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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鹿皮靴(1)

罗四

01

下城区永远是夜晚。

穿着鲜艳的人们潮水般涌到街上,在狭长的夜空下,像一只只游鱼,色彩斑斓奇形怪状,会移动会吐泡泡。

我照例坐在猫鱼餐馆发呆。

我叫金路,二十二岁,无业游民,下城区只有夜晚,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每天从早睡到晚,只吃一顿饭。“猫鱼”是家便宜的日料店,门口放着一座巨型粉红色招财猫,一整面墙画满了盘旋的金龙。我只吃得起最便宜的寿喜面,老板娘加赠一碗味噌汤,她心情好的话,汤里还会有个蛋。

“金桑,你看着窗外在想什么呢?”

我收回目光。老板娘是个日本女孩,名叫宫野明子,脸蛋很可爱,有点婴儿肥。头上梳着一丝不乱的日式高髻,身上穿的却是T恤短裤,这打扮跟猫鱼的装修是同一种脱线风格。

“明子,你为什么要在头发里插一根红筷子呢?”我眯着眼问。

“讨厌啦金桑,明明是珊瑚簪。”她摸着筷子嗔怪地说。

屋里突然安静下来。大家都看向同一个方向。

门口站着一个红衣女郎,身形曼妙,容颜雕塑般完美无瑕。她不像是会出现在这种油腻小餐馆的人。女郎款款走来,步履牵动所有人的注视,远远地,她的眼光好像投在我身上,我有些自惭,低下头吃面。高跟鞋的响声越来越近,余光里兜起一片红,她在我对面坐下了。

我抬起头,女郎正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看清了她的脸。她好像是混血儿,既有东方的秀润眉眼,又有西方的锐深轮廓,肌肤如雪,头发像乌鸦的翅膀那样黑。我呜咚一声咽下了含在口中的面汤。

“清酒。”她吩咐了明子,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我这一生甚少被女人青睐,不用说被一个大美女用花痴的眼神盯着。我醒悟过来,捧起面碗:“你是要这张桌子吗?我让给你。”

她的唇边泛起迷人的微笑:“金路,我是来找你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确定没见过她。

她轻轻摇头,甜美的声音似乎蕴含不可抗拒的力量:“这里太吵,陪我出去走走好不好?”

灯光打在她脸上,若明若暗,路过的人都会多看她两眼,也有人把好奇的眼光投向我。一个不修边幅的窝囊男子走在她身边,恐怕在人们眼中,连做跟班也不够格吧。

我们已经走了一条街,到了灯火暗淡的小巷,她才说话:“雷切尔·格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雷切尔。”

“雷切尔……”我略微恍惚地重复。

她看着天空,轻声说:“你相信吗?一念之差,人就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我迅速整合了几句格言,刚要开口,她突然转向我,“金路,我杀了一个人。”

她平静地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

“在席林城堡,我用水果刀杀了一个女人,然后我跑了出来。这个地方我谁也不认识,我想……你能帮我。”

我向后退了一步,仔细端详她的表情,看不出开玩笑的意思。我知道席林城堡,全世界最贵的酒店之一,大富豪的销金地。这女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又退了一步,预备开溜。

“小姐,认识你很高兴,不过我还有事……”

“站住。”她说。

不知何时她手里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

我吓得举起手来:“不要开枪啊!有话好说。”

她犹豫片刻说:“带我去你住的地方。”

我只好带她回家。我住在十四街一座旧公寓的四楼,没有电梯。当我和雷切尔依偎着走进窄小的门厅,看门老头嘘了一声,笑道:“小子,你中了头奖!”

被衣服下的枪口抵着,我只得苦笑一声,轻声说:“其实,你这样美丽的女孩要跟我回家,不用拿枪逼我的。”

“少废话。”

我的房间在过道尽头,跟一个卧铺包厢差不多大。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一台捡来的挂壁电视,除此外别无他物。雷切尔走进来,放松了好多。她坐在床头,靠着墙,美丽的脸庞苍白疲惫。她摸到遥控器,立刻打开了电视。

“让开。”她冷冷地说,我只能站到门边。

她连续换了几个台,都是娱乐新闻,最后她停止动作,颓然低下头。

我心里竟然涌起一丝怜意:“雷切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说不清楚。”她的神情变得无助,“自从来到这个地方,我的记忆就开始消退,以前的好多事,我都想不起来。”

“记得你家在哪儿吗?”我大着胆子坐在她身边。

雷切尔缓缓说:“我记忆的开始,是这双鹿皮靴。”

她轻轻抬起脚。

脚上是一双介于黑色与棕色之间的长筒靴,看上去柔软而有质感,贴合着她的小腿曲线,绕在筒根的细皮带上各镶一颗黄铜纽扣,扣面徽记是一只鹿,有磨损的痕迹。

“我脑海中一直重复着多年前的一个情景,我穷困潦倒,站在商店的玻璃橱窗外看到了这双靴子,它漂亮极了,正是我喜欢的款式,可是我知道我买不起。我上了一辆巴士,我总是喜欢坐在上层,只是看窗外发呆,不知过了多久,车厢里只剩我一个人了,我看见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个袋子,我好奇地打开看了看,险些叫了出来,纸包里正是刚才橱窗里的那双靴子!我抚摸着柔软的靴面,橙黄的铜扣在路灯下闪闪发光,我想,这是上帝的礼物。”

“或者是别的乘客落下的。”

“我没考虑那么多。说也奇怪,自从捡到这双靴子以后,我的好运就来了。我被一家经纪公司发掘拍了一个咖啡广告,引起了电视公司的注意,让我担当了一部剧集的女主角,口碑还算不错,之后片约不断,开始拍电影……”

“等等,如果你是个明星,我怎么从来没看过也没听过你?”

“你没看过《安迪·霍尔》吗?《刚果病人》?还有《稻田守护者》《千年孤独》?”

她是从哪家医院跑出来的?

她沮丧地垂下头,继续说:“我在圈内有一个死对头,她名叫伊莎贝拉·史东,是一个拉丁裔女明星,大家都叫她黑美人。从出道起,我们就看对方不顺眼,任何事都能斗得你死我活。当然,最后都是我赢。直到半年前,我的经纪人阿尼为我争取到一个大制作的试镜,男主角身兼制片人,对选角有决定权,于是,阿尼建议我和他约会。刚开始我也不屑这么做,可是阿尼说伊莎贝拉也想要这个角色,每当我有抵触他总是这么说,好吧确实有效,我好胜心起就答应去约会。想不到布拉德本人比上镜更帅,他既温柔又风趣,我们很快就发展成了情侣。自然,角色也归了我。三个月前,布拉德告诉我,电影资金出了问题档期要后延。这种事常有,我没有多想。可就在昨天,阿尼忽然打电话给我,说那部电影已经投拍了,女主角换成了伊莎贝拉,而且她和布拉德好上了。我立刻打电话给布拉德,他说和那个女人毫无关系,叫我别信传闻。”

“这种话你也信?”我不知不觉被拉进她的故事里了。

“我想相信他。可是传闻很快变成了现实,剧组被拍到在席林城堡选景。我赶去那里,我知道大卫在那儿有一个长期套房。直到那时我还抱着希望,可是,开门的是伊莎贝拉。她看见我一点不吃惊,而是嘲讽地微笑,仿佛早就在等我。她说她是最后的胜利者,赢得了我的男友和事业……我们吵了起来,然后,不知怎么回事,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她躺在地上,浑身是血,我手里居然握着一把水果刀……”她颤抖着抬起双手,眼眸里仿佛映出猩红的血色。

“然后呢?”我紧张地问。

“我跑了。”她低下头,“好像有一个声音在耳边说:快跑呀,能跑多远跑多远。于是我就一直跑,一路似乎还撞见了几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被认出来。我进了电梯,因为慌乱,按了好几下才按到一层的灯,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突然崩溃,坐在地上痛哭,倒在血泊中的伊莎贝拉和冰冷的牢房交替闪回着。我哭到全身发木,才感到不对劲,电梯门始终没有开。我抬起头来,楼层灯没有显示数字,灯光惨白暗淡,几乎察觉不到的抖震以及轻微的嗡声让我知道电梯还在下行,似乎永无尽头。”

“我按了紧急通话,颤抖着问,有人吗?没有回应,那头传来持续的嘶声。我的心被新的恐惧占据,大声呼叫,连电流声也消失了,只剩下寂静。我不知道它要带我去哪儿,此时也只有听天由命。又过去很久,电梯灯终于亮了起来,不是数字,而是从上到下一串绿光闪过,厢顶似乎承受着什么重压,发出咔咔的响声,电梯门缓缓开启。外面是一片黑暗。”

“我从没见过这样彻底的黑暗,它像是有形的,鬼魅般贴着我的脸,我向前走了几步,说不清脚下的是什么物质,冰凉滑腻,空气中充满了怪怪的金属味道——这里让我不舒服。席林城堡里怎么会有这种地方?更糟糕的是,我找不到电梯了,因为看不见。我伸手摸到了光滑的墙壁,壮着胆喊了几声:“有人吗?”声音像是投入了深深的峡谷,伴随着微弱的回音。”

“我靠墙走了很久,奇怪的是,仍然没有习惯黑暗,不知道自己是在直行还是绕圈。你体会过这种恐怖的感觉吗?比刚才看见伊莎贝拉的尸体更甚,当我认为自己将永远困在这里,我无法控制地奔跑起来,一失去方向就摔倒了,这时我忽然看见远处划过一道闪电一样的光芒,绿光,从下至上不住闪烁。是电梯吗?我爬起来飞快跑过去,简直是扑上去拼命砸,门开了,我冲进去将每个楼层灯都按了一遍,电梯闭合,缓缓上行,在我的感觉里至少过了几年,一层的指示灯终于亮了。门再度开启的时候,席林城堡的饭店大堂展现在我眼前,灯光让我眼花缭乱,电梯外的人们惊诧地看着我。我什么也没说,扶好墨镜,匆匆离开了席林城堡。”

“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噩梦般的一天只不过是个开端。当时我第一个念头是回家,洗个澡,想想下面该怎么办。我回到在东河的公寓,却发现怎么都打不开房门。一个抱着购物袋的男人问:“小姐,需要帮忙吗?”我说:“打不开门。”他微笑着说:“那是当然,因为你认错了门。”说着,他从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了门,一个女人抱着婴儿迎出来亲吻了他。我又看了看门牌号,没错,这是我的家,可是这间陌生的起居室到处堆着玩具,墙上挂着卡通画像,充满了我家里没有的生活气息。最后管理员上来,证明这对夫妇在这里生活了五年。我打阿尼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说我打错了。我去了他的办公室,那里变成了一家保险公司,没有人知道阿尼,也没人认识我。所有和我有关的人、事物都消失了,演员雷切尔·格林的一切一夕之间全被抹杀了。”

她说得太过匪夷所思了,我搔搔脑袋问道:“那你怎么会找上我,还知道我的名字?”

“我……刚才在街上漫步,在那家日料店的窗口看到你。我觉得好像认识你,似乎从前我也曾在这样一条街上走过,看着你映在窗口的侧影。于是我进去了,你的名字就在我脑海里,脱口就说出来了。你对我……毫无印象?”

她目光近似乞求地看着我,我不忍斩断她的希望,忘了不久之前她还拿枪对着我,说出口的是:“你累了,先休息吧,明天我找几个朋友,为你想想办法。”

她睡在床上,呼吸均匀。我躺在地上,睁着眼发呆,窗外是没有星光的黑夜。明知虚幻,我却反反复复想着雷切尔描述的那个画面,有另一个世界在那幅画里,有另一个我在,她失却的记忆里,对她来说有着存在的意义,说不定还是恋人关系……

早上我醒来,她还在睡,脸朝墙,发丝覆着粉红的耳朵,稚弱得像个孩子。那把枪落在地上,我捡起来拨弄了一下,打出一簇火苗,想到昨天居然被一个打火机吓到半死,不由失笑。

我蹑手蹑脚走出去,轻轻关上房门。不常在白天出门,看什么都不习惯,阳光不顺眼,街上的人也不顺眼,行色匆匆,和夜里的不是同一拨,和我不是同一拨。或者,我不属于任何一拨。我买了热咖啡、三明治、奶酪、苹果回家,房门虚掩,空无一人,她不在了。

麻烦走了,我心里却空荡荡的,日光透亮,灰尘、雨渍、墙裂无所遁形,我坐在床上,叮当——一个小小的圆壳从我手心掉落到地板上,转了很多圈才停下来。这是一枚表面微有磨损的黄铜扣。我将铜扣捡起来,蹭了蹭上面的鹿头,将它放进口袋,起身出门了。

我信步走到“猫鱼”。这个点儿没客人,明子正在拖地,她有些诧异。

“金桑,从来没在白天看到过你呀。”

我两手插在口袋里,无所适从:“嗯……那我走了。”

“等等呀金桑!”明子叫住我,“店里又出了新菜品,有没有兴趣试菜?”

她偶尔让我当这种白老鼠。她今天端上来的是醋拌茄子和盐烤鲑鱼,汤里的青菜切得碎碎的。

“好吃吧。”明子的笑容明媚可喜,我心头却浮起雷切尔的脸。

“昨天和你出去的女孩好漂亮呀。”她好像看穿了我。

“是啊。”我点点头。

“金桑为什么看起来心情不好?”

“没有啊。”

明子轻轻叹了口气:“沮丧的时候人人都会有,我也有啊。上个月,我攒了好久的钱才咬牙买了一双很贵的皮靴,还没穿一回呢,就丢在巴士上了。”

我心里一跳:“双层巴士的上层?”

“是啊,你怎么知道?”

“你丢了的靴子是什么样的?”

“罕见的鹿皮靴,我喜欢的镶铜扣复古款,还是再也买不到的限量版。想起来就心疼。”明子惋惜地说。

可是明子不记得当时是什么人坐在她身边了。她送我出门,“金桑晚上还来吃面吗?”

“不,我要去老雷那里。”

黑人老雷是我在下城区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可是个妙人,年轻时什么都做过,打过越战,拉过皮条,卖过大麻,修过水管,五十岁以后做起了灵媒,其实他根本通不了灵,只是装神弄鬼,我也常常帮他拉拢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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