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穆斯穿着崭新的蓝色水手靴,红色曼彻斯特长裤小腿部分有明显摩擦过的痕迹,那个部位的布料又软又薄。他和爸妈周末常到森林走走,有时则只有他和爸爸。
他喜欢和爸爸在森林里散步。森林又大又安静,如果没有爸爸陪在一旁,还真有点恐怖。爸爸非常习惯森林的环境,他们总是那样一起漫步着,每当拉斯穆斯停下来时,爸爸都会耐心等候。
爸爸会指着植物与各种蘑菇,告诉他名称,哪些可以吃,哪些应该避开。
他为拉斯穆斯示范如何摘取酢浆草,如何吸出酸酸的花蜜,如何挑出马勃[7],让它的孢子像烟雾一般散出来。他试着教导拉斯穆斯凭鸣叫声分辨鸟类,由粪便分辨动物种类。
爸爸的背包里有热巧克力和三明治,就用拉斯穆斯常拿来包唐老鸭漫画集的防油厨房纸巾包装着。
他们坐在一块石头上,谨慎而专注地解开包装纸,开始吃午餐。拉斯穆斯坐在潮湿的深绿色苔藓上,裤子都湿掉了。
“你听!”爸爸边聆听鸟叫声边说,“这是布谷鸟,声音是从西边传来的。”
“从西边来的布谷鸟[8]!太好了!”拉斯穆斯喊道。
大部分时候,两人会静静地待着,没有说话。
不过这次妈妈也跟来了。他们今天要采蓝莓与覆盆子,但得先在伐木区内找到这些莓果才行。
拉斯穆斯与妈妈在蓝莓丛中屈膝而行,两人都带着装蓝莓用的杯子。拉斯穆斯总是带着他的金黄色漱口杯,这个杯子会带给他好运。
妈妈不时来回走动,将装满蓝莓的杯子放进红色塑料水桶。爸爸站在前方几公尺处,仿佛在侦察着什么。
蹲跪姿势可真是不舒服,套衫开始让拉斯穆斯觉得皮肤发痒。妈妈老是逼他穿一堆衣服。即使今天天气很好,爸爸还是决定让他穿靴子出门。
“爸,穿靴子很热。”拉斯穆斯抱怨。
“嗯,可能吧,”哈拉德听起来心不在焉,“但我们还是要穿靴子,这样在森林里踩到毒蛇就不怕被咬了。”
“小宝贝,你找到蓝莓没有?有没有采一点放在杯子里?”
她靠向拉斯穆斯,检查他采了多少蓝莓时,忍不住扮了个鬼脸。
“宝贝,你不能只顾吃啊,你要留一点下来才行。”
突然,哈拉德急切地叫他们安静下来。
“拉斯穆斯!莎拉!快过来这里瞧瞧!”
两人都拖延了一下,哈拉德顿时不耐烦起来。
“快点!”
拉斯穆斯起身,快步跑向爸爸。莎拉从不甚舒服的蹲姿起身时呻吟了一声,拖着脚步来到老公身旁。
“现在又怎么了?”她满腹狐疑地问。
“拉斯穆斯,看,原野那边!”
哈拉德一边耳语,一边指向远方。
开阔的原野上,一只白色的雄麋鹿正在漫步。拉斯穆斯见过麋鹿好几次,就是从没见过白色的。这只鹿就只有颜色和其他麋鹿不同,此刻,它仿佛从神话中走出来一样,走出了阴暗的森林。
“看到没,拉斯穆斯?白色的麋鹿!”妈妈在他耳边低语,手臂搭在他的肩上。
拉斯穆斯有点恼怒地摇开妈妈的手。
“看到了。”
爸爸开始低声说明,没再多看这只鹿一眼。
“我听人家说过,这种鹿没有白化症的问题,只是遗传基因的差异罢了。它们就是不一样。你知道吗,拉斯穆斯?在维姆兰省这个区域,生活着一整群白麋鹿呢!以前,世界上的人都认为它们身上有魔法,猎杀这样的鹿被认为会倒大霉的。”
“怎么会有人想要猎杀这么美丽的动物?”妈妈大惑不解。
“这种人多得是。他们觉得这种鹿不适合在这里生活,他们觉得这种动物的存在就是一种错误。”
“可是它们明明就存在啊!”拉斯穆斯反对。
“是啊,它们的确存在,”爸爸叹了一口气,“那是当然的。”
他们静静地观察这只奇异的动物。
爸爸继续说:“不同的狩猎协会对白麋鹿的看法也有所不同。有些人觉得白麋鹿没什么不好,但纯粹从繁衍的角度来看,不应该让它们活下去。”
“他们要杀掉它!”拉斯穆斯忍不住大叫。
这时,白麋鹿抬起头,环顾四周。
爸爸的声音轻柔而低沉:“这种白麋鹿是一种错误的产物。我们讲过,狩猎也算一种维持自然平衡的方式。你要了解,能够在自然界生存的动物,才应该被保留下来……”
拉斯穆斯开始哭起来。
“不,我不懂!”
爸爸看到儿子莫名地悲痛,不由得一阵错愕。虽然他试着继续说明,但是他用的语言太过艰涩,拉斯穆斯没办法理解。
“有一种概念叫生命力。一只白色的麋鹿的确可以很有生命力,但它却没有办法增加群体的生命力,从长远来看,它反而会降低群体的生命力!不管怎么说,整个物种、整个群体,都比单独一只麋鹿,或者说单独的个体来得重要,重要多了,更何况当那个个体是……”
在讲出最后这句话前,他犹豫了一下,随后却有股想要立刻把话收回去的冲动。
“……腐败的劣种。”
“哈拉德!”
莎拉愤怒地斥责他。
“呃,可是,”爸爸试图为自己辩解,“纯粹从繁衍的角度来看,它真的就是错误的产物……”
突然,白麋鹿似乎发现了他们,抬起头朝他们的方向看过来。然后,慢慢地,它漫步到原野另一端的森林里。
只因为它不适合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