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所谓世事难料,我躲过了与舍友争执的尴尬局面,却躲不过班长的这一劫。自从上次自行车被偷以后,由于手头本来就已经够紧,而他那辆自行车的价格又高的离谱,所以,每次上课我都是最后一个赶到,下课都是第一个跑出教室的,这么做无非就是为了躲着班长。有时甚至为了防止他来我的宿舍蹲点守候,我不得不逃进其他宿舍与一位满脸胡渣,壮的虎背熊腰的同学同挤一个床位。可是,尽管我千方百计的躲着班长,却仍旧没能成功。
不是什么难找的地方,就是WC,男厕所。中学期间听历史老师讲过诸葛亮的事迹,他心思缜密做事严谨,从来不会疏忽半分,但就是这样的一个诸葛亮居然也会犯下痛失街亭,挥泪斩马谡的错误。当时,我根本就不相信这是历史的真相,一直都以为是后人为给诸葛亮一个人的定位而故意加上去的,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智者千里必有一失,什么是百密一疏了。
那不是荒唐的话,而是真的内涵真理。我正在WC方便的舒爽无比之时,班长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出现在了我的眼前,由于我有东张西望的不良嗜好,所以,自己不可能会去刻意的注意些什么,而且有时对于这种东张西望的习惯我还心存感激,因为就是习惯于这种不良的嗜好,这才能让我在被班长发现以前有全身而退的可能。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个习惯,才让我能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在班长的眼中出现了如人间蒸发了一般的奇迹。
可是,今天也正是这个习惯,让我却与刚进来方便的班长打了个照面,四目相对后,我顿时身子忍不住一颤,他没对我说什么,只是淡淡的一笑,算是打了个招呼,但我的内心却是心虚不已,冷汗直流,心情就如当年的孙悟空,一个筋斗翻了十万八千里,自以为早就飞出了如来的视线,却突然发觉自己原来一直都只是在他的鼓掌之中游走了几个来回罢了。
勉力回了班长一个微笑,解手的事也草草了事,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头也不回了离开了厕所,然后立即跑回宿舍带上足够填报今晚和明早肚子的钱,跟着正要去网吧玩耍的其他同学出了宿舍大楼,穿过操场走过教学楼,只要再经过图书楼的大厅,便能顺利的躲过今夜的一劫,但偏偏就是天公不作美,班长不知为何他就正好从图书馆的二楼下来,撞到了我。
又是四目相对,我顿时怔住了,牙关打颤,心想:完了,这次要我赔300我哪有这么多!一共还有250,200生活费,50是过年回家的火车票,300让我哪里去凑?但弄丢他车确实是我的不对。到底怎么办?
我既紧张又害怕,不是做了坏事后不敢承认的错误的胆怯,而是只够胆承认,却没钱赔车的心虚。我想故技重施,再次转身离开,赶上众人融入去网吧的队伍之中,但却迈不开一步,甚至连迈步的勇气都消失了,被大家称呼为超哥的班长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眼珠子一动不动,虽然他的脸上仍旧面无表情,但那纹丝未动的双目中透出的目光却分明就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尖刀,直指着我的咽喉,让我不敢再有任何的动静。
他不开口,我就更不敢言语了,只是静静的等待着。过了半晌,超哥的脸部肌肉出现了微微的松弛,也许是他发现了我不会再有逃离的意思,目光也跟着缓和了下来。直到此时,我才敢开口道歉,但语气却仍旧不敢有一丝的不诚恳:“对不起,班长。我把你自行车弄丢了。”
超哥没有回答,只是继续那么一声不吭的看着我,我不敢再问,继续道歉道:“我本来是想第一时间就告诉你的。可是我余下的生活费根本就不够赔你一辆车的。所以。。。”我已经做到足够的诚恳,但超哥似乎仍旧是那副无动于衷的表情,没有办法,我一咬牙,继续道:“对不起,弄丢别人东西要赔钱这是天经地义的。我现在就赔你!”说完,伸手入兜,掏出两张皱巴巴的红色百元大钞以及一张已经陈旧到已明显褪色的绿色50元递了过去,口中继续道:“对不起!我现在只有这么多了,剩下的50元,我会尽快还你的!”
“谁要你赔钱啦!承认错误就可以了!我知道你家里比较困难,生活也不容易,我又不缺那几个钱咧!”本以为他会对我大骂特骂,或者会心怀恨意的收钱,然后毫不留情的再对我怒一句“尽快凑给我!”。
这是我能想到的债主对欠债人的所有反应,不料超哥的举动却是让我大出意料,面对他的大度我又是感激又是惊喜,但很快的,这惊喜与感激就被哭笑不得的心情给取代了。总以为超哥是个大度的人,既然都这么说了就不会再让我赔任何的东西,但一切如我所料,也出我的所料,东西是没让我赔,却让我赔他半个学期的时间,接下来到过年前的期末考试为止,我都必须负责好他们宿舍早晚的卫生状况。
班长姓曾,名子超,由于他进学校时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而成为了我们口中的超哥,虽然不及夏羽的成绩那么完美,但离年级第一名也只是几分之差。一般,对于这类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来说,我是从来都没有好感的,但超哥却是继夏羽之后的第二个例外。不接触的时候我不了解,一接触了才明白,原来超哥他并不像其他成绩优秀的学生那样,个人的优越感极高,而且他虽然身高有1米85,看人的目光却从来没有俯视过,对于我这个足足矮他10公分的人来说,超哥甚至都弯下了身子,每每都是到了我俩高度齐平的时候,他才开口说话。当然,也正是因为超哥他喜欢平视对方的习惯,让我有了对他更深入一步了解的机会。
这天,秋风来袭,树叶婆娑起舞,超哥坐在自己的上铺床位上看着小说,此时我刚做完了他们308宿舍的拖地工作,趁着休息的间隙,与他闲聊了起来。超哥正在忘我投入的阅读一本白色封面的小说,我好奇的瞟了一眼,问道:“班长,在看什么小说啊?好看吗?”
“当然!”超哥缓缓点了点头,然后翻回封面处看了一眼,继续道:“是《马丁伊登》。你没听说过吗?”
我当然没听说过。不是我学术浅薄,也不是我对文学问题一无所知,而是我喜欢了解就只是中国的文学,对于老外的文学根本就没一点的兴趣,更何况是这种连名字都不太著名的小说了。中学的课本上提到老外著名文学家的也无非就是莫泊桑,福楼拜,维克多雨果这些大家,但即便不知道,我也不想让超哥发觉到自己的无知,于是猜测的心思便如潮水一般涌上心头,占据了整个中枢神经,故作轻松的想了一下,然后下意识的开口问了一句:“好像有点印象,但记不太清了,是哪个国家的作家写的呀?”
“美国!”
“美国?”我又在确认的问了一遍,见超哥点头应是,才又故意的装出一副凝神思考的样子,道:“让我想一想。。。好像是。。。马克吐温写的吧!对,就是马克吐温写的!”实话,其实对于美国的作家压根就只听说过马克吐温的大名,以为这次会被我瞎猫逮到死耗子,不料等我再看超哥的脸时,便不由得暗自羞愧起来,满脸都是难以掩饰的糗态。
“不是啦!是杰克伦敦!这部小说很精彩的,描写一个青年的美国梦是如何破灭的,你要不要试读一下?”
超哥果然大度,没有一丝嘲笑我的意思,而且还让我拜读经典的外国文学作品,我真是感激的痛哭流涕又求之不得。文学作品中,我最喜爱的就是小说,可能是因为儿时喜爱听故事的缘故,小说在我看来就是一篇又一篇新鲜又精彩的故事,越听越有味,越读越沉醉。所以,对于能亲身拜读那些冷门的经典文学作品对我来说就是一件求之不得的美事,正好也能趁此机会对《马丁伊登》大赞一番,于是乎信心大增,带着迫切又欣喜的心情接过了小说。
不料只刚翻开第一页刚刚涌起百倍的信心就一下子全都化成了数百倍与之相反的灰心,印着四个显赫中文大字“马丁伊登”的白色封面内居然是大堆的异国文字,不,确切的说应该全部都是一板一眼的英文印刷体。我看的两眼发直,全然都不明白说的是什么玩意,只得故作陶醉的把书翻了几页后,换了过去,道:“不错!故事写的挺精彩的。”
超哥闻言哈哈大笑,我不解的看着他疑惑的说:“怎么了?难道故事不是很精彩?”
“你啊!就是喜欢装。死要面子活受罪!”
“我。。。没有啊!”虽然超哥一语就道破了玄机,但他没有证据,我就不怕什么,于是继续佯装道。
“嗨!都戳穿西洋镜了,还不承认。你拆看封面的书皮看看。”
经超哥这么一说,我才发觉这本小说的白色封面只是一个书皮而已,于是赶忙剥下书皮,这才恍然大悟,但随即不等我多想,羞愧的心情便已让我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书皮下才是真正的封面,一张绿色的油纸,上面显赫的印着几个中文宋体大字“带你去留学--美国篇”。这根本就是一本教科书!我顿时傻眼了,为自己刚才的小聪明而后悔不已,想要说些什么,却只是张着嘴巴,字却吐不出一个来。
超哥发现了我的窘态,又是一阵大笑,我更是羞愧,恨不得现在就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摇头长吁短叹之际,超哥的笑声却渐渐的小了下去,半晌过后居然也与我一同唉声叹气起来,我不解的问:“班长,你怎么了?”
“哎!明年7月份,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
“哇!那不是好事嘛!干嘛叹气啊?”留学从来都是我梦寐以求的事,但从小就深知家庭经济的困难,也就早就把留学当成了只有梦里才能实现的事,现在超哥他居然对漂洋过海留学美国的事唉声叹气,我真是不解,这可是许多中国人求都求不到的美事啊。
不给超哥回答的机会,我赶紧把留学美国的一大堆好处都统统道尽,但超哥的反应却似乎是无动于衷一样,他的回答仍旧是如先前那般的坚定,只是这次多了叹气的原因。
超哥对我的劝言点头不断,但他的回答却还是那么的坚定:“我知道去外国留学好处不少,是可以让我受益匪浅,但是我真的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