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跟郭辉的认识到开始都很简单。大学注册那天,住在本市的我提着一个皮箱和一床被单打车来学校,郭辉是学生会的,刚好接了我,帮我拿行李找到注册地点,找到宿舍,给我擦床,铺床单,摆好东西,而后拍拍手上灰尘,傻傻对我笑了笑说,全整理好了。宿舍很闷热,他穿的白色T恤被汗水浸湿紧贴身体,那时我对他并没有产生好感,仅有几丝鄙夷,我的性格不属于谦虚型,自小练舞,高傲完全体现在我姣好的容貌。我对他说了声谢谢,他也回应了一句不客气,这是我该做的。
那时我在心里冷哼一声,想着接下来他一定会自报姓名。
果不其然,他真的介绍了自己,给了宿舍的号码我,说有什么事帮忙就找他。他高我两届,笑起来右脸颊有个酒窝,不深不浅。在校园偶尔会遇见他,他总关心的问这问那,久而久之,明明就很鄙视这样与女生得到发展机会的男生,却懵懵懂懂中给了他我宿舍的号码。
但给他号码,并不是错的事。
了解后,郭辉和其他男生不一样,中规中矩,在学校很照顾我,从来不做会让我尴尬的事,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
每次见他笑,我也跟着笑,因为我也有酒窝,在左脸颊,刚好和他的酒窝配成了一对。慢慢的,我对他有了感觉,他毕业那天向我表白,我答应了。
郭辉经常哄我,随我撒娇。他工作很忙,一个月见不了几次面,那时候我很大度的认为男人以事业为主,一开始当然要拼,所以从没缠着他,只等着他找我。
为了让自己有些事情做,我在学校附近的瑜伽馆兼职,过了一年多,我为毕业论文做准备。某天,郭辉开着宝马车来接我下课,同学羡慕不已,我的虚荣心也得到大大的满足感,而满足的背后,牵带着将我的心击碎的拳头。
我没多想郭辉只工作了一年多为什么就能买车买房,买名贵的西装,穿皮质最好的皮鞋。他身上的香味很好闻,不腻不浓,我很喜欢依偎在他怀里吃他买给我吃的哈根达斯,边看恐怖片,那感觉很爽。他也很喜欢用指尖滑过我的长发,常常说我的头发很美,配上我这张脸,更令人窒息。
甜言蜜语之于我是起不了作用,从来只是听听,因为自小我就知道我长得不错,虽然算不上特别漂亮,至少在气质上赢了那些所谓美女一大截,就算穿着地摊廉价的衣服,骨子里隐透出的那份气质在路上绝对是一道秀色可餐的美丽风景。
那时候我就回答他,你赚到了,有我这么美丽的女朋友。
刚开始交往那会儿他只会腼腆的笑笑,不知什么时候,他的笑多了几份忧愁。是我多想了吗?所以我就不再想,也许他是工作累的。
某天,记忆中那天是下阳光雨,雨水把阳光揉碎潇洒的飘落,我抱着书和同学共撑一把伞如以往直奔图书馆,忽然有人叫我,我回头看,是一个从黄色跑车里钻出来的一名气质优雅的女子,她摘下墨镜,旁边有人给她撑伞,缓步向我走来。同学在我耳边小声说,是同校学姐,高我们两届。
高两届,就是和郭辉同届!
“我现在和郭辉在交往,希望你能放手,不要让他左右为难。”
她冷不防冒出这句话,没有任何前兆,我怔怔站在那里第一次有一种彷徨无措的感觉,也让平时高傲的我一下子萎靡。
“郭辉不跟你说是顾着你的想法,我们也快结婚了,你离开他吧。”
我依然一句话没说,目光镇定的盯着她看,她身后那朦朦胧胧的阳光刺着我的眼,我还是目不转睛盯着她~~~
那天我不知道是怎么过的,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更不知道我去图书馆有没有看书,只记得我淋着雨回家,还差点被车撞着。晚上躺在床上,他来了一条短信:对不起,我爱你。
然后我就睡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爱郭辉爱得那么痴狂!
他来找我,仅小声的说了句对不起。我什么都没说,心里存在着几分依恋。
到了毕业,和同学和叔叔婶婶在明媚的阳光下,喧哗的校园里,穿着学士服四方帽,对着摄像机镜头摆出不同的姿势。我一直在等郭辉,他没来,打电话过去,他朦胧中只说了几句话,我知道吵到他睡觉了,正要挂,就听到旁边有个女人的声音,也是朦胧的说着:是谁呀!
记不起那时候是什么感觉,天旋地转吧!
晚上和同学去酒吧庆祝毕业,我很兴奋,喝了很多酒,跳的士高的时候摇得很疯狂,突然胃里一阵翻滚,就跑到厕所吐,洗了脸让自己清醒,去跟同学说一声就回去了。走在路上清爽的风拂来,看见一个老人坐在路边拉二胡,声音很刺耳,每个路过的人仅有几人会投下一块钱。我走过去,他的眼睛半眯着,泛出白眼球,一眨一眨的,我把钱包里的钱全给放下他前面的铁碗里,他立即连着说几声谢谢。我冷笑,比风还凄凉,也许全世界最傻的就是我了,居然相信他是瞎子。眼泪一下子哗啦啦流了出来,指着他要他拉一首曲子给我听,刺耳的音律从那残旧的二胡里飘出来,是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曲子。我怔怔站在那里倔强的边听任泪水肆意的流,有人路过,投下一张一百,而后又给我一包纸巾,我接过,擦去眼泪,癫癫笑着拍手叫好。
郭辉在家门前等我,我问他爱不爱我,他说很爱很爱,非常爱,可是他没办法。也许是单纯吧,初中高中的言情小说荼毒了我,竟以为他会回来我身边。
郭辉的命真好,有了一个有钱的女朋友,还有我这个‘善解人意’的女朋友,他是真真的左拥右抱。但我情愿,很傻的情愿。把自己放在了小说的角色中,不去想结局,以为路程是坎坷的,结局就一定是完美的。
我在叔叔的杂志社工作,每天要出去拍照采访,很搏命,努力让自己不多想郭辉的事。叔叔婶婶很疼我,他们只有一个儿子,在国外创业,自从母亲在我5岁转嫁他人,父亲在我15岁去世,他们就收养了我,很疼很爱我。
记忆中很早就没有了母亲的影子,父亲去世下土后,我以为母亲会来接我走,每天都带着期待站在家门守望,她都没有出现。
那是什么样的感觉,现在我已经说不准了,非要说一种,是失落吧!直到我高考那年她才出现哭着说父亲过世那几年一直在国外,不知道那事。我瞟了一眼母亲的现任丈夫,很温和的脸。母亲说要带我出国,我一口拒绝了,那么多年没见她,已经有了陌生,再生活在一起已经没有意义。
某天叔叔带我去某公司采访城里很有名的一位商人,另外还有一位年轻人。整个采访过程我只埋头写东西,由叔叔挂着职业性笑容不停的问,正准备要走时,郭辉的正牌女友突然出现一杯冰冷的咖啡扑在我脸上,滴答滴答在我下巴里落,她又迎来一巴掌,火辣辣的,指着我骂狐狸精。
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在这里,捂着脸低下眼睛没有回应一句话,她的声音很尖锐,有个男人拉着劝她,除了那句狐狸精,她说的每句话我都没听清楚,直到她的声音渐渐淡去。
郭辉在当晚来找我,没见他,躲在被窝里把自己在闷得全身汗,即使呼吸困难也不愿将被子拿开。婶婶敲了好几次门关心我的情况,而后又是一声叹息离开。
握在手里的手机滴滴想。我知道他一定会发短信给我,所以一直拿着手机,手机壳全是汗水,打开短信看:痛吗?对不起。
除了那句对不起,再也没有其他。男人总是这样,一句对不起就想把所有落在女人身上的痛抚平。我把手机扔下床,重重翻个身,也许是哭累了,很快就睡着。
第二天叔叔给我一张去泰国的机票,他说让我去散散心,想想将来,如果想通了,就去堂哥那里读研。
我去了普吉岛,坐在飞机上两耳塞着耳塞听歌,任泪水哗啦啦在眼缝里落下。
普吉岛是个很美的地方,如今想起来,竟是不堪回首的裂心回忆。
不知道郭辉是怎么知道我去了普吉岛,他追了过来,在海滩上跟我说了许多许多,我看着起伏得高高的海浪只对他说分手吧,我害怕被人骂狐狸精。
他抱着我,求我原谅。
我只淡淡说了句,我从没怪过你。
那时,我对这个男人已经彻底死了心,不再带着任何期望,心里也有一个念头闪过,以后再也不要看爱情小说了,看得太多,就容易失落。
我走回去,他默默跟在后,天突然灰暗起来,海面一阵浩大的声音传来,我们都往后看,海水卷起千重浪,很高很高,郭辉拉着处于惊讶的我一直跑,拼命的跑,海水如来追杀的黑暗杀手,在后追着我们,把所有建筑物全都推dao。跑到人多的地方,他们也是惊乱一片,四处是逃命的呐喊声。
脚这个时候抽筋,我倒在地上,海水正汹涌而至,郭辉回来想背我跑,我让他放下我自己逃命,他说,如果可以逃过这一劫,回去马上分手,顾莎,原来我爱你的,在乎你,怕失去你的。
我哭了,海水扑来,将我们扑倒流离在水中,他紧紧牵着我的手,一刻不放,身子在高高的海浪中挣扎起来大声说:我爱你,我爱你。
我也爱他。想两手紧握他的手,重重扑来的海水将我们分离,以为大家都会死在水中,一个东西卷着我的腰身,眼睛盯着被海水冲去的郭辉,听着细弱的呼喊:顾莎,我爱你,如果来生再见,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
不见了,他的身子他的脸和他的声音,在我眼里,消失在茫茫海水中。那个卷着我的东西把我放在背上,一阵呼叫~~~~
救我的是大象,它让我重获了生命,同时也让我眼睁睁的看着郭辉被海水卷走。
那一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200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