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
(2014年1月20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2014年1月20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能够取得重要成果,主要是我们坚持中央和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问题整改交出答卷,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证活动不走过场。
习近平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群众路线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必须做到教育和实践两手抓,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必须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必须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讲认真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态度,必须做到无私无畏、敢于担当,把认真精神体现到党内生活和干事创业方方面面。
习近平强调,要深刻认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市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其不良作风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做好这方面工作。
习近平强调,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巩固和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至关重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尾声,但收尾不是收场,还有许多后续工作需要继续落实。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摘自2014年1月21日《人民日报》,原标题为《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强调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起跑决定后程。今年工作抓得怎么样,对起好步、开好局意义重大。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听取了关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大多数省区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或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对本地区改革任务进行了项目化、责任化的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结合职责积极谋划改革,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抓紧提出改革任务清单,明确进度安排和成果形式。各项改革任务都能坚持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导向,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习近平指出,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改革的任务和重点,要把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要点,对《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找准工作着力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安排。对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要加强跟踪了解,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对新启动的改革举措或改革试点,要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成效。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项目和任务,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抓下去。对今年条件不具备、暂不启动的改革任务,要创造条件,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适时启动。
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对其他领域改革具有牵引作用,要抓好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的落实,运用好已有试点成果和研究成果,加强工作协调,使各项改革协同配套,使改革与宏观经济运行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来做好工作,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要注重改革举措的配套衔接,注重分类推进,强化任务落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指出,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要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对改革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要大力宣传推进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出台的改革政策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摘自2014年3月1日《人民日报》,原标题为《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
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
(2014年6月6日)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会议还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难度大,落实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要充分认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正确引导舆论,凝聚各方共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习近平强调,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搞好基本公共服务,还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习近平强调,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中央有关部门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帮助地方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习近平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工作抓得比较紧。总的看,改革势头较好。目标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敢于担当,积极有为推进改革攻坚。推进改革既要管宏观,也要统筹好中观、微观。要突出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把握好重大改革的次序,优先推进基础性改革。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改革的具体指导,明确改革政策各个环节的衔接配合关系。各牵头单位要加大年度工作要点的推进落实力度,到人到事,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要抓紧对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对账盘点,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出台一个。
摘自2014年6月7日《人民日报》,原标题为《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强调改革要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着力提高改革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
(2014年8月18日)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各地区各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实施方案要抓到位,实施行动要抓到位,督促检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传引导要抓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总结了改革工作,分析了改革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