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代琮
L先生是个优质男,有着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我俩因为工作上的一些合作,成了朋友,经常会在一起喝酒聊天,人总是对别人的故事有着探究的欲望,尤其是在喝酒的时候。或者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喝酒,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听故事的理由罢了。
有一次,不知怎么,我们聊到了爱情,我便顺藤摸瓜问起L先生他的初恋。原本也只是不经意地问起,却没想到听到的故事却是出乎意料的曲折。
L先生嘴里叼着烟,又开了一瓶啤酒,说道:“每次跟你喝酒,你都这么不痛快。来,一起干一杯,干了就告诉你。”
听完这话,我再不跟他喝一杯,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而后痛痛快快地把眼前这杯酒一饮而尽。
“我的初恋,该怎么形容呢,应该算是个影子吧。”他略带酒意地说。
“那嫂子…”我话只说了一半,暗示L先生应该懂我的意思。
“你嫂子知道她,有一次还说起过这事呢。”
“是你跪着搓衣板,听着嫂子训话吧?”
“净瞎扯,明明跪的是方便面,最后还让我给吃了。”
在我们俩的玩笑过后,L先生吐了个淡淡的烟圈,陷入了回忆里。
“她是个明媚的女子,是当时我们大学整个系的女神……”
为了方便,下面的故事里L先生的初恋我们就姑且称之为M小姐吧。
就像很多言情剧里相遇的情节那样,一个明媚的午后,微风吹着落叶,铺满了整条路,M小姐身着一袭纯白色的连衣裙,款款走过,阵阵微风,吹起了M小姐的一缕头发,也把她身上的香水味,吹进了一脸呆傻相的L先生的鼻子里,M小姐看着L先生的样子微微的笑着,从L先生身边走过,也走进了他的心里。
用L先生的话来说,那一刻,M小姐就像是光的使者,从淡淡的明黄色的光里走出来,轻挪的脚步不经意的时候踏碎了一缕光,然后周围便更为明亮的光的碎片,萦绕在她的身边。这样梦幻的场景单是想象一下都会觉得美不胜收。
L先生那一刻呆住了,从那之后就开始了漫漫的相思之路。
那时候的L先生不愧是个极品宅男,为了追M小姐,他花费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收集她的资料,她的空间,她的微博,她的人人网,每一条与她有关的消息他都不会放过。
前期情报工作准备就绪,然后就是方案的制定了,据他说,大概有50几页吧,我不敢想象,50几页的纸上写满了怎么去追一个女孩子,那得有多少计谋策略才能填满这些纸?然而,L先生就是做到了。拿着这厚厚的攻略,L先生信心满满地开始了他的追求。
M小姐喜欢诗歌,海子,北岛,顾城,是M小姐最为喜欢的,L先生最开始的时候嘴里整天念叨着诗意,诗意,我该怎么才能变的温文尔雅的呢,后来他灵光一闪,对!看诗集。
在熬夜苦读了几本大家的诗集后,L先生还真变了,说话时不时地的露出一些小忧郁,这不得不让人叹服,宅男逆袭啊。
L先生开始游荡于每个M小姐呆的自习室,不善言辞的他不敢去搭讪,只能在后面默默地注视着M小姐的背影,想象着自己有一天能名正言顺地与M小姐站在一起的情景。
往往爱慕都会在黑色的夜里发酵,有些酸,有些苦,这两种味道折磨的L先生深夜的时候总是难以入睡。不能再这么下去了,L先生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只有短短的百十来字,是L先生自己尝试创作的一首诗:
“香水一般的,阳光,嗅入疲惫的身躯,不知何时开始,却知何时结束。那是暖暖转为凉凉的时刻,把眼睛眯成,树叶飘落的样子,就像在阳光下那样,想象,阳光很好的样子,这是幸福的时光。阳光很好,精灵在香水里舞动,陈旧的气息,也变得淡雅,漂亮。不必用华丽的词藻修饰,精灵,白色的精灵,微笑,这就是阳光很好的模样。”
几天了,应该是三天了吧,L先生始终在等待着回应,但是他哪里知道,不是每一份爱情都会得到回应的,L先生最后终于知道了,M小姐不喜欢他。
也不能说是不喜欢,因为M小姐早就知道了有那么一个男孩一直跟着自己,默默的注视着,女人的敏感在这种时候体现的尤为显著。她猜到了L先生的心意,只是对L先生没有感觉,所以只能以沉默来回应他。
L先生没有放弃,他决定再寻找另外的突破口,他把那本攻略扔到一边,去网上学了下更为先进的经验。
恋爱前的关系一定要是对等的,就像现实中的高坡和低坡,站在高坡上的人怎么看得到站在低坡上的人呢?
于是L先生终日泡在自习室,图书馆里。用他的话说,时间代表着他的幸福,他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他要在学习上战胜M小姐。
其实并没有发生什么戏剧性的故事,L先生也没有成为全系第一这个神秘的存在,但是成绩也很不错,只比M小姐低了十几个名次,这下L先生终于有了些底气,在自习室学习的时候,也跟M小姐有了共同话题,两人就这么一来二去的成为了朋友,不过也止于朋友而已。
两人偶尔会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但关系始终未能更进一步,L先生很是疑惑,明明他们相处的很愉快,M小姐也并不排斥他的存在啊?
说到这,L先生笑了起来,说道“那时候还真是傻的可以,我以为那首诗就算是表白了,还一直等下文呢,哎,年轻真是单纯。”
“后来呢”我有点好奇地问道。
后来,L先生去学了吉他,无他,只因M小姐喜欢,并且在一次系晚会中,深情地唱了一首《董小姐》。
故事的转折就在这时,晚会后,两人漫步在校园里,L先生在一个没有灯光的角落里,拉住了M小姐,这回没有含蓄,有的只是对于爱的渴望。
“跟我在一起吧”L先生如是说道
“我们不合适,还是做朋友吧”M小姐仍旧婉言拒绝。
“可是,我真的喜欢你。”L先生一直坚持,不肯放弃。
“我知道,但是…我们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说着,M小姐的泪就流了下来,“我知道你的心意,你很好,但是,我们真的不能在一起,对不起。”
M小姐跑回了宿舍,留下了L先生呆若木鸡的在那站了很久才回了宿舍,用被子蒙上了头,L先生没有哭,只是茫然失措,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让自己变得足够优秀,却还是被拒绝。
从那以后,L先生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放荡不羁。
之后,L先生还加入了一个乐队,作为吉他手兼主唱,在酒吧里声嘶力竭地唱着摇滚,似乎那是他宣泄情绪的唯一出口,常常喝醉了睡在乐队的排练室里,当然,身边总有不同的女孩。
就像那句话说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L先生这时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对呀,不坏怎么能追到女孩呢,可是如今的M先生早就不似从前,这些女孩他一个都不喜欢。他喜欢的是追到手的感觉,不断地得到,然后又很快的分开。
这大概就是报复的快感吧,可是L先生依旧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不可能在一起,还要默许他的靠近,想不通女孩为什么都喜欢有点坏的男人,想不通为什么女孩嘴里抱怨着男人太花心,但还总是去找这种花心的大男孩,想不通他做这一切的意义何在,有时候甚至会想,活着有什么意义。
说这是青春的迷茫也好,说这是成长的代价也罢,如果这是成长必须经历的路,那么一边痛苦着,一边在这个漩涡里深陷,享受这种这种极为虚幻的快感的L先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成长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L先生再也没见过M小姐,似乎这是他的一个梦,梦境被戳破后,原本真实的画面变得模糊起来,虽然L先生周围没有人再说起过M小姐,M小姐却深深地刻在L先生的心里,他想M小姐,很想,可是又能怎么样,听说后来M小姐不知为何竟然休学了。
在一次表演时,L先生又唱了一次《董小姐》,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L先生的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没有哭泣的声音,像是被洋葱熏了眼睛后的那种流泪。吵闹的酒吧里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唱歌的人,L先生望着眼前的灯红酒绿,突然厌倦了这样的场景,这不是他想要的,是的,他想要的是M小姐。L先生点了根烟,收起了自己的吉他,就这么默默地走出了酒吧。
L先生退出了那个乐队,他没有去找M小姐,这是他最后的尊严,放弃也是他给M小姐最后的爱。L先生决定去旅行,在大三那年的暑假,他收拾好行囊,前往西藏,只身一人。
这么做,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为了在那种神奇瑰丽的地方,找到更好的自己,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忘掉M小姐。
6.7月的成都热的L先生有点后悔了,可是想到了那段迷乱的时间,又燃起了渴望,一定要去,一定。
青旅的老板告诉L先生最好是组个队,孤身一人徒步进藏,虽然看着挺牛X,可是大山里的路况,以及不时出现的突发状况,一个人真的很难应付。不过,L先生还是没有听,还是一意孤行地一个人出发了。
不过突发状况很快就出现了。
“嘿!同学,一个人吗?”
“嗯,有什么事吗?”
“我也一个人,咱们一起吧!”
“哦,谢谢,不过我习惯一个人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要去吃饭了。”
“这样啊?那好吧,那你先去吃吧,拜拜。”
第二天,L先生正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又看见了这个脸有些圆,看起来胖胖的女孩,他没有在意,收拾好行李就出发了,可没想到的是,女孩一路跟在他的后面。
“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没有啊,这么宽阔的马路,又不是你家的,说着还转了个圈。”
这下把L先生给逗笑了,说道:“好吧,那你先走,我走了3个小时了,打算休息一下,这么宽阔,这么长的318,你随意地走吧。”
“哎呀,都这么长时间了啊,那我也休息一会。”
L先生一时竟无语了,只得随她,不再说话。
路,很长,虽然很累,但终究是要走的,不然旅行的意义何在。之后,一路走走停停。
时间过得也快,L先生转头看了看那个女孩,第二天了,还在跟着。
“喂,你干嘛一直跟着我呢?”
“我一个人害怕啊,你不觉得一个女孩徒步很危险吗?”
“那你干嘛非得跟着我呢,青旅那有那么多的团队。你跟着谁不行。”
“因为我认识你啊。”
“嗯?”L先生听到这样的回答有些意外。
“咱们是一个学校的,你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你。L先生,你唱的《董小姐》很好听呀。”
“这……”L先生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无奈地笑了下:“那一起走吧。”
这女孩我们就叫她做Y小姐吧。
女孩很是自来熟,马上就自顾自的聊了起来,L先生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这么长的路,有了这么一个女孩的陪伴,L先生突然觉得好像没有那么累了,路看起来也没有那么长了。
开始L先生是不打算搭顺风车的,但是现在L先生看着女孩累的时候,就会休息下,或是搭个顺风车。就是这样,Y小姐的身体渐渐地也有些吃不消了。
直到Y小姐因为高原反应晕倒,L先生吓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过他知道这可能会致命,L先生求助了后方的一个小团队。
“你们这小情侣还真是大胆,丝毫没有户外经验就敢勇闯318?”
“她没事吧?”L先生有些着急地问。
“没事,吃了药,好好休息下就行了,我们帮你拦个车,你们先去最近的青旅那吧。”
L先生望着躺在床上的Y小姐,突然有了一些心疼和内疚,因为帮她脱鞋子的时候,注意到了她脚底的水泡,看看都疼,可是Y小姐从没说过,每天还是笑嘻嘻地逗着他笑,L先生觉得自己也是粗心,她一个女孩,自己怎么就不知道照顾她一下呢。
“你这是何必呢?”L先生有些不明白原因。
“因为我喜欢你啊,喜欢好久了。”Y小姐的脸上突然有了害羞的表情。
“我知道了,不然你也不会一路都跟着我来西藏。可是,为什么呢?”
“我一直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坐在自习室一直望着M小姐看,那时候我对你的印象,完全就是流氓一个,纯粹是垂涎人家的美色。后来经常碰到你那神魂颠倒的样子,就更讨厌了。再后来,出于好奇,就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你原来是个痴情男。”
“后来呢?”
“知道你是痴情男了,就没有那么讨厌你了,你知道的,女孩都爱八卦。看你那么努力地追求M小姐,觉得你很认真,专一。系晚会上你唱那首歌的时候真的好耀眼,大概是那时候喜欢上你的吧,再后来听说M小姐休学了,你经常去酒吧唱歌,我就常常跑去看你的演出,莫名觉得很心疼。”
“你经常去看我的演出?”
“嗯,看你为了一个女孩伤心的时候,我就做了个最重要的决定。”
“什么决定?”
“我要拯救你这个痴情大男孩。”
“谢谢。”
“不客气,你也救了我一次,咱俩扯平了。”
“扯平?你是为了我才这样的,不算扯平,我还欠你一次。”
其实L先生欠的不是一次,而是整整一生。
故事到这,其实结局很容易就猜到了,L先生他们走没走到拉萨不重要了,重要的是L先生重新有了新的生活,而与他并肩站在一起的正是Y小姐。后来L先生听说M小姐休学是因为父亲企业破产了,被迫嫁给了一个家族政治联姻似的人。不过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再重要了,比较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得不走的路。
故事总是有点狗血,不过人生不就是无数充满意外的片段拼凑成的吗?
“对了,嫂子说了些啥,你还没说呢。”
“她说,M小姐很漂亮,也很优秀,证明我的眼光还不错,不过,也证明了她更优秀,哎,女人啊。”L先生一脸幸福的说道。
我猜当时的情景应该是,L先生无比深情地吻了吻他的爱人,然后说了句“睡觉,明天还得去工作”。这就是生活,生活不允许整天谈情说爱,但是爱又无时无刻不充斥在生活的每个角落。
L先生说过他活的像个小说里的励志主角,但是现实就是现实,谁都会遇到一些很难跨越的坎,关键是有个人能陪在你身边,让你不再孤独地面对这个世界,他也很感谢M小姐,是她的优秀激励着他去努力,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后来的某一天,我收到了L先生给我发的一条微信,内容是一首他写的一首散文诗:
“我没有一双慧眼,去看清未来的样子。我没有一条时光可以倒溯的隧道,去消弥过往的遗憾。我所能感受的,感知的,可以掌控的,只是这一秒,上一秒,我写下了现在存在于纸上的字,下一秒,我把混乱的思绪简化,化为纸上的字符,已写下的,我不能再改变,未写下的,我不知道将会怎样的呈现在眼前。如果说未来充满人的憧憬或是担忧或是迷惘,那过往被忆起时,会是在触景生情亦或是百无聊的时候,不选择在沙海里迷失,也不选择在梦里只知幻想,我选择活在这一秒,这一秒,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