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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邂逅

我总是觉得她很面熟。

她是新搬来我们小区的,在小区的北入口处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超市,除了卖油盐酱醋和日用品之外兼卖一些男女内衣裤和床上用品还有烤肠之类的东西。

那天半夜我被饿醒了,晚饭因为没有可口的饭菜所以就只象征性的吃了一点,现在感到饥肠辘辘。我睡眼惺忪的摸着咕咕直叫的肚子懒懒翻了个身。肚皮继续不折不挠的叫着,我决定让手下一个小弟去给我买点填肚皮的东西。哥的肚子跟着哥纵横江湖出生入死很是劳苦功高,绝不能亏待了他。于是我喊隔壁房间的小弟猴子出去给我买点吃的回来。猴子答应着,却跟我讨价还价,他不愿意跑太远去买,毕竟这座小城不是南方的不夜城,没有太多宵夜的地方。唯一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还离我住的地方很远,跑来跑去很是不方便,况且又是半夜十分。

“那就在附近随便给我买点吃得了。”

猴子对于今晚我如此好说话很感意外,立刻拿了外套噌噌噌的下楼去了。生怕走的晚了我再改变主意什么的。我笑了,无声的笑着。

即使是在楼下便利店随便买点那小子也依然去了很久,我无聊地边摸肚子边看电视等他。就在我快要没耐心再等下去一位他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时候他回来了。且一进门就兴冲冲地方兴未艾地对我说:“哥,楼下新开那家超市的那小妞老板恐怕是你南方的老乡,会说一口地道的南方话呢,人也很有味。”

我一听这个山寒水瘦的北方小城居然有我的南方老乡,而且据说还是一个有一定姿色的个体小老板,我岂肯错过这个大好的机会?!所以我决定第二天去看看她,邂逅她一下。

我从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她很面熟。

真的面熟,不是为了套近乎。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很勤劳。那天我去之前刻意打扮梳洗了一番。别笑哥,这是泡妞必须的功课。我油头粉面的到达便利店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多钟,超市里没有什么客人,她正在弯腰擦拭货架。一缕长发垂下来挡住了她的脸颊,窗外的阳光明媚地照在她光洁细腻的额头上,一片绚丽。她抬起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顺手抄起那缕头发就往耳后一抿。一瞬间,我有些惊艳。她扭头看见我进了超市就热情的招呼我问我需要买点什么。其时哥的兜比脸还干净呢,但哥也不打算打肿脸充胖子,于是就决定来个单刀直入。我们在社会上混的都是脸皮比猪皮还要黑还要厚的,所以我一点也没觉得有一丝丝的难为情。

“我不买东西。”我嘻嘻笑着。

她不吭声。

“我就是来看看。”我继续嬉皮笑脸着。

她还是沉默。

“听说老板娘你是南方人啊?”

“不是,我是本地人。”她在沉默了一会后终于接了我的腔。她自称是本地人,却满嘴普通话,丝毫没有当地人那种特有的僵硬的大舌头。当她知道我不买东西却还在这里没完没了的搭讪她时,脸上丝毫不掩饰对我的厌恶之情。很爽快单纯无城府的一个丫头,丝毫不会掩饰自己的内心。

“不对啊,我弟弟说你是南方人啊!昨晚他来买东西还和你聊天了呢。”我可不管那一套,继续死缠烂打。

可是那小妞显然不吃这一套,对我的提问根本没有丝毫兴趣,最后索性不理我了。我灰头土脸的走了。

如果说我因此就放弃了吊这个妞玩的机会,那你就太不了解我了。哥只是放慢了步调而已!毕竟哥是混社会玩江湖的,有许多‘国家大事’等着哥处理的嘛!当然,你也不要疯狂的迷恋哥,哥毕竟也只是一个传说。

那天我的两个小弟被砍了,我接到电话立刻带了几个弟兄赶去现场,谁知赶到时早了一点,还有一个“敌特分子”没走,他可不买我的帐,冲上来就把我一顿胖揍,打的我鼻青脸肿,满地找牙。我的小弟们都不敢动,因为知道对方的威猛。我在我的小弟面前被打的像个胖墩,挨揍事小,失了面子事大,哥感到万分的窝心。说实话,哥吹牛皮的功夫要比打架斗殴的功夫好太多了。打架是我的弱项,泡妞和吹牛才是哥的强项。但我在我手下的小弟面前还是要有一点大哥风范的嘛,不能太窝囊。于是我假装洒脱的擦擦嘴角的血丝,狠狠地向地上吐了一口痰,又大骂了一顿打我那个人的八代祖宗,然后才掏出手机致电给我的大哥(幸亏刚才打架时没把我的手机给打坏),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有很严重的事情找他,约他立刻伊林咖啡馆见面。我这位大哥刚从里面出来时我曾经拿钱孝敬过他,所以对我的事他还是蛮上心的。

果不其然,大哥一听完我的叙述(当然是经过我加工和润色了的叙述),怒不可遏,拍案而起,但以他的实力也是动对方不得的,于是他又出主意由他出面牵线搭桥让我去找他的大哥,并暗示他的这位哥非常有来头,任何事都能摆平,让我出手阔绰一点。

在我大哥的带领下,我找到了我大哥的大哥。江湖传言的大哥大。幸喜这位大哥大一见我的礼那么重,立刻豪爽的答应帮我摆平此事。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在我小弟面前挽回点面子了。要知道我这些“礼”可全都是借来的,再办不成事,我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于是我悠哉游哉的回到住处向我的小弟一顿胡吹海侃,我一向敬佩我自己的吹功,真是遇神杀神,遇魔灭魔。果然我的那帮小弟们立刻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们恐怕到死都不会明白,一个刚来到这个小城只有半年时间的外地人怎么会有那么神通的本领?!而我,才不会告诉他们事情的真相,即使有那么一点风声(行走江湖的人消息是特别灵通的),我也会搪塞的很好,哈哈,不问问哥我是干嘛的!

这天我心情特别好,因为大哥的大哥帮我出了鸟气,虽然对方只是打了个电话说是一场误会,说谁也不要再追究此事了,甚至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但我还是感到面上无上的荣光。因为就我的实力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虽然在他们眼里我像个傻子一样被一句话就打发了,但我仍万分高兴。高兴之余我给在相距五十公里开外的另一个小城的于秋打了一个电话,向她炫耀我的战功。她告诉我她在洗衣服。“不要洗了,等我去我给你洗吧!”我油腔滑调的说。“等你来洗我就没衣服穿了。”说完她立刻呱呱大笑。笑得我莫名其妙,真搞不懂她笑什么。

于秋是我在一次搭公共汽车时认识的。我们从同一个城市一起坐同一辆车驶往不同的目的地。我们是邻座,一路聊得很投机。我想她已经对我芳心暗许了。这我不是吹,虽然我没有什么学问,但我有有魅力的外表,又会哄女孩子开心,所以一般女性都拒绝不了哥的温柔。我的英挺洒脱的外表足以弥补我肚里空空如也的学问,所以我尽管小学没毕业,但还是很有女人缘的。那次于秋对我就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临分别时,我们互赠了联络方式,我跳下车,她坐车继续前行。那一刻起,她俨然以我的女朋友自居了。分手后我曾以天花乱坠又万分可信的理由问她要过几次钱,她次次都能如我所愿,把钱汇到我的卡上。但我只是在闲暇和郁闷了才会和她联系一下,平常是不怎么搭理她的,因为我知道招惹了这种女孩子会有什么后果。可我偏偏又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对于自动送上门来的美餐都持照单全收一概笑纳的态度。我想这不单是我,恐怕也是每位仁兄都会有的通病吧!所以我和于秋若即若离地联系着。

我和于秋天南海北的神侃了一通,告诉她我在这个小城市多么的名声显赫,多么的吃得开。她佩服的五体投地。后来直到她说她要忙了我们才匆匆收了线。

晚上我草草吃了一点饭,溜溜达达从小区的北门回家。路过绿荫超市时我才想起我把这个便利店小老板给忘了。最近老忙着安抚我那两个被砍的小弟,又到处凑医药费给他们,忙的不亦说乎,所以这个小妞早被我抛到爪哇国去了。我隔着灯火辉煌的玻璃窗往超市里一望,看见她正手忙脚乱的给顾客拿物品,找钱。于是我一抬脚就拐了进去。

我兜里还有一点零钱,决定先来热热身。我花五元钱买了一包香烟,花一元钱买了一个打火机。我想过了,这些东西反正迟早也要买,何不今天买了还能和这妞套套近乎,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呢!即使近乎套不成,我也不会损失什么!我暗暗得意,心想我真是做生意的奇才!干什么都不吃亏。

那晚的六元钱没有白提前花,我凭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成功的忽悠住了那个超市小老板,得知那个小老板的名字叫杨宁,和我同龄,并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未婚。临别,我相信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因为我要了她的电话号码,告诉她我就在前楼的楼上住,万一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我会义不容辞并且第一时间出现。她一脸感激地望着我,我故做潇洒地对她挥挥手说这不过是小凯斯,举手之劳而已。让她不必放在心上,而且我帮她纯属友情,是义务帮忙,不会给她造成任何的困扰。她答应了,给了我她的手机号码。看样她特别喜欢有一个单纯的对她没有任何想法的朋友在她身边。

我却没有任何的喜悦之情。我知道对付这种女孩只能装的比她还纯才能获得她的好感和信任。所以我在要来她的电话号之后并没有给她打过电话,好像完全忘了有她的存在一样。

放长线,才能钓大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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