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把太阳的光从东半天一直拖到西天,可阳光还是那么强烈,被云朵锻造成一把把利剑穿透白色的绸缎窗帘。将帘上一朵朵深红的玫瑰花印到红色的地毯上、紫绒拖鞋上,浅蓝色的被面上,还有墙上那个滴答的挂钟上,这个挂钟的顶端是一个银白色的裸体少女,张开双臂似乎要拥抱什么东西,她的眼神神圣而且坚定,充满希望的看着远方,而现实生活中,她的前面是一个装满各式摩登服饰的大衣柜,整个房间处于那种似明亦暗的灰色阶段,空气里漂浮着潮湿的玫瑰花香,让人想到清晨时分带着露珠的花园。
“当当”钟敲了四下,沈月华在被子了里面翻了个身,一只白皙细嫩的胳膊翻出来搭在被子上,凌乱的头发中间一张苍白的脸皱紧了眉头,眼睛紧紧的闭着,喉头一阵刺痒,她抬起头轻轻的咳嗽几声,整个身体都痛苦的扭动着,她睁开眼,厌恶的看了一眼那自顾自只是向前走的时针,揭开被子慢悠悠的下了床,走到窗户前刷的一声把窗帘拉开,一整刺眼的光芒毫无顾忌的冲进她的眼睛,她本能的用手遮在眼前,刷的一下她又拉上窗帘,把里面的那层深蓝的帘子也一并拉上,她的眼前又是一片黑暗了,她绕到床前打开台灯,台灯的灯罩是水红色的,围了一圈晶莹的水晶珠子,于是空气便在一瞬间染上了淡淡的粉红色,就像是把一瓶红墨水倒进一缸干净的水中一样,墙上用映着一排排白莹莹的珠点。
沈月华坐在梳妆台前,黯淡的镜子里映出她疲惫的脸庞,梳妆台上摆着各种名牌化妆品,瓶瓶罐罐占了大半个桌子,镜子旁边是一束插在水晶瓶里的玫瑰,香味就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台子的角落里摆着一张污迹斑斑的相片,上面的人脸几乎都分辨不清,沈月华拨弄拨弄头发,不经意间就看见那张照片,脸上立刻露出痛苦的颜色,她颤抖着手指拿起相片,长长的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条粉红色的手绢轻轻地擦拭着相框,脸色渐渐的变得凝重起来,啪的一声,她又将相片重重的盖在梳妆台上,手捂着胸口,额头靠在台沿上轻轻地抽泣起来,那声音就像是一团团浓的化不开的苦酒,在凉爽的房间里慢慢挥发着,黑纱似的覆盖在每一件东西上。
“小姐,你起来了。”小红从门缝里探进头来,看见沈月华伏在梳妆台上,又叫了一声:“小姐,晚饭准备好了。”
沈月华直起身子,尽量用平常的语气道:“好的,我马上就下来,你先去吧。”小红答应着去了。
沈月华收起眼泪,匆匆的把那张照片塞进抽屉里,对着镜子擦干净脸。
车开上白渡桥,夕阳下的黄浦江就像一块流动的金子,边缘翻动着深灰色的波涛,激起一团团浮沫,浪潮呼啸的声音远远盖过汽车的喇叭声,远处的江面上大小船只飞一般的来往穿梭,刺耳的汽笛声顺着江面传过来,对岸的幢幢大楼屹立在薄蒙蒙的雾气中,夕阳下的它们显得格外苍凉。
车停在上海总会门口,这里早已人来人往,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巡警吹着口哨维持着秩序,一阵阵欢快的音乐从人缝中钻出来,门口的霓虹灯不断闪着各种颜色,穿着整齐的服务生在门口不断地鞠躬,从汽车里不时的走出一位衣着讲究的上层人士,沈月华一眼就认出了方锦生的汽车,于是就径自走了进去,碰见几个熟人,微笑着向她们一一打过招呼,就一块儿走到宴会大厅。
大厅里灯火辉煌,仿佛一下子从黑夜走到了白天,让人觉得像是进入了另一个孤立的世界,人们三三两两的闲谈着。
沈月华走到方锦生旁边,笑着和他还有周围的人打招呼。
方锦生今天穿了件石灰色的绸长袍,胸口挂着一块怀表,金色的表链闪闪发光,手里拿了根棕色的手杖。
方锦生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被旁边的一个胖子给抢了去:“沈小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要不是你主动过来打招呼,我都几乎不敢认你了,啧啧。哈哈。”
“郑伯伯,你甚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不说一声,好去火车站去接你,伯母呢,怎么不见她和你一块儿来呢?”
郑宝森光着前额,只有几缕打了太多头油的稀疏的头发盖着后脑,满脸油光,粉红的肉将眼睛已经挤得无法再挤了,只好紧缩在塌鼻梁——如果偶尔可以看见他的鼻梁的话——的两侧,但犀利的光芒全都集聚在这两个肉坑之中了,外表粗野蛮横,但是他永远都是笑眯眯的,眼角的皱纹像烟花一般一直扯到了鬓角,穿一身深灰色的西装,胸口衣袋露出白手帕的一角,短而粗的脖子上系着一条领结,他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纺织公司的老板,当年来到上海白手起家,打拼了多年才有今天的成绩,他在商界名望很高,主要是因为他做人很豪爽,颇讲哥们儿义气,可是他就有爱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因为这个毛病,他和自己的太太没少打过架,他和方锦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两个人几乎将上海滩的商业垄断了。
沈月华向四周巡视着。
“又叫我伯伯了,我有那么老吗,还是和以前一样叫我大哥吧,她在那边呢,和一对刚认识的母女聊天儿呢,嘉兴快回来了吧,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呢,刚才问你干爹,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出个一二三,我的酒虫早就忍不住了,就等着在你们的喜宴上好好的醉上一回呢。”
沈月华红着脸笑道:“嘉兴这不是还没回来吗,一切事情还得等他回来才能定呀,您别着急,那天一定会让您喝个痛快。”
郑宝森把一只胳膊搭在方锦生的肩膀上摇晃着道:”方老哥,你看你的这个准儿媳多懂事,还没过门就晓得万事都要听丈夫的话,你真是有福,我儿子要是能给我找到这么好的儿媳妇,那我就不知会有多么高兴了。”
方锦生喝完酒杯里最后的一滴酒,微皱眉头道:“真是过奖了,志昌在日本还不会给你带回来一个好儿媳妇,你呀就安心等着请我喝喜酒吧,月华和嘉兴的婚事,总得等嘉兴接过我的生意之后吧,你知道,立业是成家的保证不是。”
沈月华也附和道:“干爹说得对,让嘉兴先把事业干好了再说,郑大哥,干爹,你们先聊着,我过去和郑伯母打个招呼。”
“啧啧,真是个懂事的孩子。”看着沈月华的背影,郑宝森不禁赞叹道,“你真是捡了个宝,这几年她帮了你多少忙,要说你老方啊,还真是有福气,月华是越长越漂亮了。”
“漂亮?老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自从嘉兴走了之后,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自己搬出去住,整天想着往交际圈子里钻,你看现在成了个什么样子,要是在以前,我真的是打算就让她做我的儿媳妇,可是现在,你说说,要是嘉兴真的和她结婚了,她还是这么的抛头露面,我的脸面往哪里放。”
“老方,你就是太古板了,都什么时代了,现在谁不想娶一个像月华这样的太太。”
“我不管什么上海头牌交际花,我只是想要一个规规矩矩的儿媳妇,这个要求不过分吧。”“那你有没有和她好好谈谈,问问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没有说过,我的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可她还是油盐不进,一说到这个问题她就转移话题,她现在是翅膀长硬了,不再需要我们了,只是嘉兴还是对她念念不忘,每次写信回来问得最多的还是她,不知道他回来之后看见这种状况会怎么想,还会以为是我把她赶出去的呢。”
“要不是你有个痴心的儿子,唉,不然……呵呵。”
“你可别打歪脑筋,她毕竟是我的干女儿,一手教大的,不管怎样,我都希望她能够幸福。”方锦生如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正在和郑太太聊天的沈月华。
大厅里面坐了几位衣着光鲜的妇女,花花绿绿的颜色简直让人眼晕,但正对着沈月华却坐着一位局促不安,满脸窘迫的少女,她一直低着头垂着眼睛,那件旗袍太短了,她的一大节小腿都在外面露着,为了遮住那露出来的部分,她双手扯着膝盖上的旗袍下摆,很紧张的坐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面前几上的酒杯根本就没有喝一口。
旁边沈月华和那几位太太正聊得开心呢,沈月华不时的瞟一眼那个少女,脸上一直带着适度的微笑,尽管那个少女一直都没有抬头,可是沈月华却在她的身上感到一股熟悉的气息,不同于她在交际场合感受到的任何一种气息,可是却是那么熟悉,她几乎都回忆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