子里的桌椅上,看似牢不可破。

哈拉德在苹果树下架了一个秋千。

拉斯穆斯经常荡着秋千,直到邻家小孩开始不怀好意地瞪着他。他们索性坐在篱笆上,对他怒目而视。他试着无视他们的存在,但最后还是觉得尴尬不已,不敢再荡秋千了。往后,唯有当哈拉德责问他为何不荡秋千时,他才会去。

苹果树,桌椅,秋千。一切静止不动。

邻居家后院的天空透出一片粉红色,显示他们的厨房正在开伙。艾瑞克想必就坐在那里吃着早餐。

拉斯穆斯将前额贴近窗户,对玻璃窗呼气,在雾气里写字。

刚刮过胡子的哈拉德从浴室里走出来,哼着自己喜欢的歌曲,在浴室与厨房间来回走动。拉斯穆斯好喜欢看爸爸刮胡子,但他不知道为什么。

爸爸是工程师,在世界顶尖的防滑轮胎制造公司上班,生产线位于靠近挪威边境的希林马克市。在科彭,他们负责生产汽车工业用灭音器和自黏式绝缘器。

他一看到拉斯穆斯,顿时停下脚步。

“你还没换好衣服啊?”他惊讶地叫道。

“莎拉!”他吼道,“拉斯穆斯怎么还穿着睡衣啊!”

莎拉身上穿着睡袍,头发用发夹固定,鼻梁上架着眼镜,手上拿着《新维姆兰日报》从厨房走出来。

“哎呀,拉斯穆斯,”她面带责难,“你上学会迟到的!你总不想迟到吧,啊?”

拉斯穆斯没有回答。他听到她的话,但全然置之不理。他将前额贴在玻璃窗上,只感受到额头的凉意。

“拉斯穆斯!听到没有?你上学要迟到了!”

妈妈就像一只愤怒的鸟,咄咄逼人地想啄烂他温暖的角落。她为什么非要这样做?

他瞧了她一眼,不懂她为何要逼迫他。

然后他转过头去,开始呕吐起来。

有时,当拉斯穆斯在学校时,莎拉会进到他的房间到处摸摸看看,像是将一本书或一个玩具摆好之类的。有时,她会跌坐在他床上,待上片刻,用手抚平床罩。

仿佛是某种膜拜仪式。他的房间是一个小礼拜堂。

当她打开他的抽屉,准备放几件衣服进去时,眼前所见让她大吃一惊。

他的衣服折叠得如此整齐,简直就像摆在一起的小盒子或握紧的拳头。

这全是拉斯穆斯自己折的!

他可以花上几个小时全神贯注地将所有衣服摊开在地板上,折叠整齐,然后放进抽屉。

当她看到这些有条不紊、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毛衣与长裤时,她几乎要昏厥过去。她该如何才能保护这个小生命?

瞧瞧这些折叠摆放整齐的成堆的衣服。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如此深爱另一个生命。

哈拉德帮拉斯穆斯从后车厢拿出行李。

他和莎拉帮他打理一切,他们一直守在他身边,不由自主。毕竟,他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哈拉德最后还是当了爸爸,连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觉得自己会当爸爸,甚至早就坦然接受单身汉的生活。

在维姆兰省西北部,一个终身未娶的男人,这一点都不奇怪。瞧瞧他们的邻居和老朋友霍格吧。

然而,哈拉德在偶然间与莎拉相遇了,就像莫妮卡·赛特伦德[5]在那首歌里唱的一样。那年他已超过30岁,莎拉甚至还比他大一岁。

他曾追求过当时还住在卡尔斯塔[6]的雪丝汀,或者说,他追了又追,两人终于有机会一起看电影。雪丝汀问他能不能让她老姐莎拉一起,当时莎拉去卡尔斯塔拜访雪丝汀。然后,事情开始有了不同的发展。

最后雪丝汀嫁给史提格,一切皆大欢喜。

“让我看看车票。”

拉斯穆斯把车票举高,莎拉偏着头,眯一眯眼,以便看得更清楚。

“7号位,靠窗那边!”

她用手指指。

“太好了!你可以看看风景,找点事做……”

“如果我们不想跟着他离开,现在就要下车了。”哈拉德看看腕表,插嘴道。

哈拉德、莎拉和拉斯穆斯走下车厢,在欧莫佛斯小小的月台上道别。

哈拉德新工作的上班地点就在车站附近,诺尔玛军火公司,职务是管理军火与枪械生产。其实也称不上新工作,自从法兰克·达尔贝里股份公司十年前宣告破产后,他就在军火公司上班了。

现在,他们站在车站月台上。就这样站着。

县内只有职业技术学校与家政学校,要想就读真正以理论学科为主的高级中学,就必须到阿尔维卡的阳山高中。

拉斯穆斯理所当然地选择进入高中就读,他到职业技术学校要干吗呢?

三年来,拉斯穆斯每天乘车到阿尔维卡,在学校主修人文科目。他每天早上5点45分就要起床,到营建公司前方的站牌搭电车,直到傍晚才回到家。

其实他可以在阿尔维卡安排寄宿,周末再回家的,从科彭或欧颜来的学生都这样做。他们可以寄宿在某位需要多挣点钱的孤单老太太家里,或在私人租赁所租到附带厨房的小房间,然后和同学分租。

除了拉斯穆斯以外,另外五个来自科彭、就读阳山高中的年轻人都选择寄宿在阿尔维卡,周末才回家。但莎拉永远不会同意的。

况且,那五个年轻人都是科彭教会的成员,拉斯穆斯与他们并无交集。

事实上,他在全校只跟两个学生来往,他人生中第一次交到的朋友:贾蓓拉与蜜。

贾蓓拉身材高大,充满活力,就读经济科,每科成绩都是满分5分。她经常身穿网球衫,挺直的衣领,再套件小羊毛圆领衫,领口别着一颗“温和党青年团”的纽扣。

其实她和拉斯穆斯没有任何交集,但出于某种原因,她在开学第一周就“领养”了拉斯穆斯。之后,他们成为全阳山高中最奇怪的双人组。

贾蓓拉曾非常正式地请他到阿尔维卡最高级的诺德尔咖啡厅喝咖啡——地道的英式服务,装在银制咖啡壶里的咖啡,拿破仑蛋糕。她以十足女主人的派头为两人倒咖啡,在面包上涂抹奶油,主动将蛋糕递给他,并有点拐弯抹角地请他原谅她的率直。然后她直接地说:“嗯,你一定是同性恋吧!”

没等他回答,她就自曝和班上另外两个女生交往过了。不过,她可能只是双性恋,因为她还是被班主任迷住了。这是一段毫无价值的感情,对方已婚,言谈无聊至极,还大她三十岁。

然后她笑起来,把大半个拿破仑蛋糕一口吃掉。

贾蓓拉的话像风暴般卷起拉斯穆斯的心。

大家都说,每个同性恋者都有自己的出柜史。这下子拉斯穆斯永远没机会出柜了。

虽然是出于友善,但她终究没先礼貌性地试探他的性向。他的心着实被刺伤了。

她坚决将拉斯穆斯视为密友,如同她曾同样坚决地追求过班主任。

“那个死鬼叫厄尼斯特,名字够蠢的!”某个下午,她对着拉斯穆斯一而再,再而三地抱怨班主任的所作所为,包括他上课时所讲的一切,还有他的家族史。

有志者事竟成。高中最后一年,贾蓓拉坐在班主任的车内。车子停在隐蔽的停车场,贾蓓拉听他哭诉他对他老婆的无感,他说他爱的其实是她,但她是他的学生,他不该这么做。他又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哭诉了一会儿,然后,半摸索地抱住她,和她在汽车后座做了爱。

关于班主任的事,剩下的只有无尽的遗憾。

贾蓓拉就在学校咖啡厅、文化中心咖啡厅、诺德尔咖啡厅和多慕斯咖啡屋,向拉斯穆斯倾诉这些过往。

她与班主任的暧昧关系终究以残酷的方式收场。

直到高中毕业前一个月,她才发现自己不是班上唯一有幸与班主任并肩坐在车内,在隐蔽的停车场听他哭诉、听他自怜的女孩。

班上至少还有一个叫卡萝拉的女孩也曾坐在班主任车内,信赖他,为他感到怜惜,听他讲述他面对不再有爱的老婆,生活是如此困难。然后,她就打开少女美好温存的阴道,让他进入,就这样把他老婆拒绝给他的东西给了他。

对于如何让自己的学生躺平,厄尼斯特显然是老手了。

只要几滴眼泪,几句假道学式的瞎扯,保证真爱永远不渝,就搞定了。然后,拉开拉链,掏出他作为班主任的老二。

见鬼!贾蓓拉发现这事时简直气疯了,她原本还打算和卡萝拉一起秘密去找导师,或写封匿名信给班主任的老婆或校长。但她随后发现,她这位同学还是爱死了班主任,甚至在等他为了她而离婚。于是贾蓓拉发下毒誓:往后,她要当纯正的女同性恋者,不再接近任何男人。

贾蓓拉的父亲也是工程师,全家住在阿尔维卡最大的公寓。拉斯穆斯常常放学后去她家,甚至留宿,借此省了每天坐车回家的麻烦。贾蓓拉的爸爸60岁生日时,拉斯穆斯甚至成了庆生会的座上客,身份是贾蓓拉的“男朋友”,由她负责介绍给所有亲戚。他俩就以此名分玩了几个月之久,乐在其中。

从某些方面来看,蜜与贾蓓拉是完全相反的人。

如果说贾蓓拉从不拿掉“温和党青年团”的标志,蜜就是全校唯一的左翼党支持者。蜜的双亲务农,在古纳林区有一片庄园,那可是比科彭还要小的地方。她在离学校仅一个街区外租了个烟味弥漫、附带厨房的小房间,即使周末也不回家。

蜜的衣服几乎都是自己亲手缝制的,要不就是买二手衣。是她让拉斯穆斯开始学习奇装异服的。她总是打扮得像20世纪60年代的模特儿,粉白的脸盘,紫色口红,用精挑细选的眼线笔画眼线,染过的头发小心地向后反梳,小小的牙齿和指尖都染上尼古丁的颜色。

此外,她老是着凉。

他们是同班同学,常常一起逃课,通常是逃体育课。两人都有同感——体育老师像猪一样笨。体育老师痛恨来自乡下的学生,觉得他们都是欠骂的乡巴佬,对他们的衣着谈吐嗤之以鼻。

在教室里,拉斯穆斯与蜜总是坐在一起。他们的英语老师唯一的教学法,就是高声用英语朗诵英国文学作品,学生们则在座位上发呆、传纸条、打瞌睡。

他们的法语老师是五短身材、怒气冲冲的蓓吉塔·葛兰丝,大家都叫她蓓吉。她从几百年前开始就是全校唯一的法语老师,负责在法语课上对全班咆哮。蜜的妈妈就曾经领教过她的厉害。坐在教室前两排的学生最好要准备钢盔和防弹背心:蓓吉讲课时会猛喷口水,近乎暴力地在黑板上写字,粉笔没两下就折断了,但她一点也不在乎,从盒里抓出新的粉笔继续写。而她总是宣称法语是全世界最美的语言。

开始上课前,大家都要起立向她敬礼。

她一进教室就会这样号叫:“Bonjour, mes amis!”(早安,我的朋友!)

学生们则必须这样回答:“Bonjour, madame!”(老师早!)

不知为什么,拉斯穆斯很喜欢她。

她的办公室在教学大楼的顶楼,每当她在楼梯间举步维艰、气喘吁吁时,赶着上课的人总是轻易就能超越她。

拉斯穆斯也喜欢年迈的瑞典语老师苏恩·林德瓦尔,一位穿西装打领带、无比仁慈的矮小老先生,他年轻时还出版过一本小说。蜜和拉斯穆斯试过从图书馆找这本书,但总是不在书架上。

关于苏恩最好玩的一点,就是他很容易上当。只要开口请求,他就会准许学生到学校图书馆看书,把功课赶完,然后进城鬼混。

拉斯穆斯每次想到“进城鬼混”,嘴角总会浮出一抹微笑。对于像他们这种从科彭或古纳林区等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的学生,阿尔维卡已经算是城市——他们所体验的第一个“大城市”。

拉斯穆斯曾与蜜、贾蓓拉一起去过卡尔斯塔与挪威数次,体验那里的迪斯科舞厅。

他们去过靠近瑞典边境的玛格诺、康斯维格等城镇,有时甚至长驱直入奥斯陆。

过去,拉斯穆斯只跟爸妈去过设置在绿地或森林中的小型露天舞会,比如希林马克公园、爱达公园和西陵山等地。哈拉德和莎拉都喜欢跳舞,但当他们意识到拉斯穆斯在舞会上可能会被其他小孩霸凌时,他们就再也不去那里了。

哈拉德与莎拉对此非常自责,他们的生活圈也因此受到局限。不久,他们就不再跳舞了。

蜜、贾蓓拉,他高中时期的两个朋友,他童年与青少年时期仅有的朋友。

许多人的人生必须从头开始,拉斯穆斯就是其中一个。他必须将不堪的过往一笔勾销,重新来过。让过往化为云烟,不复存在。

像朝阳即将升起之际逸散的烟雾一样。

能够在阿尔维卡读高中,就是这样的一笔。高中毕业,就又勾销一段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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