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感官能力的卓越性继承于大自然,但或许是技巧和习性最终使得感官能力不断臻于完善。一位画家在第一眼的一瞥捕捉就能获取画面的阴影和异同之处,若是换作别人,就会对这些特点视而不见。习惯了聆听悠扬和声的音乐家能够迅速地感知到乐章中杂乱音符的不和谐和刺耳感。感官知觉,甚至是动物的食欲都是通过类似的方式不断进化,更臻于完美的。鸟儿可以在人类的教授下学舌,重复词汇或者模仿音调;犬类追逐猎物的热情也能够通过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进行调节。
这些感官知觉的敏锐和完善程度的排列决定了动物的活跃性和智力的高低排序。在人类中,感官知觉完善度的提高所带来的效果还不甚明显,因为人类是通过理性而巧妙的方式来锻炼并提高耳朵和眼睛的灵敏度的。那些在视觉、听觉或是嗅觉等方面能力稍显欠缺的人们,他们的智力与常人无异。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人类身上,除了动物本能之外,还有另一种内部力量——那就是人类的灵魂,这是一种卓越出众的感官知觉,是精神物质,它的本质和具有的行动力与外部感官知觉是全然不同的。
因此,我们不能否认,在人类的身体内有着与外部感官知觉相匹配的内部物质感官知觉。但是我需要强调的是,外部感官知觉是绝对服从于内部感知能力的控制的,精神物质的力量掌控着人类的身体行为,它能够摧毁身体的运行,也能命令身体开始工作。在动物身上,感知能力是决定动作产生的原理,但是在人类身上,它只是一种促使动作产生的方式,或者说是次要的因素。
我们在努力探明这个观点的重要性,也想勘察清楚内部的物质感官知觉究竟具有何种强大的力量,它的能力所及的范畴究竟有多么广阔。内部感知负责接收一切外部感官知觉所传递的杂乱无章的印象讯号。这些印象讯号由外界物体的运动所发起,它们越过了外部感官知觉,使神经产生瞬时的颤动,但是,这些讯号最终会在内部感官知觉中停留下来,然后向大脑发出持续长久、鲜明独特的刺激。这时候所形成的神经颤动在大脑中转变为食欲或反感,偏爱或排斥等不同的反应,具体效果视动物当下的状态和所处位置而定。动物在落地出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呼吸的动作,并且它们生来就具有吸收养分的意识渴望;作为一种食欲感觉,动物的嗅觉能够准确地探知母乳的气味,帮助其找到母体的乳房并开始吮食母乳。
这个感知所经历的神经震动路径,始于气味分子的刺激,随后将讯号传达至大脑,大脑做出回应,指挥神经再次颤动,动物在大脑反馈讯号的刺激下张开嘴巴,以获取使其感受到进食欲望的物质。人类能够感知的食欲相比起动物而言迟钝许多,婴儿在降生伊始只能感觉到接收营养哺喂的欲望,并通过哭叫表达,但是他们没有自行获取食物的能力。婴儿对于嗅觉刺激讯号毫无反应,只是本能地在母亲乳头旁边张开嘴巴。当其受到母亲肌肤的触觉和母乳气味的同时刺激后,印象讯号被传递到神经和大脑,然后婴儿的身体才做出相应的一系列动作接受喂食,从而吸取营养。然而,动物的幼崽只需嗅觉和味觉的刺激就能产生食欲,在眼睛还未睁开的情况下就探测到食物的存在以及食物确切的位置,即使它们的眼睛能够睁开,视觉对于判断和决定进食动作也无甚帮助。相比食欲而言,视觉与知识的获取,与求知欲的联系更为紧密。人类从出生起双眼就已经是睁开的状态了,而大多数动物需要经过数天时间,眼睛才能睁开,但是动物的食欲则比人类进化得更为成熟和完善。
在人与动物的前进动作以及所有的外部躯体活动方面,也存在相似的观察发现。人类新生儿几乎不具备移动四肢的能力,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生长发育时间,四肢才能获取自行移动位置的能力,然而动物幼崽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能获取同样的功能。在动物身上,四肢的活动能力与食欲的关系极其密切,它们的四肢都强壮有力,并且发育十分迅速,这是它们进行活动的基础。人类的食欲相对较弱,所以人类四肢的生长发育和功能的完善十分缓慢,相比知识认知而言,四肢对于人类行动的决定和影响能力显然逊色不少;因此,在这一方面,人类必然是落后于其他动物的。
所有的事实依据叠加起来足以证明,即使是在身体感官方面,动物的食欲最为敏锐和突出,人类的躯体则是由更高一等的优势原理控制的。若还存在任何疑问,那是因为我们还尚不清楚在动物的身上,为何仅凭借食欲的驱动就能够制造出类似知识在人类身上所产生的效果;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区分我们哪些动作是在知识的影响下发生的,又有哪些动作纯粹是在食欲的刺激之下完成的。不过,我认为,这些疑问是无法消除的。内部的感官知觉会将其接收到的所有刺激讯号保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大脑是控制这些知觉的指挥器官,所有的外部知觉都将印象讯号经由神经传输到体内,被内部感官知觉所接收。因此,当一个外部印象讯号从食欲感官所发出,那么动物就会做出反应,或是让身体前进以获取食物,或是向后撤退以回避物体。然而这种行动究竟是视觉还是听觉受到触动后所产生的效果,我们不得而知。当动物看见物体,或是听到响动,它的感官就会在第一时间被光影或声线所刺激,而刺激的源头究竟是哪种感官知觉,我们无法探测,因为这两种感官知觉都与食欲的形成没有任何联系。只有连番重复的视觉和听觉动作与味觉知觉在每次遇到某个物体的时候相结合出现,最终这视觉和听觉在再次遭遇此物体的时候才能被机体的感官反射弧认定为与食欲相关的感官知觉。比如说,一只狗接受了长期的训练,不管它在多么饥饿、食欲多么强烈的情况下,它用尽了所有的方法都无法从主人手中讨取食物,那么这只狗是否在欲望和恐惧之中做出了权衡?这是否和人类的心理类似,既想要伸出双手抓取属于别人的财物,但是又因为害怕受到惩罚而向后退缩?尽管这一类比可能是较为公正的,但若是想真正实施这个理论,为了取得更具说服力的效果,那么动物究竟应不应该做出与人类行为相似的举动呢?现在这个矛盾性十分突出;而动物们没有任何创新之处,也不具备什么完善的能力;它们眼中的万物都是一致而均匀的,所以它们也就无法形成反思和对比。我们假设反思能力的帮助并非是一种必要的条件,它们所享受的各种感官知觉是否足以使它们的身体产生种种对应的行为动作?那么我们或许会带着正当的询问质疑这个类比理论的真实性,指引动物做出不同行为动作的原理是否真的与人类不一而同?
与动物食欲相关的一切事物都能够对它们的内部感官知觉形成强烈的刺激。如果狗在感知到某个物体,产生食欲的同时就立即飞奔前去,那么在这只狗的认知中,为进食此物体而做出的一系列身体动作不会带来惩罚,狗对这个物体的印象记忆中并不包含痛苦的感觉。动物的行为会根据外部印象的不同进行自我调整。这种捕食方式不仅仅出现在犬类中,任何一种动物,若是每次都顺应了食欲本能的召唤,在饥饿的时候做出捕食的行动,随即便会受到惩罚,那么它们也会形成类似犬类的行为方式。这样一来,疼痛的刺激体验每次都会伴随着食欲一同出现,并且每一次都会提醒并更新动物的感知。因此,动物处于同时被两种相反对立的力量所胁迫的状态之下,两种力量相互竞争,试图战胜彼此,动物则在它们的交锋对峙中保持着静止。再者,因为指挥动物做出动作的决定因素处于均衡稳定的状态中,这时它们便不会进行捕食来满足食欲的需求。尽管食欲和抵触,或者说愉悦和痛苦的刺激在相互作用之下抵消了彼此对动物身体所产生的效果,但是在动物的大脑中,有另一种神经震颤在这时与前两者一同出现,这是由动物的主人所发起的指令,动物经常从他们的手中获得食物。由于这种震颤既没有遭受压制,也没有与之相对峙的另一种力量使之保持平衡的状态,那么它就成为动物做出行动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狗在这时会接受指令,向主人靠近,并且它的觅食动作会一直持续,直到其食欲得到彻底满足为止。
我们通过同样的原理和方式或许可以解释,不管动物的种种动作行为看似有多么复杂,控制它们行为的最终还是思考能力,它们的内部感官知觉已经足够催生身体做出所有的举动。然而,它们感觉能力的本质还有待进一步阐释,就我们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动物的感觉能力与我们人类的感觉能力迥然不同,相差悬殊。“有人或许会问,动物对自身存在是否有所认知,有所意识?我们是否忽略了它们的感情能力?我们是否假借以机械原理解释它们的行为动作,实际上却已经武断而片面地将它们作为是没有知觉、没有感情的血肉机器来看待?”
如果人们能够正确而充分地理解我的观点,就会发现,我并非从主观上剥夺了动物们的能力,认为它们仅仅是没有情感能力的机器,相反地,我赋予了它们除了思考和反省能力之外的一切可能性。它们某些方面的感知能力优于人类;虽然它们无法对自己的历史有所认识,但是对于自身的当下存在,它们也有着一定的认知和意识。它们和人类一样,也有情感能力,但是它们没有比较各种情感的能力,也不能形成自己的思维和观点——因为观点的本质就是各种情感的相互联系与结合。
我们现在逐个对这些论题进行探究。首先,动物的某些感觉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人类的感觉还有精细而敏锐,我认为这个观点已经得到了证实——前文描述了动物与食欲相关的种种感官知觉卓越非凡的进化程度。和人类相似,动物受愉悦和痛苦这两种感觉的影响,它们不能分辨好坏本质,但是能感觉到其中的区别。迎合它们身体所需、使它们感到愉快的东西,对它们而言就是好的;让它们感到反感和排斥的事物,在它们看来就是不好的,需要敬而远之;这两种事物与它们感官知觉产生不同的联系,与动物本性和身体组织相适相配或者是相反相对。挠痒的快感和伤口的疼痛都必然是依靠神经的调节从而产生轻重程度不一的动作所带来的感觉,神经是一种感知器官,在人类的动物身上所起到的功能都是相同的。作用于感知器官上的轻柔动作能够产生愉悦感,强烈粗暴地冲击感官器官的动作则会造成痛苦感。所以,当一切感觉体验处于适宜而温和的程度的时候,它们就是快感的来源;但是当它们过于强劲而暴烈的时候,就会制造出疼痛的感觉,从物理意义上来看,这种疼痛实际上是快感的极限形式,而不是一种与快感相反对立的感觉。
太过明亮刺眼的灯光,太炽热的火焰,太嘈杂的噪音,太浓烈的气味,粗糙劣等的食物和凶狠猛力的摩擦刮蹭都会引发我们厌恶不适的感觉;相比之下,柔和的色彩,宜人的热度,温和的声音,淡雅的香味,精细的美食和轻柔的抚摸则会给我们带来愉悦舒适的快感。因此,所有和缓适度的刺激都能让感官知觉得到满足和放松,而所有暴力猛烈的冲击则会使得身体感官备感痛苦。在自然界中,暴烈刺激的形成因素比那些温和适宜的效应要少许多;动物们通过感官能力的锻炼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练就躲避一切可能会对自身造成攻击和伤害的事物的本领,还能够学会辨别事物的性质,并且接近那些能为自身带来愉悦快感的事物。所以,毫无疑问地,在动物身上的感官知觉中,愉悦快感的享受远远多于厌恶不快的体验,也就是说,感官知觉体验高兴和满足的频率多于疼痛和折磨。
在人类身上,身体的快感和痛感仅仅形成了整个痛楚或享受体验里最细微的组成部分。人类的想象力从未闲置和停顿下来,它永恒地运作着,不断为悲惨和痛苦的感觉添砖加瓦,将虚无的幻影和夸张放大的影像呈现到人的脑海中。相比真实存在的物体,这些假象对人的大脑的刺激更具煽动性,于是大脑便会丧失判断力,甚至失去自主思考的能力;这时,意志力不再拥有支配思维行动的指挥权,而是变成了累赘和负担;大脑衍生出过度荒诞的欲望和悲伤的感觉。最好的预期就是最后能够形成虚妄的快感,而当大脑的思维重新定位,恢复自己原先的状态,重新获得形成正确判断的能力时,这些假象就会全部消失殆尽。
我们在寻求快感的过程中为自己创造出了痛苦的体验;为了追寻极乐的境界,我们放大了自身的悲惨痛苦;我们的欲望越少,就会拥有得越多。总而言之,若是我们的欲望超越了大自然的给予,带来的后果就是痛苦的感觉;而实际上大自然所奉献出来的一切都是令人欢乐和满足的事物,她为我们带来的乐趣是不计其数的;大自然为满足我们的需求倾其所能,还帮助我们增强抵御痛苦的能力。在物质世界中,好的事物必然在数量上胜过坏的事物。因此,我们需要担忧和恐惧的是自身生出的虚妄的幻想,而不是真实世界中的现实事物。肉体的疼痛、疾病和死亡并不可怕,灵魂的焦躁、愤怒的争执和精神上的挂虑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参透和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