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了吗?”
凡云有点不甘心,可他却无能为力,因为那逐渐微弱的呼吸,让他知道,正在等红绿灯的自己,被一辆失控的轿车直接撞倒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
没有当场死亡,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可他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那轿车似乎打算倒回来,进行二次碾压。
然后他无奈的笑了,笑这人生苦短,笑这人心险恶,笑自己还未体验这人生百态,就要承受如此的折磨。
于是他怨气冲天,无法瞑目。却只能在心底里嘶声呐喊,我到底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最后,他不想死,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发现一切渐渐远去,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前方将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或许他的生命应该就此了结,可命运却在那一刻出现了转折点。
因为在这暗无天日的黑暗世界里,凡云发现自己的意识仍然活跃,脑袋还能思考,可冥冥之中却有一种感觉告诉他,他已经死了,而这或许就是灵魂。
悠悠地,不知道过了多久,凡云的手指有了一丝触觉,这让他有一种大梦初醒的感觉,于是他睁开了眼,霍的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茫然不知所措。
这里是哪里?我不是死了吗?
恍然如梦,这一切似乎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直到现在他还依稀的记得,他是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失控的轿车撞倒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
可现在,凡云看着自己的身体忽然从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原始人,他忽然愣住了,然后疑惑的环顾着,这一片被山洪肆虐过后的原始丛林,呆呆的坐在地上。
一如古人庄周梦醒时的喃喃自语,我究竟是梦到了蝴蝶的庄周,亦或是梦到了庄周的蝴蝶?
究竟哪个才是真实,哪个才是梦境?
他疑惑地环顾四周,他有太多的不解,因为这里的环境是如此的陌生!
“这里是哪里?”
阳光透过丛林,照耀在凡云身上,给了他一种温暖如玉般的真实感。
我还活着,凡云将那泡得发白的双手,摊在面前,仔细的打量着。
“到底发生了什么?”凡云挠了挠头发,显得苦恼至极。
于是他理了理思绪,这才慢慢的接受了他借尸还魂,或者说穿越的事实。然后再低头看着自己那瘦弱的身板,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为接下来的生存感到无比的担忧。
可既然还活着,凡云就没想过去死,所以接下来如何去生存就成了他迫在眉睫的事情。
当然,这一切对于一个从未接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普通人来说,无疑是地狱难度般的开端。
于是,生存的本能迫使着凡云去寻找食物和水。
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穿越到这个令人尴尬的时期,已经让凡云有点头疼了,而那咕咕叫了半天的肚子,无疑让他的脸变得更黑了。
所以当凡云看着十几米外的树洞里,似乎有一只呆头呆脑的松鼠,正偷偷的打量着他的时候。
凡云嘴角微微一咧,松鼠老哥诶!今天可不要怪我劫富济贫啊!
前行十来步,来到一颗两人合抱的大树下,稍微打量,凡云便沿着树藤,攀爬到树干上,看着洞里堆满的松子杏仁板栗等干果,一掏一大把,毫不客气的享用了起来,完全无视了松鼠老哥在一旁又叫又跳的抗议。
吃多了干果,结果就是口干舌燥,水是生命之源此时被凡云体会得淋漓尽致。
于是下树,寻找了一个山洪退却时遗留下来的水坑,也不管水质如何,直接就是如鲸吞牛饮般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直到那干涸的喉咙得到了充分的滋润,这才心满意足地靠在树上,打着饱嗝,寻思着去寻找同类。
毕竟,同类有时候虽然也很危险,但却不会像猛兽那样无情的吃了你。而无数的研究表明,人是一种倾向于群居的生物。因为这不仅仅只是代表了更容易获取食物,最重要的是同伴能够给予我们内在和外在的安全感。
然而,这大半天下来,凡云就不得不放弃这个愚蠢的行动,因为这让他为数不多的体力,再次消耗干净。
再加上,一路沿着大河往上游走,却丝毫不见任何同类活动过的痕迹,登高望远,入眼之处,除了茂密的丛林,就是连绵不绝的大山,这无疑让他感到绝望。
更让他胆战心惊的是,沿途他多次见到了大型猫科动物留下的足迹,还有各种大型爬行动物经过的痕迹……
小命堪忧啊!这是凡云经过多次验证后得到的结果。
于是,估摸着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同类的凡云,看着天色渐晚,迫切的需要一个安身立命之所,用来躲避这丛林中隐藏的危险。
所以就这样,凡云回忆起之前经过的一个地方,拖着疲惫的身躯,花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重新回到这个三面环山,一面临河,中间一马平川有着五六公里面积的平原,而从山上顺流而下的小溪,更是弯弯曲曲的盘在平原的中间。
放眼望去,青草肥美,姹紫嫣红的野花随处可见,流淌的溪水在夕阳的照耀下,更平添三分美意。再加上溪边的野荷悄然绽放,引来无数的蝴蝶翩翩起舞,更使得这里宛若一个世外桃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不知何时起,凡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晋陶渊明所著的《桃花源记》然后,看着眼前的画面,他的内心抑制不住的涌现出一股冲动。
留在这里,不走了!
这里山美,水美,除了没有同类略显孤独之外,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一处绝佳居所。
蓝天白云,碧草连天,再加上此处远离大河,不怕被水淹,所以凡云实在是想不到任何办法拒绝留在这里,更何况,这里还不知道是不是地球?所以他在这个世界里,也就没有了任何的牵挂。
于是凡云沿着溪流,走向山脚,沿途惊起无数山鸡、野兔、飞鸟,再加上小溪内那一群群两指并宽、一尺来长的鱼儿,以及并未发现大型猛兽活动的痕迹,更加坚定了让凡云留在这里的决心。
沿着溪边,来到中间那座大山脚下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凡云必须要利用剩下的时间找到一个临时住所,最好补充点食物,当然,若是还能升起一堆篝火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
而来到这个陌生的原始世界,重生成一个十三四岁的原始人就不说了,全身上下除了腰间的一点兽皮挡着要害之外,竟然没有一点儿工具。
毫无疑问这是比鲁滨逊式的开局,还要更加变态的地狱模式!如果不是求生的本能支撑着他,估计他都想尝试一下跳崖自杀,看看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就这样站在山脚下打量,他发现山上的植被不但不茂密甚至还显得有些稀疏,入眼所见最高的树木也不超过二十米,这样的树木和丛林中的参天大树比起来简直就跟幼苗没什么两样。
从这样的情况来判断,明显这座山并不太适合高大的乔木生长,凡云不是地质学家,无法一眼辨别出这座山的地质结构,所以也搞不明白到底是山上土壤较少还是盐碱超标才导致树木不易生长这种学术性的问题。
打量片刻之后,凡云眼睛一亮,看到了一个比较理想的临时住所。那是一个距离地面二米左右的天然洞穴,大概高一米七八宽三米深四米的样子,再者,这里距离溪边不过两百多米,也方便取水。
再爬进去一看,里面颇为干燥,没有粪便、没有毛发、没有足迹、没有异味,这证明了,这个洞穴并非什么动物的巢穴。如此一来,凡云的临时落脚点算是有着落了。
“这里可以当做临时的住所,能够避免被雨淋,用树枝遮挡一下的话就能挡风,当然最好的是砍来一些木头把朝外的洞口堵住一半,用泥巴糊上缝隙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小房间……”
凡云看着眼前的洞穴顿时就浮现出了改造的计划。
而洞穴距离地面也就两米,凡云现在的个头大概只有一米二三的样子,虽然上下有点困难,但是这都不是问题。等他看过环境之后,就重新回到了地面。
接下来他要准备一些晚上挡风用的树枝,因为手中没有工具,他只能用手在附近折一些带树叶的细小树枝,前前后后花了一个多小时这才搞定了一个临时遮风避雨的住处。
尽管又累又饿,但凡云并没有感到沮丧,毕竟万事开头难,往后更难。
而此时太阳已经快要落下地平线,凡云即将迎来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夜晚。
他必需要获取到食物然后恢复体力,否则的话第二天就会变得更加的虚弱,所以利用天黑之前的这段时间来寻找食物尤为迫切。
小心翼翼的从洞穴中来到地面,凡云来到小溪旁,然后找了条小支流用石头加草皮带淤泥直接把小溪截断,再用手把里面的水,慢慢的掏干净,最后竭泽而渔……
所以事实证明了,哪怕他手上没有什么趁手的工具,但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