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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祖母即将死去

她中风了,半身没有知觉,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躯体,依然控制不住她的坏脾气:走开,走开,我不要人陪着,你们全都巴不得我早点死……快一个月了,祖母的情绪还是不能稳定。她那么不甘,意志依然强悍着,可是躯体不听使唤。我们,我的父亲母亲、伯父、婶婶还有我们这些孙子辈的人,安静地看着她,她像孩子一样地任性、哭嚎,然后又使劲地捶床大骂,她就这么让我们难受着。父亲早已是两眼噙满泪水,他上前去捉住祖母的手,希望她能平静下来。祖母倒在父亲的怀里,忽然无限温柔地说,老五啊(父亲的排行)你要给我治,快点给我治嘛。

我至今记得那声音,柔媚,略略的委曲,近乎撒娇。这是女人对男人的撒娇。一个太老的女人在快要死的时候对她儿子的撒娇,她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女人。病中的祖母变成了一个孩子,她把她最后的脆弱、无助以及破败的身躯展现在她的儿子们面前。没有比这个时候更需要他们的爱了,祖母不能接受家里还有什么事比她的病更重要。她斤斤计较,狠狠地扳着手指头记着,哪几个人没回来看她。

父亲重新把祖母抱上床后,跟我们说,祖母很轻,像一阵风那样轻。像风一样轻,我默念着这个太过文艺的比喻,它出自威严的父亲之口,实在太奇怪了。父亲一定感受到了怀中的祖母的不真实感,他一定非常难过,他比我们更直接地感受祖母在慢慢离去。祖母的肌肉开始萎缩了,她的身体像女童那样纤弱、单薄,身上的肉瘦尽,直直的,往下是木棍一样的大腿和小腿,她雀爪般的手指时常在空中凶狠地挥舞。祖母病了之后,家里的氛围就变了,我们说话都是压低了嗓门,小心翼翼,祖母对死亡的字眼非常敏感。孩子们进出不敢有欢笑和歌声,电视在里面的房间小声地放着,它伴着父亲和母亲“嘁嚓”的说话声,因心情压抑而来的小声争吵。我们都在等待九十二岁的祖母安然死去。这样的等待,就是一场内心的仪式,我们在慢慢地把古老的祖母送走,一点一点地送走。

祖母是在一个秋天的午后突然中风的。当时她正在跟几个老人抹字牌。老人们看到她手中的牌都滑落在桌子上,然后她就摔倒了。祖母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下身就不能动了。她立刻就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症候。她抓住父亲的手,紧张地问,她会不会口歪眼斜,流着口水,哆嗦个不停?我的祖母一生注重仪容,她不能接受自己有这样丑陋不堪的病态。父亲轻声地告诉她说不会。父亲还告诉她,她穿的衣服都齐整得很,干净得很,头发也一丝不乱。体面着呐。

我认为祖母最介意的就是让父亲看到了她的丑态,这样的介意,就好像是面对她的丈夫,我的祖父。她把她的完美留给了祖父,现在她要留给她的儿子们。父亲的样貌最像祖父了,开阔微隆的额头,显出家族古老的智慧,散淡的眉毛下面躲着一双专注而内心有着清晰主张的眼睛,眼皮耷拉着,他不看你的时候跟你说话,你依然能感受到被注视的恳切。此外,他生气的时候跟祖父一模一样,紧抿的唇,两边的腮帮鼓出结实有力的青筋,一跳一跳的,那是一个男人在发着他的脾气。父亲年轻时是英俊的,挺拔,修伟,还有大大的脾气。他念了高中,能打一手好的算盘,毛笔字也漂亮,很年轻就当了大队部的书记,他是祖母的骄傲。祖母在最后的时光里,对父亲的依恋如同恋人一般,须臾不离,她使唤着儿子,不近情理地在小儿子面前使性子,她说胸口痛,叫得凶极了,那喊叫声一下一下地割伤着我们,我们的心一阵一阵地抽紧。她夸张地闹着,父亲耐着性子让她安静下来。

病中的祖母,犯着头痛,额上缠着黑纱布,在右脸侧打了个结。她的脸苍白,那面皮是绷在颧骨上的一张白布,凹削着,唇是萎缩的一条横线,因为松弛,向下耷着。祖母深陷的眼睛看着不可知的方向,然而却目光清亮。她有时不知道跟谁对话,仿佛在叙说一件往事。断断续续地,梦呓般,重复,嘀咕,最后是嘴巴在翕动。病中的祖母表现出惊人的美,苍白、柔弱的肢体,瘫软,有病态的仙姿,眼睛里是清晰的意志,偶尔的疯狂像头小兽,之后很快就归于宁静,然后,她就慢慢地睡去了。

应她强烈的要求,父亲在她的房间搭了张木床。她说,晚上老五得陪着她,不能离开。灯要开着,要整夜地开着。她说醒来的时候,要看见光,眼前一片黑暗,这让她害怕,这会让她感到突然去到了另一个世界,她还没有准备好,还没有。她要看见她的小儿子在跟前。我的父亲退休了,他花白的头发,背也微驼。他把病中的祖母背来背去。

我们在慢慢失去祖母,像敛住呼吸一般,注视着她,那全然不是在等候死亡的来临那样,笼罩着恐惧。我们在告别祖母,祖母的一生像时光的散页,我们一页一页翻过去,她的余辉在慢慢收回。当最后的一豆火星熄灭下去,黑暗会一下子拉下来,我们希望她走得安心,并满怀着祝福。父亲说,你祖母是多么贪恋这人世啊,我们这些人,都白活过。

我开始循着祖母的一生,一路摸过去,一个女子在触碰另一个女子的灵魂,我被烫着了,它照见了我的脆弱、庸碌、冷漠以及深藏在内心角落的黑暗。她太丰饶了,像一座盛开的花园,明亮、炽烈。我努力找寻祖母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因为她时常盯着我看的缘故,所以我长着一双跟她一模一样的大眼睛,有时微微地张开一个缝,掠过一丝隐秘的欢欣和悲伤,稍纵即逝,更多的时候是鸟儿般的温柔,安静地注视着你,她时常微张着嘴,仿佛在等待着你告诉她一个不幸的消息,她做好了接受命运伤害的一切准备。可是,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祖母,她是一个巨大的容器,可以消解太多的厄运和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我还长着跟她一样的轻骨骼,细细的身架,圆润,灵便,有好看的侧影。然而,这骨头却有坚硬的铁质,血气里有刚性,我和祖母一样,不肯输人,也不让人。我是在祖母的掌心长大的,她说我最像她了,是比男儿强的,这样的话听来,祖母是对自己的能耐和美德颇为自得的,她当然认为自己是比太多男人强的。但她看错了我,我在都市流浪多年,落得一身市井的痞气,眉眼是俗人的狡狯。从小祖母就跟我说,你要是专个事,没有哪一样是不能做好的。然而,我继承了祖母坚韧性格中那偏执的部分,她身上的美和爱,到了我这里,全都不可遏止地朝着另一个方向偏离,我没有爱情、财富,也一事无成,我没有了激情和理想,甚至没有独立的精神和人格。现在,我只能说,除了身形和脸模子,我没有一样能够像我的祖母。多么强烈的比照啊,四十岁,我不止一次地在心里大声地喊,我活够了,活够了。我厌倦了这破败的人生。相比祖母,我是不是太矫情了?我看着她,九十二岁,还在怒气冲冲地挣扎着要活下去,大碗大碗地喝药,要穿上新衣裳去看戏,要吃上明年开春的茶籽油,要坐飞机去孙子工作的大城市,要去……无尽的欲望,没完没了的小心眼和任性,她那么怕死,露骨地表现她对这人世间的贪恋,用枯指紧拽着那最后的一点时光不松手,不松手。她就让我们这么痛着。

如果走得不安心,会给后人折福的,这点祖母她懂。祖母在最后的时光里非常安静,不再吵着要吃药,不再抱怨母亲、婶娘们照顾不周,这并不是她突然之间想通了,她这么闹腾,仅仅是想看到,她的死,我们应该表现出足够的伤心与不舍。啊,这贯穿一生的虚荣和自恋,我们哪能不懂。她最终死在父亲怀里,安静得如同一只睡熟的猫,无声无息。她出落成一具体面的尸体。

我是祖母接生的。她后来跟我说,你一落地就是一屋子的红,好富足的红啊。我才知道母体迸出的血浆,浓烈而有力,健壮的母亲,她充裕的血液沐着我,我响亮的啼哭划开那团红,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祖母,她说,就像落地没站稳的人一样,我的眼睛里有一丝惊魂未定,是落了魄的,但是很快,我就安静了,从容地打量这陌生的人世间。我的眼里没有害怕,也没有惊奇,仿佛认出了一个熟悉的地方。祖母告诉我,对一个人的感觉,来自最初接触的那一刹那,就在那一刹那,人跟人的默契就保存在最初的秘密里。我带来了红,响亮,健康,力量这样一些名词,新鲜的血液流淌出来,洗濯着门楣那阴郁的深霾(母亲生我之前,掉了一胎),这让祖母欣喜。我必定会在她的掌心长大。

我太早就从祖母那里读懂了关于女人的一生,那华丽和忧伤的部分,祖母准确地传递给了我,我无从逃离。一个女人的命运,在她的童年里就确立了。我吃的、玩的东西是最多的,可是我留不住,一样也留不住。祖母总是会在我堂哥、堂姐那里发现它们,她总是轻声地责怪我没用。我记得她曾紧紧地抱着我,贴着我的脸,喃喃地说着,你这个没用的孩子啊。她反复地跟我说着一个传说,后山脚下的那棵木槿树是一棵灵性的树,它每年春天开着白花。祖母告诉我说,这棵树会在某个春夜里开出一树的红花,只一瞬,光灿灿地红,闪电般的抖着红光,通体透明,像是神谕。要是有人在这个时候撞见了,你不管许下什么愿,它都会答应你。没有人能明白祖母对这棵树的虔诚,但是我知道祖母撞到了那个时刻,它开着满树的红花,她们达成了一个共同的秘密,祖母守着它,并把它告诉了她的孙女。当我长成懵懂的少女,怀着一身的秘密,在那些个温暖的春夜里,我长久地站在那棵木槿树下,期待着它开出一树的红花,然后告诉它我的愿望。然而,那棵古老的木槿依然是一树的白花,风吹过,花朵像在细语,喋唼,黑夜也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它们仿佛听懂了我的一切。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相信,这棵木槿会为我开出一树红花来的。

父亲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刚好被公司炒掉了,一时间工作无着,我陷入了对未来人生的恐慌中。你祖母中风了,恐怕时日无多。父亲说,你最好回来送送她吧。在广东十几年,我只有在春节回家时才能陪陪我的祖母,然而,她说的话每每让我心惊胆颤,我害怕面对她。她时常捉住我的手,定定地看着我的脸,仿佛在搜寻着什么,哪怕此刻我的脸上堆满了欢喜、愉悦的颜色,她还是会说出那种特别诡异的话:这一年你都没有沾过男人吗?听到这样的话,我不寒而栗。我的祖母曾是这方圆百里有名的巫婆。

这跟巫术无关。祖母知道我脸上的欢喜是摆给我的父母、亲朋好友看的。与母亲相比,祖母几乎不会读错我的每一个表情。当我可以以女人的姿态面对母亲和祖母时,关于女人的那些隐秘的传承气息在母亲这里却断掉了,我的母亲从未跟我交流诸如身体、生殖、男人女人的任何信息。在她的眼里,我是一个嫁不出去的女儿,是一个失败者,让她蒙羞。我的家人几乎不知道我是一个作家,在我看来,摘掉头顶作家这个光环,如果还有人坚信我有一点点过人之处的话,那么,我的祖母就是为数不多的人之一。我一直相信,当我身上没有作家的标签时,作为一个女人,我更真实,也更丰富。

收拾好行李连夜赶回湖北老家。原先我们都以为祖母会在几天内去世,可谁知她自中风之后竟在床上磨了一个多月,她的曾孙、曾孙女们在接到电话后都陆续回来看望她,可是几天之后太祖母依然活得好好的,于是大家都纷纷回到各自的城市去工作。孩子们不时有电话打回来,太祖母怎么样了,太祖母大概几时死啊,父亲就在电话里一顿臭骂,你们都不必回来了,一群不孝的混蛋!这群春节回家叽叽喳喳、一刻都不得清净的小混蛋,有的在外面读大学,有的在外面大城市里工作,他们都是太祖母带大的。我是他们的姑妈,我时常一个挨一个地看着这些年轻的脸,我不知道,在他们的人生中,太祖母最初给予他们的是一个怎样的印记。唯独,我在一个侄女的QQ空间里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那是祖母去世不久后写的,我看了,很惊讶,她说她的太祖母不论历经怎样苦难的人生,都在享受作为一个女人的美和快乐。我点了赞。我这个姑妈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有一种神秘感吧,我想,他们在太祖母那里也感受到了相同的味道。这是祖母人生最后的时光,我要慢慢地把她送走。

有两个人在照顾祖母时特别殷勤,一个是我的堂伯父,一个是我的大婶娘。祖母在卧床期间不能进食,他们想尽了办法,我的堂伯父八十岁了,他颤颤微微地找来一根玻璃管子,叫我用这根管子把流体食物吹进祖母的嘴里,我七十多岁的大婶娘天天用纱布绞蔬菜汁,给祖母擦洗身子,她最后哭着告诉我,老太太其实是饿死的。在祖母咽气的那一刻,她和我的堂伯父老得都跪不下去了,我们急忙上前搀扶起他们,我的堂伯父喊祖母娘,一声一声地喊娘。他的声音喑哑,浊泪横流。祖母死去了,我们家里没有过分的悲伤,只是长久地静默,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已经接受了这样的死亡。报丧,入殓,设灵堂,请道士打醮日夜唱颂,孝子们着麻衣侍立一旁,跪着答谢着前来吊唁的亲朋。子孙满堂,流水宴开了七天七夜,最后请了戏班前来唱了两折戏。葬礼几乎把渐渐消失的种种民俗全都用了起来,我有幸目睹了家乡古老的葬礼,那种充盈其间的神喻意味,五彩斑斓的幡旗,随道士唱念的经文猎猎翻飞,似乎每个人都通体透明,他们不着言语,默默来回穿梭,似乎有股仙气。光是请民间艺师用纸扎的豪华棺椁、神兽、八仙过海、四大金刚就让人叹为观止,请了专业的哭丧女,由我事先跟她沟通祖母生平事迹,这些天才的哭丧女竟自己拟文哭唱出来,句末押韵,文采斐然,唱腔悲音袅袅,哀韵绵绵。关于葬礼,我以后会专门写到。它就像一场凋零的花事,幻觉清盛,冥冥高渺。祖母是享了高寿的,我们有福,在乡村,这样的葬礼其实是另一种狂欢。人们沐在这样的葬礼中,让灵魂与死神坦然对视,去唱颂它,去祝福自己的来世。

父亲跟我说起祖母生平,实际上有着太多的避讳。也许以一个儿子的立场,他认为祖母生前有一些事情不便宣扬。在我看来,在祖母漫长的一生中,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最后都化成我生命之穹中的点点星光,照彻我贫瘠且日益干枯的灵魂。母明氏,生于1920年秋,殁于2012年冬,享年九十二岁。我看见父亲请人写的碑文,瞥了一眼,就看到诸如:贤良淑德、慈心若水、克勤克俭等俗语,这些空洞的大词套在祖母身上太粗糙了,它们遮蔽了祖母作为女人最为真实灵动的部分。我对一个女人的美德不感兴趣,美德恰恰是狭隘的一部分。它迎合的是一种大众的审美趣味。但这个叫明秀的女子,即便是以当下的目光审视,她依然有太多人不曾具备的大气与开阔。

祖母六岁就做了我们家的童养媳,我家是地主,开了麻行,家境殷实。但童养媳跟做奴一样,在成亲前是非常悲惨的。“你太祖母起初很不喜欢我,她从我身边走过,都不忘狠狠踩我的脚,她那小脚劲儿真大,像个锥子一样。”祖母说,有一次你祖父偷偷帮我背柴禾,那柴禾被雨打湿了,很重。被她发现了,她用铜管烟枪重重地敲我的头,顿时起一个大血包。我后来回想起来,祖母跟我说起的这些细节,竟与现在电视上的各类民国家族神剧一样有着惊人的相似,旧社会的婆婆和小媳妇之间的龃龉不足以多说。最终,祖母以智慧得到了她婆婆的欢喜。“其实就是觉得儿子最后是你的了,她才不喜欢你的,你凡事都要让她儿子觉着母亲最大就好。”我在家族的族谱中见过太祖母的画像,高颧、薄唇,锋利的单眼皮眼睛,白多黑少,头发稀疏,在大脑门后盘了一个小髻,她的大襟衫的高领直顶到下巴,上面是一张被大烟熏染侵蚀的瘦脸,直僵僵的,这个面相,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非常庆幸的是,祖母成功地改善了这一基因,家里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小眼睛、尖脸以及那种陡峭的高颧。太祖母死后,家里的堂屋挂着她的黑白遗像,可是孩子们都很怕这张像,那可怕的皱纹与沟壑,隐藏着魔鬼的阴影,不论你在哪个角度,都觉得那双眼睛鹰隼般的盯着你,吸在你身上不挪开,仿佛要吸走你的魂魄一般。画像被拿掉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依然觉得她还在那里。“你太祖母大冬天要喝水缸的生水,她总说烧心,一听到她叫唤,你就得起来。”可以想象,祖母侍候这位太婆该有多辛苦。她十四岁嫁给祖父的时候,老太太把一个翡翠镯子给了她。这个翡翠镯子现在在我母亲手上,据说,为了这个镯子,母亲妯娌几个斗了多年。

现在我要写到祖母的故事了。在写之前,我一直认为写成小说会比较精彩,写成散文太浪费了,然而小说他者的视角让我觉得很隔,好像说的是一个跟我不相干的陌生人。它不像散文那样是以我向的视角来叙述的。我写祖母只是试图解读一个女人,我跟她隔着半个世纪,在她那个民智未开的时代,她可以活得那么自我。在等待祖母死去的那一个多月的冬天里,我们围坐在火炉边,说着久远的往事,我的堂伯父、大婶娘、父亲、母亲是每天都在的,气氛并不是每天都那么压抑,祖母偶尔会跟我们说起某个死去多年的故人,说是梦见了那个人,末了,她总是会说这样一句,是来接我走的。我知道。

民国二十七年,日本人打到了我们那里,见人就杀。我们的村庄倚着几座大山,人们拖儿带女往山里躲,那个时候,祖母已经生下了大姑妈,她抱着两岁多的大姑妈跟着混乱的人群往深山里寻路,而祖父一干年轻人则跑到另一个村庄报信去了。人群渐渐隐没在群山的深处,隐约听到别处草木的窸窣声,逃命的慌乱,像猎物般,喘息急促。可是祖母分明听见有人喊她三娘。极微弱的声音,她循声走去,就看见倒在地上,面色惨白、大汗淋漓的堂伯父。堂伯父是大祖父的长子,那年他十三岁,得了一种叫做打摆子的病,全身寒冷,出虚汗。这病六月天要盖厚棉絮。现在我们叫它疟疾,在那个时代,它夺去了很多孩子的生命。

我那太祖母坚持要她的大儿子、大儿媳放弃这个累赘,为了逃命的途中不那么辛苦,那做父母的竟狠心把儿子扔在深山里。祖父排行第三,堂伯父就喊祖母三娘。三娘把他背在背上,一只手还抱着我的大姑妈。踉跄前行,群山巨石林立,而此刻猛虎与狂蟒已不那么可怕了。她躲进了两块巨石狭窄的夹缝里。两天两夜,堂伯父得救了。我后来听到一个说法,说祖母贴身抱着他,用体温去暖他才得救的。祖母大堂伯父五岁,婶侄二人,本没什么可说的,可是,有些话后来就慢慢变了味道,变得很不好听。我的祖母一生都没有回应这件事。

活下来的堂伯父坚持要跟三叔三娘一起过,赶都赶不走。他一生都没有原谅自己的父母,再也没有喊过他们爹娘。他像影子一样死黏着三娘,到了后来,三娘让他住进家里,这一住就是很多年。堂伯父成了家里的男丁,跟着祖父一起四处收购苎麻,农忙的时候下地收割、打秧。我在祖母身上看到了一种对农事及粮食的敬畏,她是痛恨小孩子浪费粮食的。我小的时候,一粒饭掉在地上,父亲都会捡起来吃掉。这应该是这个地主家庭的传统。我记得水稻收割前是要祭拜的,摆一个香案,鞭炮,火烛,再撒一把茶叶和米,主事的还会发表几句带有动员性质的宣言,然后请所有雇的长工吃一顿饭。我的堂伯父就在我家的地里干活。他很孤僻,少言语,在那么多年的孤独里,在一生都难以走出被弃的阴影里,唯有祖母,是他最亲的人,唯一的那个人。当他长成一个面目清朗的年轻人时,跟了一个戏班师傅去学唱戏,从此入了魔般,这个痛苦的人,只在台上如痴演绎柳梦梅、梁山伯、张生们的故事。祖母曾跟我说,你堂伯父唱戏,人家是用真银元往台上砸的。可是在我的印象里,但凡唱过这种戏的人,他的人生就会抹上一种梦里繁华、身世飘零的宿命感。比如程蝶衣。我相信祖母她一定懂。

可是我感兴趣的事情皆是父亲终生避讳的。在我看来,父亲远没有我更懂得祖母。听人说堂伯父长到二十岁还不愿意娶亲,说了几家姑娘都不同意。这个时候流言就开始蔓延开来,奇怪的是,在那个时代,这种有辱家门的流言并没有让祖母困扰。妇女们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晒她的麻,她奶她的孩子,一概不回应。祖母经常穿好看的衣服去看戏,也许,台上的那个人是演给她一个人看的。几年后,堂伯父终于娶了亲,搬了出去,但他依然回来,有时背些柴禾,有时带来几条鱼。后来,我年少的父亲大概是听到了人家说了什么,他怒气冲冲地拿晾衣篙去追打堂伯父,来一回打一回。堂伯父就让他打。直到祖母出来喝止自己的儿子。我唯独惊讶的是,我的祖父、祖母、堂伯父这三个人完全无视流言,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活在自己的结界里?

祖母即将死去的那一个月里,父亲看着终日陪伴祖母的堂伯父,虽然没给他好脸色,但终究没有阻止他的陪伴。我看着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颤微微地,一脸老年斑,连手背都是。他迟缓地忙进忙出,招呼前来打针的医生。以女人的直觉,我深信,堂伯父爱慕着我的祖母,祖母年轻时圆润,白皙,爱笑,从头到脚干净齐整,银饰的暗响应和着轻巧的脚步向你走来,那感觉一定是如沐春风。我依稀记得五十多岁的祖母,头发一根没白,她梳着一个紧贴头皮的矮髻,穿干净的靛蓝棉布斜襟褂,气色明韵,仪态端庄。而我所见乡村的农妇,大多黑糙,一身烟熏的柴火之气,她们席地而坐,放纵大笑。这个被祖母救活的大男孩,温柔,懂事,有一双澄澈的忧郁的大眼睛。我在想,那些他们独处的时光,一定是他人生最好的时光,即便不语,即便各自手头有活干,他们可以用沉默交流,这样的时光是迷人的。也许偶然升起的越轨之念让他感到羞耻,也许他不愿意长大。而她死去的那一刻,他喊她娘。这是他自十三岁那年之后第一次喊娘。

祖母的情事是个谜。这也一直是父亲忌讳的原因,儿子永远不能接受自己母亲的风流。我们深信,她爱着我们的祖父,为他生一堆孩子,为他梳好看的发式,为他学写字认字。在她幼年时代,这个将要成为她丈夫的人在默默地注视着她长大,给她偷来好吃的,带她去看戏,在黑暗中牵着她的手,去集市给她打银簪,初恋,体验人世间最美妙的情感。我们后来叫这种东西爱情。当爱情还未被命名是爱情的时候,它裸露出男女最本质的情感世界。无端喜欢跟自己无亲无故的一个外人,忽然就知晓了男女身体各异的构造,在那样一个男女相爱禁忌的年代,尤其要躲过太祖母那双刻毒的眼睛。只要有默契,藏得好,那藏出的距离反而加深思念和甜蜜的浓度。祖母跟我说,看着自己体虚,祖父从太祖母那里偷了二两白木耳,亲自炖了送过来,大概是身体经受不起那一补,祖母喝了白木耳之后就开始掉头发,幸好是冬天,她只得围个风兜套在头上,没有人能理解掉发的幸福。你就是变成了一个秃子,我也是要你的。当祖母说起祖父时像是进入幻境,她沉浸在往昔与祖父的点点滴滴中。他能吃两斤猪肉,喝一坛酒啊,脾气大,发脾气就摔碗。特别喜欢孩子,任谁家的孩子他都喜欢,在路上碰到一个村里的孩子,他就掏兜,看有没有吃的,要是没有,他就会摊开手,一幅很抱歉很为难的样子。你祖父数九寒冬只穿单裤,敞着夹袄,再冷的夜,只要他上床,床就热了。那大山后面挖出几窖铜钱,叫他去挑两天铜钱,回来饿得倒在地上。人家都偷偷扎了几个钱在身上,在路上买包子吃,你祖父挑两天铜钱,不晓得扎两个。祖母在描述一个男人,说他的好,几天几夜说不完,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

“那天,本来吃了午饭就去后山的小煤窑,可是他看见墙角堆了一堆圆木没劈,就脱了褂子,抡起板斧,赤着上身在那里劈圆木。我就在他背后看啊,心想这个人,这个人要不是我这么喜欢他,那他就太可怜了,要不是我这么喜欢他,他在这世上什么也没有,这个人怎么这么可怜。忽然眼泪就不停地涌出来。”祖母跟我说了这一段我是明白的,那个人去了煤窑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她有时会突然说起的某一段话,没有缘由,话语的句式很突兀地跳出来,然而,她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懂。我认为,我是一个完美的倾听者,祖母向我传递的不是某个故事,而是她整个的人。

我是没有见到祖父的。只在族谱中见过他的画像。父亲长着一张酷似他的脸。祖父在1961年初秋的一天下井挖煤,塌方,人被活埋在地底。第二年冬天,祖母就带着三个孩子嫁给了她的小叔子。祖父最小的弟弟。读者一定感受到了我在这里省略了什么,是的,我的文字根本就不敢去触碰那个地方,只一碰,那文字的触觉就先痉孪般的弯曲起来: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赤着脚疯魔一样往山上煤窑里疾奔,要跟着他去,拦都拦不住这个一心求死的人,儿子都大了,兄弟几个把自己的亲娘架回来。那个时候,我的大姑妈已经嫁人生了孩子,两个伯父也娶亲生子,可是已经做了祖母的人居然还要再嫁。这是父亲最避讳的事情了,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四十三岁高龄的祖母居然跟小祖父又生了一个姑妈。我的父亲一生不喜欢这个小姑妈。虽然他是一个孝子,但他永远无法超越儿子的视角去解读这个女人。如果不是因为是自己的母亲,在他的观念里,祖母这样的女人不贞、不洁,让家族蒙羞。很多年之后,有一次他婉转地跟我说起这么一件事。他目光有些闪躲,有先例的,不独我们家。他说的先例,是指村里别的家族也有小叔子娶嫂子的。可我心里想,人家是因为穷,娶不起媳妇才娶了守寡的嫂子,俗称“肥水不流外人田”。再说人家的嫂子可没有到祖母的级别。可怜的父亲太需要这样的心理安慰了,太需要了。

我的小祖父是1995年去世的。对他的印象,我们就非常清晰。他跟我的堂伯父一样的年纪,小祖母五岁。但他长着一张太祖母的脸,然而却生出另一番味道。这脸在他身上是一股懦弱、偏执而又涣散的颓废气息。因为是幺子,自幼深受太祖母溺爱,只让他读书,没让他下过地的。这小小身板、样子孱弱的人性格古怪,不会做农活,也不懂生计。怎么古怪呢,据说他从不祭祖拜祖,说是,拜死人只为了给活人看,有什么意思!因为聪明,很会读书,过目成诵,尤擅书画。十几岁就在学堂谋了个教书的差。祖母说他,打着头油,夹个纸伞,穿一身绸衣,脚上是千层底白履边布鞋,去外面相亲,没看上人家,嫌弃人家脚大,喝汤伸长颈子去够碗。

因为挑剔,他大概在二十五岁才娶的亲。一个乡绅的庶出女儿。世间的事仿佛是天定的,这小媳妇竟把我那剽悍的太祖母治得服服帖帖,还把她赶出家门,太祖母只得住进三儿子的家,来的时候,拎了口木箱,那乡绅女为了那口木箱竟一口气追出近半里路,啊,天底下恐怕再也没有比这更滑稽的场面了,两个小脚女人,蹭蹭蹭,一个追,一个逃,那身姿定是摇曳生姿,无比好看。我那五十几岁的太祖母太不可思议了,竟这么能跑,愣是被她逃脱,那箱子想必宝贝得紧。紧接着是土改,我家被划成富农,小祖父家被划成了地主,好的光景一去不复返了。祠堂被拆,孩子们读的书是小祖父教不了的。这个时候我的那位小祖母卷了钱跟一个男人走了。是一个长工?祖母回忆道,应该是,北方人,高高大大的。那女人连娘家都没回,没了踪影。我太不纯洁了。一听到那个长工高高大大的,既是出来做长工,想必有一身的力气,相比我小祖父那薄薄的身板,我竟肮脏地认为,小祖母是因为沉溺性欲的满足才跟那男人跑的,他们之间一定有美妙的性爱,主仆偷欢,是危险伴着失控的激情。这位未曾谋面的小祖母,谜一样的女人,她大概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我时常在深夜默默地祝福她,只为她敢为自己而活。

老婆跑了,又没得书教的小祖父就变了一个人。这时太祖母又重新回到小儿子身边。他无法面对这人生的羞辱,成天喝酒,赌钱,有时喝多了打人,这个读书人居然连亲娘都打。我们家的男人有一个共性,懦弱,意志薄弱,是那种沉湎内伤、自残且又极度孤独的人。他们是阴性的,活在自我的黑暗里。我的太祖母一生要强,天性霸道,除了祖母,没有哪一个儿媳妇愿意跟她相处,尤其大祖父家,因为弃子一事也跟太祖母翻了脸。她最后的那几年整天浸在泪水里,小儿子不听劝,管不了,她紧闭双眼,不作声,陷入绝望。

“你不就是盯着我的那点首饰才肯侍候我的吗?”老太婆快死了依然说着那种不讨人喜欢的话。祖母在她面前从来不申辩。其实这些年首饰已经被小祖父赌钱、喝酒败了个精光。祖父在街上拎回喝得醉醺醺的弟弟,跟他说,娘要走了。你的娘要走了。这是一句多么悲痛欲绝的话啊,你的娘,仿佛不是我的娘,她要走了,是你的娘要走了。

“她最后那一口气落不下去,嘴一翕一合,一翕一合,慢慢微弱下去,最后就定住了。”祖母向我述说太祖母临终的那一幕,并用五个手指一张一合来呈现她最后落气的瞬间,她是不甘心的,死的时候面相很凶,脸是变形的。因为是地主婆,最后没让她葬在自家的坟山,因为我们家是地主和富农,我的太祖母葬在杂姓的小山上,在荒凉的角落,小坟包孤零零的。大概在八十年代中期,祖母跟儿子们商量,就把太祖母的坟迁回自家的坟山。葬在太祖父旁边。父亲打了一个很大的圆拱顶石碑,上题:青山龙虎地,绿水凤凰池。每年祭祖,我都会独自去祭拜这位传说中强悍的太祖母,她终结于她的时代,她死后,我们家也走出了那个时代。

小祖父大概是我们家唯一的文化人。我一直认为,文化人是有气的,他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东西跟农夫有着天壤之别。即使在他一蹶不振、穷途末路的颓废日子里,他身上还是有某种清高的气息。说话慢条斯理,从不狼吞虎咽,大热天,长袖长裤,不赤膊,脚上穿布袜,他应该是一个没有体味的男人,瘦瘦小小的。这样一个人,在世代务农的人眼里,应该是有魅力的,他维护着仪表的体面,还有诗书带给他罕见的气场。我相信,对于祖母而言,他更多的时候像一个没出息的弟弟,一个虚弱的大孩子,她能让他长大,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太祖母死后,他就时常在三哥家蹭饭,顺便教孩子们写毛笔字,念李白的《将进酒》。祖父嫌弃他太懒了,又舍不得打他。决意要带他下井挖煤。只三天,他就偷跑回来,他从来都没吃过那样的苦,受不了煤的脏。然而,一个大男人不能整天闲着吃白饭,后来他就接了一些抄抄写写的活,红白喜事替人家写人情礼单,比如:大舅,猪肉两斤,鸡蛋十个,菜籽油五斤,诸如此类。乡村的人情客往,都要记下亲朋好友送礼的内容,以便下回复礼时不能低于这个分量,否则就会非常失礼。我家至今还保留着很多这种人情礼单。去年,我家要回一个礼,父亲翻开礼单,可这个礼是十七年前对方送的,内容是,绸缎被面一床,花圈一座,礼金五十元。这是小祖父去世时这位亲戚送的礼,可是时隔十七年,我们的回礼已经不能停留在“不低于”这个层面上,对方是儿子考上了北京大学,我们家的礼最后封给他们的是礼金一千元。祖母去世的时候,父亲依然抄下了亲戚们的礼单,我看了一下,祖母的礼单相当惊人,据父亲说,祖母的葬礼很隆重,可以用壮观来形容。我们家办完丧事,最后居然还赚了两千多块。而这些,需要以后我父亲慢慢地还回去。

可是,我小祖父抄的礼单是书法的精品啊。那漂亮的蝇头小楷,也只用来换一顿饭钱。那些柳骨颜风的字用来书写猪肉、活鸡以及粮油这些名词。小祖父写完,每每要用毛笔给调皮的孩子画个猫儿脸,他给很多孩子起过名字,皆无那个时代独有的各种频率高的字,他给人家孩子取名:黄谦,黄博,黄楚墨。这个国家后来发生的各种火热、奋亢的印记,在他身上丝毫找不到影子。因为干不了农活,而抄写的活计极为有限,即使是后来生产队的广播稿,他也写不了,他使用不了那类味道的汉字。就是这么个废柴一般的人,落后分子,封建残余,我的祖母嫁给了他。直到七十年代中期,终于因书法和国画被公社一个文化部门的老领导看中,才去公社打杂,据他说,做得最多的事情却是用排笔写口号和标语。但我家的地位在乡村就莫名其妙高人一等了。我父亲兄弟几个,一辈子都没有叫他父亲,依然保留祖父在世时的称呼,只叫他小爷。我时常琢磨这位故去的小祖父,懂得绍兴黄酒配清蒸蟹,细细地吮吸蟹管里的汤汁。品明前龙井,吃盐水花生,读明清小品文,偷看女人小腿,绝不是把眼睛盯在女人的胸和臀上,他从来不画气烈高洁的梅啊竹啊松啊这种被隐喻过多品格的东西,也不画葫芦架下闲走着两只母鸡那类农趣,他画独峰或者疾水,然而也画张生私会崔莺莺。他的笑声是喑哑的,走路没有声音,常年听收音机,酒是被祖母禁住了。每每用字换来的钱给小姑妈做红烧肉,小姑吃上几坨,他就高兴地哎哟:一张字就这么没了,哦,两张的没了。他的这种趣味被多年之后的文艺青年追捧,在世时,惯于忍受白眼,但有祖母这团火始终温热他一生,给他安稳,护住尊严,我的祖母柔弱中有一股狠狠的虎气,坚韧,仿佛有巨大的能量,垫实家族的底子,有她在,日子是踏实的。

有人家主妇要生孩子了,报信到我家里,祖母带上我去接生,她起先牵着我的手走路,后来我走累了,她就把我驮在背上,我有时熟睡,口涎打湿她的衣襟。她有一个口袋,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口袋啊,魔术一样,里面能变出煮熟的红蛋、炒蚕豆、蜜枣,还有花生糕。主家忙着烧开水,杀猪,蒸馒头。我就跟那家的一堆脏孩子一起玩猪尿泡,主家在拜托祖母,希望能让老婆生出儿子。仿佛祖母能主宰生儿生女似的。祖母就绽朵笑脸给他,是你的孩子,分什么男女哦。

我似乎每次都跟孩子们疯疯打打直至筋疲力尽。终于听到报喜了,鞭炮响起,祖母抱出带血的婴儿接受人们的祝福。她的脸,有一种疲惫后那种虚弱的美丽。天色已晚,我们吃了主家丰盛的晚餐,拿着他们送的一副猪大肠和一堆红蛋慢慢地走回自己的村庄。祖母也累了,但因为迎接了一个新的生命来到这人世间,她的脸一直是有笑意的。为了赶走我的瞌睡,她就边走边为我唱儿歌:小丫头哎,拖小辫,五岁伢,会唱歌,不是爷娘教得好哎,自家聪明拈来的歌哎……三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回乡过春节,经过一个岔道口,看见有一户人家,老太太抱着一个女娃娃,边轻声拍打边轻声哼唱这首童谣。我一时呆呆地怔在那里,忽然有眼泪涌出来。

那是多么澄澈的乡村傍晚啊,我跟祖母走过一道道田埂,几处坟山,月亮的镰高悬头顶,萤火虫乱舞,我的祖母为我唱那首古老的童谣。那些弯曲的羊肠小道像发亮的带子,把回家的路在脚底延伸,星星眨着眼,把不眠的孩子带进梦境。快要进村的时候,在后山脚,那儿有一棵高大的木槿,祖母牵着我的手走到那树的跟前,突然间,星光灿烂起来,我们仿佛置身于湛蓝的穹宇之下,祖母用手指轻划着我脸说,我们红啊,快快长大,长大了生孩子,嗯嬷为你接生(我们那个地方,喊祖母嗯嬷)。祖母站在树脚,躬身拜了几拜,她忽然跟我说,你撞到它开一身红花,你再许愿,没有不灵的。“那嗯嬷撞到它开出红花了吗?”我问。“撞到了,我拜了很多次,最后撞到了。”“你许的什么愿呢?”“许了我们红无病无灾地长大。”

我记得当时头顶的星光在旋转,继而家就出现在面前。继而我就长大了。可是祖母,你许下的是怎样的一个愿望?当祖父去世后,你决定嫁给小叔子的时候,你一定在那棵树下重生过。那棵木槿为你开了一树红花,你将无畏,你成为了大海,被星光照彻。

“不嫁给他,他成天在家里吃饭,也睡在这里,人家在背后一样会说道的。”

“你小祖父是个有为的人,他像是蒙了尘,需要有个女人为他擦亮。”

这正是我父亲终生不懂的。也是我终生难以企及的地方。前面提到过我的大婶娘,祖母就给了她重生的机会。我的大伯父自幼跟大婶娘订了亲,大婶娘长成一个标致的姑娘时,被村里一个无赖玷污了。退亲,合乎情理,是祖母坚持要大儿子娶了她。祖母说,如果儿子不娶,她就认大婶娘做闺女,接到家里来。我的祖父当时是不同意的,唉,我们家的男人啊。我们那个地方的人,很奇怪啊,这件事情,为我的祖母赢得了终生的美誉。我的大伯父,年轻时梳着中分,五短身材,一生只喜欢在嘴巴上逞强,懦弱无能。我的大婶娘,太了不起了,她像祖母一样,坚韧、温柔、开阔,她擦掉了这个男人身上的尘埃,让他发光,我的大伯父是个泥瓦匠,很会砌房子。大婶娘让他去外面找事做,没让他碰农事。后来大伯父就进城当了工人,吃粮票,铁饭碗,成了半个城里人。啊,我们家的女人们啊。太祖母,祖母,大婶娘,还有我的母亲,而我,是不能忝列其间的。我不能。

祖母曾说我会去很远的地方。“你不像是能在这里过活的人。”她说,你的心不会围着男人转。那年,我二十三岁,一个春夜,我在那棵木槿树下坐了很久才回家。我身上多了一种什么样的气息呢?慌乱?春情?抑或臊热的腥红?我的眉眼到底有了怎样的变化?祖母,她察觉到了怎样的信息,她端出一碗红糖生姜水拿到我面前,意味深长地笑着。她准确地知道了我失了处女之身。她拉过我的手,仔细地看着我的脸,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吧,祖母用赞许的微笑为我祝福。那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最美好的祝福。我跟母亲从未有过这种隐秘的交流,她身上有一种很强硬的道德观念,还有一种可怕的世俗的成本算计,这种事,在她看来,我是吃亏的一方。她永远也无法从女人最本质的视角去解读这件意义非凡的人生大事。可是亲爱的祖母看错了我,我半世漂泊,只为虚名。我知道,那棵木槿不会为我开出一身红花。

“嗯嬷,我听见你喊我回家。”此刻祖母即将死去,我听见她在暮色四起的黄昏拉着我手,一路洒着茶叶和米,一路喊,红啊,回哦,红啊,回哦。

我大概中邪了,翻着白眼,失了魂,祖母摔碎瓷碗,拉出我紫红的小舌头,用锋利的瓷片去扎破我的舌头,黑血流出来。她拉着我的手,沿着后山的小路,一路唱念,红啊,回哦,这是我们楚地的招魂,我一路应和,我回,我回。一个不洁的女人是无法成为招魂婆的。我们那个地方的人啊,很奇怪,他们比我的父亲更相信祖母的洁净。

多少年后,我读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对号入座了一番,我的祖母对应着伟大的乌苏拉老祖母,她活得忘记了岁月,带着大地的气息和天空的印记一路带着迷路的孩子回来,然后把自己定格在古老的传奇里。这些孩子,包括她的两位丈夫,和那双手接生出来的孩子。可是,我没有找到布恩地亚上校的原型,我们家的男人大概出不了这样杰出的人物。我跟他们一样,庸碌、无为,却被家族母性的强大的力量托往金字塔的塔顶,而自己却不屑成为塔下面的垫底。当祖母即将死去,我的大地在摇晃。送葬的队伍浩浩荡荡,钟鼓齐鸣,啊,我眼前跳荡着那些咯咯笑的精灵,那些称男人都是孩子的姐姐,这些水妖一样喊着她们的孩子和男人的女人,我看着她们,一种速疾回归大地母体的意念流遍全身。我流下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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