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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幼儿园时,我的人生目标是,做一个只穿粉色衣服、整天吃薯条的老师。现在我成熟了,我的人生目标是,成为马普尔-夏洛克粉-绝地武士小姐。我是认真的,真的有那么一位小姐。我热爱故事,也曾经有幸在好莱坞工作过十多年。但现在,我与我的丈夫住在洛杉矶。我们的后院里有一棵看上去十分平凡的树,但它正是通往节枝区的入口!狼王宠妃
离歌睁开眼睛的刹那,看见的不是身着奇装异服的丫鬟,或是‘爹娘’之类的与她其实没有任何关系的人,而是一双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那双眼里满是冰冷跟嗜血,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痛。没错,离歌异世游遇到的第一个人,哦,不,动物是只狼,一只受了伤,仍旧能轻易撕碎她的狼。离歌原本以为可以轻而易举地收了它当宠物,可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发生在晨曦铺展开的那一刻,离歌还未睁开眼,便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掐住了喉咙,低沉带着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幽幽响起:“想让我当宠物?”那冰冷的语调,嗜血的气息让离歌生生打了个冷战。唔,她是万万也没想到自己穿来第一眼就这么幸运能遇到传说中的‘狼人’,而且这位‘狼人’还特么的白天变人,晚上成狼,一只真正的狼。变身时全身骨头像是被捏碎之后再重新组合一般,冲天的嚎叫,残忍的自虐让离歌对这个‘狼人’心疼异常。不分日夜的照顾,自残时的强势制止,没带一丝怜悯跟害怕的离歌也渐渐入了那只狼早已冰封三尺的心里。翎墨,本是青罗国青翼王,本来还念着那些一点微薄的亲情,皇帝的猜忌,兄弟的毒害,让俊朗的天怒人怨的青翼王变成了一只凶残可怕的狼,也彻底粉碎了他心中仅剩的一点人性。他发誓,自己恢复的那一日,便是他杀尽那些‘亲人’之时。离歌,现代隐世家族的女儿,因为天赋,自小便被扔进野兽成群的森林中,等到用她之时,族人才勉强想起她,心中存着感动的她还没来得笑开,就被送到了野兽口中,闭眼的刹那,她才彻底意识到人性的自私远远超过动物。两个同样被抛弃的人重生之后在这变幻莫测的乱世凶年又将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日月星移,万事变幻莫测,但始终不变的却是那两颗紧紧相依的心。卿狂,傻王妃来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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