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
就这样,我做了与大学里所学的专业完全相背的工作,我已经离那些瓶瓶罐罐的世界越来越远,却向遥想中的世界跨近了一步。
从我决定改造自己的那一刻开始,我又重新捡起了装载梦想的摇篮——我开始写自己的小说,并为它作插画;我开始谱写歌曲……我在那些未完成的梦想里努力地穿梭着,没有人看到我的成绩,也没有人会给我评定等级,但我却为此忙得不亦乐乎。我想,这就是梦想散发出来的魔力。
“在你的梦想没有付诸于真实之前,它不过是个抽象的东西,没有看得到的光芒,没有响彻起来的掌声;你努力做了之后,它不一定会实现,但如若不去做,它一定不会实现。”
“人应该起码要有两个职业,第一个职业用来赚取精神财富,第二个职业用来赚取物质财富。你永远不能把第一职业和第二职业混淆。”
我的梦想来自季秋晨的两句话,在他没有离开之前说的两句话。讽刺的是,以前我从未感悟过这些东西,同化的教育和常规的理念让我走了常路,我想,人还是需要建立起自己的独特理念,去做一些可能会与常理相违背但会与梦想相贴切的东西。季秋晨的放弃和离开,反而成全了我,让我在反复咀嚼他的话语时,想明白了一些事。
但季秋晨呢,你还在坚持你的梦想吗?那个舍弃定局独立创业的梦想?
我的梦想?关于我的梦想其实有很多,因为在我的梦想里,没有一个抉择就能决定一生的东西。在那个梦想刚开始的地方,我播种过画家,漫画家,音乐家,流浪歌手,自由作家……当那些幼稚被生生扼杀的时候,我赌气地把那些梦想统统挖了出来,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它们再不会开花结果,但我错了,它们只不过是在暗藏生机的泥土深处悄悄生根萌芽而已。
在我开始磨叽起自己的人生时,任劳任怨了一年多的赵小焰已经接手了他舅舅公司里的一个经理职务,而陶莱,依旧逍遥地做着那份轻松又枯燥的工作,每个月拿着不到两千的工资,潇洒地用福尔马林浸泡着她那美丽的青春。
上班就像旧时代的婚姻,明明不幸福还要长相厮守。这是陶莱离开F大以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当然,她也可以回家去做那份待遇优厚的工作,然后安排相亲找个可靠的男人结婚生子,安然地度过一生。可是陶莱不愿意,她说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我知道,其实陶莱跟我有一种骨子里的相似,就是这种相似的叛逆张力,让我和陶莱默默地靠近,最后成了闺蜜。
南洋还是做他的赛车手,我去看过一场他的比赛,以前我不知道,他开塞车能有这么疯狂。我想这大概也是梦想在作怪,因为南洋以前跟我说过要做一名所向披靡的赛车手。
9月7日,又是一届新生开学的黄金时,傍晚我一个人大老远地跑去F大的操场看台上,看着那些兴奋莫名的孩子们踢球跑步,感觉有一种新生的力量在体内慢慢化开。我想,年轻真好;我也想,我还是年轻的。年轻对伤口的愈合力总是远远颠覆想像的。季某人,我说的对吗?
而在我准备为一大堆事情忙碌的同时,也开始忽略了周围的喧闹,忽略了南洋,忽略了那个叫做吴黑的理想中的哥哥。
吴黑和季秋晨在时间上有着相当的默契,因为季秋晨一走,吴黑就开始频繁地来找我,那两个月,我在吴黑的教导下,学会了打高尔夫,学会了跳华尔兹,还学会了辨别几万块一条的锦鲤,可以说,吴黑是个优雅而很懂生活的小绅士,但我却对它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只是因为无聊,无处打发在我脑海中已经静止的时间,才会把那些滴答滴答的时刻放在我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上。
和Riddle聊天,也没有之前那么频繁。我和Riddle也有默契,他似乎也开始忙碌于自己的事情,不再毫无防备地就发一个表情过来。
冥南的照片总是很棒,他去很多地方旅行,西藏的高原,乌镇的水乡,哈尔滨的冰雕,海南的沙滩,自由而散漫。北纬漫游的杂志每一期都有他的专栏,而他每期都会拍山,一边爬一边拍,他拍下寺庙林立的名山,也拍下毫无名头的小山丘。当我看着那些朴素或者华丽的照片时,冥南跟我说,不管是无名小山丘还是珠穆朗玛峰,每一座山都是一名女子,有一种独立人间的气质,他还说以后会带着我去采集世界。采集世界,这是一个多么疯狂豪迈的词,但,冥南是这么说的。
我在杂志社的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但时间和地点并没有那么固定,反正只要我把手里的工作做完就行。
空闲的时间极其多,于是我在没事可做的上班时间里也码起小说来。我的小说很长,长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它何以装载出那么多的故事,很长而且还没完。
我在聊天框上跟Riddle说我在写一本小说,可能会很长,很啰嗦,还可能不是大众的菜。
他说,这很好,但我很好奇你小说里的世界。
我说,Riddle,其实你没必要好奇的,小说嘛,你又不是没看过,就是把复杂的原理简单化,把简单的原理复杂化,把理想的东西现实化,把现实的东西理想化,再在人类爱恨情仇的主打线上浇点文化的包装上去,如此这般倒腾之后,它就算炉火纯青地上桌了。
Riddle发了一张喷血的图片过来,然后又追加上一句,Light,我该说,你这算是一针见血还是一棍子下去见喷血。
我笑,左手抓住面包,然后右手食指和中指摸出几个按键,Soso!
九月的下半期周刊还没印好,但版面也应该差不多都已经敲定,这个时候,是我最没事做的时候。我伸伸懒腰,有时候码我的小说,有时候办公室的小戴会叫我帮忙。她是做校对的,忙不过来就找我帮忙,而我的眼力总是很好,那些现代版的通假字总是逃不脱我的法眼。有一次我从小戴旁边经过,她正在汗淋淋地盯着密密码码的文字,只一眼,我就指出了上面的两个字,于是视力5.3的小戴对我挑字的眼力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更多的时间,我沉醉在那个被我信手拈造的冗长的故事中,是一部啰嗦的都市爱情剧,全都是小爱小恨,却枝叶淋漓,因为除了捏造,这里面还有我和季秋晨的射影,我不亦乐乎地沉醉在那些细碎的情节当中。
慢慢的,我越来越过于融入,以至于忘记了我这是在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