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北京对我而言是我的一个终点,离开我长大的合肥以后经过很多年,转了不少的圈子,我找到了这个终点,找到了一种平安喜乐的感觉。
我喜欢这座城市,虽然它太干燥、很冷、经常刮风、春天有沙尘暴、房价高居不下、道路堵塞得让人不想开车、多数女孩的声音都不如南方女孩那么温软……
我在北京上的大学,北京大学。
小时候我读《汉书》,李延年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于是我认为北京是个流光溢彩的地方,北地胭脂个个腰如束素、英姿凛然,这是促使我报考北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事实上李延年唱着歌的时候,汉朝定都在长安,也就是西安,和北京差得老远,李延年所说的“佳人”是指他的胞妹李夫人,大概是陕西人所说“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和北京扯不上任何关系。
人家听说我是北大毕业的,两个里有一个会问你们和清华谁更好,另一个会说你们北大出美女啊。
这话问我任何一个同学学长或学弟,他都会摆出一副呆滞的表情面对你。
后来我写过一本记述北大生活的书——《此间的少年》,里面有个傲娇美少女叫黄蓉,一个威风凛凛小御姐叫康敏,还有死宅佳人王语嫣,很多学弟都是看了这本书误以为只要考进北大就能在食堂和黄蓉吃饭、晚上和王语嫣看电影、在学生会里乐呵呵地被康敏师姐拿着小皮鞭鞭打着努力工作,于是皆发奋读书。
再后来我签售的时候,他们会对我说,“都是读你的书上当啦,里面只有傻姑傻姑和傻姑。”
在我乏善可陈的大学年代,我并不喜欢北京,因为当时我完全不理解这座城市,终日只是生活在北大那个名叫“燕园”的园子里,燕园里生活着一群穿T恤蓬头垢面的宝玉和一群同样穿T恤不太懂得修饰自己的傻姑,日日往返于自习室、食堂和宿舍之间。
有个故事可以说明我对于北京多么缺乏了解。我的班长九江兄是个超唬烂的北京兄弟,跟我说:“我们北京人民其实最是敬佩忠臣义士,你看,我们北京有八王坟,是纪念一根金鞭打奸佞、支持杨家将北伐的八王爷;我们北京又有六郎庄,就是纪念抗金英雄杨六郎。”我当时觉得北京这地方真是太有历史感和文化感了啊!过了大概一年我才反应过来,北宋那会儿定都在开封!依然没他们北京爷们什么事儿!
就这样我离开北京去美国了。
我第二次去北京是因为一个女孩。
虽然这个原因很狗血,但是它就这么狗血地发生了,而且在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俩居然还只是一般朋友……想起来真是让人不由得想提笔给自己的人生加上“扯淡”二字作为注解啊!
北京是我上学的城市,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这座城市对我而言很陌生。
除了北大燕园校区周边的一小片,别的地方我都不太熟,而我曾经熟悉的,譬如北大南门外吃东西的军机处小巷,已经拆掉修成四环路了。
于是我翻开地图,重新了解这座城市,这又用了我很多年时间。
我记住玉渊潭在哪里,是因为樱花开的时候我去那里放过两次风筝,和女朋友吵架,在人群里走丢了,之后她带着一个风车来找我。
我记住地图线路,是因为一个朋友抱怨说我们认识那么久,你居然就不知道我家住在哪个地铁站附近!后来我把北京地铁线路图设为笔记本的桌面,很快我就差不多能背下来了。
我记住世贸天阶,是因为好些个下午我坐在那个玻璃顶的红酒吧里喝他们买一送一的店酒。
我记住房山,是因为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里,有一天他开了一瓶十五年陈的威士忌,和我还有另一个朋友喝了一下午,那时外面的风吹着树叶,眺望出去远山连绵,后来我就在那里又买了一套房子。
而我记住五道口的老鸭汤馆、天通苑的牛肉面店、大望路的披萨店、工体的啤酒屋……是因为我在那些地方度过了很多很多的时间,慢慢地我记住每家餐馆的味道了,不是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而是有的透着开心,有的透着难过,有的孤独,有的喜洋洋。
前些日子南派三叔来北京封闭赶稿,我约他吃饭,把地址发给他了。等我按时赶到,南派三叔已经到了半个小时。我说你来得那么早干什么,南派三叔说我以为比较远,就提前出来了。我说不会啊,我问了你住在哪里,所以我定的馆子离你只有走路那么近。
这时候我蛮得意的,我终于了解这座城市了。我介绍他吃那里的牛肚、牛肉干和烧鸡公,告诉他说这个馆子是窦唯那些做摇滚的人喜欢来的,老板是个重庆人,每年要休假两个月回家,这里僻静地缩在一个家属区里,破破旧旧,却能做出北京最好的重庆菜。南派三叔一边大口吃着牛肚一边问你怎么找到的,我说我和一个朋友来吃过,这里的都是回头客。
今年春天北京又刮沙尘暴了,房价越来越高,据说四五环都涨到三万一平米了,每周一天机动车限行之后,交通没好转几天继续恶化,每天早晨家门口的路上车头连车尾,连出一公里长。
我和当初那个女孩已经分开了。但我还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周末和朋友们出去玩,光是公交卡就有三张。生活和以前一样。
四月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组团去杭州玩,夜班飞机飞回北京,还误了点,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飞机还没挺稳,周围一片手机的开机声,每个人都在发短信或者打电话,我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没有任何需要处理的短信。
我那个朋友素来狡黠而且捣蛋,眨巴着眼睛问我说,是不是看见大家都在电话短信报平安自己没啥事儿做蛮难过的啊,我说,还好啦。
其实真的还好。当我再次踏上北京的地界,我有种回家的感觉,我知道它的一点一滴,我熟悉它的脾气它的味道,从不担心迷路,有各种地方可以去。我知道很快我就要到家,在出租车的计价器跳到75块钱之前,加上5块钱的高速过路费;我走前刚刚更换了被单,回去就可以一个滚倒在床上呼呼睡着;我的猫猫狗狗在宠物店里等我回去,冰箱里还有几罐酸奶、几瓶啤酒和喝了一半的桃汁。
到家了。
有件事我觉得是很有成就感的,就是和朋友去旅行,可以带他们去吃当地最不起眼却最好吃的小店,订最划算窗外风景最好的酒店,告诉他们哪里才是最好玩的地方,哪里只是糊弄外地人的。在他们惊讶的眼神里,我会觉得相当满足。
至今这样的城市对我而言不算太多,但北京无疑是其中之一。几年之前,我为了一个女孩来到这座城市,其间走过很长的路,几年之后,我跟女孩不在一起了,可是这座城市还在我的身边。
给我同样感觉的另外一座城市是西安,我跟一个朋友说我今晚在建设路那家小店里吃完肉夹馍溜达到一个三岔路口,忽然想起是我们几个以前经过的,朋友说,是不是我们经过那个路口的时候谁谁正在打电话说什么什么,我说,对!就是那个路口!
这就是我一路的终点,终点没有站着等我的人,而是一座城市,名叫“北京”。
如果可能,我会叫它“长安城”,我栖息在这座城市中,常常感觉到平安和喜乐。
过些年我大概会娶一个女孩,我认识的或者还不认识的,虽然不是当初的那一个,但是我会开车带她去我认识的那些馆子吃饭,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秋季来的时候去丰台那边的农家乐把那家两棵枣树上的枣子给打了,沙尘暴的天气里关上窗泡一壶加白兰地的红茶。
于是这样也很好。
加州阳光
如果你忧伤,就应该去加州,因为那里永远都是阳光。
“加州的阳光是种幻觉,”我的朋友说,“它叫你没法哭出来。”
所以他在一个雪很大的圣诞节邀请我去加州Los Angeles度假。我搭乘的航班在深夜起飞,那一夜大雪横扫了我在美国留学的城市St. Louis,机翼上堆积了一英尺厚的积雪,漆黑的天幕下开来灌满防冻液的救火车,机场的工作人员用水炮喷洒深绿色的液体,冲刷机翼上的积雪,狭小的机舱里人声嘈杂。
我对着舷窗外的黑暗发呆,救火车的红灯晃着我的眼睛,我觉得疲于呼吸,一心幻想着加州的阳光照在我的头顶。
那时候我刚跟初恋分手,那场旅行对我来说是一场溃逃。世界在我眼里变成了灰色,似乎只要伸出手去触摸,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指尖崩碎成粉末。而我的朋友在一千英里以外的Los Angeles,喝着韩国“真露”和他的韩国朋友们大声歌唱,然后醉倒在出租房的廉价地毯上。原因和我一样。
所以我溃逃向Los Angeles,那里有我的难友在等待我,我期待着好阳光,好阳光会帮我忘记一些事。
走出机场到达大厅的一刻,我放眼出去,几千里几万里的阳光,棕榈树高耸入云,天空蓝得像是被染过,云洁白而慵懒。朋友在机场外等我,拿着一杯叫Lassi的印度饮料,开着一辆租来的克莱斯勒敞篷车,带着一个美丽的姑娘,这是一个被拉来串场的陪客。
一瞬间我觉得一切都还有希望,我心里的小野兽挥舞着爪子跳舞。
我们雀跃着登上从没开过的敞篷车,冲上高速公路,引擎轰鸣,我们欢呼着打开敞篷,此刻一架巨型客机正经过我们的头顶,我至今仍旧记得那个美丽的姑娘激动地从车里站起来手指天空身影矫健妖娆,她说了三个惊世骇俗的字,“大飞机”!
我们问那个女孩说,你怎么这么喊?好像没见过飞机似的。她说,可是很童话啊。
对于留学美国的中国人来说,Los Angeles真的是一个很童话的城市,在那里生活的人中有1/3华裔,中国城里放眼看到的都是黄色面孔;你可以用$4.99吃到一份四菜一汤的中国菜,而在美国其他地方这个价钱只能吃一碗牛肉面而已;你可以看见和尚,你还能看见符合东方审美的漂亮中国姑娘,有人就为我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Los Angeles留学的模特;有专门的中文黄页,你照着黄页打电话过去接听的人不会对你说“Hello”,而是字正腔圆的“你好”,你可以用中文搞定一切的事情,如果你决定一辈子生活在Los Angeles的中国社区,那么你完全不需要懂英文,中文可以帮你解决从去医院生孩子到火葬的一切事宜,包括了保险和程序复杂的税收。
当然,还有些你不希望看到的东西也是中国的……譬如中国黑帮在这里颇有一些势力,经过和越南帮的苦战夺取了控制权……那曾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一位参加过战争的中国人曾经在BBS上写帖子说起往事,如同渡江战役的老兵记述他们在长江的弹雨中拉起了白帆。他说当年他曾从加拿大边境开车去往加州,因为他可以搞到枪,而加州那边的局面对于中国人越来越紧张了,他必须给他的兄弟们提供火力支援,于是他驾驶他的丰田车,后备箱里塞满雷明顿猎枪,靠着抽烟提神连续开车两天一夜,终于在开战之前把家伙交到了兄弟们的手里。
Los Angeles对于在美国的中国人就是这么一个童话般的地方,它有着典型美国建筑和街道,却让你能闻见一丝中国的味道。你知道这里不是你的家,但是你到达这里,就会轻松下来,何况还有加州的阳光永远在你的头顶。
在加州的所有时间里我们都在蹦跳,大声说着彼此攒下来的好玩故事,嘲笑当地的连锁中餐馆“熊猫快餐”是多么的难吃。我们开车去很远的超市买来新鲜的大肉蟹学着自己蒸,还见识了当地的几位中国富豪,其中一位非常欣赏我们的聪明,表示希望我们考虑帮助他管理在德克萨斯新买的农场……我们连续开车经过沙漠去往赌城之王Les Vegas,把所有零钱换成硬币赌老虎机,做好了口袋空空地离开的准备,可是面对老虎机哗哗地吐钱无能为力。我们买了高贵浪漫又挑逗的无上装歌舞剧表演的票,却因为太累而在开场之后睡着了。
最后一夜我们去了Santa Monica海滩,这片海滩很神奇,你只要从繁华的Santa Monica大道一直往前开,开到顶,就看到了那片海滩,辽阔无边的海水拍打沙滩。在温暖的日子那里有很多穿着比基尼的漂亮姑娘,而我们去的时候是最冷的冬季,黄昏的时候,没有女孩追逐奔跑,两边的店铺为了庆贺新年而点亮了全部的灯,Homeless(无家可归者)们在灯下结成圈子拉着手跳舞。我们停下豪华的跑车,走近他们,他们向每一个关注他们的人微笑,最后一个老人把一块巧克力塞进我朋友的手心。
海浪拍打着不远处的Santa Monica海滩,声音往复,我的朋友攥着那块巧克力,意识到我们和他们一样,还都是些homeless。在本应该和家人相聚的圣诞节,我们为了各自想要逃避的事来到Los Angeles,在我们走前的那一天,那些我们想忘却的事追上了我们。
让人想起Jennifer Lopez那部华美的电影《Cell》,女研究员通过一套系统进入植物人罪犯的思维世界,和他对话,以便知道这个心理扭曲的罪犯把无辜的受害者藏在什么地方了。但是在罪犯的心里,他自己是两个人,一个暴虐的君王和一个眼神清澈的孩子,他的童年往事闪现,他曾经遭受的悲哀的童年让他分裂为两个人了。Jennifer Lopez在对方的思维世界里无法摆脱那个邪恶君王的纠缠,于是她反过来引导罪犯进入她自己的思维世界,在那里她是穿红色圣袍的修女,灿烂地微笑着张开双臂,去拥抱那个可怜而善良的孩子。但是暴虐的君王也来了,他和那个孩子双生一体,Jennifer Lopez无可选择,她化身为复仇的女武神杀死了君王,回头看见她要保护的孩子也躺在鲜血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