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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道阻

一个半仰地倒在地上,双脚已经被一条手臂粗的触须缠住的人类弓箭手,张着嘴呆在那里,似乎不相信自己逃脱了被同化成黑黝黝黏糊糊的液体的命运。随即,他被闪电击中般扭动起来,两只脚疯狂踢打怪物的触须。没想到,虽然由液体变成却坚韧无比的触须,这回像是用面粉捏的一般断裂了。不,不仅仅是开裂,而是碎成一块一块的,掉到地上又砸成了沙砾样的碎屑。灰色的烟尘,在崩裂的位置飞腾而起。

“碎了?”在一旁指手画脚指挥的亚尔维斯喃喃道。他也不相信迫在眉睫的灾祸竟然解决了。

嗖!——精灵确认问题的方法更为直接——库路芬向混沌兽的一条肢体射出了搭在弓弦上的箭。那支箭直接穿透了命中的位置,制造出一个手指粗细的孔洞。随后孔洞四周便出现了裂痕,裂纹迅速扩大,直到瓦罐大下的一块碎裂下来,砸在混沌兽的身体上。这次动静更大,混沌兽的一大块躯体像是早已风化了数千年仅靠着外壳保持形状的朽木,在被砸中的那一刻彻底崩溃了,迸裂成几百几千片碎块,粉尘碎屑随着空气中的气旋胡乱飞舞。

“哦!赢了!”一个人类士兵狂喜地大呼。“我们打赢这个怪物了。”

“活……活下来了。”更有经验的雇佣军和老兵喃喃自语。

但他们随后也加入了呼喊,将刀剑、弓箭高擎空中不断挥舞,甚至脱下自己的头盔丢到空中。好像不如此就无法表面自己是决定这场胜利的关键角色似的。一些胆子大的用石头、木块去丢凝固了的混沌兽,在扬起的灰色粉末中哈哈哈地大笑。还有些跑了过去,用麻布、皮袋或者就是自己的衣服收集那些碎块,以为能出售给术士、炼金士、魔法师之类的施法者换钱。

作为这支军队的负责人,亚尔维斯、富毕恩等人当然不至于如此浅薄。他们第一时刻找到了解决问题的人,也是这个世界真正力量的掌控者——术士。

“诺阿……诺阿术士。”亚尔维斯很后悔之前把注意力都集中到纳兹塔的水镜术士身上了,对这名展现出强大实力的人类术士却连名字都不怎么确定。“如果不是您的帮助,今天我们或许都会成为一场阴谋的牺牲品了。请允许我代表新拓地,代表野狼镇,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

“纳兹塔的精灵同样欠您一份情。”阿姆拉斯也不得不出面表态道。“如果您能进一步揭示这件事的真相的话,即使我的母亲,星辰守护者阿玛丽叶女巫,她也一定会不吝任何赏赐的。”说到底,他对新拓地的人类军队还是抱着不信任的态度。

亚尔维斯有些气闷,便针锋相对地许诺道:“是的,如果您能找出幕后黑手,我们新拓地一定会向敏塔-阿玛多瑞斯的皇帝陛下那里为您请功。撒加塔伊诺帝国的威严,绝不容某些跳梁小丑的污蔑。”他是不相信有哪个人类能召唤出如此恐怖的一个怪物的。即使有,也不至于跑到这里来坑他们这伙人罢。

双方顿时又进入大眼瞪小眼的阶段。

诺阿看了看不断破损风化的混沌兽。被光之枪击毁了所有核心后,它的尸体无法再抵抗主物界秩序的侵蚀,很快就会化为尘埃沙砾。这已不是它们横行肆虐的时代,即使是单单一匹的出现,都可以说是千年难遇的异闻了。开始于追踪狂暴术的源头,却终结于一头创世之初的混沌魔物,这件事就连诺阿自己都觉得有些意外。

他微微点头,随即带头向混沌兽最初出现的营帐走去。

说来也怪,刚才一番激烈的打斗,丝毫没影响到这个帐篷的完整性。只是那一片欢腾中诡异的安静,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诺阿掀开帐门走了进去,水镜术士和黎莉娜他们毫不犹豫地紧随其后。阿姆拉斯的目光扫过周围的人类,右手打了几个手势,便只带着库路芬走进帐篷。另两名纳兹塔的精灵则各自找了位置,看似随意实则警戒地驻守在外边。

亚尔维斯和富毕恩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两人一起入帐。这回他们倒是吸取教训,把大部分军官都留在了外边,只带了少数亲信和卫兵。也正是这么一点时间的耽搁,他们成了最后一波进去的。进入帐篷后,他们发现里面的蜡烛和油灯依旧亮着,与外边投射进来的篝火、火把的亮光交错在一起,造成一大片闪动的阴影。不过这倒是难不住里面的施法者,诺阿手上的光球,以及水镜术士和黎莉娜魔杖一端被魔法激活的宝石,将靠门一块的区域照得通明。光芒照耀处,是一具正面朝下趴在地上的人体,一动不动地显然失去了意识。

“咦?。”富毕恩的惊呼脱口而出。

精灵哨兵队长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异常。“你认识这个人类?”

所有人的视线都投向了雇佣兵首领。富毕恩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两下,最后不得不承认。“是的,这个人是我在北境认识的一个……商人。就是他提醒我北方新拓地的魔物肆虐事件的异常,建议我暂时扣押精灵信使的也是他。”

亚尔维斯怨气重重地说:“我可没听你提到过这个一个朋友,更不知道你出的主意实际上来自于他。”

富毕恩不得不给自己辩白道:“他自称加布力尔(Gabriel),愿意用低廉价格照顾我们这支雇佣军的后勤补给,因此才和我结识的。”

“这是这样,你就如此信任他,相信他的话了?”亚尔维斯不依不饶地追问。

雇佣兵首领这次却被问住了,一时自己也想不明白了。

“可能是影响心智的魔法。”诺阿倒是提出一种可能。他用力将地上的尸体翻个身,在那人压在身下的右手上,是一枚已然失去光泽的棱石。

“神傀会?”黎莉娜惊呼道。

果然,棱石与他们在努瓦雍遇到的北境术士德维特(Dwight),也就是冷冽冰川曾使用过的那枚完全一致。只是没想到,棱石不但能用来施展灵魂类法术,还能召唤出混沌兽之类的异界生物。

富毕恩却有些明悟了。“我听说过这么一个组织。在北境,他们虽然不怎么显山露水,但能够提供不错的医疗服务,对外伤和伤残特别有效果,也给为各类协议提供魔法契约的认证,所以军队和社会上层中都有些知名度。没想到,加布利尔竟然是神傀会的人。”

“有意思……。”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来的女孩纳芭摸着下巴一脸与年龄不符的老成表情低语道。能在如今的主物界打开足以让一头混沌兽通过的通道,这个能力几乎比得上之前那个父神教的小孩子使徒了。而且还不是依赖数十、几百代培养的适格体质以及长期宗教洗脑后的精神力,仅仅是靠一枚制作粗糙的魂石。

她刚俯下身,想要接触那枚棱石,就被黎莉娜一把拉住了。“纳芭,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女孩挣扎着想要脱离女术士学徒的怀抱,可惜力有未逮,只得悻悻地被拖到了一边。

诺阿不觉失笑。纳芭对着他狠狠地瞪了一眼,不过随即便喜笑颜开地自己玩去了。她感到那个死者的一丝游魂依旧游荡在这座帐篷中,而此时又正值夜晚。既然如此,谁都不能阻碍她直接抽取那人残余的记忆了。

幕后黑手找到了,可是更多的疑问却冒了出来。神傀会表面看来至多是一个与北境上层有联系的术士组织,他们为什么会不远千里跑到新拓地挑拨人类与精灵之间的矛盾?魔物的泛滥肆虐,是不是与神傀会有什么关联?——“啊!!!”营帐外传来的惨叫,打断了所有人的思考。看来,今天凝结在这支军队上方的霉运,还没结束。

……

相比水镜术士、黎莉娜、霍姆子爵和诺阿这一行,另一伙人的旅行要平静顺利地多。

马克西米利安-多芬-克里斯坦森,威廉姆十四世皇帝最知名的私生子,狡诈而疯狂的多芬子爵,因为托斯莫(Tosmo)玫瑰战争期间的丑恶行径,遭到哈尔姆希卡德的贵族领主们的一致抵制,最终仓惶逃离帝国首都敏塔-阿玛多瑞斯,踏上了他最终将改变帝国史册的自我流放之旅——他的有力支持者,忠诚的乔鲁姆爵士安格斯-路德维希-克里斯坦森想要这么描述他们的这段旅程。

然而实际上,多芬子爵在哈尔姆希卡德势力的眼中,充其量恐怕只是牛虻一样让人烦扰的生物罢。流放他,不过是皇权和领主势力之间博弈后试图缓和的一次交易。也就是说,他成了一枚弃子,安格斯他们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其实就是帝国当下的常态。领主们势力强大的时候,他们就纠结在一起漠视乃至操控皇权。而皇帝既要依赖领主稳固地方,又要算计他们从而强化自己的权威。皇帝的私生子,就成了双方不撕破脸皮的暗斗下的牺牲品,和那位所谓的托斯莫玫瑰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还算是好的。如果中枢皇权和地方权益之间的对立长期无法调和,任何一方不愿意做出让步,那么矛盾的终点就是皇朝的毁灭之日。后世不乏推演前朝末期,通过一名或多名有志有为的改良者,采取温和或极端的手段,扭转时局破灭的可能性。吟游诗人、剧作家,由此构思出多篇幻想性质的诗歌史剧。然而很少有人想到,直接造成帝国崩溃的其实并非中央和地方对立的结果,而是在此背景下,地位更为卑微的群体的利益,在双方角力中被彻底漠视的必然结果。想想看,连皇室血裔都会被抛弃,那些升斗小民可不就是成了蝼蚁,贵族士兵不就成了炮灰。这样的皇朝,不要也罢。

如此悖逆的言论,安格斯是从队伍中一名自称修爵士的老人那里听来的。这让安格斯的心情一落千丈。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可是很愉悦的。离开了奢华舒适,深厚的文化沉淀能让外乡人为之拜服,可对他而言却令人压抑,甚至衰败的有些腐烂臭味的敏塔-阿玛多瑞斯,他的精神……,就像杰出的女歌唱家格迪吉弗(Godgifu)在某部歌剧中所咏唱的——就像离开了樊笼的金丝雀,用它整个灵魂去欢呼自由。是自由!而不是那个嘴巴尖刻的比里耶(Bealue)所说的,离开母亲‘怀抱’的解脱感。那个家伙,正常的‘怀抱’都能让他说出怪异的意味来。

马克西米利安和菲恩什么都好,就是他们找来的这些人……,实在是让刚刚上任的卫队长安格斯感到头痛。

除了不知道哪里找来,一副桀骜表情还老说怪话,鹰勾鼻子看着就不像好人的修爵士,他的十个手下也都不是善类。有的是佣兵,譬如像比里耶那样的,性格怪异、素质低下、惟利是图。有的是从军队里种种原因退役下来的老兵,多数是兵油子,根本不服他的管,极其擅长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把戏,一天就能让他彻底没脾气。这些不算,马克西米利安还给他插了两个小孩子。嗯,做姐姐的那个,无论法律角度还是身体、思想角度,勉强算是成年罢。做弟弟的那个,放在贵族家庭,绝对是还要放在母亲身边照顾的岁数。要知道按照帝国惯例法,女性十四岁就能结婚,男性十三岁就能主导家业的。

然而与那个最不着调的相比,前面提到的几个简直就像是圣徒(父神教对道德高尚的信徒的某种称谓罢)。

‘嗒’,一颗小石子打在他的背上。

安格斯没有回头,只是深深叹了口气。“莱米丝,我正在执行任务。”

看外表刚刚脱离小丫头阶段的女刺客,晃动着双脚嘻嘻地笑着。她舒服地坐在马车的前座上,恰好是副驭者的位置。而她的另一侧,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向他投来带着歉意的笑容。吉莉安-玛耶,算是安格斯的手下之一罢。她自称是术士学徒,不过说不清自己的师承源头,也只会使用少数几个低阶法术。或许在消息封闭的偏僻乡间还能糊弄一下,但在敏塔-阿玛多瑞斯这样的大城市,他们被称为野术士、巫婆,连魔法师、炼金师之类的专业施法者都比不上。不知道为什么,身材和长相都比女刺客成熟她,对称呼后者‘姐姐’似乎毫不介意。很快地两人就凑到了一起,成了咬耳朵窃窃私语、莫名其妙偷笑的闺蜜。

“有我在,你们根本不用担心被人偷袭。”莱米丝侧着头向安格斯展示自己的侧脸。“我的感知灵敏着呢,十弗隆外的马蹄声都躲不过我的耳朵。”

莱米丝是个影子兄弟会的高阶刺客,不知道怎么被马克西米利安拉拢,成了他的专职保镖。可就安格斯看来,她那个年轻没责任心的跳脱脾气,根本不知道怎么保护别人。虽然两人合作过一次,替多芬子爵设置了一个隔绝追兵的陷阱,安格斯却始终没能摸清她的本性。莱米丝直接受命于马克西米利安,并不在安格斯管辖范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少女?)似乎缠上了他,时不时地就和他搭话、交谈。

“王子,我们这是走到哪里了?”

同行了没几天,莱米丝就给安格斯起了个绰号。哎,谁让他不慎暴露了自己的皇族身份呢。哦,是前朝皇族支系的后代。

被两位少女闪动的求知欲望的眼睛盯着,安格斯不觉有些口干舌燥。“我们是在撒加河的北岸,也被称为中央省的北部丘陵地带。我们脚下的这条道路就是施特拉森的领主大道,是第一玛威堡皇朝中期修建的帝国干道,也是从敏塔-阿玛多瑞斯去往海斯勒姆的必经之路。”安格斯觉得自己还是挺享受作为一个知识丰富的被请教者的感觉的。

“海斯勒姆?我们不是要去霍美伊尔吗?”莱米丝仅凭腿力就站了起来,两脚撑着木踏板,身体随着马车的行进前后摇曳。“那里,东面,是霍美伊尔。而我们这是在往北走,应该到不了阿根莱比斯(Argen-Lapis)银石荒漠罢。”

“你的地理学得不错。”安格斯又叹了口气。“不过你的记性……。”眼看莱米丝一副即将发火的样子,他连忙说明道:“我们从敏塔-阿玛多瑞斯直接向东,无论走撒加河的水路,还是长公主驿道,都会经过卡罗黎昂(Carolian)公爵领。卡罗黎昂公爵是西尔维娅公主和亚希伯恩王子的娘舅。亚希伯恩王子心高气傲与多芬子爵多有不和,多芬子爵在新年典礼的时候又拒绝了西尔维娅公主的拉拢,慎重起见还是避开已故皇后嫡系的地盘为宜。我们当下选的路线是向北行进到海斯勒姆首府雷瓦布,然后折往甜酒港,再跨过比耶夫河,就可以到霍美伊尔了。如果旅途顺利,我们还可以去逛逛吉纳卡季拉尔龙神在大陷谷的祭坛,或者撒加河与白石山脉之间的双头龙要塞。”

“向北、向东、向南……。”莱米丝撅着嘴比划着。“这一圈兜得可真够大的。我觉得你们的多芬子爵一定得罪了不少人——因为欠了好大一笔钱吗?”

安格斯捂住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女巫吉莉安侧过脸偷笑——这两个人还真是天生冤家。不过也正是如此,她对安格斯的最后一点忌惮和防备,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没胆子的。”莱米丝啐了一口。显然,这伙人畏敌如虎的行径深深伤害了她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小少女的心。

安格斯可没打算与这位金牌杀手(莱米丝自称)辩论一番。几天前他刚见识过得罪她的下场。那天,臭嘴巴的佣兵比里耶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去招惹这个丫头,除了念叨起她的影子兄弟会背景外,还嘲笑了一番她的身材。光天化日之下的,莱米丝突然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随后便出现在比里耶身后,不知从哪里掏出的匕首紧紧顶着他的脖子。在比里耶发誓耍赖挣扎或者赌咒讨饶前,他的两撇向来自豪的胡子便像冬天的落叶般飘落下来。虽然随后莱米丝便笑着放开了臭嘴佣兵,比里耶还是呆立在当场好几分钟才缓过劲来。事后他和人说,这是他这辈子最接近死亡的一刻,几乎就要看到黝黑的无尽深渊了。于是,再没有人敢小觑这个还带着少女稚气的女刺客了。更何况安格斯与莱米丝一起设置的巨魔陷阱,观察巨魔状况加注安眠药剂的都是后者。他可是眼看着她把小拇指粗细的铜管硬生生插进巨魔的脖颈,眼皮都一点不带眨的。要说莱米丝的匕首能在比里耶脖子上开个指甲盖大小的口子让他喷十几分钟的血才死,安格斯肯定笃信不疑。

莱米丝她们身后的马车蓬布拉开了一角,露出一颗花白头发的脑袋。是老人家修爵士在里面听着有趣便钻了出来。他的身材很高,比安格斯还高了一头,手脚修长匀称,细细的双眸中透射出锐利的目光。要不是那个尖耸的鹰勾鼻子,想来年轻时也算是英俊潇洒的人物。当然,干枯的皮肤和脸上的皱纹,都泄漏了他的真实年龄。

“王子。”修爵士也接受了莱米丝她们给安格斯起的绰号。“既然你提到海斯勒姆,那是一定知道海斯勒姆与撒加塔伊诺帝国之间的相爱相杀的关系的罢。”

相爱相杀?老头子是在影射什么罢。

安格斯虽然偷偷腹谤,却是没拒绝修爵士的问题。修爵士每每有奇谈怪论,安格斯倒是不禁佩服其知识和见识的渊博。何况一旁还有莱米丝,恐怕容不得他拒绝。她除了给安格斯起了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绰号,还习惯了把他当吟游诗人和地理老师来用。谁让安格斯某天嘴贱,大大炫耀了一把他在家庭教师的教鞭下苦读得来的贵族教育成果呢。你看,多芬子爵就从来不会做这些多余的事。另一方面而言,营造一个博学的形象似乎是他在这群老兵、雇佣军、刺客之间脱颖而出的唯一通道。

“海斯勒姆。”安格斯停顿了一会儿,酝酿一下感情。“北方霸主……。”

“咦,北方霸主不是哈尔姆希卡德吗?”莱米丝唧唧喳喳地说。

吉莉安小声纠正道:“是玛威堡公爵罢。”

“还北方霸主呢,一群善财难舍的乡下土豹子。”听那尖酸的语调,就知道一定是特别招人怨的比里耶。

安格斯叹了口气。“曾经的……北方霸主。”和这群人在一起,怎么也严肃不起来啊。他尽力平心静气地问:“比里耶,你在海斯勒姆接过活?”

“是啊。”比里耶大大咧咧地承认了。他用下巴指了指后队,一个身着土黄色麻布袖袍,下摆露出寒光闪闪的链甲环片,身板结实的男子。“和黑心修士分在两边,狠狠地打了一仗呢。最后都没得好,被赖账了。”

“现在的海斯勒姆贵族基本都是从哈尔姆希卡德、施特拉森分封过来的。海斯勒姆本地血统中的上层人物早在帝国初期就被彻底清洗了。”安格斯耐心地解释道:“九百多年前的海斯勒姆,曾经被称为秩序的复兴者,人类文明的开化者,王国和征服的肇启。海斯勒姆一手持弯刀一手持钱袋的形象,在几乎与帝国疆域相当的范围内广为流传。如果不是整个哈尔姆希卡德长达百年的抵抗,以及后期玛威堡家族的崛起,如今统治我们这个偌大帝国的恐怕就会是雷瓦布,而不是敏塔-阿玛多瑞斯了。”

比里耶不明觉厉地点了点头。虽然嘴巴有点臭,安格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前佣兵倒是长了一副不错的皮囊。修长而圆润的鹅蛋脸,一双丹凤眼,高高的鼻梁,下巴浑圆,身材匀称,四肢修长。特别是他那清理地干干净净的指甲,要不是手指弯和手掌部位由于长期使用武器而长出了厚厚老茧,还真有点五指不沾水的贵族范。顺便说一句,安格斯的手掌也有硬皮,不过相较于比里耶的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当上了多芬子爵卫队成员的比里耶,今天穿了一身侍卫的衣袍,骑在一匹马上颇有点英姿飒爽的感觉。据他吹嘘,他的父亲是个贵族,母亲也是他出生的镇子上以美艳闻名的酒馆女招待,所以血统基础比较好。但随之就有人揭露,这个家伙以前还说过另一个有点虐恋的故事,故事里男女双方的身份恰好和他对安格斯吹嘘的翻了个。于是,队伍里也就没人相信他了。

虽然受了骗,虽然少不了被比里耶的毒舌喷,安格斯倒是没有因此而敌视他。以弗雷德里希皇帝为榜样,史书记载这位大帝颇能容人,手下也汇聚了一批盗匪、小偷之类身份低下的角色。在创立帝国的过程中,其中不乏脱颖而出立下显赫功劳的人物,有些甚至成了传承迄今的贵族的先祖。这些也成了征服帝伟大人格的一笔注脚。

“哈尔姆希卡德人反抗海斯勒姆?”莱米丝两眼闪光地问。“打起来了?他们是怎么打起来的?”

安格斯回答道:“海斯勒姆人首先入侵哈尔姆希卡德,他们还轻飘飘地找了一个海斯勒姆商队被哈尔姆希卡德的当地领主袭扰的理由。然后就爆发了战争,直到铁血大帝弗雷德里希的大军攻入雷瓦布。”

“北方两个最大的人类社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打了近一百年的仗?最后一个被摧毁,另一个则满身伤痕地建立了一个自己都控制不了的帝国。”修爵士刻薄地说。

“其中的缘由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安格斯争辩道:“我的某位历史老师提出过一个理论——他认为,海斯勒姆作为地区人类文明的肇启者,具有明显的地理优势。她的北面有精灵的屏护,隔绝了北地蛮族的入侵。向东向南则是比耶夫河和撒加河,即是天然的界河,又是对外的便捷通路。可是也正因此,当海斯勒姆的体量增长到一定程度,海斯勒姆人发现可供他们扩展的方向就只剩下了西方,也就是哈尔姆希卡德。所谓北地争霸,实则是海斯勒姆的扩张和哈尔姆希卡德的自卫反击。”

修爵士笑着问:“那你怎么解释海斯勒姆与施特拉森,甚至是更西边的希努利亚,始终保持着相对友好的关系呢?”

安格斯不禁愕然。的确,北方争霸的战争初期,施特拉森和希努利亚虽然没有加入战场,海斯勒姆却能源源不断地从这两个地区购买到粮食、钢铁甚至武器铠甲之类的军需物资。特别是前者,每年为海斯勒姆提供大量的麦子和果酒,最多的时候份额占海斯勒姆所需的一半以上,完全抵消了老玛威堡公爵不惜代价发动的以劫掠海斯勒姆为目的若干次战役的成果。直到新任玛威堡公爵弗雷德里希另辟蹊径,在撒加河下游横渡后攻入希努利亚,由侧翼威胁施特拉森,才解决了这近乎无解的战略问题。既然施特拉森能与施特拉森和希努利亚相处融洽,在哈尔姆希卡德怎么就演变成一场战争呢?

安格斯正在组织语句,莱米丝突然举起双手,手指拉着车蓬边缘,身体一崩便跃到了车顶。她四肢着地,如一头矫捷的猎豹般四下查看。随即她便发出了预警:“西北方有队伍行进。两拨人,前面的不到二十,后面的五个都骑着马。”

一旁刚才还听得哈欠连连的比里耶顿时变了个模样。他一手猛拉缰绳,将坐骑调整到朝着西侧的方向,右手从身后抽出了长剑。在安格斯反应过来前,他已经提高马速疾驰到车队左侧二十厄尔左右的位置,然后匀速伴随前进,随时保持警戒。

此时,修爵士也缩回了车厢里。马车驭座上的吉莉安掏出一条投石索,从腰带的皮扣上抽出一个杏子大小的弹子装了上去,随时准备发射的样子。安格斯发现自己反而成了最慢的一个了。他自嘲地摇了摇头,连忙驾马向佣兵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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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运用12个字——韧、勤、诚、稳、势、远、借、变、合、义,从四个大方面探索出李嘉诚做大做强的秘诀:首先是因为他具有一番雄心壮志,不甘屈于人下;其次,是因为他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创业;第三,是因为他能够抓住机会,敢于冒天下先的风险,抓住机遇,顺势发展;第四,是因为他在遭遇挫折时不气馁,表现出百折不挠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这些都是决定一个人能否成功的内在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