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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曲时代与生命的合奏之歌,是我们经历过的生活,也是我们生活的理想:生于八十年代物质向好的单纯,成长于九十年代下海经商的风潮,成年于轰轰烈烈的二十一世纪新科技革命的创业热潮。父母亲人之挚爱,少年懵懂之初情,青年志同道合之相知与相恋。亲情、爱情、友情,生命在纵横交错的爱与恋中走向成熟,平凡却不普通,如诗,如歌。静且美。幼小的婴儿,命运已不动声色地赠予坎坷:与死神擦肩,与至亲生离死别……然,她却因此拥有了一颗绵柔感恩、坚韧不屈的心。那些爱她和她爱的人,她都想好好去爱,尽管有些人,还是来不及。十岁,一个未曾开启已然夭折的秘密……十一岁,于霞光万丈的田间许下誓言,相惜于木芙蓉花树下……十九岁,于明亮的午后阳光里,静美如花开,他和她心心相印,爱,成了他们心头永不干涸的力量源泉、不会灭去的信仰灯塔……执手相依,流散天涯亦不惧。看,千帆过尽,谁在待与归?乡野村上,落英片片,芳草萋萋,无不是人间情味。原来,爱是力量,无处不在,从未离开。(第一部作品,敝帚自珍,爱它如初恋,忍不住就很抒情。)假若不问归期
向晚在介绍下认识了林煜,不曾想自己竟是年少时便被对方盯上的。——某次,向晚与林煜赌气后,便去找了前男友喝了一宿的酒,林煜便找了她一宿。回到家后就狠狠地把她按在了沙发上,“还去不去见他了?”林煜咬牙道。向晚醉醺醺的,小脸通红,哭兮兮的对他摆摆手,“我乖我乖,不去了不去了……”——都说林总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且不言苟笑,和向晚呆在一起时却毫无下限。“太太又去见前男友了。”林煜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又是咬牙切齿。把向晚接回来后凶了她几句,向晚便哭兮兮的好不可怜,还把眼泪全擦在他的西装上。这是一点都凶不得,还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没办法,自己执意要娶的人,只能宠着,“我的错,不该凶你。不哭了,怪~”——“老公,我想要那家的庄园。”向晚软着声跟他说着。林煜却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向晚不禁质疑他:“林煜你不会是破产了没钱了吧……”带着调笑。向晚一脸欠揍的看着他,林煜低头在向晚耳边说道:“我的钱都上交在了太太那里,我哪有钱买庄园。”——小清新文风,有甜有刀子,剧情不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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