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法?”
对于美国人来说,枪是一个生活中必不可杀的东西,因为美国民众有持枪权,所以,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枪。
“一般般吧。”李大牛敷衍道,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枪法如何,如果是某种意义上的手枪枪法的话,李大牛自认单身二三十年的磨练,绝对不弱于任何人。
但现在是要拿真枪打猎,李大牛也没什么信心,因为他从来就没有用过枪。前世就不说了,这一世虽然是图瓦卢的国王,按理说枪这个东西,他是想玩就玩。可毕竟才成为国王没多长时间,中间又有太多事儿要忙,所以虽然摸过枪,却从来没有开过。
“没关系,我给你找一把带瞄准镜的狙击步枪,你只要瞄准之后,扣动扳机就行了。”罗伯从车子的后备箱里,挑出了一把李大牛不认识的枪。
“你知道怎么用枪吗?这里是保险,你要开枪必须要先打开保险……”
“我当然知道!我只是枪法不怎么样,不代表我没玩过枪。”吹完牛之后,李大牛有些激动的接过枪,虽然不认识这把枪是哪一款,但李大牛绝对可以确定,图瓦卢没有。图瓦卢全国上下,只有二十多把枪,基本上都是手枪,威力最大的,就是两把AK47,相比较这种带了瞄准镜,看起来就非常高大上的枪,在外观上简直弱爆了。
李大牛打开了保险,似模似样的举起枪开始瞄准,对于枪这个东西,就没有男人不喜欢的。
“伙计,你的姿势可真是不专业啊。”罗伯毫不留情的嘲讽道,虽然罗伯的职业是病毒专家,但是人家是军方的病毒专家,上校军衔,基本的枪械技能训练,还是有的。
“姿势很重要吗?”李大牛不屑一顾,近距离的步枪枪法,或者是手枪枪法,靠的就是个人的身体素质,力量的大小决定开枪的稳定性,毕竟枪是有后坐力的。而反应的速度,则决定着瞄准和开枪的速度。
李大牛肉身的力量和速度,虽然还是凡人的程度,但是他有九阳神功在身啊,内力加成之下,他相信只要稍微熟悉一下,枪法绝对能够甩开罗伯几条街。
当然,如果是狙击枪的话,那就得两说了。因为现实不是游戏,说甩狙就甩狙,狙击枪的射程都非常远,专业人士不仅要考虑当时的风速,甚至还要考虑地心引力、空气湿度等等因素,作为半文盲的李大牛,表示自己暂时不会玩狙击枪。
“姿势当然重要了,专业的姿势和射击习惯,不仅能够提高准度,还能够节省体力。”罗伯解释道:“有些人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觉得自己的力量大,无所谓那点儿后坐力。但是你要知道,我们不是在射击场,开两枪玩玩就算了,而是要时刻保持自己的巅峰状态。如果姿势不专业,你只要多开机枪,手腕就会酸疼,那时候别说瞄准了,开枪你就会难受。”
“好吧,有空儿的话,你多教教我。”李大牛总不能说自己内力高深,不是普通人吧。
“当然没问题,我可是专业的,虽然我是个病毒学家,但是我在部队里面,可是拿过射击第二名成绩的人。”罗伯嘚瑟了几句之后,突然问道:“伙计,你身上……就没有枪吗?而且,你连行李都没有……”
“哦,都在车上,今天凌晨在城外遇到了几个夜魔,开车跑的时候路被堵住了,你知道现在的交通状况有多糟。不过幸好我跑的快,太阳又出来的及时,可能你就见不到我了。”李大牛也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出现在这样一座城市里,确实可疑。
“我真不知道你是幸运呢,还是不幸运呢。”罗伯也没有多问,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还是夜魔,而李大牛怎么看都跟正常人一样。
“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在广播里面说过,我会提供食物和安全保护,我的家里被我改造过了,如果你去了,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
“好了好了,现在我们是不是该出发狩猎了?”李大牛指了指天空说道:“难道你想等天黑之后再行动吗?”
“哦,不。绝对不能再天黑之后行动,夜魔可是夜行生物。”
罗伯也知道时间紧迫,带上李大牛就往市里面走。
李大牛来的时候,一路都是飞檐走壁,踩着车顶过,因为路上实在是太堵了,到处都是因为意外停在路上的车。
不过,这会儿罗伯开着车,却一路畅通无阻,因为他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面,生活太长时间了,对于路况非常的熟悉,遇到堵住的地方,罗伯风骚的几个漂移,就能拐到小路上,或者直接从商场里面直接穿过去。
“塔雷克,我的车技怎么样?”罗伯一边儿开车还一边儿絮叨:“如果现在还是以前,或许我可以成为一个赛车手,他们可没有我这样的练车条件。”
“哦,对了,我知道有个车店里面,还有不少豪华跑车,有时间我带你去选一辆,绝对能跑,而且还不用给钱,因为都是没人要的东西。”
李大牛觉得自己的耳朵已经起了茧子,电影里,罗伯遇到第一个活人的时候,正好是萨姆为了救他,而被夜魔咬死变异的时候。
当罗伯流着泪亲手杀死了变异之后的萨姆之后,万念俱灰,只想着和夜魔同归于尽,杀死一个算一个。却没想到,被听到广播,前来寻找他的一对母子所救。
一个已经有了求死之心的人,当然不会话唠了,不过中间有一段儿剧情,就是那个小孩看怪物史莱克的时候,罗伯在后面一次不差的背台词。由此可以看出,正常状态的罗伯,是有多么无聊。
在罗伯的唠叨声中,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附近。
“我们下车步行过去吧,不然会把它们都给吓跑的。”
咦?说好的一边儿开着跑车狂飙,一边儿打猎呢?
李大牛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电影里面的那一段,罗伯失败的飙车打猎的剧情,非常配合的和罗伯一块儿下了车。
在白天,其实这个世界很安全,因为夜魔在白天只能躲在黑暗里,如果它们被阳光晒到,就会被紫外线杀死。所以,只要不是作死的在白天跑到有夜魔的黑暗之处,就不会有任何危险。
李大牛跟在罗伯后面,大大咧咧的抱着枪,完全无视罗伯小心翼翼前进的样子。
“汪……”
萨姆叫了一声,然后突然向前冲去。
“在那边。”罗伯招呼了李大牛一声,也紧紧的跟在了后面。
跑了十几步,李大牛就看见不远处一群野鹿,正在悠闲的吃草,而萨姆则非常聪明的停在了不至于引起野鹿恐慌的距离。
这个画面,如果出现在三年前的纽约,绝对会上新闻头条。但是现在么,地铁口都长草了,还会有人关心这个吗?
罗伯蹲在一辆车后面,小声的对李大牛说道:“伙计,我来开第一枪吧,我比较准。”
“没关系。”李大牛无所谓的说道。
“不过我还是需要你的帮助,你知道的,我并不能保证一枪致命,我需要你去那个位置。”罗伯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路口,说道:“他们受惊之后,应该会往那个方向逃跑,我需要你在那边儿进行拦截。”
“好吧,听你安排。”
李大牛绕了一圈之后,到达了罗伯指定的位置,也学着罗伯的样子,靠着一辆车的引擎盖上,瞄准了鹿群。
罗伯见李大牛到位之后,就准备瞄准射击,却突然听到了一声吼叫。
抬头一看,一个黄色的身影,以非常快的速度扑向了鹿群,而鹿群则在瞬间,四散逃逸。
“我草,又是这个狮子。”罗伯急忙对着鹿群开了几枪,却一枪都没打中。
李大牛也注意到了这边儿的情况,而且,李大牛不仅看到了那只正在捕猎的狮子,还看见后面跟着一大一小两头狮子。
不过,需要害怕狮子吗?又不是变异的。
李大牛见有几只鹿向着他所在的方向跑了过了,不慌不忙的回忆这以前玩射击游戏时的感觉,瞄准,开枪。
然后,没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