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很快,李幻发现似乎游戏里也快天亮了,于是立马结束了在大学校园里无聊晃荡以及观测MM质量的行动。
李幻回到寝室,却不见任何室友,他也不奇怪,初到大学,想必是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学校充满好奇的,扫荡一下学校周边,也很正常。而这么比较起来,似乎自己是那个最不正常的了。
不过,李幻也不在意。他扒拉了一下衣服,直接就躺在床上,戴上了头盔进入了游戏。
旭日东升,翠绿色的丛林里散发着薄薄的雾气,在阳光下若有若无的弥漫着一层迷离的氤氲。
雷克萨早已经醒了,他正在屋外舒展筋骨,手里的两柄大斧舞得虎虎生风。大斧锋利的劈砍,速度快的刺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嗤嗤”声。
李幻在一边看得如痴如醉,想象着有一天自己也会这么帅气和狂野,他就忍不住一阵心动。
只是,大斧这武器,似乎卖相不好。若是换成什么倚天剑,游龙剑的,那就帅气多了。
剑,在李幻眼里,无疑是最帅的那类武器。
一个孤独的男人,一身黑衣,单手长剑,寒风凛冽中独步天涯,剑尖上还残留着一点血渍。
低低唱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一个字,酷!
若是换一身白衣,配一袭金缕,长发随意飘散,单手一把白玉剑,洛阳城里又东风,一吹,满地牡丹红。
高声吟一句“一日看尽洛阳花。”
一个字,帅!
总而言之,剑,乃是装逼的好东西。光那份气派,就足够李幻这样的小青年向往。
可是,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当李幻看着自己那把微光闪闪的海魂夜叉时,顿时有种掩面哭泣的冲动。
“凭啥我就要拿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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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库拉马,距离雷克萨的小屋并不远,李幻甚至能看清那山峰上笔直竖起的陡崖。
可是,实际上呢?
从雷克萨的小屋到查库拉马这一路,李幻跟着雷克萨足足慢跑了三个多小时。而小莎莎则是幸福的坐在米拉熊的背上,看着李幻吐着大舌头,表情痛苦的问道:“这还有多久啊?”
奇迹大陆里,并不止有一座神山。已经被发现的一共有四座神山,凡是被称为神山的,每一座上都有凡人不可知的秘密。
当然,李幻不知道的这些。
神山,被称为神居住的地方,但是事实上,上面是肯定不存在什么神的。这种事情,大多也都是属于神话传说。
因为凡是这种地方,必然存在许多诡异的事,是常人理解不了的,所以才将它归之与鬼神方面。
很显然,李幻听到神山的传说,就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李幻不相信所谓的神,可是当他自己的脚步踏上神山的一刹那,他分明感到内心深处有一种深深的敬畏还有夹着莫名的恐惧,可是更诡异的是,他似乎感到自己对这里非常熟悉。仿佛,他从小就居住在这里。
“熟悉感?怎么可能?我可是玩家,怎么可能居住在游戏里?”
李幻晃了晃脑袋,这种事是绝对说不通的。那么肯定是自己的幻觉。
可是,真的是幻觉吗?
李幻没有发现,雷克萨和小莎莎也没有发现,从他们的脚步一踏入神山的瞬间,便有一只兔子开始留意他们了。
“那个人类,居然敢和西仔抢小莎莎,西仔一定要好好惩罚他。”兔子的眼睛红红的,看向李幻的目光里暗含着愤怒,可是它那张兔子脸所表达出的愤怒表情,若是让李幻看到,一定会笑趴下的。
兔子说完,恶狠狠的咬了一下手里的胡萝卜,然后支起两条腿,迅速的闪了一下,然后又出现在了十米外。
对,没错,两条腿,那只兔子居然不是四条腿走路的,而是两条腿。而上面的两只爪子,正拿着胡萝卜,不时的往嘴里塞着。
当然,兔子两条腿走路,虽然稀奇,但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问题是,它刚才做了什么?
看到了吗?
闪烁!空间挪移!
若是说它是只普通的兔子,你相信吗?
当雷克萨在前面神色恭敬的行进,小莎莎满脸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的环境,而李幻则在最后满脸疑惑的走着。
这时候,李幻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观察自己。
他猛然回过头,精芒一闪,只见微风吹过,草甸微微摇晃了几下,似乎什么异常都没有。
而之后,李幻心头那莫名其妙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
“妈的,今天怎么回事,怎么尽感觉到奇怪的事?”李幻暗骂了几句,觉得可能是自己今天充当了冤大头,所以内心不淡定了。
而那只兔子,在远处的灌木丛里露出那对红红的眼睛,掰着自己的长耳朵尽量不外露,看向李幻的眼光里带着莫名:“为什么在他身上,我忽然感到了亲切?”
那兔子龇着小板牙,长耳朵一跳一跳的,红色的眼睛里露出迷茫和疑惑。
它越想越不对,只觉得应该回家去问问了。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了。
然后,也不见它动作,便刷的一下就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