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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传说

村东有一老太太,膝下无儿无女,夫姓张,人称张老婆子,年轻时嫁到这个村子,结婚第二年,丈夫害了麻风病,医治无效,三个月后撒手人寰,埋了丈夫后守着三间矮草房,孤独半生。

张老婆在六十三岁那年收养了村子南面父母双亡的一个女孩,离开守了半生的草房,赶着几只鸭子住进了女孩的家里,从此两人相依为命,生活过得还算安稳丰足,待女孩二十岁那年,张老婆子去世,女孩买来上等棺木请来鼓乐班子大闹三天三夜,厚葬于南山上,白兰玉理石墓碑上篆体刻画下一行字:七旬遗德,百年流芳,善存天地,吾记慈亲。落款:孙女大秀。

这是村子里的人关于张老婆子一生的简述,概括完毕,关于她的故事也就讲完了。我的母亲在新竖起的石碑前磕了三个响头,拍掉膝盖上的尘土,也就告别了和她相依为命七年的亲人,她现在又变回孤身一人了。

又过了一年,母亲嫁到百里外的林岳镇,从此和那座满是伤痕的村子分别了,这一别便是永别,从此只在回忆里相见。或许,母亲在回忆里也不想与它相见,要不也不会远嫁到百里之外。当时,年轻美丽的母亲被媒婆踏破了门槛,母亲只提出一个要求,就是不要本村的人,嫁得越远越好,于是媒婆便三个月不曾登门。

待那一日,母亲正在园子里锄草,烈日在她头顶凶狠地照耀,她的汗水浸湿了衣服,却仍在弯着腰不知疲倦。媒婆在这时再次登门,眉开眼笑地推开园子的木栅栏,“大秀可真能干。”母亲用围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走,进屋说话。”说着把锄头立在一边,率先向屋子里走去。

母亲先是喝了一瓢凉水,接着为媒婆拉了一把椅子,自己也坐了下来,“说吧,这回是谁?”母亲开场直白,她在近半年来已经与媒婆打过几十次交道,轻车熟路,不再有第一次被提亲时的羞涩与尴尬。

“这回这个小伙子你肯定能看中。”媒婆还是千年不变的开场白,由于是千年不变,母亲也就没往心里去,低着头漫不经心地揪着裤子上的毛球。“这回这个是我一远房亲戚,人家可是有铁饭碗的,人长得好还精明能干。”媒婆眉飞色舞地说道。母亲仍旧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心理想的是:也不知道你到底有多少远方亲戚。“真的!婶子这回可没骗你。”看来媒婆也很清楚自己从前一直都在骗人。

“家在什么地方?”母亲终于开口,但这问话还是明摆着的敷衍。“几百里外的林岳镇,正合了你的心意!”媒婆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就见一面吧。”母亲轻描淡写地说道,甚至眼睛是盯着窗外的一只麻雀。那只麻雀在窗前唧唧喳喳地叫着,像是试图在扰乱母亲与媒婆的对谈。

“那就这么说定了!”媒婆兴奋地接着说道,“那把你的照片给我一张吧,我给人家看看……”“怎么?害怕人家看不上我?”母亲打断媒婆的话。“不是那个意思,这事我是先和你说的,我还没和男方提过呢,拿着照片也好说话。”媒婆急忙解释道。母亲起身在相框上取下一张前些日子新照的照片,照片里的人站在街口的柳树下,笑得灿烂。

“这么俊的姑娘哪个小伙子能看不上?”媒婆盯着照片欣喜地说道,然后把照片揣进了口袋里,“那我就先走了,等着婶子的好消息吧!”

母亲把媒婆送出院子,回到园子里接着锄草,她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甚至只是几分钟便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当时的母亲虽然只是一个年方二十的姑娘,在身上却拥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与干练,她所有属于少女的时光与情怀都像是被不小心按下了录音键的磁带一样被洗下了一大片空白,一首歌曲从前奏直接跳到了副歌,用于循序渐进的主歌部分,变成了一片杂乱的声响,那是不小心被录下的关于人世的荒凉。

母亲在这样的荒凉中度过了七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她与张老婆子相依为命,靠着那几块小金子,生活倒也算丰足,她却早早地懂得了承担与责任,她认真地分配着钱的用处,小心谨慎地维护着这个家庭不受外界的欺负,还要筹划往后的日子如何度过。特别是在张老婆子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整天疾病缠身的那几年,母亲看到了所有生活的本质,那些鸡毛蒜皮细小甚微的末节如同大风天里无孔不入的灰尘般包围着母亲,让她透不过气来,也让她彻底明白了生活的不简单与不如意。这生活的朴实无华甚至卑劣的质感潜移默化地植入母亲弱小的身体里,将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现在这个冷暖自知的样子。

所以,所谓的少女情怀,请你滚蛋吧!在十三岁那年就注定了与你无缘,你其实还一直死皮赖脸地在她身边围绕,但她却把自己包裹成木乃伊的模样,让你无孔而入。她又举起生活这件残酷的利器向你劈来,于是,你只能一路丢盔卸甲地逃跑,慌乱的模样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怎么可能呢?我是所有女人都渴望拥有的,我怎么就败下了阵来?你不断地疑问着,像个白痴般闷闷不乐,殊不知答案早就摆在你自傲的面前,只要你稍微低下头便能看到。

生活是分开来的两个字,像是一间房子,“生”是主体框架,“活”是装饰点缀,没有“生”,哪来的“活”?

三天后,媒婆再次踏进母亲家的房门,母亲竟险些没有认得出来她。只见她戴着一顶大草帽,薄绸围巾遮住面颊,手中一把竹扇子,频繁地扇动着,雪花膏的阵阵香气向母亲扑来。

“这大热的天,都把我晒黑了。”媒婆埋怨道。母亲给她倒了一碗凉白开,她咕咚咕咚地喝光后,抹了一把嘴巴,道:“上次和你说过的那个小伙子,人家一眼就相中你了,也真不枉我跑这么一趟远路。”

“真是辛苦你了。”母亲又为空碗里填满了水。“辛苦倒不算什么,我这不也是积德嘛。”媒婆说得动听,但谁都知道撮成一桩婚姻除去积德外,也少不了男方丰厚的报酬。

媒婆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才拿出一张照片来,“手出汗了,有点黏。”母亲接过那张沾满汗水的照片,一个年轻小伙子的样子便映入眼帘,相片里的人戴着白手套,脖子上搭着白毛巾,叉腰站在一台巨大的机器面前,明眸皓齿。

“他这是在干什么?”母亲有些傻气地问道。“他那是工作照,人家可是懂技术的!”媒婆得意地说道,那样子就像是在旁人面前赞扬自己的儿子。

母亲轻声地哦了一下,语气还是那样的漫不经心,但眉目之间却多了一丝隐隐的温柔。媒婆明察秋毫,把母亲的这一细微的迹象捕捉在眼底,把照片从母亲手中夺过来,“看够了没?想看看本人去!”

母亲竟然真的有些羞赧了,这是她自己不曾察觉的,羞赧这种事情在她生命中出现得太少了,所以她现在有些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对付这种情况,她只好搬出自己仅有的最容易信手拈来的冰硬,“我哪有爱看?我还没说要见本人。”

媒婆并不在意,只是把照片又放回母亲的手中,母亲没有接,她便放在了母亲身旁,“我去通知男方,过几天就安排你们正式见面。”媒婆说得理直气壮,并不给母亲拒绝的机会,说完起身走了出去。母亲没有起身送她,她坐在原位又瞄了一眼相片里的男人,明眸皓齿,嘴角竟不受控制地微微扬起了弧度。

“人家是懂技术的!”媒婆的声音还在脑子里叫嚣着,听起来竟也没有了羞涩的感觉。母亲把那张照片压在了柜子底下,然后站在窗前看着一朵云飘过,慢慢悠悠的心不在焉。她盯着那朵缓慢行走的白色云朵,怎么越看越像是照片里面男人的白毛巾,然后那朵云在母亲眼中也变了模样,逐渐变成了一张笑脸,明眸皓齿。

那个人便是我年轻的父亲。

后来的事情变得很简单,第一次在母亲家见面,第二次在父亲家见面,定亲,结婚,统统在情理之中,于是在那年的初冬,母亲变卖了房产,远嫁到几百里外的父亲家。从此,这个村庄关于母亲一家的故事,真的就成了一段传说。

但传说归传说,母亲的故事还没有结束,或者说新生活才刚刚开始。生活也许永远都是这样,一段结束了总要有另一段接起,在一个人眼中你的故事是什么样,那么在另一个人的眼中你的故事便换了色彩,两个人中间的这段承前启后是最重要的抉择与忐忑,或者只是最平稳的过渡,但无论如何,生活都在继续。

母亲出嫁那天穿着一身红色呢子大衣,头上扎着的还是当年买的红头绳,这是最后两根了。迎亲的车子是在头夜就赶到的,一辆拖拉机后斗上铺着红色的棉被,母亲在凌晨的光景中被父亲抱上了车子,两个人躲在一床棉被下,颠簸一路。母亲在上车不久便困乏难耐,想要睡觉却又不敢躺下,只好靠在车厢边打个盹。父亲看出了母亲的疲惫,犹豫地伸出手臂慢慢越过母亲的肩膀,然后一把拥入了自己的怀中。母亲当时心里一惊,羞怯却又觉得温暖,便靠在父亲的怀里安心地睡着了,那一夜也就变成了最颠簸但也最安稳的时光。

拖拉机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到达父亲家院门外,鞭炮声响起,父亲率先跳下了车子,然后把母亲抱下了车子。按照当地的习俗,新娘的脚是不能着地的,父亲抱着母亲往屋里走,刚跨进院门,一群镇子里的小伙子便拿着五谷夹杂着彩纸向这对新人砸去,父亲急忙加快了脚步,一群人嬉笑着在身后追打,母亲被打得有些疼了,“你快点啊!”“哟!新娘子着急了!”院子里的人笑开了。在这笑声中,母亲被父亲抱进了屋子里,放在了早已铺好的床上,母亲一坐在床上便又轻声叫了一下,伸手去翻被子,原来里面放了一把斧子。“这是坐福,快放回去。”媒婆提醒母亲,母亲急忙把斧头放回了被子里,父亲也坐了上来,靠在母亲身边。

“靠得再近一些。”照相的师傅冲到人群前面,拿着相机催促道。父亲听话地往母亲身边靠了靠。“再近一点!”人群中一个小伙子喊道,人群又是一阵哄笑。父亲又挪了挪身子,母亲低头笑而不语。

“咔嚓。”白光一闪而逝,时间便定格在了那一年的那一天,照片上父母的笑脸与身后墙壁上鲜红的大喜字,都因古老的时间而注定没有了颜色。

母亲婚后的生活是幸福的,男主外女主内,一日三餐家常便饭,没有动荡的激情也没有淫靡的情调。他们守在自己的小院子里过着朴实平淡的生活,母亲时常在黄昏下搬来一把小凳子,坐在门前的槐树下,等父亲下班。她常常望着父亲归来的路口发呆,手中织着的毛衣不觉中掉落在腿上,毛线球滚到了一边,上面沾满了灰尘。

其实,母亲也算不上是在等父亲,她那种望眼欲穿的神情只是一个姿态,内核则是目光中的暗淡无神。她在很多个这样的下午都有些昏昏欲睡,所以有好几次父亲走到她身边,把毛线球捡起来拍掉上面的灰尘递给她的时候她才缓过神来,“你回来了。”母亲总是这样的开场白,父亲笑了笑,母亲站起身来,父亲拎起板凳,两人走回屋子。

日子就如同这毛线球般不知不觉地向前翻滚,一点又有一点地被灰尘包围,逐渐遮盖了本来的颜色。灰尘是拍一拍就可以拍掉的,但如果换成了鲜血,那就会丧失了本来的颜色,把日子变成另一个样子。

父母平静的生活确实是被鲜血改变的,对于父亲这是第一次改变,但对于母亲却是第二次了,她的生命似乎永远与鲜血撇不开关系,这也许就是老人口中常说的“命”,每个人从生下来便有属于她的“命”,一辈子也逃脱不掉。

母亲婚后不久便怀了孕,待到临盆时是第二年的夏末,母亲在房间里挣扎了几个小时,接生婆终于满头大汗地把孩子抱在了怀里,抓住孩子的双脚将其倒立过来后在屁股上拍了两下,婴儿的啼哭便划破了夜空,父亲在门外欣喜地跑了进来,也不再管什么男人不能进产房的忌讳,把还没擦洗满身鲜血的孩子抱到母亲眼前,“看,是个姑娘。”母亲盯着这个满身鲜血的孩子,伸出颤抖的手突然用力推了一把,“拿走!快拿走!”父亲愣了一下,接着母亲便支起虚弱的身体,跌跌撞撞地下了床跑出屋门。

“你要干什么去?”父亲焦急地喊道。

“别着了凉!”接生婆跟着跑了出去。

“杀人了!血!全都是血!”母亲撕心裂肺地喊道,那声音如同午夜凄厉的哀号,嘶哑又颤抖地传入父亲的耳中后变成了锋利的钉锤,一下一下地钉出响亮的绝望。

母亲那晚还没走出院门便被接生婆拦了回来,她本该虚弱的身体却爆发出异于常人的力量,口中不断地重复着,“血,全都是血。”她仿佛与接生婆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在接生婆的身上又打又抓,直到父亲跑过来把母亲抱住,已经被抓破脸皮的接生婆才从母亲手中挣脱出来,“这女人疯了,她疯了。”接生婆气急败坏却又惊恐地说道。

父亲从背后抱住母亲,母亲的双手仍旧在空中挥舞着,光着的双腿也胡乱地踢着,鲜血沿着母亲的双腿缓慢地流淌,然后胎盘跟着不安分的双腿滑落在地上,父亲的眼泪也跟着流了下来,父亲觉得那眼泪也是红色的。

被父亲放在床上的婴儿发出第二声啼哭,她也想参与进今晚这混乱的状况,其实这混乱就是因她而起,她是罪魁祸首。这个爱凑热闹的女婴便是我的姐姐,我觉得她注定就是一个灾星,是她的出生让这个本来幸福的家庭开始走向悲惨,也是她的降临让母亲走向穷途,总之,在我的心中,这个家庭所有的不幸都该归结在姐姐身上,于是我也就明白了我为何从孩童时期便如此恨她,希望她不得好死,诅咒她一辈子得不到幸福。

姐姐的名字是父亲单位的领导给起的,那时流行让领导给起名字,无论什么名字从领导口中说出来便变成了一生的好运与平步青云,于是父亲也不免俗地拎着两瓶好酒推开了领导的家门。

陆一敏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殊的寓意,只因为父亲找到领导时领导正在琢磨某书记即将来考察的欢迎标语要写什么,他看了一眼桌子上自己刚拟好的标语,“一生辛劳好公仆,敏锐洞察体民情。”便随便取了两个句首,大手一挥,“就叫陆一敏吧。”父亲如获至宝地念着这两个字,重复了一路生怕忘掉。他回到家中看到母亲正在床上睡觉,姐姐躺在她的身边也睡着了,夕阳把屋子照成了暖色调,有灰尘在小心翼翼地飞舞。

看着这对母女安详的模样,父亲突然怀疑临盆的那个惊恐的夜晚是不是只是自己做的一个可怕的梦。

关于那个父亲不愿忆起的可怕的梦,它如同一个尴尬的回忆,在父母之间心照不宣地没有再被提起。那晚,母亲被父亲强行抱回屋子后,狂躁便渐渐平息了下来,母亲坐在床上披着棉被不停地发抖,接生婆把姐姐洗干净后包裹起来小心翼翼地抱到母亲面前,母亲看着这个粉嫩的小人闭着眼睛撅着嘴巴在寻找什么,一下子便唤醒了她的母性,这母性庞大的力量驱走了疯狂的恐惧,她把姐姐接过来撩起衣服喂奶。父亲看到此景,终于松了一口气,却仍旧有些不放心地坐在身旁。母亲转过头看着父亲,像是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一般,亏欠地微微一笑。

后来,父亲曾偷偷地去询问过镇上的医生,医生的解释为可能是母亲第一次生孩子很紧张,加上孩子满身是血的样子她一时接受不了才会发疯,没什么大问题,吃点中药调理一下就可以了。父亲将信将疑地按着单子抓了几服中药,每日熬给母亲喝,骗她说是催奶的中药,母亲也就没有多疑,拧着眉头喝下一碗中药,然后急忙抓一把红糖放进嘴里。

那一晚之后,母亲没有再发过疯,父亲把功劳全都归在那几服中药上面,也就跟着相信了医生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说法,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把那个可怕的梦境狠狠地压在了心底,他希望自己的心脏像是五指山一般永远压住那个如孙猴子一般调皮的梦境,那样,他的世界才能太平,他的生活才能安稳地向前滑行。

时间在它力所能及的速度上平稳地向前滑行,如同一部陈旧的列车毫无新意也不思进取地把一批又一批的人们送至终点。在这辆人生的列车上,不断有人登场退场,像细胞一样频繁地淘汰更新,保持着新鲜感的同时也慢慢变了模样。

姐姐三岁那年,我悄悄地降临在母亲的肚子里,期待着人生的初登场,我不知道我出生的时候有多少人在其人生的舞台上谢幕了,我只知道我即将迎来人生华丽的初登场。对了,那一年和我一同走进父亲生命里的还有对面人家的新媳妇,王美琴。

确切地说,王美琴要比我早一些走进父亲的生活,在母亲怀孕五个月的那个早晨,她被清早的鞭炮声吵醒,拉开窗帘便看到院门外阵阵的硝烟飘进院子。“对门今天娶媳妇?”母亲问还在躺着的父亲。

“等到中午开席时你去随份礼。”父亲闭着眼睛说道,看样子还想再睡一小会儿。母亲磨磨蹭蹭地起床后到厨房看着冷锅冷盆便懒得做早饭,她从怀孕后人便变得很懒,邻居们都说这个肯定还是个姑娘。

母亲懒得做早饭便去街上买早餐,她推开院门的时候看到对门人家敞开的院子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便想起了自己结婚的当日也是同样一般情形,探头向里面瞧了两眼,想看看新娘子什么样子,但无奈隔着太多阻碍,只看到新郎在给人点烟,便悻悻地转身离去,在街上买了豆浆油条拎回家里。

父亲已经起床,一边洗脸一边对自己抱怨道:“差点睡过了头,多亏一敏哭了才把我吵醒。”母亲把早餐放在桌子上急忙去哄姐姐,父亲洗漱完毕后抓了一根油条便往门外走。“消停吃完再走呗,也不差那几分钟!”母亲在里屋伸脖子喊道。“来不及了!现在厂里正在整顿纪律呢,查得严!”父亲嘴里嚼着油条含糊地回道,便消失在院子里。

父亲出了院子后,也与母亲一样往对门家看了几眼,但是他比母亲要幸运得多,因为他第一眼便看到了那个新娘子面色桃红地站在新郎旁边,她今天实在是太光鲜耀眼了,新郎完全黯淡了下去。父亲看了几秒钟后便走了,这算是他与王美琴的第一次照面,确切地说是父亲第一次看到了王美琴,当时父亲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很漂亮,根本没有想到在往后的日子里会有过多的交集,或者说身为邻居交集在所难免,但无论怎样也不会想到交集会如此地亲密,亲密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亲密得最后竟然走到了一起。

不过,这也说明了生活是个顽皮的孩子,有时耐不住寂寞便会时不时弄出些新花样来,在开心自己的同时捉弄一下他人,让人们的生活也频出状况,妙趣横生。

母亲那天中午抱着姐姐去参加了婚礼,随过礼后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吃饭。她刚把一块肉喂进姐姐嘴里,新郎新娘便走到这桌来敬酒,母亲站起身来接过酒杯说了些“白头到老,百年好合”的话后一饮而尽。“这位姐姐真豪爽。”新娘子笑着道。母亲也跟着笑了一下,便坐了下来。

这就是母亲与王美琴的第一次接触,等新娘子离开去别的桌敬酒时,母亲还在回味着刚才那句话,“这位姐姐真豪爽。”说得真甜,这声姐姐叫得真亲切,长得也不错,就快超过我漂亮了。母亲边吃饭边思忖着,然后又把一块肉喂进了姐姐的嘴里。

母亲应该与父亲一样,根本不会想到之后与王美琴会有更深的瓜葛,但王美琴那天的话就像是一个预言,在叫了母亲第一声姐姐的很多年后,母亲真的成了她的姐姐,只不过这个姐姐有很大的讽刺成分与不认同在里面,母亲是大,王美琴是小,如果放在从前,王美琴这位二房,真应该尊敬地、甜甜地叫母亲一声“姐姐”。

看,这就是生活的秉性,在某些事情发生之前,总会给你一些恰到好处的提示,只是我们从来都不会洞察得到。人类的愚钝就在于此,否则人人都是神明。

关于父亲与王美琴的故事,竟然与姥爷与神婆桂兰的故事惊人的相似,如果把这两件事的责任追究起来,显而易见的都是因为他们的孩子,这么说来生命还真就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一个人没做完的事情还有另一个人会接着做下去,反反复复,生生不息。

但父亲与王美琴的故事还要再往后推几年才会发生,所以我还是先讲一讲母亲再一次的发疯和我的出生。

母亲再一次的发疯还是要怪在姐姐头上,按我现在的想法就是她根本就不该出生,或是出生后马上夭折,她在我心中就像个蔫淘的小孩子,外表文静却怎么也管不了,恨得人牙痒痒。

那是一个周末的中午,我在母亲的肚子里待到第八个月了,父亲宰了一只鸡,准备晚上熬点鸡汤给母亲喝,母亲那时正在床上睡觉,这是她怀孕时期最爱做的事情。父亲抓住鸡的脖子用菜刀在上面划了一刀,血就潺潺地流进了放在地上的大碗里。等那只碗里的血满了后,鸡便不再挣扎了。父亲刚站起身准备把鸡拿进厨房褪毛,他的同事突然跑了进来叫父亲去厂子里一趟,说是机器出了故障,绞掉了一个人的手指头。

父亲慌忙地把鸡扔在一旁,跟着同事撒腿就往厂子里跑。这时,我惹祸的姐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她刚才一直趴在门后偷偷地看着父亲杀鸡,眼神里露出的不是惊恐而是好奇的目光。她走到那只死鸡旁边,用脚踢了踢,发现软塌塌的一点都不好玩,而旁边那只装满鸡血的大碗却惹来了她的兴趣,她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把那只大碗捧在手里,一晃一晃地走进了屋子。

姐姐生来可能就有些怪异,别的孩子都怕血怕那黏稠的血腥,而她却觉得那东西好玩,她把那碗血当做涂料涂满了衣服,然后又搬来一个小凳子踩在上面照镜子,可能平日里看过母亲化妆,于是臭美的心便燃烧了起来,用手指沾着鸡血往脸上涂,这是腮红,这是口红,额头上还要点一个红点。

可是这些血怎么这么不听话啊,怎么一个劲地往下流啊,完了完了,脸全都弄脏了。姐姐有些懊丧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满意地撅起了小嘴。于是,母亲就在这时醒了过来。

母亲是侧卧着睡觉的,刚醒来的时候是眯着眼睛,看到的只是姐姐的双脚站在凳子上,“陆一敏你给我下来,别摔倒了!”母亲喊道,她只有生气的时候才会称呼姐姐的全名。姐姐听到母亲突兀的声音,吓得打了一个哆嗦,却故作镇定地慢慢把一只脚挪下了小凳子,然后是另一只脚,最后缓缓地转过身子,冲母亲咧嘴笑了,嘴角正好是最恐怖的弧度,有鲜血在慢慢地流下,她伸着沾满黏稠鸡血的双手向母亲走来,嘴里怯懦地嘀咕着,“妈妈,妈妈。”

母亲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藏在心里的野兽开始张牙舞爪,紧接着带来的惶恐迅速占领全身,她一个激灵站起来,“你不要过来!”一把推开还在向她靠近的姐姐夺门而出。可是她挺着大肚子根本跑不快,甚至是一瘸一拐地往院门外走,嘴里老套地喊着:“杀人了!血,全都是血。”该死的午后,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所以也就没有人拦住她,她就一直在大街上拼命地呼喊着,声嘶力竭地喊出内心的恐惧,头发散落开来,她使命地揪着,她感觉不到疼痛,感觉不到自己,甚至看不清眼前的事物,面前只有猩红一片与那如饺子馅般的碎肉……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呼喊终于吵醒了午睡的人们,招来了一大批的围观者,于是,母亲是个疯子这个由父亲与接生婆保管的秘密终于公之于众。“陆德胜的老婆原来是个疯子!”“可惜这么漂亮的媳妇了!”“快躲远一点,别伤到大家!”围观的人有些兴奋地把母亲围住,像观看耍猴一般议论着,母亲站在人群中,不停地转着圈,她想要找人倾诉,但无奈只要靠得与人稍近一些,人们便向后退,她与这些人就像是玩游戏一般,你进我退,你退我进。

最终,还是从街上路过的王美琴看到了这一幕后急忙跑去厂子里通知了父亲。父亲把满是油腻的手套摘下来扔在地上便往街上跑,他推开人群把母亲往家里拉,“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父亲没好气地嚷道,可是人群就是不散去。这时,气喘吁吁的父亲突然看到母亲屁股上一摊水渍,八成是羊水破了,父亲有些乱了阵脚,“谁来帮我一下?”父亲无助地喊道,没有人过来,没有一个人有过来帮忙的意思,他们只是站在原地死死地望着父亲与母亲二人的肉搏,“求你们了,过来帮我一把啊!”父亲急得要哭了出来,一个男人向前跨了一步,却又被身边的人拉了回去,“女人生孩子,晦气!”

这时,跟在父亲后面跑来的王美琴冲进人群,帮着父亲把母亲抬到了卫生所,途中还被母亲踢到脸上两脚,踢破了一大块皮。

母亲被放在卫生所的床上,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已经能感受到肚子的疼痛,汗如雨下,浸湿了乱糟糟的头发。

卫生所只有一个男医生,没有接生经验,看着母亲不知如何是好,“还是去找接生婆吧。”父亲闻言急忙往外跑,却被王美琴拉住,“大哥,还是我去吧,你在这儿照顾嫂子。”没等父亲回答她便跑了出去。十分钟后,接生婆被王美琴连拖带拽地带来了,接生婆上气不接下气地埋怨道:“我这条老命都要被你拽没了。”

“婆婆哟!救人要紧啊!”王美琴气喘吁吁地说道。于是,接生婆走到母亲身边,吩咐所有人都出去,半个钟头后,我便慌乱地来到了这个世上,我人生的初登场应该还算热闹。

父亲还是第一个冲了进来,接生婆把我抱给父亲,“是个带把的!”父亲看着我哇哇地啼哭,自己的眼泪也要掉了下来,“先别抱给他妈看,先洗洗。”父亲是怕了,他从来没有如此怕过,母亲确实是个疯子,他极力说服自己,极力不想承认的事实,终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被证实,他已经没有了任何辩解与劝慰自己的借口。但他此刻又是开心的,他有了儿子,三代单传的陆家香火得以延续,他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这大喜大悲转换得太快,父亲有些无力支撑,当接生婆把我接过去后,父亲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把头埋在了膝盖间,笑中带泪。

母亲是个疯子的消息成了镇子里一段时间的热门话题,母亲成了镇子里的名人,于是在母亲这位名人的光环下,我们全家也就都有了新的称呼,疯子的丈夫,疯子的女儿,我当然就是疯子的儿子。这个名字像是标签一样一直贴在我的后背上,永远都揭不下来。或许只有等到我的母亲死了或者我做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这个称呼才能改变,变成疯子是谁谁谁的母亲。

母亲作为一位名人并不是浪得虚名,也不是那种一炮走红便销声匿迹的人,她在那次发疯生下我后,便一直持续不断地发疯,最开始是几个月一次,后来变成一个月几次。但她发疯时的表现并没有什么新鲜感,就像是一首歌唱一辈子的歌手,渐渐就没有了人的关注,从最开始的围观演变成了无人问津,甚至是在她走到人们身边说“血,全都是血”的时候,人们会厌烦地推她一把,“死疯子,滚一边去。”但她却像是个执著的演员,一遍又一遍地上演着自以为最吸引人的戏剧,却不思进取,不懂得花样翻新,被抛弃被忽略也就是理所当然。毕竟,这个世界以每小时一百公里的速度在向前奔跑,适应不了的就要被淘汰,疯子也不例外。

我们作为这个过气名人的家人,从最开始被关注的焦点逐渐走下了光鲜的舞台,过上了最普通的生活,只不过我们这个家庭因为有疯子的存在要比其他的家庭热闹一些。最繁忙的要数我的父亲,他常常被王美琴从厂子里叫回来,气急败坏地把母亲弄回家里。最开始,他还能心平气和地等她平静下来再回去上班,到了后来,他便把母亲用绳子捆绑在柱子上,点燃一根烟,像是一个警察逮捕了一个罪犯般,得意悠闲地走出去。

他应该是抓出了经验,所以越来越怡然自得,也因这怡然自得而没有了羞耻感,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再操蛋的生活时间久了也会习惯的,人是最伟大的生物,什么样的环境都能适应得了。

父亲在适应了这种生活后,紧接着便是厌烦,于是,他便想找点新鲜感与刺激,这说明人都是不懂得满足的。

找刺激这件事对于父亲来说并不那么困难,因为对门的王美琴是个现成货,她的丈夫是跑运输的,常年在各条说不上名字来的公路上奔波,年轻的少妇新婚燕尔难免扛不住寂寞,于是两个寂寞的人便搞在了一起。

其实,在他们还没搞在一起之前,镇子里便已经有了关于他们俩的流言,所以他们如果不搞在一起就会对不起这些传播流言的嘴巴,那些嘴巴的主人就会失望了,就会没了快乐,擅自剥夺一个人的快乐是不道德的,所以用两个人的不道德能给予大家快乐,这应该也算是一件道德的事情。

不道德一下,大家都快乐,包括他们自己。

父亲与王美琴第一次偷情的时候我两岁,那天天刚擦黑,父亲吃过晚饭说要去同事家有事情谈,母亲问是什么事情,父亲没好气地道:“工作上的事情!”便甩着袖子走出了家门。父亲在门前遇到了王美琴,两个人眼神一对便了然于心,王美琴转身走进了屋子,父亲却向街口走去。

父亲在街上转了几圈,和几个路人随便聊了几句,天便完全黑了下来。那天是农历初一,没有月亮,月黑风高,很适合贼人作案。父亲开始往回走,紧张而激动的心情让脚步有些拌蒜,这与当年姥爷第一次去神婆桂兰家的情形一模一样。父亲没敢走正门,害怕正巧母亲推门出来被看到,便绕到了王美琴家的后院,那里有一扇小门,只有半米多高,父亲便像狗一样钻了进去。王美琴早已等候多时,听见后院有动静更是激动得在屋子里直打转,然后父亲带着一阵风推门而入,两个人的身体便迫不及待地交织在了一起,灯紧跟着也灭了。

正当两个人纠缠到床边的时候,父亲刚褪去裤子,大门突然嘎吱一声响了,紧接着院子里传来了脚步声,这脚步声越来越近,像是鼓点一般一下下敲进僵住身体的二人的耳朵里,两人还没等反应过来,便响起了敲门声。

“当当当!当当当!”

“快开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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