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281900000001

第1章 出任务

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天色阴沉,空中飘着毛毛细雨,放眼望去视线模糊,街道上的人都只能看个大概。被战争摧残、经常被轰炸的古星市,到处都是断垣残壁,虽是传统佳节,可市场萧条,街上正常营业的店铺不过十之五六,行人更是稀少。

可该上街活动的,还是必须出去。战争再残酷,人也必须得活下去。在古星市雨坪区东南方向的一片民宅,走出一位穿着黑色警服的年轻警察。他宽阔的额头,两道浓眉微微皱起,鼻梁挺直,棱角分明的双唇紧抿。此人叫朱慕云,是古星警察局保安处的一位普通巡警。

现在的巡警,集现代巡警、片警和城管的职责于一身。人力车三轮车要管,小商小贩要管,街面巡查要管,别人家婚丧嫁娶也归他们管,几乎凡是街面上的都归他们管。交通疏导、协查案件,甚至抓捕抗日分子,都能看到巡警的身影。

朱慕云懒洋洋地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嘴里嘟嚷着一句“糟腥天气”,返身锁好门。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压了压警帽,沿着屋檐小跑着冲进巷子里。

“1、2、3……66。”朱慕云心里默念着,当他数到66的时候,就知道到巷子口了。从开始穿警服的那一天起,他每天上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从巷子口到前面的无名粉店还有三十七步,到警察局还有4785步。朱慕云上班的速度是每一秒走两步,而巡逻的时候,平均一秒走一步。

“云哥,今天我送你吧?”刚到巷子口,一辆黄包车突然奔了过来,停在朱慕云的身边。车夫也很年轻,瘦削的脸上挂着笑容,一脸期盼的望着朱慕云。他叫三公子,大名江群,只是从他记事起,就很少有人会提起他的大名。

“端午节你还出什么车,赶紧回去,晚上我买点粒子,再称两斤猪头肉回来。”朱慕云望了三公子一眼,眉头皱了起来,低声说道。

如果光听名字,谁也不会想到三公子竟然会是一位黄包车夫。头上虽然戴着斗笠,身上披了块塑料布,但下半身却快湿透了。小时候,三公子的父母希望他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活,但谁能想到,成年后的三公子却只能当苦力。

“下雨,坐车的人才多呢。要称猪头肉的话,当然得是美味餐馆。”三公子年纪比朱慕云还要大两岁,去年RB人轰炸古星,他的家没了,家人也死光了。要不是遇上朱慕云,现在的三公子早就成了一杯黄土。

“到前面一起吃米粉。”朱慕云依然不上车,他早就与三公子约法三章,早上自己坚决不坐他的黄包车,晚上去夜校时,可以让三公子送。他其实早就想买辆自行车,但以现在的薪水,再存一年也未必能买得起。

“今天有事没?”三公子没有再坚持,跟着朱慕云到了前面街角的无名粉店。但奇怪的是,两人进去后,却背靠背分坐在两张桌子上。三公子看了旁边一眼,压低声音,问。

朱慕云是警察,三公子这个黄包车夫,自然就义不容辞成了他的免费探子。市面上有什么风吹草动,甚至朱慕云需要查明的店铺和人员,他在拉脚的时候,都能顺便打探。只要是朱慕云吩咐的事情,三公子宁愿不拉客,也要帮他做好。

“长塘街又新开的几家铺子,你有时间注意一下,特别是那家晓阳照相馆。回春药铺那里,也不能放松。”朱慕云想了想,这样的年岁,还有人跑来古星新开照相馆,实在让人奇怪。

朱慕云虽然只是巡警,但也需要对街面上的情况了解清楚。特别是在他的一亩三分地内,大小事情,他都得清楚。所以,只要有机会,他就会让人替自己了解情况。像三公子这样的人,他有数个之多。

朱慕云觉得,自己知道的情况越详细,面对任何情况就更有把握。这不但是他的职责,也渐渐成了他的习惯。如果自己辖区内有哪家的情况他没掌握,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但这样会让他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朱慕云所有的精力,也几乎都放在摸排上面。要不是有三公子这些人帮他,恐怕到现在他连两成情况都摸不出来。

“你放心,我都盯着。”三公子忙不迭的说。虽然这样跟朱慕云说话很别扭,但这是朱慕云要求的。他们虽是好友,还是邻居,但在外面总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他难以理解,但一直以来,对朱慕云都是言听计从。

“华生呢?”朱慕云随口问。

“他天没亮就出去了。”三公子说,华生也是朱慕云收留的小乞丐,晚上回来的时候,在他门口睡觉。华生跟三公子一样,也是他的线人之一。

“要是忙不过来,就让华生也过去。”朱慕云叮嘱着说,三公子和华生,每天难混温饱,他的薪水有一半用来补贴他们。

“不用。你放一百个心,我现在没事就把车摆在回春药铺的对面。”三公子悄声说,他是正宗的黄包车夫,不管把车摆放在哪里,都不会引起旁人的怀疑。

朱慕云吃完后等着三公子,看他把汤都喝干净。放下后,三公子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神情。能不饿肚子,就是他现在的人生目标。

朱慕云见雨小了些,小跑着去了城西的警察局。三公子想追上去,但被朱慕云一脚给踢了回来:“把事情办好才是正道,别整这些没用的。”

望着朱慕云奔跑在雨中的身影,三公子眼睛里濡着泪花,转身拉着黄包车就去了长塘街。朱慕云或许在街坊的眼中,名声不那么好。但三公子却很清楚,朱慕云对自己是真好。如果没有朱慕云,自己活不到今天。

“三公子,你何必天天去拍他的马屁?人家连正眼也不会瞧咱们。”同样一位黄包车车主正好见到这一幕,还以为三公子被欺负了,替他打抱不平地说。

“我就喜欢。”三公子嘟嚷了一句,拉着车子跑进了雨中。

朱慕云跑到警察局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快湿透了。正要去拿雨衣时,遇到了他的搭档贺清和。贺清和三十多岁,个子不高,微胖。他是原来警察局留下来的的巡警,朱慕云与他搭档大半年,学到了很多经验。

“起火啦?”贺清和见朱慕云火急火燎地往上冲,似笑非笑地说。

他的原则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在端的是RB人的饭碗,没必要那么认真。朱慕云悟性很好,高中毕业,脑子活,学什么都快。特别是朱慕云逻辑推理能力,在他的教导之下,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衣服都快湿透了,要是感冒你给治啊。老贺,今天是不是要发福利?”朱慕云刚才进来的时候扫了一眼,原本早就应该出门的巡警,竟然都聚集在大厅。想到今天是端午节,或许会发点肉、蛋什么的也未知。晚上自己肯定得跟三公子和华生好好吃一顿,如果局里发福利,自己就能省不少。

“狗屁!得出任务,又是帮特务处抓人。”贺清和没好气的说。这个月,他跟朱慕云已经协助特务处行动好几次了,每次都是抓地下党。

端午这样的佳节,不但没有福利,反而还要出任务。他们所谓的出任务,可不是正常的巡行,而是抓捕抗日分子,当然牢骚满腹。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任务,原本就不是他们保安处的事。

去年下半年RB人占领古星市后,原警察人员大部分逃散,机构解体。年初,新警察局正式成立。除了小部分留任外,大部分都是新招募的。警察局有警务,司法、保安、特务等处,并设立了城关、新兴等九个区公所,以及二十二个分驻所及派出所。保安处人最多,经常被特务处抓壮丁。

警察处管理枪支弹药和人事升迁调补;保安处管理户籍、发放“安居证”和查店、巡行;司法处管理档案、取证材料、处理人犯;特务处负责侦查情报、抓捕等。

朱慕云和贺清和都是保卫处的人,以前也参加过特务处的行动。特务处的处长曾山,为人阴险狠辣,又有RB人撑腰。保安科的处长李自强,每次对曾山的请求,总是有求必应。而他们参加特务处的行动,有功无赏,有过还得罚。贺清和一听说要协助特务处行动,自然很不满。

但再不满,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贺清和和朱慕云,都到警备处领了一把中正式步枪和五发子弹。他们来到大厅的时候,正好见到特务处的曾山和保安处的李自强一起从楼上走下来。他们身边,赫然站着一个RB少尉军官:小野次郎,他是古星RB特务部宪兵队特高课的小队长。

同类推荐
  • 战争的艺术

    战争的艺术

    安托万·亨利·若米尼(AntoineHenri Jomini,1779.3.61869.3.22),军事理论家,法国拿破仑时期的将军,俄国步兵上将。
  • 咸阳市秦都区军事志(公元前16世纪—公元2005年)

    咸阳市秦都区军事志(公元前16世纪—公元2005年)

    本书以修志的方式记述咸阳市秦都区军事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内容分为军事环境、军事组织、民众武装、兵役、国防动员、军事活动、军事人物七章。
  • 解放武汉

    解放武汉

    本书以纪实手法纪录了在解放武汉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浴血奋战的光辉事迹,歌颂了他们的大无畏精神,再现了解放战争的悲壮场面……
  • 抗战之战神李云龙

    抗战之战神李云龙

    老司机穿越亮剑世界,成为新一团团长李云龙。从苍云岭开始,爆杀小鬼子!!!
  • 血刃狂兵

    血刃狂兵

    赤剑,一个不被记录在案,却始终为国效力的超然存在。它游走于黑暗与光明边缘,是龙国最强、也最神秘的特种部队。而赤剑中的最强者,被誉为‘血刃’。血刃一出,天下跪服! “卧槽,老子竟然不死不灭?” “我去,我这眼睛…血眼魔瞳?” “老婆,我说我是被迫的,你信吗?” ……看血刃狂兵,如何卧底都市,低调游走于灯红酒绿,嚣张泯灭一切罪恶强敌。《血刃狂兵》,是南征猛将继《特种军刀》《绝世特种兵之浴火战龙》后,又一沥血巨著!
热门推荐
  • 派生恋爱

    派生恋爱

    她爱的人死去 爱她的人忘记了她 最后,连恨的人都不能恨 她只能选择离开
  • 古今僵史

    古今僵史

    相传上古时期,中州各部落为生存而征战,一时天下大乱,各部落兵刃相接,所战之处,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 腹黑王子好嚣张:吃定你

    腹黑王子好嚣张:吃定你

    一个闷骚的学生宅男,无意间被带入了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世界。在世界观悄然改变的同时,娇小的女老师,单纯的初恋,失落的红尘女……一个个莺莺燕燕,不知不觉走进他的世界,而与之相随的,还有阴谋、阳谋,与解不开的未知枷锁!如果这一切需要有人拯救,结束这个黑暗的世界!
  • 神级训练家

    神级训练家

    带着顶级饲育家、协调家、训练家的知识,带着常磐之力、重力来到神奇宝贝世界。超神从小开始,直至踏上巅峰。
  • 前夫的小院

    前夫的小院

    山连着山,暗红色的石头山,七高八低毫无规则叠挤在一起,连绵不断;淡黄色的土山坡上杂草茂盛,野酸枣互相牵扯着勾挂着,叫不来名字的结有果实的各种七高八低的灌木,大多数扎根在石头缝缝里,极难采摘。夏天,长满大片野花和荆条的阳坡坡上,远看去青一块红一块、蓝一块紫一块,说不清是什么图案。秋天里的沙棘漫山遍野,像金灿灿的黄飘带,自由落洒,颇为壮观。冬天雪后,白茫茫的一望无际,土山、石头山混为一体,肃静威严像条卧龙在休眠。山际把天和地分成两半,弯弯曲曲的那根连线画不出它的头在哪起源、尾在哪结束。
  • 抢亲冷王爷

    抢亲冷王爷

    妖妖群:78317233水悠若篇:她水悠若只是一介民女,爹爹和娘亲是普通商人。然而她的未来好郎君却是当朝大将扩飞扬将军。她十四岁那年开始议婚,可是飞扬表哥总是一拖再拖。爹爹和娘亲三天两头地亲自上门,好不容易,飞扬表哥终于答应迎娶她。可是成婚当天,他人还在军营中。没关系,她一个水悠若又哪及得上社稷苍生!等她过了门,待他回来再拜堂也不迟。满心欢喜地踏上花轿。然,途中乐声突然止住了,花轿被重重地摔在地上,轿帘强行被人掀开,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张英挺陌生的脸孔,强把她掳上马。………风夜翎篇:他贵为风天王朝的十九王爷,与丞相之女清音两情双悦。可是皇兄却下旨,把清音指给当朝太子风止然。本来深爱他的清音居然答应了!在她眼里看不出迷惘痛苦,有的只是对他一往情深的嘲弄和戏谑。既然你可绝情当别人的新娘,我也可以潇洒不羁一脚将你踢向其他男人身边!一甩袖,自动请缨,亲自护送你入宫,成全你的虚荣。回府途中遇到迎亲队伍,他满心怨恨,任性地想,你明日成婚,我偏要早你一日娶妻!一记飞骑将前面迎亲队伍拦下,强把新娘掳走。………扩飞扬篇:他自小与表妹水悠若订下亲。只是他扩家家道中落,水家嫌贫爱富,提出五年成名之约。要他从军,如果五年后他不成名就不把女儿配给他。五年,简直强人所难!等他用了八年成为正一品镇国大将军,他与水悠若的婚约理应取消。然,水家却厚颜无耻地拿出婚书,逼他娶水悠若。他冷笑一声,挥袖答应。可是成婚当天他故意留在军中,第二天回到将军府,正盘算着如何嘲笑水悠若,可是,家丁怯怯懦懦地告诉他,在迎亲途中,将军夫人被当朝的十九王爷风夜翎掳走了!士可杀不可辱!风夜翎掳走的不是他的夫人,而是他的面子!…十九王爷失恋抢亲,一时任性掳走了当朝大将军的夫人——错错错!她水悠若一介民女,夹在两个不爱她的强势男人之间——半死不活!他扩大将军为了面子跟那超拽的十九王爷干上了——无硝烟的战争!妖妖笔下的故事很精彩,感情好动人,文字很缠绵……亲们快快入坑啦,绝不会失望的。(本文是女主步步成长的文,开始有些弱,不过会成长起来的。)………………………………………………………………………………推荐栏:推荐自己的旧文【黑帮老公十八岁】╰☆╮小水滴的【扑倒妖孽男】懒兜的【王爷的妃不是妃】紫极光的【相公不在多】桃花相【再见前妻】飞天小猪【黑道老婆】
  • 器魂系统

    器魂系统

    世界三大实验,引动了维度交融,前生险些战死沙场的夏启山,被从天而降的天碑融入体内,最终在2000多年后的末世重生,拥有了神奇的器魂系统,继承了天碑的诸多神异。在末世中,进化,强大,生存,继而发现天碑的最终奥秘。
  • 冷帝的腹黑狂妃

    冷帝的腹黑狂妃

    她是21世纪暗杀特种兵,腹黑,冷酷无情,一朝穿越为丞相府的废物嫡小姐,有爹无娘,且死前被亲爹亲手打死,被姐妹毁容。再一睁眼,狂妄肆意,遇神杀神遇鬼杀鬼,一路虐到底。他是九天之上丰神卓绝、冷若冰霜、嗜血残忍的帝尊。两人在生死之际相遇,一眼万年,倾情世世,他为她不惜一切,宠溺天下。她为他牺牲绝色容颜,忍受最毒的诅咒,逆天改命。且看冷酷腹黑的男强女霸,横扫天下,成为九天至尊!
  • 曾照——彩云归

    曾照——彩云归

    姚姑娘,在下乃是江湖浪儿,你跟着我,是不是有些委屈姑娘你了。我笑道你那伤,世上没几人能治得了,就算委屈,但是古话说的好救人救到底。你不反驳,只是低下头,酷似宠溺的笑了。----------------------------------------------我拽着你的衣袖苏梓寒,你说,你心里可有我你皱着眉甩袖,背过身道没有,至始至终,不曾有过-----------------------------------------------我,姚晴,立下绝誓,要你,苏梓寒,尝一次心如刀割之苦叶落彼岸时,落日映霞天。东隅不复现,日照彩云归。
  • 花花绿绿

    花花绿绿

    曾明既然带了刀,就需要喂养它,其实也需要喂自己。他有自己的名字和故事,受害者也有自己的名字和故事。他们不知彼此的名字和故事。可事情仍要发生,不可挽回地发生。这时代可以象征的东西太多。一言以蔽之,就是花花绿绿。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群魔乱舞、千奇百怪……曾明就坐在我对面,我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是兴奋还是痛苦(我承认自己在这方面比较笨拙)。事情其实是这样的,曾明小时候养了一条小狗,因为毛色很杂很花,就给它取了个名字“花花绿绿”,同班同学马大伟说“花花绿绿”不像个名字,干脆叫“小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