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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烂仗

安格斯所憧憬的魔法剑术,当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修爵士同时也答应教授他正统的战略战术知识,对此已进入崇拜状态的安格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惹得莱米丝好大的不乐意,跑去和吉莉安嘀嘀咕咕地说怪话了。安格斯对此也是莫名奇妙。

除了杀鸡儆猴的那次夜战,哭泣小丑佣兵团上下都不像是把斯林霍姆子爵的雇佣当成什么重用的事。他们中的一些四处搜刮粮草物资,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为舒适讲究(多芬子爵的奴仆)。另一些则在临阵磨枪,训练那些刚入团的新丁(多芬子爵府服劳役的男仆),以及被吸纳入团的其他佣兵。很快,斯林霍姆子爵就受不了这些佣兵光吃饭不干活的模样了。要放在往日,佣兵们作战偷工减料、骚扰四乡和游商,但至少隔三岔五还出去和对方过过手。哭泣小丑的佣兵团来了后,佣兵们找各种理由已经十多天没有外出参战了。而没有佣兵的襄助,斯林霍姆子爵还真不敢带着常备兵和几百农兵出营对阵。

还好,这帮新来佣兵也不都是不靠谱的人物。至少那个相貌俊俏得像个女人的范斯还在替子爵阁下私下奔走说服——不是子爵,子爵本人很愿意接受范斯的任何劝告,即便是改变某些喜好取向也不是问题。而是说服粗鄙的佣兵们,至少要对得起每月结算的那笔佣金罢。龙神历21376年3月20日,子爵军上下终于决定恢复正常交战状态了。斯林霍姆子爵真的很想好好地感激一次哭泣小丑佣兵团的范斯管事,嗯,在他舒适幽静的别墅里……的床上。希望他的妻子和他的情-妇们不会因此吃醋。

这一天天空阴晦,但还没到下雨的地步。如果是种植大麦,这个时节就是最佳的播种季节。就算是海斯勒姆南部水文环境较好,主要以冬小麦和燕麦三圃轮作为主,到4、5月也是小麦收割的季节了。不过斯林霍姆子爵和纳温基男爵对他们的属民、农奴可没那么多温情体贴,他们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可以消耗在钟爱的战争游戏上呢。就像五天前,这里竟然下了一场反常的雨夹雪。佣兵团的帐篷多是野外露宿用的,大块毡布里面衬了晒干的油布,保暖和避雨都合宜。就是苦了那些农兵了,冰冷的雨水透过干草的顶部渗入他们的窝棚,好些人都除了感冒发烧的症状。

自述来自北境的修爵士倒是贡献出好几个取暖的方法。他指导农兵在窝棚一端挖坑,用挖出的土堆一堵一臂厚直堆到顶部的矮墙,将窝棚一隔为二。然后在墙一侧打洞,挖出灶穴堆入卵石,再把点燃的柴火塞进灶孔,燃烧的热量就能透过卵石和土墙加热用于居住的另一侧窝棚。这种‘土壁炉’的方法,让农兵们的日子好过了不少,也替哭泣小丑佣兵团赚得了不少尊敬。接下来几天,修爵士又吩咐农兵们打造了一些据说可以用来保护他们的器具家什,他们也都一个个听命从事了。

两支‘大军’,与前几天一样缓缓进入战场。

纳温基男爵的农军,总数有两百多名,同样是领地军的主体。他们被分为六个阵列,互相隔着十厄尔的距离,展开延伸开有三分之一弗隆的宽阔横阵,气势汹汹地起头并进。可惜没走多少距离,队列就变得参差不齐。男爵的贵族私兵不断到凸出或缩入的部位又打又骂,用皮鞭或刀鞘修准战阵。否则,短短两弗隆的距离,还没等两军对峙恐怕队伍就彻底放鸭子啦。

农军用的都是农具改装的武器,最前方的一、两列配备了最廉价的军用武器——长矛。一个磨尖的铁头装在一根长木杆的顶端,就能做成一件颇有杀伤力的武器。可惜子爵也好,男爵也罢,似乎都不怎么愿意在农兵身上花费太多的金钱,不知哪里买来的矛头,不但偷工减料只有两、三指长,还锈迹斑斑的仿佛随时要裂解似的。这样的装备,恐吓的效果更偏重与把对手一下子捅个穿透的功能罢。

海斯勒姆本身虽然缺乏铁矿资源,但作为帝国南北交通的枢纽,其实并不缺少钢铁。从努瓦雍城长途运来或许有些遥远,但在撒加河北岸施特拉森省境内叹息山脉余脉,就有一个盛产铁矿石的自由城市柯拉努(Kiranu)。其实远在北方争霸战争前,柯拉努其实就是归属于海斯勒姆管辖之下的。直到帝国建立,才强行将该地划归到了施特拉森。至于木炭,就算要照顾精灵族的心情不能在纳兹塔森林大肆砍伐,海斯勒姆境内其他地方的森林也足以满足冶炼所需了。像那些贵族私兵的装备,多半是领主们从某地购来铁锭,再由领地上的铁匠们打造的。可见并非不能为农兵配备更好的装备,只不过这些贱民的价值还抵不上打造些许简陋武器的开销。

男爵领的大部分私兵们都环绕在领主的两侧。纳温基男爵骑在一匹特意从北境重金购买来的博氏琳马(Posiling)上居高临下地向对面望去。斯林霍姆子爵那老对手还是像往日那样猥琐胆怯地躲在一群臭烘烘的农奴身后。这家伙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近几年来一直针对纳温基领地。动不动就宣传对某个村庄拥有管辖权,要么就是说自己领地的牛、马或者更无稽地说是农夫跑出来被隐匿了——龙神作证,牛啊马啊也就算了,这年头收成都不好,跑几个农奴过来又不能吃肉又不能驭使,谁会收留他们?斯林霍姆子爵偏偏就是用如此荒谬的理由,一年又一年地向他纳温基男爵约战,一打就是两、三个月的。要不是顾忌着自己在贵族圈的名声,纳温基男爵都不想理睬这个疯子了。

不过,纳温基男爵知道老对手也蹦跶不了多久了。

说到底,那家伙除了爵位高一点、领地大一点、村子里的农夫多一点,哪里比得过他纳温基男爵。这是什么时代!不是祖先穿着毛皮衣服,拿着粗鄙的武器互相殴打的所谓争霸时代;也不是朝廷上翻云覆雨,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的皇权时代;也不是地方领主们拉帮结派,相互联姻,动辄便改朝换代的逐鹿时代。而是……金币的时代。

没错!帝国承平已久,就算是贵族阶层也哀叹着缺乏上升空间。显官高爵,要不是被公侯级的大领主或其代言人所占据,要不就是跪舔皇家的佞幸之臣。而中低层的贵族,即便才能超群——嗯,就像他这样的,要想出头除非是龙神现身庇佑。所以,金钱就成了他们这个比上有余比下不足的阶层最为实际的追求目标。有了钱,就能过上奢华舒适的生活;有了钱,就能让美女-娇-娃主动投怀入抱;有了钱,就能雇佣私兵横行地方。你说有钱容易成为别人觊觎的对象?那是对肥猪一样的商贾平民。他是谁?纳温基男爵啊。爵位虽然不高却也是实地贵族。谁敢动他一下试试,帝国上千领主一人吐口唾沫就能把他淹了。皇帝敕封的巡访使?你是骑士小说看多了罢。先不说那些愚民敢不敢自己凑到至少也是贵族子嗣出身巡访使面前,那些巡访使哪个不是如狼似虎要钱不要命的主?就算屠了整个村子,两百奥瑞也足够把事情摆平。

斯林霍姆子爵凭什么这么些年上窜下跳的不安分。肆意掀起贵族私战,截断帝国道路,纵容佣兵劫掠行商,哪一项不是违法违律的?要放在弗雷德里希大帝的时代,早早就被皇帝大军剿灭以儆效尤了。他不就是有所谓‘余烬’的商团组织资助,手里有了大把闲钱可以挥霍显摆嘛。他纳温基男爵以前是木知木觉的不知道,如今可也是有黄金的大腿可以抱的了。那些南方来的贵人,要钱有钱要货有货,必要时还能出动高等级的术士——紫袍的克拉斯术士,听听这名字,你就说你怕不怕罢。人家在温暖的坠星海南部建立起偌大的国家,别说帝国了,连东方那些信仰光的狂信徒都不敢招惹。有如此贵人相助,纳温基男爵觉得这一次他要输都难了。要不是对方指定要配合时间行动,他都想现在就攻入敌营,把斯林霍姆子爵揪出来好好羞-辱一番。

咦?对面的农兵在干什么?

纳温基男爵注意到斯林霍姆领的农兵和往常一样,摆的是两百五十人的大方阵。但他-妈的他们手里拿着……不,抬着的,是什么鬼东西?木框,房梁,还是栅栏?不会是为了让纪律涣散的农兵能走得一致做的安排罢。

是的。斯林霍姆的农兵,最前三排都抬着几个木架子。木架子有半厄尔高,由一些三角形的木框串联起三根手臂粗细的横柱构成,长度大约在五厄尔左右。有些也有六、七厄尔以上。无一例外的,这些木架子都很坚固,每排至少需要五个人才能抬着它走。没有抬架子的农兵则拿着一捆两厄尔的长矛。相对的,后排的农兵没有抬木架,但都是拿着加长到三厄尔以上的长矛。其实也没不会废多大力气,大部分长矛没有铁尖,就是坚韧的木杆用火烤硬后削制的。

“有点古怪。”纳温基男爵的私兵队长凑过来嘀咕。

废话,我也知道有古怪——纳温基男爵狠狠瞪了他一眼。那队长缩了下脖子,迟疑着道:“要不要把尤克理人送来的东西准备起来?”

纳温基男爵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私兵队长是他的亲信,所以知道点外人不知道的事。而且他也相信这人是真心替他着想的,并没有什么其他的盘算。

斯林霍姆的农兵吆喝着号子,辛辛苦苦地把木架子抬到战场前。而纳温基的军队也不断行进,双方的距离很快缩短到不足三、四十厄尔。按照以往经验,这时候就是佣兵和少数农兵猎手开始准备弓箭,然后突前射一波。接下来,农兵们就拿着武器冲上前去,乱砸乱戳地战上一场,直到哪一方先支撑不住败退下来。这一个多月斯林霍姆一方是败多胜少,多半是‘铁公鸡’男爵对领民搜刮太盛所以士气低落的缘故。

今天则不然,前排的斯林霍姆农兵把木架子朝地上一放,然后就是把木矛一根根斜支到木架上,再把木矛杆的底部插入土里。这样就形成一道一厄尔半高满是矛尖的屏障。这道屏障还不是单单一层,而是叠了两层,第一排的农兵架设完之后就撤到了第二排。第三批的农兵则是在方阵两侧展开木架,形成略朝外斜的两翼护卫。这些农兵就蹲在木栅栏里面,再也不向前一步了。

这样子,不但纳温基男爵看傻了,就连后阵的斯林霍姆子爵也看傻了。

“这就是你们的秘密武器?”他侧着头问范斯,也就是菲恩。虽然态度还算平静,话音已是吊高了半度。

菲恩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这样不是挺好的。队列整齐,也很安全。”

斯林霍姆子爵张着嘴刚想说什么,菲恩突然惊呼一声,让他的心为之一荡。算了,换美人一笑也是好的。

“忘了,还有一半呢。”菲恩坐在马上,向前面招了招手。

查罗纳-玛耶眼尖,立刻就注意到了。他连忙跑去,招呼后面的农兵方阵加速前进。这些农兵几乎是顶着前两堆农兵布置的木架,顿时把三、四百号人都圈了起来,前后左右都是带长矛的栅栏,除了后排的两侧各有一个只能容三、四个人并排走的开口。

斯林霍姆子爵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嗯,至少这帮贱民这回是没办法轻易逃跑了。能拖更久时间,算是件好事罢。

纳温基男爵的私兵头子又凑过来问。“男爵,我们怎么办?”

纳温基男爵皱着眉想了想。“我们也先停下来,看看对面有什么猫腻。”

于是,两支队伍就隔着近四十厄尔,眼对眼,面面相觑地看着对方。这情形有点尴尬,也有点好笑。

在斯林霍姆阵地的后方,安格斯带着十名骑手正在待命。这十名都是多芬子爵卫队的成员,哦,还有一个死心塌地追随安格斯的前佣兵伽瑞。

“这么个木架子,就能让农兵按照我们的安排作战?”他对此番战术的安排并没多大信心。

修爵士老神叨叨地回答道:“那得看是什么样的对手。纳温基领的军队士气并不比我方高多少。更重要的是双方都没什么强力的远程杀伤能力。所以,谁能坚持得更久,就能打赢这场仗。”

莱米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安格斯坐骑的后面。这匹马似乎也习惯了屁股后面站个人,反正莱米丝的份量也没多重,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

“老头,马克西米利安可是要我们‘击溃’对方。光是这么撑着可不符合他的要求。”

修爵士低声嘀咕道:“这样不好吗?双方都不会有多少伤亡,都可以平平安安地回营,把今天的战事当作一场趣闻。对古今往来吃这碗刀尖舔血生意的人来说不是最高境界了嘛。”

安格斯叹了口气。“爵士,莱米丝说的是对的。”

伽瑞忠心耿耿地赞同道:“是的,我们得到的命令是击败敌军。”

“知道,知道。”修爵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一边还自言自语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威廉姆的小子打的什么鬼主意。他这是要在火上浇油啊……。”

安格斯又叹了口气,拉了拉手里的缰绳。

修爵士立刻提醒道。“别急,有你们上场的时候。”转过身,他又向一旁待命的吉莉安-玛耶做个了手势。吉莉安的闺蜜莱米丝则向她挤眉弄眼地做鬼脸,吉莉安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骑马去向前面传令。

不多久,从后队的木栅框里便钻出四、五十个半大的小子。他们手里拿着皮索,腰带上系着装满卵石的皮袋子,呜哇乱叫着跑到前面。略略整队后,这些十五、六岁也被充作农兵的男孩子们便从皮袋掏出一块卵石,兜在皮索上轮圆了旋转起来,发出呜呜的啸叫。领头的一个发了一声喊,鸡蛋大的石头就如冰雹般砸向对面纳温基军。

这些农民子弟在税负日重的当代都是做半个壮劳力了。平日下地的时候带上投石索,是为了打鸟猎鼠给家里添个荤腥的,如今被修爵士挖掘出来当作远程武器的补充。虽然准头都不错,大半投石都丢进对方战列里,可惜力气不足投出的石头较小没多大伤害。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好几个纳温基的农兵被砸了个头破血流。这帮小子们看得嬉笑颜开,更为卖力地投掷石子。而对面纳温基农兵受到领主私兵的约束,只能列队在那里硬挺着,最多是叫骂几声。

后边纳温基男爵有点看不下去了。“我看,他们今天是打算用这些小孩子把戏应付过去了罢。”

私兵首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见对方战列依旧没什么动静,那伙斯林霍姆的少年开始作怪了。他们开始是用溪流里捡拾的卵石,后来是就地捡了夹杂了草根的硬土块。有些精灵古怪的甚至提早准备了晒干的牛粪羊粪,这时候一起投了出去。对面战列上顿时尘土飞扬,就像是遭了什么风灾似的。安格斯他们见了也是瞠目结舌,只有修爵士捋着胡须在哪里自得:“晚上加一块面包就有这个效果,值了,太值了。”

纳温基的农兵们哪里受过这样的罪?一大群人又是咳嗽又是捂眼,再下去估计要不是冲出去教训那些小子,要不就是要主动散场了。

就连后阵的纳温基男爵都闻到前边传来的隐隐恶味,于是便狠狠地叫道:“弓箭手,驱走这些臭虫。”

“按照以往惯例,我们是不是让那帮佣兵先上?”私兵首领犹豫着建议。

纳温基男爵瞪了他一眼。佣兵?让佣兵去驱赶丢粪球的乡下小孩?那些唯利是图的佣兵头子一定会大叫雇主的命令是‘玷污XX佣兵团的荣誉’,然后借机把佣金涨个一成、两成。

首领也觉得这些小孩投石手太过恶心,连忙去执行男爵的命令。

早就准备好的佣兵射手和一些纳温基领的猎手向前走了十几步,涌出到农兵阵列的前方。一边走,他们手里一边就拉开了弦。在领头的号令下,顺势就向对面射了一波。

斯林霍姆的少年投石手也不是傻的,当然不至于和弓箭手对射。对方虽然用的是软弓,射程与投石类似,精准度和杀伤力却是不能相比的,所以早早就开始后撤。但还是有一个或许太过兴奋,赶着最后一次投射落在了后面,被某个射术优秀的佣兵一箭射中了大腿。同村的两个听到他哀嚎,又赶回去拖着他一起逃走。这些小子都没着甲,身上的卵石也都丢得差不多了,很快就隐没到大人们用木框围起来的方阵后边。

既然已经开战,纳温基男爵也就没心思在观望下去了。几条指令下去,纳温基领的弓箭手继续前进,准备射击呆板的斯林霍姆农军。

斯林霍姆方阵里,农兵波顿大吼道:“兄弟们,把大盾架起来。”

这名土生土长的斯林霍姆农民之前被哭泣小丑的佣兵给俘虏了,又被逼着透露了些该说或者不该说的消息。没想到事后不但吃了顿饱饭,还毫发无伤地回到自己人里面。之后修爵士和佣兵团对农兵临时进行训练,波顿作为熟面孔就被授予了较高的地位,可以指挥五十多手下。这次,他和他的小队就排在首发队列中。不知该算好事还是坏事。

斯林霍姆人显然早有准备,队伍中一些人拿出几十块木板和树枝钉起的简陋盾牌——足有一人高所以称为‘大盾’,插在木栅栏和长矛之间的缝隙里,立刻形成一道倾斜的木墙。非但如此,第三、第六排的农兵还把木板顶在头上,顺便把其他农兵保护了起来。整个方阵顿时成了一个乌龟壳样的东西。

“龟甲阵?”

安格斯不禁愕然。这个的确有点像是大陆东部至圣联合的龟甲阵,就是以一百人左右的方阵兵,前排和两侧竖直立盾在地,后排则用层层叠叠的盾牌堆在头顶,组成行动缓慢但防御坚固的阵型。据说是为了应对撒加塔伊诺优秀的远程攻击力而发展出的战术。

“父神教的圣枪守卫组成龟甲阵,用的是镶铁的硬木盾,而这些农兵用的是木板,完全两回事。”修爵士对此嗤之以鼻。

虽然这么说,但这伪冒的‘龟甲阵’效果却是极佳。纳温基军无论是佣兵的短弓,还是农兵猎手的软弓,射出的箭噼里啪啦地击打在巴掌厚的木板上,竟然多数没能穿透。即便是少数制作较好的,至多就是铁箭头冒了出来。斯林霍姆的农兵开始惊慌了一阵后,很快就平静下来。前面几排的还乐滋滋地透过木板盾之间的缝隙向外看。“哦,又射箭了,躲好”,“这次是抛高的,后面的小心”,他们还颇有些成就感了。

斯林霍姆这边的佣兵也有弓箭手,之前是躲在农兵方阵后面,此时见对面已经射了好几轮,此时就从两侧冒出开始互射。纳温基军的十多个弓箭手一时左右为难,且看着投射的效果不佳,很快就败下阵来。然后,就轮到斯林霍姆的弓箭手发威了。密密麻麻,十几支箭没入数百农兵的队伍中,像是雨水落到湖里瞬间消失无踪。不过,纳温基那一方也不可能就此挺着远程攻击,很快就骚动起来。

纳温基男爵脸色难看,用力向前挥了挥手。纳温基的军队就按照以往的惯例开始冲锋了。

很想说,成群结队的步卒冒着箭雨,奋勇地向着战线前进。然而实际上斯林霍姆的弓箭手在看到对方冲锋的同时,就转头退回到本阵里去了。远程射手在任何一支领主私兵中都是精贵兵种,是不会与最低廉的农兵正面战斗的。于是,数百纳温基的农兵排着并不怎么整齐的方阵,很快就一头撞上斯林霍姆的阵列。斯林霍姆人此时也撤去了简易木牌。由于木栅的阻拦,双方只能隔着一厄尔的距离,用长柄武器相互攻击。

原则上,长矛是用来捅刺的。但修爵士教授给斯林霍姆人的是另一种更为简单的技巧——拍击。于是就看到一个年纪轻又打多了胜仗的纳温基农兵自信满满地把锈迹斑斑的长矛伸向躲在木框后同样一副乡人样子的斯林霍姆人。可惜还没接触到敌人,就听到头顶传来‘呜——’的破风声。还没等他抬头,手腕粗的棍子狠狠就抽在他的脑袋上,直接把他抽晕在地。后面几个脚丫子踩在他的手背上,瞬时又把他踩醒,随即看到踩踏他的某个也被抽中了脸颊,半张脸都是血地摔倒在他身边。

斯林霍姆农兵多数换了枪矛,虽然其中又有一半没来得及装金属枪头,不过矛杆却都在两厄尔以上,比普通一厄尔半的矛都要长。一般而言,使用这种长度的矛会比较笨拙。放在现在场景下,前面有三角木框,前后左右都是乡邻肩靠肩地撑着,倒是不怎么费力。而且只要上下甩动就可以了,和平常用链枷打麦子差不多。就这样,看到对面有人伸手过来,就用棍子(长矛)用力抽,基本一下能干掉一个。

纳温基军起初还在猛攻,一些冒失的甚至热血冲头地丢下武器往木栅上爬,,还真因为是村里面争水斗殴爬墙头呢?很快就被里面的斯林霍姆人用长矛杆子教作人。血气上来快,消退也快,等最前面最有冲劲的一拨人都被打倒,后面的油子们立刻就发现不对,呼喊一声便自行撤退了。就是带队的常备兵都来不及阻止——都乡里乡亲的,真挡着不怕事后被戳脊梁啊。也是乡情作祟,逃跑前他们把倒在木栅前还在惨叫呻吟的同乡拖了回去。就这样,倒在斯林霍姆的木框方阵前的,也有十几号人了。

斯林霍姆子爵在后面看得两眼发直——就这么赢了?己方伤亡多少……看着好像都好端端站着呢,甚至还都士气高昂。那还等什么,乘胜追击啊!

领主一声令下,全军发起反击。

木栅栏里的农兵们,先是拔出深插地下用来固定的矛枪,然后分出人手抬起三角木架恢复队列,这才一步一步地向前开拔。稳是够稳的,可这速度实在感人。纳温基军已经在出发后二十厄尔处重新整队了(毕竟伤亡不大),已经在领主私兵的抽打咒骂下恢复战线了,斯林霍姆的军队才刚刚走了四、五步路。无论如何,攻守互换了。

纳温基男爵目不转睛地看着完全像是换了一批人的斯林霍姆军发起攻势。他看到……最前方的农军方阵行进了有大约二十厄尔,就又停了下来,放下木框固定栅栏,继续把自己封在里面驻守。其他的斯林霍姆军也逼了过来,紧贴着在后方布阵。

纳温基男爵恨恨地吐了口口水——这是打算故技重施,隔着木墙继续用粗木杆子抽人玩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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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性格迥异的女孩,四种截然不同的命运。欢笑、泪水、快乐、悲伤,漫漫人生路上斑驳着青春挣扎的痕迹。写不尽的人生百态,道不完的红尘故事。如果你以为这是一部简单的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它的精彩远不止于此。这是一部洞悉世事、看透人生的小说。一部让你肆意欢笑、肆意流泪的小说。
  • 金盏花

    金盏花

    讲述的是一个26岁的女孩韩佩吟,收到了好朋友虞颂蘅的结婚请柬,她想起自己,因为母亲生病在床的原故,整天忙着工作,赚钱付母亲的医药费,从不敢奢望爱情。同情她的一位老师给她介绍了一份家教工作,给一个著名律师赵自耕的女儿补习。韩佩吟来到赵家,看到了一座像小说中的房子,赵自耕的男秘书苏慕南给韩佩吟开了门。她看到了顶顶有名的大律师,活跃在商业界、司法界及新闻界的人物赵自耕……因为金盏花,纤纤(赵自耕的女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单纯的快乐;因为金盏花,佩吟与自耕由热恋而走入婚礼。
  • 天价私宠,总裁求交往

    天价私宠,总裁求交往

    容氏集团现任总裁,覆手为雨的金融界奇才容言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却只对路遥宠爱有加!他娇惯她,却从不染指她!可她依旧自信满满:“容言,我要和你在这场追求与被追求的爱情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直到你爱上我!”可到最后她才发现,自己是个天大的笑话!【虐心篇】决裂那个雨夜,她嚎啕大哭:“如果我不姓路,对你而言是不是什么都不是?”“你的心里一直有她,只有她!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伤害她很难,伤害我就很容易是不是?”“从今天起,我会从你的世界,滚的远远的!”一场意外,将她推向生死边缘!直到后来,他找到她住过的医院,却再也找不到她的身影。“人送来的时候大出血,命是保住了,不过孩子没了,挺可惜的!”他听着护士冷冰冰的话,看着她最后留给他的只言片语,无法言语。【萌宝篇】某天幼儿园课后作业为:名字的由来。一放课,某宝抱起妈咪大腿:“妈咪,我的名字,为什么叫慕生?”“因为你是妈咪一个人生的啊,你知道,妈咪用中国话怎么说吗?”某宝:“不造!”“是母亲的母,所以妈咪当时想就叫母生好了,可这名字不文艺,怕长大没姑娘要你!所以妈咪很有深度的改成‘慕生’。”“……”这名字,取得好随性……“可素妈咪,外面有个怪蜀黍告诉我说,在生慕生这件事上,他帮了好大的忙诶!”“哪个怪蜀黍?”她怎么觉得心里毛毛的?于是,黑衣男子攻陷她家大门:“路慕生?路遥,你倒是告诉我,没有我贡献力量,你怎么生儿子?”“这次,我不仅要儿子,更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