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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形象的建立需要持久,但崩塌仅差一次契机

4月6日,晚,21点14分。

街边一家普普通通的烧烤店,两个塑料制的椅子上坐着英俊的少年与小胖子,桌上的铁盆摆放着一些串串,和几瓶啤酒,炽蓝的火焰充斥在一个小铁锅下,将上面的韭菜煎的滋滋作响,并不昂贵。

“椎逊,你知道不知道有件事之前一直被压着没有曝光出来?”一个胖胖的矮子添了些油进小铁锅,防止韭菜煎糊,然后神神秘秘对着坐在对面的少年小声说道。

“你说呀,什么事,神神秘秘的。”椎逊咀嚼着嘴里的牛肉串,含糊不清的问道。

小胖子左顾右看,然后把椅子搬到椎逊旁边,坐下后头部靠近了椎逊,小声说道:“我爸不是局子里的综合科科长嘛,虽然原来犯了点事,但是因为能力还是能接触到一些事情。”

“你告诉我是不是不太好啊。”椎逊嘴里虽然这么说,但是眼中的八卦之魂却是冉冉升起,不禁又靠近了小胖子一些。

“前两天我老爸在那打电话,我偷听到的,你也知道我,藏不住事。”小胖子又左看右看,然后才继续说道:“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大案件,真真正正的大案件!”

“人被分成一块一块的,那场面我都不敢想!”声音随着小胖子的情绪渐渐高昂,椎逊用食指抵住嘴,示意小胖子声音有点大。

两人看向周围,并没有人关注他们,小胖子这才继续说道:“你也知道凶案必破对吧?”

“对,现在信息时代,基本上没有那种完美犯罪的可能了,不说别的,就你身上带的手机,你也不知道别人能不能通过它来确定你的位置,甚至不管去了哪里,总会有痕迹被记录下来,比如摄像头什么的。”椎逊给小胖子作了补充,手里的活没停,又抓起一串牛肉串。

“对!就是这个!”小胖子神情又激动了起来,但还是注意着音量,继续说道:“不说别的,你的消费记录!现在只要是个人,只要出行,就基本上会消费,你知道这个犯人怎么吗?什么线索都没有,除了一个案发现场。”

“虽然我听着我爸之前天天骂什么局里都是些混吃等死的货色,但也是比我这种吃瓜群众牛X多了的人啊,至少能力什么的还是在的,26号就发现了现场,但是到了今天都没有破案,离谱到简直不可能。”小胖子歇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一次性杯子,喝了一口水,才继续说道:“我原来也跟你说过,我爸也算个传奇人物,原来也有起大案件,要不是我爸手里缺了点资源,要不然就一个人解决了,上报之后,最离谱的就是给了他们很多刑侦科都没查出的线索,我爸居然还吃了停职处分,说是什么早点上报的话局里就早点解决了,纯脑袋暂时性瘫痪!”

“不过我爸脾气也是真的好,还没事也会帮他们刑侦科的人,我要是他,都不可能复职!”小胖子愤愤的说道,椎逊听他说过他的传奇老爸几次了,耳朵都快起茧,椎逊沉默着,有点难受,因为他是个孤儿,从小就跟他过世父亲的弟弟一起长大,就是他的叔叔,名叫谭索。

他初中开始就没有将这种事跟别人说过,只因小学时跟别人透露过,然后就成为了班级的笑柄,说他是没人疼的孤儿。

椎逊原本叫谭逊,父亲过世后,就随母姓,但没过半年,他的母亲也丢下他,撒手人寰,所以椎逊对于这种亲情话题是不太感冒的,心里有点厌恶感。

顿了几秒,椎逊对着小胖子问道:“你爸还是强的,毕竟能力还是在的嘛。”

“可不是嘛!”小胖子略感自豪,继续说道:“每次刑侦科出啥事基本都跟我爸说,问他意见。”

小胖子沉默了一下,然后又神神秘秘的对椎逊说:“告诉你一件我之前没跟你说过的我爸的糗事,我也是在他有次喝大了才知道,就是原来让他停职的那次案件,他不是没资源嘛,之后还偷偷摸摸的配了一片刑侦科的钥匙,比我叛逆多了。”小胖子说罢嘴角裂开,笑了起来。

“嚯,真敢啊。”椎逊不咸不淡的回道,这是他的习惯,算是从他叔叔那继承的,不管对方说了什么,若自己并不感兴趣,出于礼貌,至少也要表面附和一下,说是让他学会做人,椎逊也很好的学会了这一点。

椎逊不关心这些,实际上在他心里在意的是最近他的叔叔好像在忙什么东西,对他的关心越来越少了,还有就是白天,跟他的暗恋对象还聊的热火朝天,结果从晚上八点多的时候,那个女孩就不回复他了,两件事累积,使他有点烦躁郁闷,小胖子聊得这些东西,将这些负面情绪加深。

椎逊随便找了个借口,应付了小胖子几下,草草结束了这个夜宵,准备早点回去睡觉。

月明星稀,表的指针转到了十点,路上行人不多,毕竟对着这座忙碌的城市而言,大多数人没法拥有像椎逊一样的假期,椎逊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寒假多放了很久,直到4月20号才开学,导致他这段时间见不到心仪女孩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路上还看见一个鲻鱼头青年带着一个女孩进到了小巷子里,女孩背影有点熟悉,像是椎逊喜欢的那个女孩,但椎逊没有在意,觉得自己是得了什么相思病。

回到家中,是个单间,因为他已经大一,叔叔考虑到原来住的地方离学校较远,所以另给他租了一间房。

椎逊挺佩服他叔叔谭索的,不管是谭索的为人处世,还是生活态度,在椎逊心中都是真真正正的男子汉,是他认定的榜样,所以他也很努力,在成绩单上留下足以让谭索自豪的分数。

谭索对他的照顾之前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但是从他高中毕业起就基本变了,因为他长大了,需要学会自己生活,谭索也不能照顾他一辈子,虽然没事也会过来看望他两趟,但这半年的距离感,给椎逊心中添加了一些陌生。

躺在床上拿出手机,翻看着跟暗恋对象的聊天记录,女孩还是没有回他消息,让他觉得是不是其实那个女孩不喜欢他,亦或是她已经另寻新欢了,翻来覆去,有点睡不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沉沉睡去,梦里那个女孩在跟他告白,却在他答应之后不辞而别。

……

4月9日,中午,12点14分

椎逊从碗里夹了牛肉放进自己嘴里,目光看着坐在对面正在抽烟的谭索,两人都没有说话。

谭索面色非常憔悴,黑眼圈极重,怕是可以跟关在动物园的熊猫一较高下,一口一口没有停下,应该是在强行保持自己的精神。

这让椎逊很困惑,他知道谭索是一个小警员,编制什么的不了解,但却明白谭索的工作并不繁重,基本摸摸鱼什么的就好了。

桌上的菜被椎逊吃到一半,谭索却基本没有动,基本只是小尝了几口,将手中的第三根烟熄灭,终于开口了:“椎逊啊,这段时间本来还想给你介绍一个叔叔的,他是我铁哥们,叫伍志,虽然三观什么的跟我不太一样,但是也有你可以学习的点,还想让你认识认识他的。”

椎逊没有回答,手里的筷子停下来,准备听谭索说但是。

“但是,我这边有很重要的事情,所以这件事就泡汤了。”谭索沉默了一会,轻叹一口气,继续开口说道:“还有,你的那个开学典礼啊,叔叔我可能就来不了了。”

椎逊面无表情,没有回答他,只能听见筷子夹动菜放进嘴巴里咀嚼的声音,过了很长一会,才说:“哦。”

两人沉默着结束了这顿午饭,谭索在小餐馆前台结了账,椎逊跟随着他出门,上了谭索的车,看着谭索将车启动,坐在副座一言不发。

风顺着半开的车窗进入车里,吹动着椎逊的头发,他看着窗外,没跟谭索说一句话,有点生闷气。

车子最后停在了椎逊的楼下,两人都没有动,谭索点燃一根烟,转头看还背对着他的椎逊,抽了一口烟,开口说道:“对不起。”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很久之前就答应你了,但是有些事我必须要去完结。”

“哦。”

“生活费已经转到你银行卡里了,多习惯习惯一个人生活。”

“哦。”

没有言语,过了几秒,椎逊打开车门,出去准备上楼,没有理会后面谭索对他说的加油学习啊。

谭索目送他上楼,又抽了一口烟,眼帘低下,沉默了许久,他终究是当不了椎逊真正的父母。

“是你吧,石雀。”

启动车,随着一阵灰尘被扬起,驶入拐角不见。

……

4月20日,早上,7点12分。

椎逊今天开学典礼,他已经洗漱好,并且已经将实践报告放进背后的包里,坐在卧室的桌子前,翻了翻手机,全是最近的那三起案件的报道,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失去信心,犯罪率上涨,还有些不会对言论责任的网民批判。

椎逊期待的惊喜没有到来,他将手机锁屏,放进裤口袋,带着一袋垃圾,出门扔到外面的垃圾桶里,赶往学校。

“出尔反尔,叔叔你可没教我这个,那你给我定下的人生准则,我违反又能怎样。”椎逊嗤笑。

学校很近,大概走个十几分钟就已经能看见校门口,将东西放进寝室里,应付了几下室友的调侃,掩饰好自己的负面情绪。

几人同行来到了升旗的广场,同班的同学在队列里打闹着,同时也有几个女生偶尔看向椎逊,目光中的意味明眼人都看的出。

“喂喂喂,椎逊,别装高冷了。”一个室友用肩膀顶了顶椎逊,眉头挑了挑,嘴角带着一丝弧线,说道:“看到那几个女生没,那眼神,我感觉她们恨不得马上跟你生猴子。”

“别瞎说,坏别人女生清白。”椎逊回道,心里却很清楚那几个女生是喜欢他的。

“真就准备吊死在一棵辣椒树上了?”室友啧啧称奇,摇头晃脑的,念叨:“我要是你,早就当海王了。”

“所以她们喜欢的不是你。”另一个室友略带鄙夷的口气对着这名室友说道。

“这爷可不愿意了。”场面混乱起来。

“安静!”辅导员在阵列的前方喊道,代表着接下来又是枯燥无味的老一套开学致辞。

……

“对我们所处的美丽时代献上最崇高的敬意!”

老太太的裹脚布般的开学典礼结束,椎逊对着几个室友说道:“晚上出来喝点酒?”

“没问题!逊哥儿兴致不太高,是不是你的梦中情人不理你呀?”室友对着椎逊调侃,满面笑容,椎逊没有回他,沉默了,另一个室友见状,赶忙说:“走了走了。”拖着这个人离开了。

椎逊看着同学们离开了这个广场,一个人回到了寝室,打开门,空无一人,大概是跟着随行而来的父母出去了。

椎逊所在这个大学是个高端大学,以他优异的成绩,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也是谭索所骄傲的,但可惜的是仅仅只是谭索骄傲而已,少了椎逊的父母。

基本上每次开学的时候,很多同龄人的家长都会陪同他们进行开学典礼,不论多远,只因家长们同时能结交其他富贵人家,拓展关系网。

像椎逊这样没有人陪同的,寥寥无几,毕竟他是个孤儿,虽然有个所谓的叔叔,但是也是孤儿,椎逊哼笑了一下。

取出自己衣柜里用塑料袋装着的床单,这样能保证不被灰尘染上,铺好自己的床,再清洁自己的桌面,以及打扫好整个寝室的卫生,今天直到学期末,他都住在寝室。

学校外的房子虽然也会回去,但应该会很少,本来他还幻想着跟那个女生好上之后能直接利用他在外面的单间,来巩固感情,却没想到爱情破灭,那个女生到今天都没有回过她消息了,他也联系不上她。

其实谭索当时给他租房子的时候考虑到了这里一点,就是开学后基本那个出租屋就基本没用,但是考虑到椎逊是一个处于荷尔蒙分泌过旺的年龄,便给他长租。

躺在床上,拿出手机约了他暗恋女生的室友。

……

“我也不知道她出什么事了,我也问过辅导员,辅导员说是家里出了情况,这段时间都不会来了。”女生吸了口奶茶,眼中带着星星,看着椎逊,开口问道:“你喜欢她?”

椎逊瞅见了少女的眼光,沉默了一下,回答道:“没有,我只是好奇,毕竟班里的同学我挺关心的。”盯了对面女生一会,清纯,靓丽,内心挣扎了一下,似乎换个目标也不错。

“我以为椎班长暗恋她呢。”女生兴致顿时高了起来,谈天说地,似乎想延长这段与椎逊相处的时间。

椎逊做的很到位,在这个小女生内心的评价更高了,毕竟一个容貌英俊,成绩优秀,待人和善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吸引力。

将女生送回寝室楼,联系好几个室友,之后直接赶往一个餐馆。

落日透过云层照射到路上,行人满脸红光带着疲色,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错落着往各自的容身之所行进,随处可见的普通小餐馆,椎逊坐在一个桌子前,室友依次落座。

“诶,你们知不知道最近我们市里发生的那几起案件?”一个室友嘴巴里边吃东西边问着在座的其他人。

“害,就这?谁不知道。”突然门外有两群人打了起来,椎逊他们的目光的也被吸引,甚至还看见了那两伙人掏出了明晃晃的刀,随着声音的逐渐远去,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

“喏,看到没,这就是因为那几起案件带来的影响,最近街头很多抢劫团伙,甚至还有刚刚那种情况。”一个室友对着外面撅了撅,示意了一下,小声说道。

“要不,换个地?”椎逊询问着在座的意见。

“换啥换,都这样,虽然群众的不信任带动了犯罪率,出现了很多抢劫啊之类的,不过也没闹出人命,还在可控范围。”他停了停,然后看向椎逊,说道:“椎大班长,不是我说你,多关心多关心别的东西,别一门心思吊死在辣椒树上。”

其它几个室友附和着他,椎逊一笑:“我觉得你们说的没错。”

“哟!那今天可是个大喜日子,恭喜一代海王诞生。”几人举杯,一饮而尽。

长久以来良好保持的形象,也会因为一时的违反在别人内心中的人设,从而导致形象的崩塌,正如谭索对于椎逊,一直所说的诚信。

……

“呕…”

椎逊在寝室厕所,弯着腰,呕吐着,心情似乎也因为酒精的麻痹,变的好了许多。

“逊哥儿,也不行嘛!”室友坐在寝室桌子前,对着厕所里的椎逊喊道。

“谁说我不行!今天,我带你们去泡吧!我请客!”椎逊满脸通红,站在寝室里对着其他室友喊道。

“真就转性了啊,没问题,逊哥儿当冤大头,谁会不愿意呢!”室友笑嘻嘻的回道,没喝多少,所以显得很清醒,打量了下椎逊,发现他上身还残留着一些呕吐物,接着说道:“逊哥儿你换套衣服,等下咱们去撩妹!”

“没问题!我今天穿帅气点,告诉你们什么叫撩妹高手!我喊个朋友一起!”椎逊换了套衣服,带着室友们出了门。

晚上,8点29分。

几人站在街边,等着什么人,酒吧的招牌在他们身后闪烁着,马路上的车辆多到拥堵,这是一个繁华的夜,行人很多,灯光交错着落在他们脸上,多是情侣,往着更前方的步行街行去,即使是发生了几起案件,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很遥远,没有实感,也不关心,只要在乎眼前就好,冷漠,且平静。

没过多久,一个矮矮的小胖子过来了,他发现椎逊居然在跟着其他人一起抽烟,挺诧异的,因为椎逊烟酒不沾。

“小胖子来了!走!我带你们去潇洒!”椎逊说完摸了摸口袋,刚动起来的脚步停下,神色愣了愣,喊道:“完了!换衣服忘记带钱包了!”

“哟!没事,我请客!”那个叫椎逊换衣服的室友听闻说道,嘴边扬起一股笑意,紧接着道:“毕竟我叫逊哥儿换的衣服,我的锅我的锅。”

“那怎么行!”椎逊立马说道:“我喊你们出来的,今天必不可能让你们出一分钱!”

“那怎么办吗?”小胖子在旁边问道,他是听椎逊说今天晚上带他出去潇洒才过来的,没想到是去酒吧,让他家里知道怕不是屁股都要给打成八瓣。

“看我的!”椎逊说完走往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走去,开口勒索。

椎逊心中有些让他遵守的东西,被自制力压抑了非常久的叛逆,随着长久以来亲情的缺失,榜样形象的崩塌,疯狂的冒了出来,借着酒精在体内的挥发,更胜一筹。

没多久,几个少年得到了他们的“战利品”,赚大发了,还是“刀了死”,如果谭索在,那椎逊绝对不敢这样。

椎逊上酒吧之前,内心嗤笑,既然叔叔你已经丧失诚信,那你给我心里加上的禁锢,加倍的解除,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吧?

……

凌晨两点,椎逊左手拥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从酒吧下来,手机里有着他室友给他转账的记录,路过酒吧旁边的这个地下室,发现已经被警官围了起来,警官还在呵斥着周围的行人别看热闹,让他们离去。

几个警官抱着几个小箱子出来了,穿过拥挤的人群,往警车走去。

“这好像是综合科那小子,挺有冲劲一小伙的,可惜了,我还挺期待跟他共事的。”一名年龄较大的警官在路边抽着烟,对着旁边的年轻警官说道。

“为什么作案手法变了,受害人从女的变成了男的?”年轻警官问道,面色略带思索。

老警官笑了笑,抽了口烟,回答他:“优质解答,我不知道,这段时间,不管什么线索,我们都找不到,仿佛嫌犯就是这个世界主角,可惜不能安静退休咯。”

这不是椎逊关心的,脚步没停,带着女孩走向前方路口的一家宾馆,享受着青春带来的快乐。

小箱子被里面的液体染红了一点,地下室里似乎有股执念,希望能陪外面这个叛逆的少年郎,直至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

……

隔了一段时间,椎逊出席了谭索的葬礼,默默无言,心里带着愧疚,跟懊悔。

因公殉职,椎逊内心苦涩,没想到就连最后一个关心他的人也走了。

“臭小子,是你!”伍志走到他边上,还是那一身黑西装,虽然嘴里是这样说,但表情却是很伤感的。

椎逊认出了他,是被他勒索的那个男人,心里很惊奇他为什么会来参加他叔叔的葬礼。

伍志拍了拍他的头,苦笑道:“就当是见面礼算了,我也没跟别人说过。”

“之后跟我混吧,椎逊侄儿。”伍志,谭索的好哥们,错过了葬礼,但没有错过兄弟的葬礼,什么都放下了,安安静静,融入到他人生的角色中,但性子却改了点,变得像谭索。

夕奕穿着黑西装坐在外面的黑色高级轿车里,点燃两根烟,打开车门,把一根放置在外面的路上,回到车里将手里的烟静静抽完,离去。

对不起。

伍志想让谭索承载着的道路没有实现,却带上了谭索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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