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乡绅是个大忙人。他是当地各项重要事务的领导者和带头人,这不,今天又应邀去长沙参加个什么新民会。当然,这种事情据说是没有什么甜头可沾的,不仅没好处,还得搭上一个来回的盘缠。幸好王乡绅深明大义,对这个会那个会的全都乐而不疲,用他自己的话说:“有好事,我不独吞,有坏事,我第一个顶上去,我姓王的做人做事,首先得对得住父老乡亲!”哗——一片掌声,父老乡亲无不感激涕零。
然而,深明大义归深明大义,感激涕零归感激涕零,王乡绅这几年的家底到底是越来越殷实了。老妈子三四个,长工短工十几个,农田上百亩,渔船货船四五艘,这还不算存款和房产。王乡绅有钱,可惜家里人丁不旺,就一儿一女,儿子还是个傻子,因此格外偏疼女儿,就打算给她找个得力的女婿,既能帮他置办家产,又能给他养老送终。于是千挑万选,选中了当地众人夸赞的傩送,并许下一座水碾坊给女儿做嫁妆。
王乡绅的女儿王彩云也是有名的淑女,年龄正值花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且长得也挺美,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年轻小伙子。只可惜傩送不知好歹,并不喜欢她。她很郁闷,年轻小伙子们也郁闷,更不知道有多少人偷偷的为傩送感到惋惜和郁闷。
王乡绅要去长沙开会,彩云也哭着闹着要跟上。没法,王乡绅最后还是投了降,心想:“带她去见见世面也好,这样优秀的女儿不带出去显摆一下,未免可惜了。”于是父女俩盛装上路,天刚亮就赶到了清水溪。
上了船,他们的举止和衣着引起了翠翠的主意:一个貌似霜打的秋柳,一个态若照水的娇花;秋柳穿蓝衣黑皮鞋,娇花着粉裙粉皮鞋。秋柳的眉眼鼻翼嘴角两腮双肩加臀部,无一不一顺风似的向下耷拉着,高瘦身量,蓝衣在身上变成了宽窄不一的好几缕;娇花圆脸圆鼻头,单眼皮,双目默默含情,小嘴,薄嘴唇,微瘦,娇小轻盈,粉裙不肥不瘦正合体。爷俩上船之后并不理翠翠,而是一问一答的说话。娇小姐声音也像人一样娇弱,不能不引起人的爱怜。秋柳先生很有领导气派,每说一句要紧的话总是喜欢再小声的重复上一两遍——会场上演讲时形成的毛病,为的是引起听众的注意,一来二去的,这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翠翠虽没见过秋柳,但是对娇花却记忆犹新——去年端午,坐渡船去顺顺吊脚楼上看龙舟赛的正是她。她就是水碾坊的女主人!翠翠记忆里的一切不愉快都跟她联系了起来,不知不觉的把船摇的飞快,遇到水流的急的地方,船随着水流大幅度的上下颠簸。
“喂!我说,慢着点啊!衣服上溅了水,你赔得起么?”娇小姐语音够柔,却带着刺。
翠翠斜了她一眼,没吭声。心想:“我恨不能把水全溅你身上才好!”这样想着,手上又加了劲。
“喂!撑船的,我的话你没听见吗?呀!湿了,全湿了!”彩云正说话,船又一个大起伏,浪涌上来,打湿了她的裙子。她见翠翠仍无动于衷,于是泪在眼眶里打转,站起来就夺翠翠的桨。翠翠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弄愣了,明白过来时,桨已经落到了彩云手上。她瞟着翠翠,脸上流露出高傲好胜的神情,说道:“你撑得,我为什么撑不得?我比你差么?哼!”
翠翠刚想开口,又一个起伏,彩云没站稳,连人带桨一齐翻倒在船上。翠翠咯咯的笑了起来。王乡绅赶忙把女儿扶起来,一面低声的安慰,一面用秋柳眼使劲瞪了翠翠一眼,翠翠虽不怕娇花,对秋柳还是有些顾忌的,因此勉强止住了笑声。彩云又气又羞,红着脸,冲翠翠吼道:“你有什么了不起,黑丫头,穷渡船的,他会喜欢你?笑话!我王彩云那点不如你?!呜呜——”
王乡绅见宝贝女儿真生了气,有心想给她出出气,看了看翠翠,又没好意思开口,于是做足秋柳状,把怒气迁到了女儿身上:“你以为你是谁呢?撑船的营生是你这样一个弱小姐能做得了的吗?大姑娘家,说哭就哭,成何体统!成何体统!明儿真正跟二老成了亲,离了爹娘身边,看谁还能这么宠着你!”又小声嘀咕了一边:“离了爹娘身边,看谁还能这么宠着你!宠着你!”
翠翠听着这念新体诗似的说话方式,心想:他打喷嚏的时候是不是也带回音儿呢?彩云听了父亲的话,气更不打一处来,立着眉毛冲他嚷道:“谁要跟他成亲!他配吗?他愿意娶黑丫头,让他娶去好了!我王彩云,还愁嫁不出去吗?张大少——”说到这,父亲瞪了她一眼,于是她哼了一声,把头扭过去不做声了。
王乡绅看了看翠翠,见她面红耳赤的只顾着撑船,知道她有些生气了,于是火上浇油道:“哪个姑娘不愿嫁个好男人?傩送这样踏实能干的年轻人,不好找!不好找!就是你愿反悔,我也不答应!不答应!我跟顺顺已讲好,过了秋忙就给你们订婚。订婚。顺顺是个堂堂的船总执事,说话哪有不算数的?哪有不算数的?”又看了翠翠一眼“顺顺真是个人才,天保坏了,他居然没垮下,还是这么能干!老来丧子啊,人生一大悲呀!一大悲呀!”
翠翠默默的听着他们说话,本想回击一句,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心想:“你们的话是绕着弯说给我听的,随你们。只要傩送心里有我,谁都白生气!”回头看了看彩云,觉得她流泪的样子好狼狈,便扑哧一笑。刚好这一笑被彩云捉到了,她以为翠翠在嘲笑她,暗自咬了咬牙,深邃的小眼睛恨恨的盯着翠翠的背影,心里说:“走着瞧吧!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了。嘲笑我?你也配!”
翠翠送他们过了河,始终没说一句话,静静的看着他们离去,又想起了傩送的那句话:“翠翠,你永远都是我的,谁都抢不去!”翠翠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你呢?别人能抢得去吗?”未免一阵惆怅。
翠翠正在胡思乱想,看到小山上疯了似的跑下来一个人。待走的近些了,才看清楚原来是德清。他见了翠翠并不住脚,还是疯了似的跑,跟有鬼追着似的。翠翠觉得纳闷,想喊他过来问问是怎么回事,还没开口,德清已经消失在河边的芦苇荡里。刚好有人要过河,翠翠忙起来,便把德清给忘了。
德清藏在那里,自认为很安全,心里的顾虑稍稍小了,眼睛开始溜着翠翠。看着翠翠在溪上飘来飘去的倩影,心里的寂寞和伤感让他不住的咽气,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他是翠翠的附属品,他自己都不能不这么承认。翠翠乐,他也乐,翠翠哭,他也哭,他在翠翠面前已经迷失了自己,他似一个没有灵魂的玩偶,从不去考虑为什么要乐或者要哭。他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有时候也想大大方方的去跟她表白,他相信,只要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爱意,他还是有希望的。可是他做不到,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在她面前总是大方不起来,总是毛手毛脚的让她发笑。他不止一次的觉得自己很讨厌,他恨自己,同时又觉得自己很可怜。他笑,他哭,都不是为自己,他的世界已被翠翠占满了,只能给自己留出一个卑微的角落,他时常的,偷偷的,蜷在这个角落里哭泣。这些,翠翠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但都不曾给他哪怕是一点他所需要的那种爱,他在她眼里永远都是一个乖巧的可怜虫!
德清的泪在心里流,眼睛也逐渐模糊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闭一会眼睛,或者打个哈欠。正在这会,又有人疯了似的往芦苇荡跑来。德清大吃一惊,悄悄的把草向跟前拨了拨,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再出了。
德清千躲万躲,还是被安蔷给挖了出来。就像啄木鸟在树干上掏虫吃一样,安蔷的本领不亚于啄木鸟。她从芦苇的缝隙里寻见了德清,唧唧的笑声和粗喘混在一起,更加尖媚了。笑,可是并不前进。直到德清被笑的瑟瑟发抖,浑身起了十二层鸡皮疙瘩,她才连摇带晃的往过凑。她懂得战术。她的笑,就是麻醉猎物的毒药,德清果然被麻醉的动不了了。
“小哥儿”安蔷开了口,脸上的粉被汗水给冲开了,形成一道道的小黑河:“小哥儿,你跑什么?你不认识我拉?”
“你,找我干嘛?我不认识你,压根儿不认识!”德清声音很小,没有一点底气,额头上分明已经出了一层冷汗。
“吆!小哥儿,我们见过,你忘啦?不能啊,别装蒜啦,你不记得我?”安蔷认为自己是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大美人,见德清并不记得她,有些失望。于是把嗓子勒的更细了些,语音像根丝一样把德清的头绕的生疼:“小哥儿,再想想?”
“我不认识你,不认识!”德清仿佛只会说这么一句话,口气可比刚才硬气了一些。一边说着,一边慢慢的往起立。
“真忘啦?端午那天晚上,戏台下,你跟我说‘大婶,借过!’我当时不就告诉你,我不是大婶,我叫安蔷,才十八!想起来没?”安蔷耐心的陈述着,浑身带着些柔媚,黑扁脸微微的有些泛红。
“哦,哦”德清支支吾吾的答应着,计划着寻机逃跑。他怎能忘记这张丑脸呢,当时她的一笑,差点把他给吓晕过去。
“唧唧唧”安蔷的脸更红了一些:“有心跟你交个朋友,谁知道你溜了!我在戏台下找啊,找啊,找了你半天,没找着!不成想今儿个在河街碰上了,你说这不是天意是什么?唧唧唧”。
“哦,哦!”德清看准安蔷捂着嘴笑的功夫,拔腿就跑,一口气窜出去好几里地。
安蔷还没回过神来,德清已经没了影。她忽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委屈,泪像开了闸的水一样稀里哗啦的往下流。她是真的爱上了德清,她喜欢他的清秀腼腆和那颗金灿灿的牙。他的俊秀优雅是她所认识的那些水手所不曾具备的,即使是傩送,在安蔷眼里也比不上他。她望着德清跑去的方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平生第一次袭来的羞愧感让她满脸通红,伤心欲绝。她不相信德清看不上她,她以为自己是美的化身,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美貌,可是不知怎的,心里的那份从未丢失过的自信在这一刻失掉了一半。她放开喉咙哭倒在地上,哇哇的悲恸吓走了一片老鸦。
直到把泪全都放干了,她才揉着红豆眼一摇一晃的离去。身后的老鸦呱呱的叫着,仿佛在嘲笑她,又仿佛在发着感慨:爱情真是个怪东西,它能让再糊涂的人在一瞬间明白过来,也能让再明白的人在一瞬间糊涂过去,不管是糊涂还是明白,人毕竟是迷失了正常的自己;爱情真是个怪东西,得不到的非要去追求,送上门的又躲之唯恐不及,不管是追求得不到的还是躲避送上门的,都是人生中一幕痛苦的滑稽剧。看我们老鸦,从不涉足爱情,因此能够嘲笑爱情,嘲笑人类;看我们老鸦,终日只知觅食玩耍,因此能够和睦相处,无忧无虑。爱情啊,真是个可怕的怪东西!
安蔷听到老鸦呱呱的叫个不停,心里更加烦乱,捡起石子打老鸦,老鸦哇的一声,笑着,飞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