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很快到了和吴文森相约的时间。
这几天,许芊夏的大部分时间全都耗在了延臣,她和延逸楚的关系更是火速升温。
每天,延boss总会用各种借口,召她“觐见”,等她来了,他又什么也不说,完完全全把她晾一边。
这个“伴驾”的工作实在无聊的很,前两次,她还抗议一番,到后来,索性学乖了,和他打个招呼,便开开心地窝在沙发里昏昏欲睡。偶尔拿他的iPad玩几把游戏,很快便兴趣索然,安然入梦。
兔子几人甚是好奇,然而许芊夏嘴巴紧,每次都能含糊过去,虽然找的理由破绽百出。
这天中午,许芊夏再次睡了过去。
待她醒来,午后的阳光正烈,漫天的光线热情地透过玻璃,直射进来,大片大片地投到她脸上。
环视一圈,办公室内空荡荡,延逸楚的位置空空如也。
看看表,已是下午2点钟。
她突然想起来,晚上要去参加文森哥的party,兔子那边也打好招呼了,下午就不过去帮忙了。
现在回家,换件衣服画个淡妆,时间足够了。
只是,延逸楚不在,许芊夏刚想起身去门外瞧瞧,无意间一瞥,刚好看见茶几上放着一张小小的便条。
她好奇地拿起来,龙飞凤舞的几个字,“我去开会,不许乱跑!”
字如其人,他的字和他的人一样,刚劲,犀利,又泛着些许的冰冷。
许芊夏撇撇嘴,随手将纸纸条放在了一旁。
这家伙,还真是霸道。
当下许芊夏就打定了注意,她就再等他半小时,半小时后,她就离开。
说实话,这间办公室,她来了许多次,却没有一次正正经经地好好打量一番。刚巧她无聊,便起身逛了一大圈。
精致的书橱内放着许多文件,和一些财经杂志,来不及清理的报纸等。
她随手抽出一本,很随意地坐到了一旁的老板椅上。有些凉凉的,看来他已经离开了一段时间。
然而,她对这些枯燥的东西免疫太强,翻了几眼,便毫无兴致地回归原物。
她有些怏怏地坐在他常坐的地方,闷闷地趴在桌子上,回忆起他的样子,竟然多数是他低头认真的模样。
他认真的时候,总是喜欢把眼睫压低一些,眉心微微隆起一个极小的弧度,一张俊脸都是紧绷在一起的。
他极讨厌别人的打扰,一旦被叨扰到,他不言不语,单凭一个犀利的眼神,便杀人于无形之中。
许芊夏回忆着他的一点一滴,暗觉诧异,对他,她竟然如此清晰,甚至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爱一个人,不仅是爱屋及乌了,好像自己的身体内也流淌着他的血液,会不自觉地去模仿他的习惯,他的动作,他的表情。
就譬如现在,许芊夏学着他的样子,握着他的笔,在一张空白的A4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认认真真地写着。
她写着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她心中想着,他是有些喜欢她的吧,不不,是有一点点喜欢的。
她只要一点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