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娅认为,婚姻家庭之所以经常发生暴力、争风吃醋、家务难断、有苦难言,就是因为当事人夫妻之间在结婚时缺乏一部约束双方所作所为的私人法律,亦即所谓协议。如果在该协议里逐条逐句地规范夫妻间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照协议生活和处理家务,那么还有什么断不了的家务事呢?
她把自己的构想向律师男友阿帅北江和盘托出,没想到一拍即合。于是,两人在结婚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一份《亚美尼娅和阿帅北江婚姻协议》,并做了公证。
蜜月一过,亚美尼娅就翻看了《婚姻协议》,对丈夫说道:“亲爱的阿帅,我们来清算一下这个月的账目吧。由于结婚花销太大,我们夫妻双方共同的收入早已告罄;本月最后几次购买的水果、口香糖和避孕用品等的费用,均是由我的私房钱支出,共计二百二十六元三角四分,请付其中的一半给吧。”
根据《阿帅北江和亚美尼娅婚姻协议》,婚后无论双方年收入如何,其中每人的50%作为共同财产,另一半作为个人私房钱,不受对方支配。
阿帅北江说:“亲爱的亚美,这一点钱就忽略了吧。你知道,我是学法律的,对数字头疼得很。”
“可我是依照协议提出的合理要求。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要不要遵守协议的问题。”
“好吧,亲爱的亚美。”阿帅北江说,“你说得很对,但除了购物,我们不妨再回顾一下其他方面的执行情况。不久前,我们购买了一份价值不菲的礼品去看望你的父母,有没有这回事?”
“可是,我们也买了同等价值的礼品去看望了你的父母呀。阿帅,这是公平的。”
“问题不在这里。我们去看你的父母时,他们什么也没赠给我,而看望我的父母时,他们却赠给你一条价值2000元的项链。也就是说,我们同等的付出,却得不到同等的回报。这太不合理了。”
“那是因为我的父母根本就不喜欢你。”
“我的父母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你善于甜言蜜语哄他们高兴,特别是我的父亲。而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对其他异性过分亲密。”
“你!阿帅北江,你混蛋!”
这次吵架,两人闹了一天别扭,还好,他们都以大局为重,很快就和好如初。但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他们在实施协议时更加严格、寸步不让。
“亚美,在这三十天内,我们共接吻了三百多次,平均每天接吻十次,大大超过协议的规定;其中每天四次是我主动的,符合协议要求,而剩下六次则是你在我不知情时进行的,而且每次大大超过了一分钟。按规定,你得付钱给我呀。”
根据《婚姻协议》,每天两人接吻不超过四次,每次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每周做爱不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三十分钟。在约定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如果超过这个义务,主动方需付被动方安抚费,即接吻一次付款五元,做爱一次付五十元。
“阿帅,你说得有道理。可是我们每周做爱的次数也超过了规定,其中大多数都是你主动提出来的。谈到付款,折扣一下你还欠我的呀。”
“我承认这都是我主动的。可是亚美,其中许多次是在你用眼神勾我时,或在你说‘我爱你’时,我才主动的;另外,你每晚都洒一身香水刺激我、裸着身子挑逗我。难道你就不负一点责任吗?”
“你是男人嘛,就应该主动些。”
“可我的收入有限。”
“这又不是嫖妓,花点钱算什么?”
“如果花钱,我觉得还不如嫖妓哩。”
“你!”亚美尼娅扑过去,一口咬在阿帅北江的肩膀上;阿帅北江“哎哟”一声,立即进行了回击。
“你敢打我?根据《阿帅北江和亚美尼娅婚姻协议》,我提出赔偿要求。”
“你也咬了我,难道不该赔偿吗?”
……
这天晚上,两人一宿没有睡觉。亚美尼娅趴在床上呜呜地哭,而阿帅北江却坐在床上唉声叹气……
天亮时,亚美尼娅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阿帅北江说:“阿帅,你还爱我吗?”
“爱!”阿帅北江说,“但必须申明,这个爱是协议赋予我的权益和义务。爱的过程就是执行协议的过程,尽管有时并不是自己情愿的。”
“不是说爱情是心与心相碰产生的火花吗?如果不是出自内心,还叫爱情吗?”
“没有办法!这就像国家法律一样,它是冷酷无情的,如果在执行中掺杂个人感情,就会失去其公正性。”
“天啦,这可怎么办啦!……”亚美尼娅绝望地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