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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楔子 狮子心

阿苏勒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一线,向西眺望。

西方落日,大地苍黄。

大人们都说阿苏勒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喜欢跳羊骑马背着木制的小弓去草原上射雀儿,阿苏勒静得像是无风午后的海子,碧蓝色的清波荡漾。蛮族人管湖叫海子,因为湖是大海的儿子。阿苏勒总是静静地坐着,看着羊群如白色的云那样漫过山坡,看着篝火在夜空下一点点地升腾起来,最后化为冲天的烈焰,看月出日落,草长莺飞。

那个被称为“狮子王”的男人游猎归来的时候总是带着烈马从阿苏勒的背后接近,一把把这个发呆的孩子掳上马背,大笑着说这么安静的孩子哪里会是草原未来的大君啊?你就像个等待勇士回家的小姑娘!我的任何女儿都能扮演抢你当新娘的勇士,说吧!你喜欢谁我就让谁来抢走你!

落日给白云镀上一层淡金色,云间有光如金缕一样迸射出来。风忽如其来,流云四散变化,雄狮、猛虎和巨龙在云中隐现,紧接着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驰过浩瀚的天空,后面有苍红色的云涛追赶它们。

太阳终于落了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

诃伦帖围着阿苏勒忙碌,把一件铁环织成的链甲贴着小袄束在他身上,又在外面披上重锦的大袖,最后是御风的狐裘。她偶一抬头,忽然触到了阿苏勒的眼神。这是她见过的最清澈的眼睛,映着夕阳的颜色,瑰丽又宁静。

她犹豫了很久,轻轻摸了摸他的脸蛋。

她把一根白色豹尾束在了阿苏勒的手腕上,以红色的丝绳束好,打了一个死结,这才扳过他的头面向自己,凝视着他的眼睛,“世子,你要记住,无论有什么事,都不能解下这条豹尾。若是有人要害你,就举起手给他看。你是草原上未来的大君,天命的主宰,草原上任何人胆敢伤害你,盘鞑天神的刀都会从天而降,砍下他的头颅来。明白么?”

阿苏勒点了点头,垂眼看着地下。

他有心事,诃伦帖看了出来。这孩子瞒不住心事,心里所想的都在眼睛里映出来。虽然一直把他关在帐篷里,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早该有所察觉。昨夜要上战场的男人们围坐在火堆前弹着马鬃琴,雄浑苍凉的歌彻夜回荡在周围,这孩子又怎么可能听不见?

“姆妈,是因为我么?”孩子忽然问。

诃伦帖吃了一惊,紧紧拉住他的手,“不是,不是因为你,世子是个好孩子。”

“他们说九王的大军就要打到这里来了,草原上只有一个九王,那是我的叔叔吕豹隐。”阿苏勒依旧低着头,“他们还说死了很多的人,都是我们青阳的人杀的。”

诃伦帖心里涌起酸楚,这个孩子就是太聪明又太脆弱了,这样又怎么能活得长呢?

“世子不要胡思乱想,”诃伦帖为他整了整发髻,努力摆出一个笑容,“大人们的事情和世子没有关系,北都城的大君和我们主君都是喜欢世子的,世子是个好孩子。”

阿苏勒轻轻地摇头,“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是个没用的人。”

他又呆呆地望向帐篷外。偌大的营寨如此荒芜,彼此相连的帐篷间不见有人走动,放眼看不到一匹马,无人管束的羊啃着帐篷帘子,赭红色的狮子大旗在风里无力地颤着。诃伦帖不知再说些什么,她拔出腰里勾刃的小刀,在磨石上打磨起来。女人们都已经贴身带着刀了,把刀刃磨得雪亮。真颜部的女人们和男人一样性烈,敌人攻进营寨的时候,挥刀割开自己的喉咙,比活着受辱好。帐篷里被诃伦帖单调的磨刀声充斥着,阿苏勒默默地凝视刀锋上的冷光,低低地咳嗽了几声。

“冷了吧?天要黑了。”诃伦帖走了过去,想合上帘子。

帐篷外传来马嘶声。诃伦帖有些诧异,营寨里应该没有马剩下了。她看了出去,只见那匹瘦弱的翻毛母马立在帐篷外,腰里拴着葛袍的老妇人半跪在马腹边挤奶。她放下心来,走了出去。那是给阿苏勒供奶的母马,这个孩子的身体很差,晚饭前要饮一杯新鲜温热的马奶。

“哲甘,我来吧。”诃伦帖站在老妇人的背后,“你和其他人去帐篷里休息。”

“让我把奶挤完,主君有令说,只要我不死,就让我记得挤奶给他喝。”

哲甘的声音嘶哑虚弱,听得诃伦帖心里发凉。她看着哲甘花白的头发在褐色的老脸边颤着,揪着马奶的一双手无力地重复着,像是落水的人揪着最后的稻草。哲甘本来是个手脚极轻快的女人,家里养的母马产的奶最鲜最好,主君才会命令哲甘每天晚上供奶给世子。

可是自从开始打仗,哲甘的丈夫和四个儿子都死了,小儿子的尸体拖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半边,哲甘抱着他母狼一样哭嚎,整夜不绝。现在哲甘在这世上没有亲人,只剩下这匹老母马。

洁白的奶盛满了铜杯,哲甘佝偻着背,把马奶捧到诃伦帖手里。她仿佛抬不起头来,看也不看诃伦帖,转过去摸着马头,趴在马脖子上,双肩颤动着,像是哭泣,却又听不见一丝声音。

诃伦帖捧着马奶,迟疑着不敢离去。

哲甘紧紧地抱住马脖子,颤抖得越来越厉害。她忽然转身猛地扑向了诃伦帖,夺过那只铜杯抛在地上。

洁白的马奶洒了一地。

“哲甘你这是做什么?”诃伦帖惊慌地大喊。

“我不要用我的马奶喂养青阳的狼崽子!他们青阳的人都是狼啊!他们杀了我的丈夫,杀了我的儿子,我还用我的马奶喂这些狼心狗肺的畜生!”哲甘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发疯地叫喊起来,眼睛红肿,满是泪水。

“宁愿杀了,我也不要喂他!”哲甘拔出腰背后的刀,不顾一切地在母马身上砍着。吃痛的母马长嘶一声,却不敢踢主人,拖着受伤的马腿闪避在一边。诃伦帖使劲抱住哲甘,可是哲甘的力量大得像牛。

“放开!放开!”哲甘嘶吼着,“你们不让我杀他,我杀自己的马,我杀它,我杀它,我杀自己的母马!”

女人们闻声都跑了出来。几个力量大的努力制住了哲甘,她挣扎不动,只能发疯地大吼,最后声音变成了嗓子里的呜咽。

诃伦帖看向帐篷那边,帘子的缝隙悄悄合上了。

诃伦帖持着一盏灯走进帐篷,外面的人已经散去。

孩子缩在角落里,抱着双腿。以往这时候诃伦帖都要上去把他拉起来,让他在床上睡,可此刻她有一种脱力的感觉,哲甘的嘶叫声回荡在她耳边,令她恍惚失神。

她贴着孩子坐下,把灯放在两人之间。

静了许久,诃伦帖低声道:“世子,真的不是你的错。”

“为什么我生在青阳呢?”

“跟你生在哪里没有关系。”

“我还记得哲甘的小儿子……他给我用草编过一只蜻蜓。”

诃伦帖想起那个脸色红润的大孩子,她抱紧自己的腿,把头埋在膝盖上。

“我还记得好多好多其他的人,他们都对我很好。虽然你们不让我出去,可是我知道,渐渐的我都看不见他们的脸了。他们没了。我想巴莫鲁,想看见他吹着竹哨带着他的红马从我帐篷前过,可是……”

巴莫鲁,诃伦帖害怕听见这个名字。她没有看见巴莫鲁的尸体,回来的只有那匹会跳舞的红马。诃伦帖二十四岁了,她想过要嫁给一个像巴莫鲁那样的牧民。而巴莫鲁总是骑在他的红马上,远远地对诃伦帖吹着他自己编的奇怪调子,而后露出雪白的牙齿笑。诃伦帖为他编了两根拴住靴子的皮带,现在还揣在她的怀里,再也没有机会送出去。

“我想过要是我是青阳的大君该多好,只要我说不打了,大家就都不打了。哲甘的儿子还会给我编蜻蜓,巴莫鲁带着他的红马……”

“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诃伦帖忽然喊了起来,使劲按住孩子的双肩,“够了!够了!你现在说了又有什么用?你不是青阳的大君,你只是个小孩子,你能做什么?你们青阳的铁骑现在就在战场上杀我们真颜部的人!你救得了谁?”她低下头拼命地摇,咬着嘴唇不愿发出声音。眼泪划过了脸庞。

“不要再说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她呜咽着抬起头,看见孩子小小的脸上满是泪水,他那么安静,又那么悲哀。

两人默默地相对,诃伦帖使劲把阿苏勒抱在怀里。

“姆妈,他们都去了,你不要离开我。”孩子也紧紧抱着她。

“世子,不要害怕,不管胜利的是谁,你都没事的。也许你家里人就要来接你了,姆妈会和你在一起,可是姆妈不能保护你了。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将来会是这片草原的主人,盘鞑天神的祝福加在你的头顶,谁都无法伤害你的。”诃伦帖轻轻抚摸着他的头顶。

她爱这个孩子,虽然以她卑贱的身份不配对这个尊贵的孩子说爱。但是她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生孩子,就要像这个小小的阿苏勒。

“姆妈,不要离开我,”孩子喃喃地说,“我会……保护你的!”

天空中最后一线光明被暮色吞没。

火烧般的云霞黯淡下去,铁灰色的阴影占据了半个天空,黑夜来临。

铁线河的水已经被染红,战场上狮子旗和豹云旗混杂在一处,放眼都是尸体。幸存的战士们狂吼着挥舞战刀,刀光中人像砍草般倒下,浓重的血腥味冲天而起,食腐的秃鹰在天空中盘旋,叫得令人毛骨悚然。

战斗在傍晚开始,真颜部的战士们渡过了铁线河,埋伏在挖好的沟中,等待青阳部的骑兵去河边放牧战马。仓促间青阳部矫健的骑兵们只得提起马刀步战,完全被真颜部的猛攻压制了。双方的兵力不断地投入战场,青阳部失去锐气,战线向着北方推动了一里,双方都留下无数的尸体。

铁线河南侧的山坡上,蛮族武士在狮子大旗下立马眺望,身穿华族衣甲的年轻人与他并肩。

“我部能胜么?”蛮族武士转头看着年轻人。

“双方都是强弩之末,谁的军心先溃散,谁就输了这场战斗。”

“把最后一队也压上去吧。”

“不必,现在再冲锋势必要越过铁线河。河水会阻挡我们,如果青阳部阵后还有埋伏,趁机推进过来,趁我们渡河的时候加以狙杀,结果难以想象。”

“斥候报告说青阳九王的骑军距离这里只有两百里,如果他真的赶来,怎么对付?”

“如果九王吕豹隐·厄鲁带着虎豹骑来的话,没人能挡得住他。不过我们赌的就是他不敢把援军推进到铁线河的战场上,毕竟隔着两百里,他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的战场。

“华族人,你不怕么?”

年轻人笑了起来,转头去看蛮族武士,“真颜部的主君都不怕,我似乎也不必害怕。”

布衣的蛮族武士就是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草原上的人敬畏地叫他“狮子王”。亲眼看见他的人会惊讶地发现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敦实寡言,醉酒之后会起舞放歌,哈哈大笑。他只穿一件粗棉布的征衣,已经洗得发白,骑乘的斑毛马尾鬃烧秃了一些,略显得寒酸。惟一的例外是马鞍上露出的半截战刀,古朴沉重,有一股肃杀之气。

“一直没有问过你,为什么帮助我们?”龙格真煌抚摩着刀柄。

“因为喜欢真颜部的好酒。”年轻人答得痛快。

年轻人不是真颜部的人,龙格真煌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决心起事的时候,这个年轻华族人骑了一匹瘦马流浪到真颜部的营寨,自愿为真颜部出力。华族人住在遥远的东陆,那里是农业和商业繁盛的地方,据说楼阁连云,遍地都是黄金。通常蛮族人不会信任华族人,因为他们狡诈能言,会变着法儿从蛮族人手里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这个年轻人不一样,他什么都不要,他只是要喝好酒。

正是借助了年轻人的布阵之术,真颜部才能在弱势的情况下坚守铁线河防线一个月之久,但这也是最后的防线,越过铁线河,平坦的草原上再也无险可守,真颜部的族人将沦为青阳骑兵马刀下的猎物。

两人沉默了片刻。

“胡说而已。其实,是因为这个。”年轻人从手甲下亮出拇指,拇指上套着苍青色的阔铁套,表面上隐隐有一只展翅的飞鹰。

“拉弓的扳指?”

“这是从我老师那里得来的,持有这个标记的人,我们自称为天驱。我的老师,他的一生都在帮助夜北高原上的蛮族抵抗东陆诸侯的威胁,我不过是希望能帮助你的族人,让他们过上和平自由的生活,任何一个天驱都会这样做。”

“天驱?你们这样的人,有很多么?”

“有过很多,但是都死了。”

“那你的老师……”

“也死了,七年前在陈国,被拉杀。”

“拉杀?”

“是诸侯行刑的方式,”年轻人比划着,“他们有一种刑具,绞索套住四肢和脖子,用机括的力量拉开,人被绷得几乎要裂开,游街示众。快死的时候,刽子手上去砍断他的四肢,先是双臂,然后是双腿,最后是砍头。”

年轻人低着头,像是在回忆。

他抬起头来,“那时我就站在人群里,亲眼看着他死去。他临死的时候大喊,说‘我们还会回来’,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

“勇敢的武士,可惜我没能见到他……不过看见老师被杀死,你还是愿意接受天驱的扳指?”

“我不怕被杀死,只希望能死得像他一样。”

龙格真煌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喝么?”年轻人扯下腰间的白铜酒罐。

龙格真煌摇了摇头,“我喝不下,我的战士们正在战死。”

“战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要喝酒,想起他们跟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年轻人摩挲着那个酒罐,猛地灌了一口。他喝酒像是喝水,蛮族浓烈的美酒辣在他的喉咙里,像是有灼热的小刀在刮着。

马蹄声传来。

年轻人猛地放下酒罐,看向北方。一匹黑马的剪影沿着铁线河对面的草坡极快地逼近,而后跃入了铁线河。马蹄上水花飞溅,骑士不顾一切地驱策着战马奔向真颜部的本阵。

年轻人的心像是被提了起来,抓着酒罐的手不由得颤了颤。龙格真煌带马前进一步,黑马背上的真颜部斥候勒住了战马。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东陆武士曾经见过他在叼狼会上的身手,他骑着那匹从小一起长大的黑马在小伙子们中驰骋纵横,夺下了凶狠的活狼和少女的心,脸红也不红,只是骄傲而安静地笑笑。

可是此时他只是以手指着北方,用尽全身力气瞪着龙格真煌,一句话都没有说。

“是青阳九王么?”

斥候点了点头。

“是虎豹骑么?”

斥候再次点头。

“辛苦你了。”龙格真煌点了点头。

斥候脸上透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他在马背上摇晃了一下,吐出满口的鲜血,一头栽在草丛里,他的背心并排扎着三支黑羽长箭,流下的血早已干涸发黑。

“虎豹骑!”白铜酒罐落在地上,东陆武士颤抖着重复了这个名字,全身的血都凉了。

他赌输了这场战争。他并不怕死,可是他用来下注的是整个真颜部的战士和后方营寨的妇孺。北都城的大君被激怒了,终于派来了横扫整个草原的虎豹骑,他低估了“青阳之弓”吕豹隐,那是青阳部战功第一的亲王,不知多少次都是险兵出战,一击之内夺旗斩将,奠定胜局。一天之内青阳九王的大队奔驰两百里,“青阳之弓”的箭在最后一刻射到了战场上。铁线河完了,再没有防线,剩下的只是青阳铁骑践踏和屠杀的舞台。

星辰已经升起,夜风吹过草原,一片萧索。

这是最后的平静,龙格真煌深深吸了口气,看向背后的千人队。这是他仅剩的兵马,一支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队伍,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人,真颜部最后的男人们都在这里。他们手持简陋的木柄长枪,列着散乱的队形坐在地上休息,此时一齐站了起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龙格真煌无声地笑了笑。

“你疯了!由我带这一队冲上去挡住虎豹骑,你走!看见那颗青色的星了么?追着它的方向走,一直去南方,渡过天拓峡到达东陆你就安全了,将来还有回来的机会!你现在死了,一切都完了!”年轻人回过神来,以自己的长枪压在龙格真煌的马头上,想要阻拦他。

“我没有疯,我只是不明白,”龙格真煌的声音平静温和,“你给我说了很多东陆的故事,后来我一直想,这世上的人们到底该是互相亲爱,还是你死我活?我们蛮族有首歌,唱的是‘狮子搏狼,狼食麋鹿,麋鹿就草,草也无辜’。大的动物要吃小的,就算麋鹿也要吃草,可是有谁去怜悯那些草呢?难道人也是这样,大的部落就要吃掉小的,小的再去吃更小的?”

“可是到底为什么呢?我们没有想过去吃掉别人啊!”龙格真煌看着少年,挥手指着自己背后的杂兵,“我们真颜虽然是小部落,难道就不能活下去么?”

年轻人怔怔地看着龙格真煌。这个牧民一样的草原主君认真地凝视他,眼神像个迷茫的孩子。

“不……不是这么说的……”年轻人奋力地挥手,可那个令人疲惫绝望的念头却在心头挥之不去。

那一幕又在眼前浮现,老师的身影在拉杀的刑架上分崩离析。在那之前的一年,夜北散落的蛮族部落终于向陈国的大军低头,他们进贡皮毛骏马和能歌善舞的少女,换取陈国的庇护。老师的鲜血淋漓背后,贫苦的牧民们并没有过上更好的日子。

“我不能逃走。我姓龙格,我是他们的首领,他们相信我能够带他们富强,无论我带他们去哪里,他们都会追随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和他们一起战斗。我想不明白的问题,就留给青阳的大君吧。青阳是狮子,我们真颜是微不足道的杂草,可是就算杂草,也想活在这片草原上!”

龙格真煌拔出他的刀,缓缓地带动战马,千人队跟着他无声地前行。

年轻人要跟上他的时候,龙格真煌忽地回过头来,“能带我的女儿去东陆么?让她代替我活下去吧。告诉她说父亲很爱她。可惜以前总是说不出口,真是愚蠢。”

年轻人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

龙格真煌笑了笑,“一直想问,你叫什么名字?”

“谢圭,圭臬的圭。”

“很高兴认识你,谢圭。天驱……对么?天驱的武士。”

龙格真煌举起沉重的战刀,猛地指向前方。那柄震慑人心的利器在夜风中啸鸣起来。吼声冲天而起,老人和少年们高举长枪,追随着主君驰向浩瀚的战场。

这是谢圭最后一次看见龙格真煌,狮子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夜幕中的背影。他第一次看见龙格真煌怒吼,像一头真正的狮子一般,再不回头。天地尽头隐约有烟尘滚滚卷起,虎豹骑终于来了。

整个营寨都在燃烧,大火映红了半边夜空。

青阳九王吕豹隐策马而立,就着火光凝视那颗头颅,玩味他最后的神情,多少年的征战生涯,第一次看见死人那么安静,他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就觉出一份隐约的哀凉。

一名虎豹骑百夫长将朱红色的匣子奉上,九王将头颅放进匣子中,“这是狮子的头,要带给大君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么?”

他身边骑着青色骏马的是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吕守愚,颇为倜傥的年轻人,吕豹隐称呼他总是用他的蛮族小名比莫干。吕豹隐是他的堂叔,自然有资格这么叫他。

吕守愚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

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

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

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虎豹骑扯着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女人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上拖得都是血丝。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让人失去了玩弄她的兴趣,于是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

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吕守愚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

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比莫干,听叔叔的,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至少让他们活下去……”

“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

吕守愚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历史】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个悲哀的年代。

英雄们刚刚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

北陆[1]瀚州的草原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如铁桶般拱卫着神圣的帝都。

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系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

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

仅仅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

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捍卫了大君的尊严。

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嬴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第一次,皇帝在刀剑下屈服,成了臣子掌中的傀儡。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

四十五年之后,大燮朝的官史《大燮河汉书》回头去描述这段乱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初,帝王失位,风云变作。

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恃三尺剑,征诸天下,老弱欲偷生而终乱离,沥血荒野,枯骨相藉。

是时,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血泪并煎于其中。

是以英雄有悲世之歌,继而振拔威武,扫荡风云,立南北二朝,握天下之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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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出生在农村的一位普通的80后,生长于农村,学习在农村,却生活在城市。这是我们一群农村80后的同一条路,故事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讲诉读书时在农村的乐趣和长大后在城市的压抑,同时还有那青涩的迷茫的爱情,阿龟和阿狗是伴随我小时候的玩伴,直到我们都生活在城市,尽管我们不在一座城市,生活的模式也不一样,但依然能把我们牵连在一起的绳索就是儿时的相知,在高中时,遇到了小贵,阿基,博士等好兄弟,我们一起上演了我们的故事,在生存的基础上,有我们自己的快乐,同时,认识了缘起缘灭数次的紊,到后来还是未能走到一起。后来工作,认识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关心我,有的嘲笑我,在这些充满各种表情的环境下,我依旧如同大多数农村的80后一样,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在小贵离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我渴望已久的故事,有我一直梦想却未能实现的情节。最后,我在梦中遇到了阿影。
  • Eleven

    Eleven

    The legendary writer Patricia Highsmith is best remembered today for her chilling psychological thrillers The Talented Mr. Ripley and Strangers on a Train. A critically acclaimed best seller in Europe, Highsmith has for too long been underappreci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Starting in 2011, Grove Press will begin to reissue nine of Highsmith's works. Eleven is Highsmith's first collection of short stories, an arresting group of dark masterpieces of obsession and foreboding, violence and instability. Here naturalists meet gruesome ends and unhinged heroes disturb our sympathies. This is a captivating, important collection from one of the truly brilliant short-story write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Otto Penzler).
  • 梦的衣裳

    梦的衣裳

    当父亲再娶了几乎和她同年纪的曼如后,雅晴就不再是父亲唯一的爱了。她不愿待在家里而到处闲逛,却因此遇见桑尔旋,一连串的变化,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她能扮演好桑桑的角色吗?在桑尔旋和万皓然之间,她又将情归何处呢?
  • 拒嫁豪门:美颜娇妻101次逃跑

    拒嫁豪门:美颜娇妻101次逃跑

    她是M国颜值最高的美女少校,明明可以靠脸,却非要靠实力。一次机密任务,遇上了神秘莫测,唯我独尊,狂狷不羁的他。至此,一场纠缠不休的追逐战,拉开序幕…“东方未晞,这辈子,下辈子,永生永世,我都不要再遇上你。”他似笑非笑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怒火朝天的女人,绯红的薄唇无奈扬起,“那我只好委屈自己像上帝申请,让你这辈子,下辈子,永生永世都遇上我,爱上我,嫁给我。”她:“……”
  • 杂纂二续

    杂纂二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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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豪门生存手记

    豪门生存手记

    为继承巨富家产,娘家人暗中欲置她于死地;为争夺世子袭位,夫家人明里视她为眼中钉;不欲成为家族棋子的夫君,与她貌合神离,渐行渐远。道道险关,步步惊心,她要怎么破,如何解,才能自保,才能和他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