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枫的印象里,金自胜是一个比较傲气的人,不爱说话,也不见他跟别人打闹嬉戏,学习比较认真,仅此而已。金自胜的前同桌王国栋这样评价他:清高、小气、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爱占小便宜。经过几天的接触,夏雨枫就把王国栋的话全部否定了,金自胜朴实、善良,待人诚恳,根本就不像王国栋说的那样。
金自胜在班里是年龄最大的,差不多大雨枫他们两岁,跟雨枫在一起时,金自胜处处显露出一个大哥的样子照顾着雨枫。用金自胜的话说,开朗善良的夏雨枫就像是我的小弟,当哥的不照顾小弟要遭雷劈的。
因为家里条件差,为了弟弟可以上学,金自胜初中毕业就辍学了。之后的两年里,金自胜用辛苦打工赚来的钱供弟弟读书。弟弟初中毕业了,不愿意哥哥为了自己放弃原本优异的学业,于是悄悄跑去另外一个城市打工要供养哥哥读书。于是,金自胜含着眼泪回到了学校,拿着弟弟的血汗钱开始读书。虽然已经两年没有摸过课本,但是金自胜却用常人没有的毅力,经过高一一年的努力,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在班里已经名列前茅。有同学问金自胜,是什么支撑着你,让你学习那么拼命,以后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金自胜回答:我努力学习是不想我弟弟的汗水白流,弟弟是拿自己的前程换取我的前程啊。作为哥哥,让弟弟打工供我读书已经让我无地自容,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好好读书。
课余,金自胜还在勤工俭学,有两份工作,风里来雨里去,但是他从未叫过苦叫过累,整天都是笑呵呵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夏雨枫发现金自胜的右脚踝处有个大大的伤疤,一直延伸到小腿,触目惊心,于是雨枫问道:“胜哥,你腿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不是会打架留下的吧?”
“看你小子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是我不小心摔倒弄的,呵呵。”金自胜依然带着他招牌式的笑容。
“不会吧,摔的?我不信,”雨枫一脸的怀疑。
“什么东西啊,我看看我看看。”陈辰阳也跑过来凑热闹。
于是一群人,包括王西明、陈辰阳、江宇生、韩冰、楚诗语、王国栋、白寒等人都围了过来。经过大家的一致恳求,金自胜不得不把这个伤疤的来历讲出来。
“那是前年我给人家打工的时候的事。当时是个大雪天,我要给几十户人家送牛奶,客户要求的是早晨七点之前送到。路上又冷又滑,我不小心摔倒了,右腿正好被一片玻璃划到,划了很长的一道口子,流了很多血。我没有去医院包扎伤口,拖着流血的腿接着给客户送牛奶。等我送完牛奶腿上的血都结冰了,我才跑去医院,腿上缝了二十八针,于是就成了这样。”金自胜慢慢的说。
“老大,你就没先去医院包扎流血的腿?”王国栋一脸的怀疑。
“当时的地方离医院很远,如果我去了就赶不及送牛奶了。”金自胜轻描淡写的回答。
“晚点送牛奶不行吗?必须先送牛奶?为什么?胜哥?”夏雨枫看着金自胜的眼睛问他。
“做人要讲信誉,答应人家的事情就要按时完成。”金自胜说。
“胜哥,你可以说没有牛奶了,改天再送啊。”江宇生说。
“那不行,做人要讲信誉,更要诚实。”金自胜笑着说。
一群人都看着金自胜不再追问。
“胜哥,你是个真男人,小弟心服口服。”白寒对着金自胜抱拳行礼。
“金自胜,你是男子汉的骄傲,小女子佩服。”韩冰说。
“胜哥,你是真爷们。”王西明说。
“胜哥,你给我们大家上了一课,做人就要诚实、讲信誉,做男人就更要这样!”陈辰阳说。
一群人都是发自肺腑的赞扬着金自胜,甚至有些崇拜。
时间在走,金自胜依然过着简单的刻苦学习,课余勤工俭学的日子。忽然有一天,一件事落到了他的头上。
这天中午刚放学,同学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吃午饭时,几个人气势汹汹的闯进高二四班的教室。
“哪个叫金自胜?给我站出来!”一个女的高声叫道。
同学们都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伙人,金自胜站起来说,我就是金自胜。
“小兔崽子,你撞了人什么都不说就想溜啊?”一个高高壮壮的男人叫骂。
怎么回事?撞了人?同学们在底下悄悄的议论着。
“那个老大爷不是我撞的,我看到他被人撞伤了就送他去医院了。”金自胜不卑不亢的说。
“不是你是谁?又没人看见。你小子还狡辩。”壮男人冲过去想抓金自胜,中途却被夏雨枫和陈辰阳拦住了去路。
“你们让开,不管你们的事。”壮男人叫嚣着。
“金自胜说了,不是他撞的,你们是不是能先把事情搞清楚了再来?”韩冰说了一句。
夏雨枫和陈辰阳稳稳地站在那个壮男人前面,维护着金自胜,丝毫不肯让路,接着江宇生、白寒和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走上前围住那几个人。一场战争似乎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