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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你所以选择离开
无数次午夜梦回,你微笑着从天边向我走来,我向你奔跑,对你呼唤,可你却转身向天边隐去,即使在梦中,我也无法看清你的容颜。我常常在想,那个天天陪伴我的声音后面是怎样的一个你?我无法形容我第一次看到你时心中的感觉,那是一张美丽而又凄婉的脸,我就那么呆呆傻傻痴望着麦上的你,目光久久不能离开,我知道我今生必将醉倒在你的世界里,而你却注定与我无缘!爱不单行,首席盛爱无期!
没有婚姻,没有金钱,甚至没有一句承诺,褚夏衣就在这个被誉为“北城女人最想嫁”的矜贵男人身边默默待了三年。只要他要,只要她有!这便是褚夏衣对顾靖庭的态度。有人问顾少:是什么让你将一个女人吃得死死的?他掀起凉薄的唇:养过宠物么?三分饱,七分馋,让她心里对你恨得痒痒的,却又离不开你。对你的所作所为恨之入骨,转身却又能毫无原则的原谅你的一切。只是,真的能原谅一切吗?...她以为,爱情只要等待,便会迎来花开并蒂,于是,大胆询问:你会娶我吗?他勾唇轻笑,拍打着她的脸:梦该醒了!她以为他是不婚族,直到,“不婚”的男神终于为他心爱的女人披上了一袭白纱...直到,她病入膏肓......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一段离奇的身世,一张飞往异国的机票,将他和她的世界彻底阻隔。“后会无期,我的爱人。”北城飞往西雅图的13小时航程,她的眼泪未曾间断...心脏骤然缺失的那块地方,叫做顾靖庭。...一别经年,她不再是他呼之即来的宠物,而是另一个男人的掌中宝。而她转身带笑的眸子,一如当年,只是那耀眼的白纱,和身边的萌娃,却一瞬间刺痛了他的眼,慌了他的神...直到多年后顾靖庭才明白,两人之间,最先沦陷的原来是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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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泰晤士报》《卫报》公推为“世纪之书”,十年来唯一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作家,被加冕为“伟大的美国作家”。多年来,我们以为再也不会读到这样的作品,那种濒临灭绝的真正好看而又伟大的小说。正如人们借由狄更斯来了解十九世纪的英国,后人也可以通过《自由》来了解二十一世纪初期的美国。《自由》出版前,奥巴马总统急不可待抢先阅读,赞叹“太惊人了”。美国传媒女王奥普拉:“一部惊人的大师级杰作。”《自由》讲述了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在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十年经历的梦想与失败。乔纳森·弗兰岑以悲喜交织的手法,戏剧性地刻画了拥有太多自由带给人的诱惑与负担:无论是满怀情感纠结的家庭主妇、坚持当好人的丈夫,还是精神飘荡不定的摇滚歌手,以及叛逆、迷茫的青春期孩子,原来自由带给我们的,是幸福之外的一切……弗兰岑着眼于具体的生活细节,以充满思考和力量的文字,“记录”各个人物在一个肤浅的娱乐世界里如何挣扎着去学习生存、找寻意义,体察人类滔天的欲望和无边的痛苦,描绘出一幅格局磅礴的时代画像。魔君的宠妃
他封印千年,借助神器,破印而出,没想到……苏醒过后……魔界至尊,沦为弱小一只。愤怒至极的瞪着犹如八岁孩童的身体,以及不远处在他重击之下冒着一丝青烟的尾指大小的黑洞,耻辱,这是绝对的耻辱……“混帐,去把那个女人给我抓来!!!!”……当知道八岁孩童就是魔界至尊,她差点笑破肚皮。魔皇是吧?不过就是个蛮不讲理、阴晴不定、暴燥易怒的臭屁孩。随时用‘不解封印’威胁一下,看能把她怎么地?…………注:女主前弱后强,会渐渐强大起来滴。…………因为可歆写文较慢,为了写好文,要反复修改,所以给亲亲们说一下更新时间:正常更新两日一更,(保持)灵感不断每日一更,(尽量)灵感枯竭几日一更,(有时)人品爆发每日两更!(可能)总之——绝不弃坑!(一定)重生毒女:废材,撩一下
她用手大力揽过,小巧的嘴唇突袭而来,让人防不胜防。他瞪大了眼,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庞,手脚不知所措。一道清香飘过,仿佛化作千根香丝徘徊在两人之间。他伴着清香闭上眼睛,跟随着她所走到路全都再游走一遍。就在他要退出时,可她却紧紧抓着不放。最后一下的蜻蜓点水,性感的嘴唇上的疼痛感慢慢浮了上来。鲜红的液体争先恐后往外冒,玉笙用手点了下自己嘴唇上粘上的血迹,放在他的嘴唇上,“就算从敌人化成战友,别忘了。曾经是敌人,将来也是,永远不要轻敌。”过了一息,她又笑逐言开,脸上仿佛仙女勾勒出来一朵鲜花,随即展开,“谢谢你的蝎子,我会好好养着。还有,吻不怎么样,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找我练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