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需要神性来填补的空洞,我们却试图用像毒品、性、娱乐和物质享受这些暂时性的东西来替代。我对此感到罪恶,你们也是如此。想要感觉良好、充实并发现生活的伟大意义,只能是一种徒劳,那些日常生活中该死的条条框框让我们变得无聊透顶。只有一种途径能让我们找到平和与价值,那就是让上帝引导我们,并接受耶稣宝血的洗礼,让我们明白我们一直被爱着。”
斯蒂芬·克拉克·布兰得利
印第安纳州,诺克斯
1976年—1977年
打败一个对手本身并不是胜利。真正的胜利不是在于赢得一场战斗,而是你得到了什么战利品。我亲眼看到上帝来到我身边助我脱离险境,如果不是祂,我早已命丧肮脏的街道。那时我正通过药物和大麻努力“完善”自己,幸亏有个陌生人让我活了过来。多年后我才明白,那人要么就是上帝幻化的人间天使,要么就是祂从天堂派来的使者。从我还是个婴儿起,每周日我都去教堂,但那并不代表什么,所有的福音对我而言没什么不同。上帝打算用最不可思议的方式来引起我的注意。我把这些都写在了我的《快乐的失败者日记》里。
快乐的失败者日记
第42篇诺克斯高中
1976年9月14日,晚上9点02分
我认为自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每次我用自己的方式单独行动,都会以失败告终。虽然我只有十六岁,对于我要做什么,我是谁以及我为何在此这类问题一知半解。但正是这些问题已经让我意识到,如果我的生命中没有更伟大的东西指引我,更甚的是,如果没有人值得我信任的话,那我最终会以悲剧收场。
自从我几乎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后,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我决定要么改变外在形象,要么去死。但我却很少花时间关注我赖以生存的空虚的内心世界。
我减肥后,心中仍有深深的挥之不去的无助感。外在形象的提升丝毫没有改变我内心的丑陋。我爱结交朋友,虽然我讨厌酒精,但我经常出入派对。酒太难喝了,每次我饮酒过后就感觉生不如死。酒精下咽时口感很不好,喉咙还有灼痛感,我几乎都想吐出来。
我想我还是摆脱不了大麻,它给我想象力,让我做真实的自己。那些喜欢伤害别人并把别人当作傻子的人,往往自己才是更蠢的傻瓜。我敢于坚持自己的立场。我更喜欢阅读有关历史、地理以及文化思想的书。我乐于和人打交道,虽然很少发现有意思的人,但是我想要他们在和我分别时比来的时候心情更好。我总是毫无保留,因为我有很多能和别人分享的东西。
我看上去有点像气场强大的摇滚巨星,留着披肩长发,身穿皮夹克,挂着链子,向所有人炫耀我的摇滚装扮。我有一辆车、体贴的父母、疯狂又有趣的兄弟姐妹,还有抽不完的烟。但是还有两件事困扰着我。似乎在我内心深处有人在跟着我,召唤我,让人不得安宁。一种超然的力量不可思议地将我与那些喜欢伤害别人、吸毒、肆意破坏又不受惩罚且毫无罪恶感的人分开。做着和他们一样的事情,我不得不感到肮脏、无助、悲伤和懊恼。这种感觉奇怪又神秘,但完全不恐怖。之后我遇见了玛姬。
你曾经遇见过完美的女孩吗?我是指有趣、聪明、非常敏感的女孩,她很容易就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就遇到过,她叫玛姬·米勒。她既让我快乐又令我困惑。从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就被她吸引了。
我当时还不知道她是谁,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她就站在那里,修长的腿,纤细的身材,一头金色长直发。我原来不喜欢金发,但是这却很配她。
自从我第一次遇到玛姬·米勒,我便一见如故,她是我为数不多可信赖的人,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很自在。但是当我第一眼见到这个美丽的姑娘时,她并没有看见我或注意到我,她和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克莱德·韦杰斯挽着手经过我。对我而言,克莱德是我的兄弟。我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伤害我的朋友们:克莱德、丹尼·米勒、弗雷迪·米勒,也许并不包括弗雷迪,还有一些和我一起长大的肝胆兄弟。所以,我决定成为玛姬·米勒的朋友,一个她可以信任的朋友。现在回想起来,我想她当时就已经知道了。我决心要深入了解她,我相信我做到了。
我终于认识了这样一个真实、善良又信念坚定的女孩,只要她在哪里,哪里就会变得更美好。她给我带来快乐。我知道我永远不会成为她的男朋友,因为我从不背叛兄弟。而且我也清楚玛姬不会让我这么做的,我将一直会是她珍爱的朋友。但这给我出了一个难题,因为从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就永远地爱上了她。我把那一天记录在了《快乐的失败者日记》中,尤其想说给我的子孙后代们听。那时,我也没有意识到美丽的玛姬·米勒会在我的生命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连她自己也从不相信。
快乐的失败者日记
第43篇
1976年9月15日,早上5点14分
今天早晨,我坐在自己的房间回想昨天中午发生的事情。我感觉百无聊赖,没有愤恨,没有抱怨,只是感到无聊和迷茫。我失去了动力和前进的方向。我知道别人都以为我是学校里的一个恶霸、失败者和瘾君子,但我也许是这所学校里最刻苦的一个学生,却无人知晓。
诺克斯高中
1976年9月14日,中午时分
昨天在马克·西蒙斯先生的课上,我交上了有关内战的试卷。我知道我答得糟透了,他一定会给我很低的分数,而且今天就要公布成绩了。我却比较喜欢这位先生。他无疑是这所学校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老师。每当他走进教室用德语说“女士们和先生们”与大家打招呼时,大多数学生都神色紧张。我却觉得这很酷。他从来不借助教科书,只用自己的笔记。但是,我又懒又不中用,试题答得也很差,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把试卷交上去。这并不是我的最佳水平,所以今天我没有感到巨大的压力。正如我的日记名字“快乐的失败者”一样,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失败者,但经常不快乐。我唯一的名声就是那个把男生扔到书架上并毁坏图书馆的大胖子,而且还要让别人相信这不是编造的。
那是不幸的一天,一个自命不凡又暴力的小家伙挑衅我。这个名叫罗杰·钱伯斯的学生,我虽然不怎么认识,但看上去挺文气。他想要向我证明他善斗,而且确实这个小个子挺能打。我一直坚信,有些男人身材瘦小但内心强大,就像吉娃娃一样,这种小狗总是先发制人。我猜想这是因为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我虽然人高马大,但许多比我个子小的人却比我强悍。我总是忘记,在我被激怒的时候,我的对手也变强了。
我确实看上去像个卑鄙的坏小子,随时摩拳擦掌,但我讨厌打架。我要声明两点:首先,我擅长打架;其次,和我的父亲一样,我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现在,每当回想起那天在高中停车场发生的那一幕,一种悲伤的情绪就油然而生,我对此深恶痛绝。经过快速减肥,我在十六岁时体重掉了二百五十多磅,比以前更结实了。但是,我更喜欢给人带去快乐而不是伤害他们。
当午饭时间我从学校走向我那1963年产的漫步者旅行车去抽烟时,罗杰·钱伯斯在我后面追赶着,然后击中我头部的一侧,将我打翻在地。我翻过身来抬头怒视那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左右的钱伯斯。我摇摇头,大声地自言自语道,“为什么他们总要这样对我。”
我眼睁睁看着钱伯斯的靴子径直向我的面部踢来,我又一次头部朝下倒在地上,我抓住他的腿将他扳倒在地。很快我就起身把他提起来,并踩住他的脚。他看上去惊恐万分,但我丝毫不关心。他扼杀了我所有的兴致。
我记得我对他一顿拳打脚踢,他想逃跑但被我拽了回来,衬衫的后背也被我扯破了。我将他扭过来又打了三拳。正当我举起愤怒的拳头准备给他致命一击时,罗杰眼含泪水哀求我放他一马。我看着他那早已瘀青的面庞,放下了挥起的手臂,松开了拳头。这时一股强烈的耻辱感在我的全身蔓延。我打量着他想到,这家伙明天看起来一定糟透了。
“是你先挑起的!”我朝他大喊。“为什么你要这么逼我,你是傻还是怎么回事?”我记得罗杰对我笑了笑。
“嘿,你真是疯了。你真能打。”
我看着罗杰,悲伤像海啸般席卷而来。我想让他原谅我,但我还是克制住了,我严肃地对他说,“我要你揍我。”
“不可能,你疯了吗?”罗杰回应道,然后掉头走开。
“嘿,你碰上麻烦了,你可能会命丧于美国的某个偏僻小镇。”我记得我望着他停下来转过身并与我对视,我感觉这就像一出戏。他的眼睛已经被打得青肿。
“这是什么意思,你这个臭小子,瞧瞧你都对我做了什么,你告诉我还想怎样打击我,我已经够弱的了。”
我回答道,“你太喜欢打架了,但你个子太小,不能用拳头来威胁对方。我敢肯定地告诉你,你赢不了。尽管你出拳很重,但你应该研究如何有效打击对方。”我揉揉自己一边的脑袋,“你的拳头对我没什么作用,但我的就不一样了。”我笑着说,罗杰也笑了。
“你是个傻瓜!”他对我说。
“是的,确实如此,我深感抱歉。”说出这些话并不容易,但是让我感觉舒服,减少罪恶感,也加强了责任心。“所以,你必须打我。这样以后他们就不敢惹你了。我就是把那个废柴扔到书架上的人,你还记得吗?”他当然没有忘记。“你来吧,但是你要把我鼻子打断或者把牙齿打掉,你就死定了,明白吗?”罗杰在那一刻窃喜的神情至今我仍历历在目。我想他会把我当作一名斗士而不是一个杀手,我让他感受到了尊重。
他向后摆右臂,对准我脸颊的一侧挥了过来。我闭上眼睛,但他只是擦了一下。我睁开双眼,他干瞪着我。
“我没必要通过揍你来证明我很强。你赢了。”
我记得自己对他说,“我同意你的说法,从现在起你是我心中最勇敢的少年。”我看着罗杰·钱伯斯并摇了摇头。“为什么这些事总发生在我身上。听着,你现在是我的保镖了。我一动手就停不下来,但我讨厌打架。”
快乐的失败者日记
第43篇
1976年9月15日,上午6点04分
今早自从我醒来后,我就不停地思索我的怜悯感从何而来。我怒气填胸,所以不可能产生这种同情心。就像两周前发生的事那样。
我和父亲一起将一棵树砍倒,我观察到树液从倒下的树干上流下来。这极大地触动了我,我因为伤害了它而深感内疚。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出我在教堂中所见的十字架上的耶稣形象。上周我开着我的漫步者旅行车和我的表弟鲍比·斯宾赛、托尼·克莱门斯和其他四人在镇上兜风。我们在街上转悠,带着一袋由我特别种植的至少三盎司重的大麻。它足够让我在监狱待上几年了。
诺克斯县的警察很仁慈,他们对我宽大处理了许多次,我至今都没遇到过麻烦,因为我从来没有被抓住过。我几乎不饮酒,对他们说话也是毕恭毕敬。他们多次送我回家,我们一起讨论体育和政治话题,他们还打算从我这里买大麻。他们有时从我这买半盎司的大麻,有时是一盎司,但我这两种包装的分量都比外面普通的要大。斯达克县的警察就没这么平易近人了。
当我在印第安纳州的诺克斯县中心的街角转弯时,我注意到一辆县城警车在我后面追赶并打开了警灯。威尔克斯·明尼克斯警官走下车,来到我的车窗前。我想他一定是闻到了大麻的味道,一些来自点燃的大麻,还有一些来自藏在我驾驶座椅下的三盎司包装的大麻。他命令我们下车,我们七个人都照做了。
“嗯,知道你们车里的人过多了吗?”
“长官,我只是顺路把他们送回家。”
“你总是在县中心绕一大圈再把他们送回家吗?你们所有人都下车,我要到车里面检查。”
我的心一沉,心想这下肯定完蛋了。明尼克斯警官先检查了一下后座,找到一枚打火机。当他打开前门时显得很失望。他坐到驾驶座,然后在副驾驶的车座下摸了摸。那就意味着接下来他要检查我的座位了。明尼克斯警官将他的手放到驾驶座椅下,我的呼吸几乎停止了,直到我看见他将手伸了出来,什么也没发现。
“孩子们,我要你们现在就离开县中心。我知道你们到这来不是干什么好事的。”他将我的驾照还给我。“斯蒂芬,我认识你父亲。他是个好人,别让他失望。”他指着已经在我车里坐下的两个人说,“你们两个人,下来自己走回去。”他回到自己的车中便驶离了。
我钻进车里,开到一个朋友的家中,然后把手伸到我的座位下,一下就够着那三盎司包装的大麻。今天是我第一次说,“感谢上帝”,而且是真心诚意的。不可否认这是个奇迹,一定是某个人或是某种东西在关注我。一定是有什么在召唤我,让我去做我必须要做的事。其实这件事发生在一周前,但是它深深地震撼了我,直到今天我才能将它记录下来。接着是昨晚,我的无聊生活再一次被震动了。
印第安纳州,诺克斯
35号高速公路
1976年9月14日,深夜
罗杰·钱伯斯满脸血迹的面庞整个晚上都不断浮现在我脑海中。我不敢相信自己利用邪恶的力量对一个人痛下毒手。他只打了我两次,但是我已记不清自己在他脸上挥了多少拳。我讨厌喝酒,但是昨晚唯一能让我不去想那双瘀青的眼睛以及让我住手的哀求声的就是龙舌兰酒,另加一些啤酒。但我错了,今早我满脑子里又充斥着这些画面。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玛姬。我觉得自己很愚蠢,爱上了一个爱我的女孩,只是这个女孩爱我的方式和我对她的感情不一样。昨晚的事情和今早内心的斗争让我有些抓狂,尤其是我的血液里还残留着龙舌兰。接着我又想到克莱德,我知道他是我永远不会去伤害的人之一,因为他是我的兄弟。但是这又如何呢?
我从不需要过多酒精就能将自己灌醉,因为我不是个酒鬼。我不知不觉就上了车,从巴斯湖开到诺克斯。我记不起一路上我是怎么驾驶的,但我能回想起的片段让我毛骨悚然。我隐隐约约感觉到空气从副驾驶座位旁的窗子灌进来,然后我注意到诺克斯县的限速牌上标的是每小时七十英里,这也是老漫步者车的最高时速了。
当我失去意识时,我感到自己的头往下坠。就在这时我觉得有东西碰到了我的脸。我立刻抬起了头。当我向右边望去时,我看见了那个男人,两年前我由于吃了过多减肥药而昏倒在街上,他扶我在镇上走。他抓住了我的方向盘。我透过前挡风玻璃向外观察,我的车开向路右边的沟渠,正往街灯杆子撞去。我猜是那个陌生人转动了方向盘,因为我知道我没有死。我听见他说,“去寻找祂,而不是我。”我再次向右边望去,他已不见踪影。不论他是谁,他至今已经救过我两次了。
难道这是酒精引发的幻觉?也许吧,但我知道某种东西或者某个人在召唤我。有一只手在保护我,就像以前我未曾请求却有援手相助。这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无法逃避。那天晚上它在我头脑中引发了许多问题,我在写日记时,这些问题仍然在我脑中盘旋。是不是有人在另一边,或者就在这里?
我不会对罗杰说,但是我会告诉所有人他之所以双眼青肿,是因为他有勇气做别人只敢想的事,他是我在学校里见过的最勇敢的学生。我最近意识到我应该做某些事,不管它是什么,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我在狠狠揍了罗杰·钱伯斯一顿后就走到车里吸烟,然后返回西蒙斯先生的课堂上准备接受现实。他走进教室,将打好分数的内战试卷分发给我们。向我走来之前,他没有发表任何评论。他把我的试卷举在空中,每个人都能看见右上角那个大大的红色的D。
“布兰得利先生,这是你的试卷,成绩是D。”
那时我真想杀了他,但我知道那是我咎由自取。他在讲台前坐下,听班里其他学生悄悄议论我有多笨。他清了清嗓子,每次他想得到我们的注意时都这么做,而且总是能奏效。当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西蒙斯先生对全班说道。
“我听见你们都在嘲笑布兰得利。现在你们每个人的成绩都比他高,但是他的试题答得比你们中的许多人都优秀。你们得到了较好的成绩,因为我知道这是你们的最高水平了。”他看着我,我们四目相对。
“布兰得利,你能做得比这更好,这就是你为什么会得到低分。努力学习和生活吧,你会因此得到回报。年轻人,我相信你会拥有与众不同的人生。”
教室里一片寂静,有些人的脸上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我也是。在那一刻我想到,玛姬会为我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