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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故人归来

来人便是王有亮的大哥、秦明月的大舅——王有芳。王有芳四十五岁,人长得精干,饱经风霜的眼睛很有神采;身子微微发福,穿着也很寻常。王有芳将秦家里里外外打量了一遍,说道:“大虎兄弟,这些年来别来无恙啊,可有亏待我这个外甥女啊?”

听到这话,秦大虎脸上现出惭愧之色。秦明月见状忙热情的打招呼:“大舅舅好!”

“明月长这么大啦?快,让舅舅瞧瞧!”王有芳拉着秦明月左左右右细细的看了又看,眼角很快就有了泪水,“真像她娘小时候啊……”

秦百越总是一个人在角落里安静的读书写字,念念怯生生的靠近他,在旁边小心翼翼的偷看,秦百越见状,倒是大方的把正在学的知识都讲给她听。没过多久,二人便十分熟络了。

当下几人闲话家常,原来当年王有芳离家以后便去了南方闯荡,南方比之临川州更为富庶,王有芳别的没有,倒是有一身力气,这些年来坎坎坷坷,虽不能说活得不错,但比之秦家和王有亮家里是要滋润得多了。他前两日刚回到王家祖屋,见祖屋早已破败,腐烂的楼板早被人拾去烧火,地上只有一些碎瓦片和陈年烂茅草。于是又去了周家祖屋,却得知王有亮已搬家,走了许久才找到了王有亮家里。王有亮又同他讲了秦明月的事,二人一合计,这才决心来秦家探望探望,毕竟这是亲妹妹留下的唯一骨血。

秦大虎问:“既然南方生活好,大哥怎的又想起回老家?”

王有芳叹道:“你们有所不知,今年南方大旱,三个月来滴雨未下,怕是到明年开春能不能种下粮食都很难说。我见生意难做,索性卖了小粥铺,裹了铺盖卷回来了。”

南方大旱?秦明月搜索枯肠,只可惜什么信息都没想到。

这是个自己陌生的朝代,或者说这是一个史书上没有记载的朝代。即便是史书上记载的年代,秦明月也不一定能够回忆起来什么有用的内容。

因为上辈子的她历史不行……

她又问道:“大舅舅,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王有芳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说道:“还能有什么打算?!这么多年不种庄稼,那点技巧早就忘光了!我倒是还有点小积蓄,等明天进城去瞧瞧,看看能不能做点什么小买卖。倒是你,明月,舅舅可听说了,你竟敢捉大虫,本事不小哇!舅舅看你是个能干的,你就说吧,接下来想不想做点什么?”

秦明月眼前一亮:“大舅舅和我想到一块去了!要是我想好了做什么,舅舅会支持我吗?”

王有芳哈哈大笑:“舅舅先看看你打算怎么折腾!”

秦大虎皱眉:“明月,你一个女孩子家胡闹啥?”

王有芳不赞同的说道:“大虎兄弟,我看明月是个不俗的,她可比咱们这些人聪慧多了!听我的,让她折腾去!”

秦大虎还想说什么,秦明月却说道:“爹,你就听大舅舅的吧。你想想咱们家之前一穷二白,又只是个普通的乡下人家,什么人都敢来踩我们一脚;我们要是自己没点底子,岂不是要这样永远任人欺负?我可不想!就算是为了百越和玉瑶,我也不甘心!”

听她这么说,秦大虎甚觉有理。但转念一想又觉秦明月年纪太小,又是个女孩子,不足以挑起养家的重任,因此他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中却是不太赞成的。忽然,他想起一事,便问道:“你是如何认识那朗小将军?”

秦明月便简略的将自己那晚如何遇险,以及朗小将军如何仗义出手说了,只是隐去了同去蠡都的情节,毕竟这涉及到人家将军的私事。

一提起当时的情景,她便又想到了夏冰泉,心里蓦地一痛……

不知何时开始,那个最初总与她作对的少年,那个与她争抢鹦鹉的少年,那个不顾安危来救她的少年,以及在最后的时刻轻吻她的少年……

那个眉目如画、神采奕奕的男孩,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的心里面。

夏冰泉,我不会让你白白死去!

王家的生意遍布整个四方镇,经营的范围囊括了钱庄、当铺、布票以及酒楼。王家共有两家钱庄,三个当铺,五家布票,而城里的两大酒楼归云居和思凤楼则是王家最赚钱的产业。换句话说,这两大酒楼几乎已经成了四方镇的招牌建筑之一。四方镇除此之外也有许多酒楼,但是比起这两家来,可就要逊色得多了。

所以王家在城里风生水起,隐隐有超越其他几家大户一家独大的趋势。

尽管王家现在是老太太当家,但老太太只有王万金一个独子,刚好王万金又是个不争气的。这眼看着红红火火的产业,因为王万金的胡乱折腾,倒是有些停滞不前。

在市场上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里,一家粥铺悄然开张。粥铺只挂了一张小小的牌匾,牌匾上是秀丽的三个楷体大字:食粥记。左右两边张贴了一副对联,上联:客从八面,下联:粥游四方。

这颇有格调的小粥铺吸引了许多路人驻足指点,奇怪的是,粥铺却一直关张,而木板封起来的屋里却不时有香味飘出来。

如此一来,引得好奇的人便更多了。

便这样过了三天,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粥铺终于在清晨卸下了封起来的木板。秦明月和王有芳将两大桶熬好的粥摆放到台面上,浓烈的香气一直往大街上飘去,方圆五十步以内布满了粥的味道。

王有芳孤身一人,除了亲弟弟王有亮的两个孩子,便只有秦明月这个外甥女最为亲近。当秦明月提出要来城里开粥铺的时候,他的的确确吃了一惊!原本他如秦大虎所想,以为秦明月只不过是将想法挂在嘴边,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她竟然真的下定了决心。

王有芳有技术,也有开店的经验,而秦明月擅长管理,厨艺也还不错,店子也比他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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