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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回到学院

第二天,凌风赶着上课点进了自己的班级教室……院二二班。

第一节是语文课,也是班主任上课。班主任姓黄,名日影,二十六岁,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大风中院教书。个子比较矮小,长得也算漂亮,有点小巧玲珑,小家碧玉的感觉。不过,为人还真让凌风不怎么喜欢,对好学生,那可真是好的没了边了。家访,请客,补课,开小灶。对不好的学生,虽然不打不骂,可完全就边缘化了,甚至连看都懒看一眼。

凌风原来的学习成绩那是糟糕的一塌糊涂,用老师的话来说,那就是上完高院,他就彻底毕业了。

看到凌风进来,黄日影竟然只是问了一句,“身体没问题吧?”,勉强算的上关心。可班里的同学竟然扫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各干各的了。

凌风内心一阵吐槽,尼玛个蛋蛋的。

不知道是这一辈学子的悲哀,还是教育模式的悲哀,但绝对是凌风的悲哀。

做到自己的座位上,凌风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然后掏出语文课本。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虽然凌风学习不咋的,可他的同桌却是大风三中有名的院花,亦是成绩全班第一,全院前三名的学习高手。不可谓不讽刺,班里多少男同学都暗自鄙视这家伙占着宝地,却纯属浪费啊。

可也就诡异了,自从上了高院,他们俩就是一桌,一直到现在。不是班级里没换过座位,可院花丁晓然却依旧选择和凌风同桌。这让很多男生嫉妒要死。

一开始,凌风还以为自己魅力十足,可后来才发现,丁晓然选择跟自己同桌,完全是因为自己这个同桌不给她任何压力,还能躲开那些纠缠她的男生,这才是她的目的。毕竟院一院二,凌风装的比较彻底,竟然没有跟丁晓然说过一句话。不是凌风不想说,是每次要开口的时候,就感觉这丁晓然的目光中带着冷气儿,久而久之,也就有种咫尺天涯的感觉。

凌风也懒得理会这所谓的院花,虽然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暗恋人家,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于是翻开语文课本,开始自顾自的看了起来。

过目不忘的本事果然逆天,凌风竟然用一节课的时间,就将整本语文教材背了个通透。一时之间心情大好,立刻将院一的语文课本翻出来,继续背诵,直到下课,凌风都没有离开座位。

“都稍微安静一下。”班主任黄日影上完课并没有离开,估计是有什么事儿要公布。

“是这样,三天后,学院要举办一个关于大风市艺术节的晚会。其他班级都报了节目了,我们班也不能拉下,现在大家踊跃报名,才华是需要展示的嘛。”

教室里出奇的安静,竟然一时之间冷场,除了,嗯,除了……一阵哗啦哗啦的翻书声。

“凌风同学,你报名什么项目?”黄日影看到凌风翻书翻的山响,十分不满的问道。

“啊,老师,我……”

“唱歌,跳舞,乐器演奏,你选一样。”黄日影根本不给凌风机会,连珠炮似的说道。

“我……”凌风很想说,我靠啊。不过随即想到,自己吸收了不少拥有音乐天赋能力的灵体,本来回学院就打算牛逼起来的,还装什么孙子?

“我报名吉他独唱。”

“呃。”黄日影愣住了,她本来是想难为难为凌风的,按凌风以往低调的习惯,肯定不会报名。可没想到事出反常了。

“你真要报名?”黄日影担心起来,别是这家伙破罐子破摔,到时候瞎搞一气,给我丢面子吧?

“报名,吉他独唱,歌名嘿,暂时保密吧。”

说完凌风直接坐下,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道,“无视我,让你无视我。”同时笔尖在桌子上狂点。

丁晓然扑哧一声笑了,随即又故作镇定的清冷了下来。

凌风吸了吸鼻子,嘿,这妞,有点意思哈。

接下来三天,凌风第一天让自己的小舅给自己弄了把吉他。凌风的小舅叫高华,在大风市有着一家门面,做大米白面的粮油买卖。日子过的不错,家里有俩小钱。凌风没钱的时候,基本都去找小舅借,说是借,基本上就有借没还了。小舅年纪不大,现在也不过二十四岁,和凌风关系十分不错。

第二天,凌风开始写词添曲。凌风琢磨着,自己怎么也要一鸣惊人,尼玛,老子被无视的快成喳喳了,靠的。

拥有不少音乐天赋的凌风,创造一首院园歌曲,几乎是手到擒来。

第三天,临上台之前,凌风将歌名上报上去。

这几天,大脑在连续运用的过程中,那些灵体留给他的能力逐渐融合了起来。刚开始那种不踏实的感觉也逐渐消失了,不过凌风估计,至少还要半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彻底融合。毕竟什么能力都要用用,用的多了,自然也就彻底成了自己的东西。

凌风除了为晚会准备之外,每天都在学习之中度过。当然,他认为是学习,同桌丁晓然可不如此认为。学习?那是学习吗?看书比翻书都快,能记住什么?而且上数学课看语文,上语文课看数学,上英语课看物理。丁晓然心说,这孩子简直没救了。

凌风又从丁晓然那里借来不少以前的考试卷子,不动笔,不验算,每天只是看,看完就还。让丁晓然这两天是着实摸不透凌风倒地在搞什么飞机了。

凌风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声音问题。

虽然现在有了控制声音的技巧,毕竟这些音乐家都不是盖的,可从小自己声音就不咋的,嗓音说不上难听,但绝对离动听十万八千里。

这天缠着自己的小舅,开了家庭音响,凌风想试试自己的声音看能不能比以前好一些。

“臭小子,怎么折腾开吉他了?还要唱歌?我靠,就你那破锣嗓子,你还是省省吧。”高华身院一米八开外,算是绝对英俊潇洒的帅哥。为人也不是怎么着调的类型。

“嘿,玩吉他咋了,唱歌咋了,我还自己写歌作曲呢。”

“吹吧你就,你要是会唱歌,零花钱月底翻倍。”

“啊丫丫,老高,你不错,真不错,说话可不要反悔哦。”凌风奸笑。

小舅高华挥了挥手,完全不相信凌风能摆弄的了吉他。他压根就没见凌风玩过。

“且,你以为是吃饭喝水啊,小子,你这不过是一时起意,可怜我还给你买了个吉他,我脑子真有病啊。”高华后悔万分。

“嗯,嗯。”凌风试了试麦克风。

紧跟着,正式进入状态。

“下面,是我自创的一首歌曲,歌名叫《一起走过》。”

随即,悠扬而轻快的吉他声传来,刚开始高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随后,高华大吃一惊,这个小子竟然真有本事?

“当我遇见你

我们就在一起

在一起却如初遇

一起走过点点滴滴

没有深刻的记忆

日子里孤独却又甜蜜

想要永远持续

持续这依旧陌生

陌生而又熟悉的记忆

窗外花开花落

不知多少轮回

梦里你我牵手

一起走过

当我遇见你

每天日升日落

每日都是初遇

渴望不再是初遇

我愿和你

一起走过”

一曲唱完,凌风沉默,高华沉默,许久之后两个人才同时出了口气。

“好听,了不得。小子,不得不说,你在这方面有才华,这吉他买的值了。”高华感慨的说道。

“我也没想到,第一次创作,第一次唱,效果就这么好。”凌风真没想到,自己的声音在经过灵体能量改造之后,竟然会这么好听。别说小舅高华,就是自己都被震撼了。

“你再唱一遍,我录下来,发到网上,我敢保证,你这首歌一定火,爆火。”

“不行。”凌风断然拒绝。

“为什么不行?你……奥,我明白了,你这首歌是写给某人的,你小子春心动啦。”

“你给老子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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