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拍打了几下自己的脸,打起精神继续说,兄弟,断条腿算什么,为了鹰值得!有一年我带着黄狗和鹰在山里追一头黑熊,黄狗现在老了,那时候年轻骁勇着呢,箭一样追进了密林里。鹰也追,可是树挡了它的眼睛,飞偏了路线,我在后面一看,糟了,鹰要是飞远了听不见主人的吆喝就回不来了,鹰丢了我就白捉白驯了一场,而且那年整个冬天的猎季我就没了翅膀,只能和黄狗一起坐在火塘边喝酒烤火。我一着急就放下熊不追,掉头去追鹰,结果光顾着抬头看天,脚下踏空跌下了山崖,一条腿摔断了。我找了根树枝把断腿绑上,削了根拐杖硬是一瘸一拐地继续找鹰,这样忍着痛找出了五六里地,总算腿没白断,在一家农户找到了那头迷路的鹰……
老爹这么说着说着,我渐渐觉出他不是在跟我说了。他像是自言自语,更像是对着手臂上的鹰在倾诉,这种劲头真是热恋中的情侣也学不来。
我期待阿芯来看我,可惜她停留的时间总是屈指可数。
她问我,好些没?
我赶紧收起龇牙咧嘴的样子,勉强支撑起身子点头说,好些好些。我刚要再说什么,她放下粑粑和热茶,简短说声“吃吧”就走了。
一天三顿不变的粑粑,六句毫无表情的短话,就这么些。剩下我所能期待的只有希望她忘记关上我的门,或者盼着路过的风帮我把门吹开半扇,这样我就能看着她在院子里忙来忙去。
她终日忙碌,洗被单晾衣裳,烧水揉面烤粑粑,喂鸡种菜,连拿着工具整修院子这样的事情也是她在做。她的衣衫不是前襟被水打湿,就是后背被汗沁湿着。她的袖子总是高高挽着露出瘦小而健壮的胳膊。她的背影像小鹿一样灵动不停。她的发辫总有忙乱中散落的发丝粘在脸颊上,她间或用手背撩开。她黝黑的肌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一件接着一件忙,并不赶工,也没有逐渐现出厌倦与惫重,她不断重复的动作里有种难以形容的自在与安然,像是一场自得其乐的舞蹈,让我着迷。
我发现阿芯对老爹说话一直是带着气恼的。似乎这并不是她还在怪他害我摔断了腿,这是阿芯的一个习惯。她把粑粑和热茶往院子的石桌上一摆,对着空气大声说一句,老爹,吃饭!她也不和他一起吃,也不等他的回应,转身就自顾去忙。她喂鸡的态度都比这和蔼。稍后她咬着自己的一份粑粑,看着篱笆里的鸡发呆。篱笆不是防鸡逃走的,而是防鹰扑了自家的鸡。
我有一次壮起胆子问老爹,阿芯怎么从来不和你一起吃饭?
老爹登时不说话了,瞪了我一眼,架着鹰起身出去了,床板的震动又疼得我咧了咧嘴。
一定是老爹赢了这头鹰,从某天晚上开始,老爹终于停止了彻夜的絮叨,院子里月光树影静谧,满山遍野是秋虫的呢喃,我沉沉一觉睡到天光大亮,醒来腿疼得更厉害了,额上火烫周身冰冷,气虚心浮,阳光刺眼。
忽然间,满屋灿烂的阳光黑了,我扭头看见窗口巨大的翅膀扑面而来,吓得我险些从床上滚下去,老爹“咋!咋!”的吆喝声像是贴着我的脑门响起来。这是熬鹰阶段过去之后,老爹开始给鹰喂食,训练它飞扑目标。鹰一次次在院子里练习攻击,我的屋里明灭不定,窗外鹰的椽爪近在咫尺,我心惊胆战,老爹时不时炸雷般的“咋咋”声音让我头疼欲裂,简直是个恶魔般的炼狱。
我觉得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
肢体折断的伤引起全身应激性的高烧,忍不得疼的我吃掉了所有的止疼片,疼痛和日夜的搅扰要了我的半条小命。粑粑太硬我难以下咽,鉴于之前骨折的时候大呼小叫太丢脸,想在阿芯面前显得不那么娇生惯养,我把吃剩的大半个粑粑都藏到了床褥底下。每次见了阿芯,我又努力想表现得勇敢些,以至于她不知道我正在衰弱下去。直到驯鹰开始,我已经给熬得只剩下哼哼的力气。
当阿芯再次进来送早饭,我没有能勉强半撑起身子,反而半个身体滑落下来,褥子下的粑粑也掉了一地。我羞愧难当无力遮掩,满头大汗地呻吟起来。阿芯看了看地上的粑粑,走近前来。我感觉到她熟悉的手臂扶我靠在枕头上,她掀开被子查看我的伤腿,她坚硬冰凉的小手试我额头的温度,随后她的额头合到我的额头上,我的脸颊上是她的气息,脖子上飘荡着她发辫上的碎发,有些痒。我看见她皱着眉毛收拾粑粑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斟进来热茶,扶起我喂我喝。过了一会儿又拿来冰凉的湿布敷在我的前额。我像婴儿般任她摆弄。阳光透过眼盖一片温暖的红色,我闭着眼睛不看她,听见她忙进忙出的脚步声,说不出的安宁。
我睡着了半晌,朦胧中闻见了空气中愈来愈浓的诱人鲜香。我以为是做梦馋的,睁眼就看见阿芯正低着头面对面地琢磨我有没有醒,我一睁眼把她也吓了一跳。她又扶起我,让我靠在她的胸口,床头摆着一只大盆子,整只老母鸡炖在汤里,她用手撕开了一点一点喂我,我努力嚼着竟有了想哭的冲动。
老爹在外面嘟哝着,闺女,你把下蛋的鸡杀了,这日子还过不过了?阿芯没好气地喊回去,你成天就架着鹰,我娘活着的时候有没有问过你,这日子还过不过?
晚上我吃了一碗软糊的鸡汤面,又是阿芯一口口喂的。我想,早知道我就不必假扮坚强了,这样反而能得来阿芯更多的关心。
我很满足,阿芯一天进来看我不下十次,少不了额头贴着额头试我的体温,一天三顿变着法子弄吃的给我。看得出古村贫俭吃饭都很简单,加上阿芯家人口少,她更不擅长捣腾什么美食,她就是实实在在找来材料,实实在在地煮熟给我。每天清早,老爹到几里地外的市集买回不带一点膘的新鲜瘦牛肉,回家用刀子割成细条当鹰食,阿芯硬是匀下一半来给我煮面条。鹰熟捻了院子里的扑食训练,老爹开始带着它和狗上山去实地训练,偶尔捉回来一只山鸡、两羽斑鸠,也让阿芯夺过来悉数煮给我一个人吃。
老爹自然是抗议的。他嚷嚷着,闺女,他不就是断了腿吗,怎么养点伤比养头鹰花费还大呢?阿芯顶回去,容你花钱养鹰是惯着你,一个大活人当然比鹰金贵!
阿芯说着就端着盆子又来喂我。
其实没几天我就精神好了许多,自己端着碗吃饭是没问题的,可是我故意没露出恢复的样子,病恹恹地半闭着眼睛,等着她一天三顿把我靠在她怀里。她的胸口灼热而有弹性,身上散发着尘土和汗的气息,发丝落在我的后脖颈里,我在吃每一口的时候先嗅到她手上炭火余留的香气。
老爹自从开始驯鹰,就再没来过我的屋子跟我絮叨。他不是对我有意见,只是不再需要用絮叨来抵抗数日不睡的倦意,我这个为他和鹰提神的第三者也就从摆设成了废弃物。他恢复了应有的少言寡语,除了偶尔的抗议之外,他全心全意都放在他同样沉默寡言的鹰身上。我乐得屋里的常客变成了阿芯,而且老爹少有干涉。
一个月之后,我开始能扶着墙走出房间了。
阿芯给我削了一根木杖,这天扶着我到院子里吃饭,老爹正好架着鹰从外面回来,三个人第一次坐在院子的石桌上。老爹很久没有跟女儿同桌吃饭了,显得很高兴。阿芯还做了几个菜,老爹拿出酒来大家一起喝,这就问到了我何时返程的事情。
伍
我几乎已经忘记自己从何而来了。
能下床了之后我再次打开背包,尼康相机的镜头摔烂了,右手的豪雅高尔夫手表停在某个时刻,就像时间在这段日子完全停止了,手机也早就没了电。阿芯帮我把其余行李从新城的宾馆取回来,我找出充电器,给手机充上电之后才知道了日期,刚一开机短信就接踵涌入,还有公司总机无数未接来电的短信提醒,看时间都是三四周之前的,连篇累牍的文字短信表现了领导与同事对我失踪不返的担忧、惊讶或愤怒。
我的休假是二十天,这已经是公司特批的结果,按照原计划我应该提前两天返回上海,稍事休息,提前一天到公司销假。在这个运转如机械般毫无误差的五百强国际公司里,耽误半天就是天大的事情。更何况我超假三周半,还连个电话都没有打回去。
我顿时意识到自己闯下了滔天大祸。当那根架鹰杆打中我的时候,当我为肢体的一部分断裂疼痛得彻夜难眠,在鹰的威慑下苟且偷生,又在阿芯的怀抱里装病不起的时候,我似乎觉得公司这回事就像遥远地平线上的建筑,因为远,所以看上去小得可以忽略。可是现在我要回去了,这事情又大得关系到我的容身立命。
而且很可能我已经无处可回了。
我头皮发胀手心出汗,我拿着手机想要拨回去却舌头僵硬。我不知道电话里我的顶头上司会有怎样的态度,冒出一大堆英语的谴责,还是干脆漠然地宣布,凯文吗,我们公司亚太区本来有四个凯文,现在只有三个了,有一个休假未归已经被除名了。
我握着手机,欲拨又止,忽然觉得自己可怜得像一条狗,鹰站在院子高高的架鹰杆上睥睨着我。我没有拨号,把手机又扔回背包里。这一刻我忽然有种失重的感觉,好像自己被抛离了以往三十年的世界,一瞬间像羽毛般飘起在湛蓝的高空。我这才意识到,可能在决定出来休假的时候,我就没有打算再回去那个窄小的隔断,所以一路漫步越走越远,在休假结束前一周还在古村闲逛。
在我退烧之后,阿芯也曾问我,从哪里来,以前是做什么的。
我该怎样描述过去的生活呢。我每天听着闹钟醒来,赶着地铁去公司打卡,在隔断里度过大同小异的一天,再打卡坐地铁回家,吃一份快餐,看一会电视,睡觉,周而复始。我的前后左右永远是各种化合材料的墙壁,我像是一个精密的零件运作在被设定的通道和空间里,生活味同嚼蜡,久而久之我甚至不想在早上睁开眼睛。我一天天发胖直到通体浑圆,我知道这不是因为吃得太多,而是因为厌倦。
我做的是采购的美差,除了像盆栽般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还常要参加客户的饭局,这份好差使却败坏了我对吃饭所有的兴趣,饭桌成了假面舞会,热情的人类语言成了工具后是如此冰凉,人对食物的渴求变成了一种折磨,我尝不出食物的甘美,醇烈的酒不能让我沉醉只能害我呕吐。
我有一个同居的女友。我们一起生活了五年,各自忙着上班。洗衣机渐渐被洗衣店的上门取送代替。烛光晚餐改成外卖。有一天早上她离开了我,在我上班去之后她搬走了自己的所有行李,可悲的是,我到两天以后才感觉公寓里有所异样,再想到打电话找她,她的手机已经停机了。我是一条鼻子离地永远三尺之内的狗,我不仅从不抬头仰望天空,我甚至看不见女友脸上的悲伤。
我就是这样决定申请休假的,我想我原本就怀着逃离和自我放逐的愿望。
结果在这场犹豫不决的逃亡中,我这样一个孱弱的城市胖男人被一根架鹰杆打断了腿,多么可笑,这像是谶语,又像是一种指引,这根曾站着无数雄鹰的棍子打算赶着我走入另一种生活。
陆
骨折需要静养三个月才能彻底痊愈,借着这个理由,我正好可以继续住下去。我与老爹说,房钱和饭钱这就补上。老爹面有愠色地打断我,这么说就是瞧不起我了,是我的鹰吓了你,这点吃住我们家还供得起!
我摆手,这么久的时间,我一个大男人白吃白住可不行。
老爹说,你要是过意不去,可以跟我去山里驯鹰打个下手。
我心道,这不是又要害我断腿断手吗。阿芯走到老爹面前瞪了他一眼,不容分说把酒碗收走了。
古村座落在雪山脚下。晴日里,圣洁的雪峰清晰可见,像神灵睁开眼睛俯视大地。阴雨的天气,白云一朵朵从山脚升起来,将村庄包裹在梦境一般的雾气中。深秋的风一阵阵变冷,把山脊吹成了墨绿和金黄,告诉村里的男人一年之中最好的猎季到了。
在老爹精心的喂养和训练下,鹰的羽翼日渐丰厚,目光如电,姿态愈发威严敏捷,即将成为这个猎季天空中的王者。老爹带着鹰隔三岔五进山去。我呢,我总是支着我的伤腿半靠在院子里仰面朝天,任阳光从湛蓝的天空倾斜而下,瀑布般渗入我的每一寸身体,仿佛我的每一个细胞都被照得通体透明,像羽毛般轻盈。
我呆呆地望着辽阔得不可思议的天空,望着风卷云移朝夕变幻,望着飞鸟的翅膀骄傲地掠过天边。村庄里的炊烟映着蓝天,石瓦屋顶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雪水融成的小溪穿过家家户户的门前淙淙歌唱。院子里的三角梅落了,柳叶黄了。阿芯小鹿般的身影在我眼中心中徘徊不止。在逃亡的路途中,我歪打正着地找到了我的桃花源,想到这里,我几乎被自己感动了。我想匍匐在雪山下感谢神灵,就像每年远道而来转山的人所做的那样。我迷恋这里就像一头被飬养已久的鹰恋慕它的天空。
阿芯洗了被单,我自告奋勇帮忙她绞干。她握住一头往左拧,我抓着另一头往右,她一使劲险些把我掀翻在地上,被单这头脱手落在院子的地上,只剩另一头抓在她手中,她笑得直不起腰,我知道她不是嘲笑我,可是我依然羞惭不已。我陪阿芯去屋后的菜地,还没有弯腰做什么先一脚踩歪了两颗菜,伤腿还差点又在泥地里崴了。我终于看见了阿芯做饭的地方,堂屋正中的一间有个大灶,周围可以用来烤火,屋顶和四壁给熏成墨色。我学着阿芯那样用松明引火,把木柴架在上面,再将炭拨拢在火堆边,慢慢将炭火点燃,结果只弄了满屋子的烟,呛得我涕泪长流。
和古村如今许多人家的生计一样,阿芯也把院子的一部分改成了家庭旅馆。没有挂牌也没有固定客源,生意清淡到可怜,仅靠司机阿雄说服他班车上的零星游客来这里住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