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四日
今天,是理化课辅班前期课程的最后一天了,有点点小伤感,毕竟要有半个月都见不到这群人了。当然,还有一堆理化作业等待着我们。
鉴于昨天已经伤感过了,今天就不做作了,好好地上完了课,像往常一样走出门,走在那条无比熟悉的回家路上。今天很幸运,顾明悉并没有相约朋友在外“游荡”,而是直接回了家。而我,也有幸“尾随”一路。
出了课辅班的门,袁逸含一如既往地啰嗦,再三嘱咐我写完作业拍给他对。我还是像从前一样无奈扶额,不对,是扶了下帽檐,以表我的鄙夷。自袁逸含加上我好友之后,但凡他家里没人接的时候,都是和我一起走的。我倒是不在意有没有同路的,但袁逸含这家伙,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听多了,我都习惯了。
今儿申朋伦大爷也是孤家寡人,便跟着袁逸含加入我们的队伍。双人行变成了三人行,气氛一下子就活跃了,额,我觉得闹腾可能更为贴切。先是俩人合起伙来调侃我的发际线,一会儿又起了内部冲突——互相调侃爆料,像极了幼儿园的小孩儿。原本被调侃得怒火中烧的我愣是被他俩给逗乐儿了。
短短的路在笑声和弯弯的眼角呲溜一下就溜到身后,我们在十字路口分成两路招招手就再见了。
一个人在路上慢慢的走,踩在自己的影子上,就像踩在时间上。在某一瞬间很想时间定格在此,就在这条路上一直走啊走,顶着蓝粉色的一小片天空,自己就像是主角,在一张黑白的景里独具色彩。
如果,没有前方的那个散发光芒的男孩。
在我眼中的顾明悉,就是周身围绕着光的,像是生来的主角。
有的时候,我也会很羡慕,羡慕他那讨人喜欢的外表,羡慕他与生俱来的主角光环。或许不是与生俱来的,但也是我未曾拥有过的。
我就像一个一直活在别人故事里的配角,或在角落观望全部故事,或推动剧情发展。我从来没成为过主角。
小时候看灰姑娘,其实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这样美好的故事是在有足够多的运气才会发生的,我是没有这样的运气的,我知道的。暗地里倾慕王子的女孩儿一定不少,但她们没有辛德瑞拉的外貌,没有仙女相助,也没有辛德瑞拉的好运气,所以她们没能成为辛德瑞拉。
我从包里拿出手机,找了个好看的角度,给蓝粉色的天空拍了张照。镜头缓缓下移,刚刚好把顾明悉框进画面,定格。男孩的背影完美融入画面,美得像幅画。我有些慌张,有有些窃喜。这是我头一回偷拍顾明悉。
这样某一瞬间的美,或许我不应该用美来形容一个男孩,但我想或许没有其他的修饰词能够形容定格在这一瞬间的他了。是的,这一瞬间,属于我的这一瞬间。
我被自己大胆的想法惊到了。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竟然妄想着拥有一瞬间。但,就请给我这一瞬间的拥有权吧。我看看前面那个男孩,看看天,请上天给我这个机会吧。
虽然觉得这个想法很痴妄,虽然觉得这个举动很幼稚,但是,现在的我,就是在这一分钟,就是这样了。只有这样,我才能做一点点我认为有些疯狂的事。
顾明悉,你真是厉害,就像一块磁石,让我一点一点地脱离我的轨迹。我该怎么办,才能摆脱这样的处境呢?
回家的路好像比往常长了些,我很喜欢,可以更久地肆无忌惮地看着他的背影。
疯狂就疯狂吧,至少在这一小短距离,我不在乎。
我看着他乖巧地站在路边等红绿灯,看着他在交警的注视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过人行道。其实心里是很慌的吧,被警察叔叔这样盯着,强作镇定,但是有点慌乱的步伐还是出卖了他哈哈哈。
坐在路边大排档的大妈阿姨们有的斜着眼瞥他。看到这么好看的男生,说不准还会以为是哪个经纪公司的练习生呢。也是,顾明悉长得这么好看,要想不引人注目,也是很难的吧?
我在心中暗喜,就是这样的顾明悉,这样散放光芒的他,是我喜欢的人呢!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在顾明悉后面走了一路。我不想用“跟”这个字眼,这样我就可以假装我们是一起的。
目送他的背影在小巷渐行渐远,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回家。下一次上课又要等好久,在这期间能不能碰到顾明悉我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不期而遇了。不,是心怀期望的偶遇。
在网上和简依天马行空乱七八糟地聊了一通,又被这丫头给教育了一番。我也不是好欺负的,随随便便就拿萧正安堵了她的嘴。有时候真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这丫头脑子里是不是只有萧正安这家伙。我要是个爱吃醋的,这一天天的不得酸死。
简依和萧正安的关系我始终理不清,她自己说是只是普普通通八年同学,但就萧正安对她情绪的影响程度,我可不信什么鬼同学情。认识她这么多年,她什么性子我难道还不清楚么?
就这个情况看,这丫头多半都还没察觉到自己的感情。就是不知道是应该趁早把萌芽掐死还是任由其长成,更不知道萧正安是个什么态度。这俩人的关系,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吧。作为共同认识俩人的人并且作为简依的闺蜜,要是最后出了什么问题,我也没办法袖手旁观的。
唉,年纪轻轻的我说话这样语重心长,搞不懂我为什么操别人的心,管管好我自己吧。今天就这样好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