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69700000003

第3章 描花的日子

张炜

这里记下的是四十多年前的小事,它们到现在还历历在目。虽然是“小事”,但现在回头去看,有时还会吓出一身冷汗。

【爱小虫】

那时候我们不觉得小虫子之类的是坏东西,它们当中的一多半都是有趣和可爱的。

如果长了吓人的模样,那么和它玩一会儿就不再害怕了。大人往往讨厌它们,一见就驱赶拍打,有时还要喷洒农药。大人想的是自己的事。

我们这些人长大了也会像他们一样吗?或许是的,因为到后来我们果然不太喜欢它们了。不过等我们长得更大了时,又有些喜欢它们了,却一直没有像小时候那样喜欢。

谁比我们当年见过的昆虫更多?这大概只有昆虫学家了。我现在不能一口气把它们全说一遍,因为那实在是太多太烦琐了,如果只说说其中的几十分之一,也要记下整整一大本。

在海边林子和野地里活动,谁也无法避开它们。它们在灌木和草叶间忙碌,筑窝,吃东西,嬉戏,过得很快活。有的会唱歌,比如蝈蝈和蛐蛐;有的漂亮得令人惊叹,比如蝴蝶;还有无比危险的家伙,那是毒蜂和蜘蛛之类,人人都要小心地避开—不过就连它们也给人特别的乐趣,使大家历险之后还能绘声绘色地对人描述一番。

有一种后背上闪着金属光亮的、长得极其精致的硬壳虫,可能就是书上说的“金龟子”的一种,有一段时间真是把我们迷住了。背上有亮光的昆虫倒是很多,它们有大有小,各种各样,有金色、绿色、红色,还有黑色和蓝色的,简直数不过来。但这里说的是一种“极品”,因为太稀罕而格外宝贵—相信其他地方一定没有。

它们大多数时间闪着钢蓝色,如果被阳光从特别的角度照射,却又能变幻出无数的颜色,就像彩虹一样。它们一般比黄豆大一点,比花生米小一点,我们叫它“钢虫”—不仅初一看颜色像钢铁,而且整个就像金属铸成的。

“钢虫”是我们采蘑菇时发现的。那时它们伏在草梗上一动不动,伸手推触一下,才会慢吞吞地移动几毫米。它在阳光下闪烁出七彩荧光,就像随时都要燃烧起来,让我们连连惊叹。

这世间凡是最好的东西总是少而又少的。我们即便专门在林间草地上找多半天,也只会收获一两只“钢虫”。这愈发使我们感到它的宝贵了。我们捉到它们就小心地收在小玻璃瓶里,不时地迎着阳光看一会儿,大呼小叫一番,然后装在贴身口袋里。

我们当中有个叫“黑汉腿”的同学特别能捉“钢虫”,最多的时候曾经拥有过十一只。他用两只“钢虫”换来同学的一把卷笔刀、一块带香味的橡皮,想一想真是一桩不错的买卖。

“黑汉腿”个子最高,胆子最大,几乎没有不敢干的事情。海边林子里的古怪东西多了,他这人什么都不怕。平时家里大人总是叮嘱自己的孩子:别跟那个“黑汉腿”混。一些耸人听闻的坏事经常与他的恶名连在一起,其实大半都来自道听途说,只要和他在一起的时间长了,都会多少喜欢这家伙的。

有一次我们在海里游泳,一个人被海里的毒鱼蜇了,痛得呼天号地,紧急关头“黑汉腿”驮上他就跑。园艺场诊所的医生说再晚一点那人就没命了。这家伙的两条腿又粗又黑,皮厚,跑起来荆棘扎都不怕。他力气大、义气,一年里也干不了多少坏事,像偷园艺场的苹果、欺负小同学之类,不过是偶尔才做几次。

他敢逮一些稀奇古怪的昆虫,连有名的大毒蜘蛛都敢去碰。像有一种叫“老牛背”的黑黄花纹相间的大毒蜂,传说是最毒的东西了,他竟然一伸手就把它捏住了。还有一次他捉到了一只很大的甲虫:长若十五公分,神气无比,两只长角扬着,就像戏台上武生的两根雉鸡翎子;额头上长了月牙刀,黑色硬翅满是白点。“黑汉腿”夸张地给它的脖子上拴了一根织网用的尼龙丝,像牵狗一样牵着它走上街头,引得许多人都围上看。

村里人告诉我们,这种大甲虫的名字叫“水雾牛”,只有罕见的大雾天里才会从阴暗角落爬出来,能发出哞哞的叫声,像老牛的声音。“半夜里我听到叫声了,赶紧披上衣服出门,这才逮住了它。当时它一脚把我踢翻了,我揪住它的翎子才爬起来,又骑上它的背……”都知道“黑汉腿”在骗人,不过却没有谁反驳他,因为这种夸张的说法听起来真带劲。

“黑汉腿”擅长对付任何东西。比如逮蚂蚱—这听上去是极平常的事,可实际做起来却远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这里不是说逮一般的蚂蚱,而是要找其中的“宝贝”。真正的宝贝是“大王蓝”,它的个头是一般蚂蚱的三四倍,强壮有力,两条腿上长了锐利的尖刺。它一纵就是十米,一展翅就是二十米,要逮住它可不容易。传说有个汉子脾气倔强,发誓要逮住一只,结果从村西头开始跟定,一直追到十里外的西河岸,累得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死在了河堤上。这种蚂蚱是从几千里外的关东山迁移过来的,据说胸脯上写了一个“王”字。

我们都想拥有一只“大王蓝”,不知白费了多少力气:不是半路被它甩掉了,就是逮时被它的两条刺腿扎得双手流血,谁也没有成功。最后还是“黑汉腿”拥有了一只,他见了我们,就让它驯顺地仰躺在掌心里,露出肚腹让大家看个仔细。我们都想从它胸部复杂的纹路上找出一个“王”字,可惜怎么找也找不到。

这儿有世界上最大的蝴蝶,一到春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一只浅绿色的、像碗口那么大的蝴蝶飞过来。大家一见它就不顾一切,欢呼着往前追—它总是不急不慢地飞着,渐渐飘到树梢那么高,让人干着急没有一点办法。

“黑汉腿”做了一个高竿捕网,总算捕到了一只。这么好的大蝴蝶,一下近在眼前了,属于我们了,却不知用什么喂它—不知道它吃什么喝什么,养了一两天只得放走。

大蝴蝶最爱往苹果园里飞,所以我们叫它“苹果蝶”。

还有一种比“苹果蝶”小一些、长了黑色花纹的蝴蝶。我们逮到了一只,端量一番之后大吃了一惊:它的花纹就跟狸猫脸上的纹路一模一样,简直没有一点差错,我们就叫它“猫脸蝶”。

“苹果蝶”和“猫脸蝶”是整个海边最大最漂亮的蝴蝶了,谁看到它们都会兴奋得又跳又叫。

这么漂亮动人的好东西是哪儿来的?说出来没人信:它们有一段时间是藏在沙子里的,原来就是一种蛹,紫红色,傻乎乎,很老实,第一眼看去还以为是一枚大枣呢。可就是它,转眼一变就会高高地飞在天上,这有多么奇怪、多么了不起啊!

螳螂是一种武士,长了两把长刀,一看就知道要随时擒拿敌人。可我们从来没见它们格斗。螳螂有大有小,有不同的颜色,有的碧绿,有的紫红,有的灰白,有的深棕。最大的螳螂有绿色的肥肚、紫色的翅膀。家里人说:“捉个大紫螳螂吧,放进蚊帐里,它会整晚为你逮蚊子。”我们真的捉了放在蚊帐里,可谁也没见它逮过一只蚊子。

沙地上有些漏斗状的小坑,蹑手蹑脚走到跟前,然后蹲下,用小拇指甲一点一点挑出沙子……挑啊挑啊,渐渐就出现了一只长了小钳子的白色肉虫—它一露面就扬着小小的武器,可是谁也伤害不了,肥肥的憨憨的,很好玩。

我们查过书,这才知道它叫“蚁狮”,就是逮蚂蚁的“狮子”—身体比蚕豆还小的“狮子”。原来它旋出的一个个沙漏斗,就专等着蚂蚁掉进去,那时它就会紧紧地钳住猎物。

关于它们,更惊人的故事还在后边,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蚁狮”待在沙子里吃蚂蚁,一直吃到肥肥胖胖,等长大了的一天,瞅准一个春天摇身一变,就变成一只绿色的蜻蜓,飞到天上去。

这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藏在沙子里,默默地为将来的某一天起飞做准备。这真是一种志大无比的小虫啊,它的耐性大得可怕。不过对于蚂蚁来说,它也太阴险了。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个转校生,是个小姑娘,叫“肖聪”。因为她长得非常好看,大多数男同学都不太和她说话。有一天课间操,“黑汉腿”瞥她一眼,然后慢慢走近了,把装了“钢虫”的玻璃瓶掏出来,迎着阳光看了一会儿,突然大声嚷道:

“我爱小虫(肖聪)!”

【看样子不是坏人】

上初中前,我的手总是莫名其妙发痒。两只手因为痒得闲不住,总想干点什么。我在擦得干干净净的玻璃窗前看了一会儿,拿起一支小擀面杆,轻轻一挥就砸碎了窗子。

母亲回家看了很惊讶,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说是自己砸的。“为什么要砸?”我也说不上来,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用力搓着两手,不知该不该说出它总是发痒的事情。

母亲实在没有办法,也无法理解,只好训斥了我一顿。

有了那一次的经验,我后来就不想那么坦诚了。比如有一天我看着父亲种的葱绿的蒜苗,就忍不住走进了整齐的田垄。我先是低头看了一会儿,然后两手忍不住就想干点什么—我随手拔掉了几棵蒜苗扔在垄上。

父亲种植了这些宝贝让全家都很高兴。他闲下来就为菜畦松土除草,脸上是极满足的样子。这天他回到家,一眼看到被拔掉的蒜苗,先是一愣,接着就叫起来。

我被喊过去。“这是不是你干的?”我咬着嘴唇,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可是父亲让我脱下了鞋子,然后将它们一丝不差地放在了田垄的脚印上面。

“你为什么要这样干?为什么?”父亲愤怒至极。我回答不出,因为我那会儿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父亲问不出,就教训了我一顿。他的手很重。我哭了,有泪无声。我心里十分委屈,因为我真的不想干任何坏事。

我的泪水干了。父亲抱歉地搓着手,这手刚刚揍过我。他把手背到身后,大概他不好意思了。

不过事情并没有这样算完。接下的一段时间里,父亲一会儿看看田垄里被拔掉的宝贝,一会儿又看看我。

父亲端详着我,在一边踱了几步,认真地打量,皱皱眉头,又绕着我转了半圈。最后他盯着我的脸站住了,吮着嘴,咕哝说:“怪了,看你长的模样,也不像个坏人哪!”

【从头演练】

当年最激动人心的事就是看电影了。放电影的人带了一整套家伙,在野外场院上挂起雪白的幕布,架起一台放映机,好事就该开始了。

那是真正的节日。“演电影的要来了!”这样一句传言最令人不安了,我们只要听到这样的话,就再也无心上学,无心干任何事,只眼巴巴瞅着场院,盼着那里挂起白色的幕布。

我们旁边的林场和园艺场、五七干校,都有一个很大的场院,是演电影最多的地方。我们有时被一个谣言骗得东跑西颠,浑身是汗,结果白白忙活了大半夜,什么也看不到。

看得次数最多的是电影《地道战》,并认为这是世界上最迷人的故事。一群人头扎白毛巾,钻在地洞里,神出鬼没地跟敌人战斗,直到最后的胜利。那些场面太熟悉了,太棒了。

放映队从五七干校转到园艺场,再去附近的村子,我们一直紧跟不舍。不记得看过了多少场,最后连电影上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对白都背得上来,而且绝没有一丝差错。

后来大家想出了一个办法:从头把《地道战》演一遍。这个主意真好,所有人无不赞成,全都喊着要参加。

我们一伙跑到林子深处,在大白杨树间找了一块空地,然后就开始了演练。“黑汉腿”主动扮演了鬼子大队长,他的好朋友当了汉奸司令,竖着大拇指夸他,重复电影里的那句话:“高,高,实在是高!”

大家头扎白毛巾,背上木头枪,就成了民兵。有短枪的是武工队长,腰上扎了树根、走路弓腰的是老村长。最激烈的就是老村长与鬼子大队长的那场斗争了,我们的排演也是最认真最投入的。

演老村长的是我们当中最胖的一个家伙,外号叫“山抬炮”。他的大圆脸配上白毛巾,怎么看都像电影中的那个人。

鬼子进村了。老村长夜间出来巡查,躲在大树后面,发现了敌人,立刻飞跑起来。他要跑去村里的那棵大槐树下敲钟,通知全村的人。

电影中本来是有伴奏的,老村长要在急促的音乐中奔跑。可是这对我们来说一点都不难:有一个嗓门尖亮的家伙可以从头到尾给电影配乐,而且调门一丝都不会差。

老村长在音乐声中跑啊跑啊,“黑汉腿”一伙就在后边紧追。这个场面太精彩也太紧张了,无论是“黑汉腿”还是“山抬炮”,都不愿轻易停下来,结果跑的时间比电影上要多出一两倍。事实上这段表演也是最成功的。

音乐总算停下了,老村长跑到了大槐树下。他快速解下钟绳,一下一下敲钟。“黑汉腿”扬起手电照着敲钟人,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嗖嘎—”

“山抬炮”突然扔掉钟绳,猛地从怀中掏出一支手榴弹。这是一个高举手榴弹的英雄形象,“山抬炮”演得毫不含糊。“黑汉腿”一伙有的趴下,有的抱头鼠窜。

一旁配乐的人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爆炸声,然后又急急地奏响动人的音乐。

战斗进入了最艰难的阶段。女民兵队长领人学习毛主席的《论持久战》,这之后才开始胜利—电影上立刻响起了女声独唱:“主席的话儿记呀心上……”这歌唱得太好了,当然同样来自那个配乐人。他的嗓音又甜又软,比女人还要女人,谁能想到刚刚这嗓子还发出过当当的敲钟声、隆隆的爆炸声。

我们从头演了几遍《地道战》,一直藏在林子深处。后来都觉得这样的演出很值得炫耀一下,就来到了林场和村子里。

人们围着我们看,这种感觉令人难忘。

最初人们免不了要发出几声嬉笑,但后来就严肃了。每一次“山抬炮”在音乐声里奔跑时,都会换来一阵阵喝彩声。

我在演出中背了一把木头驳壳枪,是武工队长。

【宝书】

我暗暗做过一件事,从没跟人讲起,却永远难忘。这件事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学校传来一个消息,说不久以后要发生一件大事:全校师生拉着队伍去公社开大会,然后接回一尊“伟人像”。

谁也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场面、情形。只是激动,相互见了面紧紧盯一眼,好像在问:“知道了吗?就快了,就快了!”可不是一般的高兴和焦急,而是睡梦里都盼着。

一个星期之后,全校师生终于敲锣打鼓出发了。队伍前边有人打旗,还有踩高跷的—这是从外村雇来的老人,我们附近可没有这样的人。他们这些老人是从旧社会学来的,能踩在高高的木棍上走路、扭动和唱歌,这得多大的本事啊。

公社的大会场上布置得隆重极了,到处红旗招展,歌声震天。最主要的是会场四周:墙头、屋顶,到处都有架枪的民兵;最让人吃惊的是,有一种带大圆盘的“转盘机枪”,这会儿也架起来了。

都知道民兵在保卫大会。想想看,这个大会该有多么重要。

台上有一溜长桌,摆了一个又一个用红布蒙起的东西。大喇叭震得人耳朵嗡嗡响。会议开始了,有人讲话,然后是呼口号,一支又一支队伍正步走到台前。每支队伍领头的都穿了黄军装,他们走向红布,立定、敬礼,然后再向领导打一个敬礼。

每一支队伍都领到了蒙红布的东西,他们小心到不能再小心、一丝丝地将其移到一架地排车上。拉地排车的牲口头上戴了一朵大红花,有人紧紧揪住缰绳。

从那一刻起,大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谁都明白红布下面盖住的就是“伟人像”。我们这一次行动,所有的幸福和激动,还有墙头屋顶上伏着的民兵,都是为了能够顺利地接回这个塑像。

队伍跟在地排车后边载歌载舞,一边呼口号一边往回走。一开始只有我们班主任哭了,后来女同学也哭了。我们几个男同学哭不出来,心里十分不安。

“伟人像”拉回学校,由校长揭了红布:啊,白的,真白啊。

就在迎回塑像不久,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发放宝书。宝书不是每人一本,而是每家一本,由村子或某个部门发放。

所有人家都有了一本宝书,而我们家没有。母亲不说什么,外祖母也不说。父亲阴着脸。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以前犯过大错,所以我们家得不到宝书。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种屈辱感。我害怕了。我们全家都害怕了。

但是在同学们中间,我拒不承认家里没有领到宝书,而是装出一副得到宝书的高兴样子:我高兴得合不上嘴!

但是得到宝书的人可不光是高兴。我渐渐发现了这一点—所有获得宝书的人都变了。他们更多地待在家里,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乱跑了,也不会动不动就咧嘴大笑。过去他们一有时间就到林子里采蘑菇,到大街上吵吵嚷嚷。现在大家十分兴奋,只是将兴奋压在了心底。

发下宝书的第二个星期,老师在班上布置作业:背诵宝书。

我听了头上一蒙。因为这样一来我很快就得露馅,大家就会知道我们家没有宝书。

这一夜我失眠了。我没有跟家里人说出这天大的苦恼。黎明时分,我总算想出了一个计策。

天一亮我就找到了一个最要好的同学,提出和他一起背诵宝书。对方很惊讶,问为什么。我回答:“我们家里人也要用宝书啊,还轮不到我呢!”

朋友将宝书塞到篮子里,又在上面盖了一层纸、一层白杨叶。我们一起往林子深处走去。

一路上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赶快看看宝书的模样。但我装出不急的样子。

我们找个空地坐下来。朋友搓搓手,又在裤子上擦一擦,然后将手插进篮子的白杨叶里,说了声“唉”,就把宝书掏出来,又一下抱在怀里。

那一刻我看到了飞快一闪的金光。我搓搓眼,发现原来是薄薄的一本小书:白色封面,上面有长条形的一块红颜色,上面是书名,书名旁边又是小花一样的、更小的几个字……朋友抚摸着它说:“‘老三篇’啊……我快背上第一篇了。”

我把宝书取到手里,费了好大劲儿才没有让它掉到地上。四周一点声音都没有,连最能吵闹的小鸟都一声不吭了。

我和朋友一起背诵宝书了。我们开口的那一刻,林子里的动物才叽喳起来。它们在用自己的语言背诵,一定是这样。

离开林子时,朋友把宝书收走了。可是那些词句却永远不会从我的脑海里走开,我一遍又一遍默诵,然后就是小声咕哝。我吃饭背,睡觉也背。父亲母亲,还有外祖母,他们都慌了,以为我害了什么大病。这种事跟他们无法解释。

整整花了一个星期,我将宝书全文背诵出来了。这个星期只要有一点闲空,我都要和朋友坐到林中空地上。

全班背诵宝书比赛,我背得流畅极了,一个字都没有错。老师在班上说:“我们就该背得好!你们知道吗?南边一个村子有个老太婆八十岁了,没有牙了,还背得一个字都不差哩!”

大家都发出啧啧声。

也就在比赛后不久,有人说公社代销店里摆放了宝书!我被这消息激动得满脸通红,长时间听不清任何人说话,心突突跳。

第二天我就到公社代销店里去了,提了一只篮子,篮子里装了白杨叶子。我一头扎进去,一眼就看到架子上摆了一溜宝书。我大喊一声:“买……”售货员是个长了络腮胡子的人,他的手正往架子上伸,一听我喊立刻缩了回去,沉着脸说:“要说‘请一本’!”

“我,请一本……”

回到家里天都黑了。我一点都不饿。蚊子嗡嗡叫,我放下有了破洞的蚊帐,点起小油灯。我抚摸了一会儿宝书,又用一块手绢盖上。吹熄了小油灯之后,只要一闭眼,手绢里就会闪出一道金光。我闭紧眼睛,金光还是刺得人睡不着。

这样到了下半夜,总也无法入睡。最后我蹑手蹑脚下了炕,找到了一个陶盆,将陶盆扣在了手绢上。

【捉狐狸】

狐狸在哪儿?大家会说一定是在林子里。这是不会错的,它们主要是在那里,因为喜欢树。动物比人更热爱大自然,这是我们都知道的,所以我有一次曾经在作文中写道:“我们要像动物那样热爱大自然。”结果让语文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我至今都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但是狐狸也愿意在村子里溜达,到老乡家里串串门什么的。它们原来也是喜欢热闹的。不过村里人、林场和园艺场的人,全都讨厌狐狸,说这些东西品质很坏,只要来了就干坏事。

它们能干什么坏事?我和同学们都很好奇。按照林场老人的说法,狐狸这种动物实在是太招人恨了,它们其实应该算是人类最危险的敌人。我们听了就问:“狐狸和地主,究竟哪个危害更大?”老人们被我们问住了,想了很长时间才恨恨地说:“一样坏!”

据他们说狐狸最可怕的是伪装自己:变成美丽的姑娘去迷惑年轻人,或者变成别的什么东西,反正只要是能祸害人的方法,它们都愿试一试。这样讲得多了,大家也就真的害怕起来。我们平时走在街上、林子里,只要见了不认识的、特别好看的姑娘,总要在心头闪过两个字:“狐狸。”

我们班主任就是个漂亮姑娘,她是从师范学校毕业的,接替了前一个年纪大些的女老师。她站在讲台上,让人觉得很像狐狸。当然这是一种错觉。

我的同学“黑汉腿”近期总是上课迟到,被老师一连批评过几次。他每次进教室都很疲倦,好像一夜没睡似的。有一天他又来晚了,打着哈欠进门,被老师罚站了。

课间休息时,“黑汉腿”小声对我抱怨:一个狐狸缠上了婶妈,叔叔要和狐狸斗,自己一直在帮叔叔,所以夜里睡觉很少。我听了大吃一惊:“还有这事?说说看!”

原来他婶妈被狐狸附身了,总是胡说八道,要治好她的病,就得把狐狸捉住或赶跑。具体办法就是从婶妈身上找到一个跳动的“气泡”,那是狐狸附身的表现—只要冷不防用针扎住了气泡,那狐狸也就求饶了。

“我夜里给叔叔擎灯,他拿着针找……”

我惊得合不拢嘴。头一回听说这事,但又不得不信。我知道“黑汉腿”有欺负同学的毛病,却不会撒谎。我想了一下,建议找几个人一起帮忙,这样就能早些逮到狐狸了。

“黑汉腿”同意了,不过只让我找两三个最好的朋友。

就这样,我们几个人一到天黑就去捉狐狸了。过去总以为那种事要带上围网和枪去林子里,哪知道也可以从一个女人身上捉。这事说起来没人信,但真的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黑汉腿”他叔四十多岁,说话时总是骂人,呵斥我们的灯举得不高、不正。他拿了一根绣花针,手又大又笨,低着头喘气,仔细看着脱了上衣的老婆。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两手端起乳房吓唬我们。

我们几个看看“黑汉腿”,有些不好意思。她的皮肤不太白,粉红色,比较胖。“别东张西望,好好瞅,往腋下、脖子上瞅,它就往不起眼的地方钻,狡猾着呢!”“黑汉腿”他叔说。

这样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现。大家都累出了一身汗。女人哈哈笑,好像她胜了。男人卷了一支烟抽,盯着她说:“狗东西,真想一顿巴掌揍死你!”话是这样说,他一下都没有打,还给她披上衣服。

“黑汉腿”想起了什么,突然对叔叔大声嚷道:“要不要脱下她的裤子?那气泡说不定就在下边哩!”

这话太有道理了。谁知他叔一听扔了卷烟,骂着说:“胡诌八扯!气泡轻,都是在腰带以上转悠的……你给我看好了!”

捉到凌晨两点,什么收获也没有。大家散掉,约定明天继续。

就这样捉了两天。第三天发生了奇迹:正在举灯的“黑汉腿”突然噘起了嘴,盯着叔叔,向一个方向示意—他的目光盯在婶妈左腋窝下边。他叔反应慢,我们却看见了,那儿真的有一个蚕豆大的气泡,一下一下跳动着游走,走得很慢很慢。我紧张得呼吸都停止了,好不容易才转过神来,悄悄用手指了一下。

“嗯!我叫你……嗯!”“黑汉腿”他叔终于看准了,一针扎上去。

几滴血珠渗出,气泡不动了。女人立刻尖声大叫,一头歪在炕上,翻着白眼。

“我今个就是问你,还敢不敢进这个家门了?还敢不敢?”

女人哀求不止:“我再也不敢了!我不敢了!快放了我吧!我不敢了……”

“你到底躲在什么地方?说出来我就放了你!”“黑汉腿”叔叔声音严厉得吓人,我们所有人都害怕了。

“我,我说了你们也找不到,我还是不说了!”

“不说?不说那就扎着,疼死你!”

“行行好吧,放了我吧……哎呀疼死我喽,我,我说了吧!我就在林子西头大橡树底下,一大堆乱柴火里面,大草团软软和和是我家……”

“黑汉腿”他叔大骂,搓着手看我们:“狗东西狡猾不?狗东西,我看还是扎住你更好,扎上一天一夜,看你疼不疼死!就扎住你!”

“行行好吧,行行好吧!”“黑汉腿”的婶妈哀求着,奄奄一息了。

我们难过极了。后来我们一齐替她哀求,说反正它发过誓不再来了,干脆就放它一马,放了它吧。

“黑汉腿”也哀求起来。他叔又抽起了烟,看看歪在一边、脸色发白的老婆,说:“你再发一遍誓我听听!”

“我就是死了也不再来了!谁要说谎天打五雷轰……”

男人叹一口气,把女人扶起,看了看窗外,将针一下拔了下来。

女人像个稻草人一样,轻轻地倒在了炕上,一点声音都没有。“黑汉腿”他叔抓起一床被子给她盖上,搓搓手说:“行了。”

第二天上学时,“黑汉腿”告诉我们:婶妈的病好了,再也没有胡说一句话,一直睡着,睡得可香呢。

【描花的日子】

这里一年四季都有让人高兴的事儿。春天花多鸟多,大蝴蝶多,特别是满海滩的洋槐花,密得像小山。夏天去海里游泳,进河逮鱼。秋天各种果子都熟了,园艺场里看果子的人和我们结了仇,是最有意思的日子。冬天冷死了,滴水成冰,大雪一下三天三夜,所有的路都封了。

出不了门,一家人要围在一起。

妈妈和外祖母要描花了。她们每年都在这个季节里做这个,肯定是她们最高兴的时候。我发现父亲也很高兴,他让她们安心做,余下的事情全包揽下来。平时这些事他是不做的,比如喂鸡等。他招呼我带上镐头和铁锹去屋后,费力地刨开冻土,挖出一些黑乎乎的木炭—这是春夏准备好的,只为了这个冬天。

父亲点好炭盆,又将一张白木桌搬到暖烘烘的炕上。猫在角落里睡了香甜的一觉,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思考。外面天寒地冻,屋里这么暖和。这本身就是让人高兴、幸福的事。

妈妈和外祖母准备做她们最愿做的事:描花。她们从柜子里找出几张雪白的宣纸,又将五颜六色的墨搬出来。我和父亲站在一边,插不上手。过了一会儿,妈妈让我研墨。这墨散发出一种奇怪的香气。

外祖母把纸铺在木桌上,纸下还垫了一块旧毯子。她先在上面描出一截弯曲的、粗糙的树枝,然后就笑吟吟地看着妈妈。妈妈蘸了红颜色,在枯枝上画出一朵朵梅花。父亲说:“好。”

妈妈鼓励父亲画画看,父亲就画出了黑色的、长长的叶子,像韭菜或马兰草的叶片。外祖母过来端量了一会儿,说:“不像。不过起手这样也算不错了。”她接过父亲的笔,只几下就画出了一蓬叶子,又在中间用淡墨添上几簇花苞—我也看出来了,是兰草。我真佩服外祖母。

我也想画,不过不画草和花,那太难了。我画猫。猫脸并不难画,圆脸,两只耳朵,两撇胡子。可是我和父亲一样笨,也画得不像。父亲说:“这可能是女人干的活儿。”

整整一天妈妈和外祖母都在画。她们除了画梅花和兰草,还画了竹子。父亲在一边看、评论,把他认为最好的挑出来。他说:“这是你外祖父在世时教她们的,他不喜欢她俩出门,就说‘在屋里画画吧’。可惜如今太忙了……我每年都备下最好的柳木炭。”

猫一直没有挪窝,它思考了一会儿,站起来研究这些画了。它在每一张画前都看了看,打个哈欠。可惜它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踩到了红颜色上,然后又踩到了纸上。父亲赶紧把它抱开,但已经晚了,纸上还是留下了一个个红色的爪印。父亲心疼那张纸,不停地叹气。

外祖母看了一会儿红色爪印,突然拿起笔,在一旁画起了树枝。母亲把爪印稍稍描了描,又添上几朵,一大幅梅花竟然成了!我高兴极了,我和父亲都想不到这一点:有着五瓣的红色猫爪本来就像梅花嘛!

就这样,猫和妈妈、外祖母一起,画了一幅最好的梅花。

原载《人民文学》2014年第6期

同类推荐
  • 全民自黑的英国

    全民自黑的英国

    其实是一本全面的英国文化观察笔记!畅销科普巨著《万物简史》作者比尔·布莱森成名作。真正的英国,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享誉世界的文化观察大师比尔·布莱森用幽默、犀利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全面真实的英国。本书获得了英国本土读者的高度认可——2003年世界读书日,在一场BBC发起的全民调查中,本书被评为“尤其能代表英国的图书”。翻开本书,从英国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读懂一个真实的英国。
  • 蒋勋说红楼梦(第六辑)

    蒋勋说红楼梦(第六辑)

    这是蒋勋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数十次阅读《红楼梦》后的心血之作。无关红学,不涉及考证,作者从青春与美的角度出发,带领读者逐字逐句细读小说本身,梳理《红楼梦》中的人物与情感,探寻书中表达的繁华的幻灭、逝去的哀伤,讲述青春的孤独、寂寞与彷徨。这是一个生命对其余生命的叩问与聆听。跟蒋勋读《红楼梦》,仿佛是在阅读自己的一生。蒋勋说: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
  • 蒋勋说红楼梦(第四辑)

    蒋勋说红楼梦(第四辑)

    这是蒋勋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数十次阅读《红楼梦》后的心血之作。无关红学,不涉及考证,作者从青春与美的角度出发,带领读者逐字逐句细读小说本身,梳理《红楼梦》中的人物与情感,探寻书中表达的繁华的幻灭、逝去的哀伤,讲述青春的孤独、寂寞与彷徨。这是一个生命对其余生命的叩问与聆听。跟蒋勋读《红楼梦》,仿佛是在阅读自己的一生。蒋勋说: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
  • 中国近代文学简史(世界文学百科)

    中国近代文学简史(世界文学百科)

    本套书系共计24册,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文学大师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著名作家、中国现代著名作家、世界古代著名作家、亚非现代著名作家、美洲现代著名作家、俄苏现代著名作家、中欧现代著名作家、西欧现代著名作家、南北欧现代著名作家等内容;第二部分“文学作品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著名作品、中国现代著名作品、世界古代著名作品、亚非现代著名作品、美洲现代著名作品、俄苏现代著名作品、西欧现代著名作品、中北欧现代著名作品、东南欧现代著名作品等内容;第三部分“文学简史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文学简史、中国近代文学简史、中国现代文学简史、世界古代文学简史、世界近代文学简史、世界现代文学简史等内容。
  • 沙的建筑者:文集

    沙的建筑者:文集

    陈寅恪、钱锺书之后的第三代兼通中西之大家,译介《尤利西斯》第一人。《沙的建筑者》是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的吴兴华文集,收录了吴兴华自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创作的散文、书评与论文共二十五篇。1940—1941年,吴兴华向上海《西洋文学》供稿,前卫地介绍并节译了当时刚刚出版的乔伊斯《菲尼根的醒来》。后又在《新诗》杂志、燕京大学《文学年报》等陆续发表中西诗论和文学评论文章,从中可管窥他在中国古代典籍上深厚的学问功底,也可见他自如进出古今中西诗歌渊薮的文学眼界和鉴赏力。
热门推荐
  •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生活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人和事,有喜相逢也有伤别离,有催人奋进也有令人心碎。经历前,经历时,经历后,千姿百态,各自为像,各有所得所失。作者把不同时期所遭遇的、听说的、采访的人事写成一篇篇小故事,辗转表达了生活心得。最好的生活不是活在别人的世界里,而是活在自我那个残缺不全的世界里,并在对自我的不断修正中,获得弥足的成长。
  • 都市之绝世狂少

    都市之绝世狂少

    老爸带着秘书跑路,是人性的沦丧还是另有隐情?富二代秦东偶得星辰戒指,是偶然,还是注定……纵横都市、无限装逼,且看秦东的狂少生涯!秦东:“狂咋了?怼天怼地怼空气!”
  • 赠我岁月安然

    赠我岁月安然

    他曾经是多么地宠她,几乎整个A市的人都知道,若有人敢动杜安然,他辛子默第一个让他们生不如死。可仅仅是两年,他却弃她如敝履:“惹恼了我,你们杜家都没好日子过!”那一次,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在她与别的女人之间,他却毅然决然选择了别人。那一次,她亲眼看着流掉的孩子心如死灰:“辛子默,杜家不欠你了……”但,这一场以利用为开始的爱情游戏,注定谁先陷进去谁就输了。
  • 我家夫君会宫斗

    我家夫君会宫斗

    齐妙心随长公主嫁到大雍后,原本想平平静静地过日子。但没想到,得宠的李夫人针对她,理由是她长得好看;嚣张跋扈的鸾美人陷害她,原因是,没什么原因;就连处处照顾她的柳昭仪也想置她于死地……这她就搞不懂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带着她一起宫斗的,她所敬爱的长公主竟然是个男人,而且还觊觎她许久!本文1v1,男主女装大佬,自带宫斗属性,双洁,绝宠。
  • 穿越之摄政王的特工妃

    穿越之摄政王的特工妃

    女主场一场车祸,再次睁谋,身处异世;姨娘伪善,庶姐莲花,再加上双亲失踪的梗,君浅墨无语问天:“这都是什么鬼设定!”幸好,咱还有位胞弟与咱同仇敌忾。于是乎,君浅墨从此便踏上了寻双亲、宠胞弟、呃,还有赚钱致富的小日子;可是,这位爷,您有何指教?成婚?身家为聘?成交!君浅墨原则:夫君,要人要心好商量,要钱是万万不行滴;男主场一席墨紫袍,一颗冰封心;只因一缘,一生纠缠;龙亦寒原则:娘子,爱财?嗯~这个可以;宠弟?这个免谈!
  • 缠住王妃

    缠住王妃

    痛是什么感觉?这一直是章紫欣心里最大的疑问。因为她……生下来就不知道什么是痛……爸妈都是知名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家庭条件十分优越。对于章紫欣这个盼望已久的孩子,夫妻两人真是百般呵护,千般宠爱……所以章紫欣幼时的生活是十分幸福。但当章紫欣二岁多时,无意间从床上摔下。左臂骨折明显呈现扭曲,但小紫欣只是拍拍屁股,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起身继续玩耍。倒是紫欣妈妈听到声音走进来,看到的就是……
  • 皇后,朕喊你回家吃饭

    皇后,朕喊你回家吃饭

    她苏小小最大的愿望,就是顶着皇后的名号去相公楼里泡小倌。而她传说中的皇帝夫君常常为此气得咬牙切齿。苏小小才不管,皇帝又怎样?最后还不是乖乖地仰望天空深情呼喊:“皇后,朕喊你回家吃饭。”
  • 嗨,我的恶魔殿下

    嗨,我的恶魔殿下

    一个被仇家埋伏,落入空间裂缝的女子。一个多病垂危的小皇子;三岁身躯的她,遇上九岁多病的他,一句承诺,她将唯一的能量发动,只为救他一命。十二年后,她是他最宠爱的女子,而他只是她理所当然的依靠。一次和亲引起的感情纠葛;爱是自私的,如果他选择了国家,那么她将潇洒离去。然而,当决定放弃的那刻,才发觉,原来放弃好难好难……
  • 代嫁庶女:丑妾要休夫

    代嫁庶女:丑妾要休夫

    你也穿越我也穿越,可为何别人不是穿成公主就是穿成小姐,夏紫婠却只能穿成一个受尽欺负的丑丫头?还是一个丑得惊天地泣鬼神、闻名整个金城的丫头!!好吧,成了丑丫头不要紧,大不了安安分分过日子呗?可为何老天爷你就是不长眼,姐姐们不愿穿的衣裳她穿,姐姐们不愿吃的食物她吃,姐姐们不愿嫁的纨绔……她嫁!!!这个纨绔,年年轻轻,花心过多,女人不少,那正妻小妾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相公更是嫌弃她长得丑,看都不愿看到她!!什么?笑她丑,还笑她丑,再笑她丑!!!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真拿不发威的老虎当病猫呢!!!
  • 风雪夜归人

    风雪夜归人

    他又做梦了,回忆像画片儿一样在脑子里闪过。人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的家呢?一旦离开了家,做梦的时候,梦里就都是家。去念大学的时候,第一次离开家。那时候妈妈哭了,他离开家是为了接受教育,为了自己有一个好的前程。参选宇航员的时候,也离开了家,妻子哭了,那一次是为了理想。为科学做贡献,有牺牲是正常的。出发去地球的时候,算是永远彻底离开了家,这一次,他自己哭了。可是母亲已经死了,妻子也走了,他在新伊特鲁里亚早就没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