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三十日
今天,是去学校考试的日子。后天,就是正式开学了。即将成为初三学生,心里还是有些恍然。时间过得真快,初到这所学校的时候,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知所措。可现在,能准确地叫出每一个同学的名字,也能在属于自己的天地如鱼得水。再过一年,就要迎接中考了。
突然地,竟然有些舍不得。
上学放学的这条路,我还没有走腻。学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还未一一熟记。最害怕的,还是中考之后的各奔东西,那些人,那个我不想忘记的人。
分别了一个暑假,再次在教室相见,大家总是分外亲热。以往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每天都能通过网络上的各种聊天软件联系,明明昨天还在一起打游戏,明明上个星期才一起去市区玩了一遭,明明前不久才见过这些面孔,怎么再见是还是相看两不厌?但是,当我也有了牵挂的人,(姑且让我这样形容我日记里的顾明悉吧)我才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真实存在的感觉。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笑,眼睛里藏不住的笑意,在阳光下染上金棕色的几根发丝不安分地翘起,看上去那样柔顺,想来一定是昨天洗过的。老班一如放假前,二十来岁的单身女青年像个老母亲似的啰嗦,催着顾明悉去剪头发。顾明悉呢?还是一如既往地敷衍,打着哈哈就过去了。
我在自己的座位上,像个局外人旁观着整个教室里发生的每一件事,偷听着那些与我无关的八卦。即便是像油彩画里格格不入的黑白调,我也依然自得其乐。我就是这样的,沉默着,奇怪着。
由于是直接去了各自班里,我还没来得及去见一见简依。不过我想她并不会介意的,因为她最想见到的人,第一个见到的人,不是我。不是我对自己在她心里的地位不自信,只是我太了解萧正安在她心里的地位。长大了的姑娘留不住,这句老话我是真真深有体会了。
今天的考试并不难,甚至可以说有些简单,毕竟四篇古诗默写总是比做一堆选择题要少死几百个脑细胞。当然,这是对于背了书的人来说,比如我。对于那些没有背书的,比如顾明悉,情况可就糟糕多了。我猜他一定把时间都花在了打篮球上,他那么喜欢打篮球。事实应该也与我所猜的无甚差别吧。
今天见到了新的英语老师,是个小个子女人,画着深棕色的眉和红褐色的唇。我想说其实她并不是那么适合这个颜色的唇膏,显得她原本就不白皙的皮肤有些泛着油光,尤其是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不过,她有很清脆好听的声音,和简依的声线是一个类型的,像从屋檐角竖直落下击中覆盖青苔的砖石的声音,透亮透亮的。记得小时候特别羡慕有这样声线的人,因为听起来洪亮又甜美,每一次都会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被老师一眼相中担任领诵。而像我这样的声线,虽然在个人朗诵比赛中得过奖,但是总是备选中的备选,混在人群中谁也不会知道放开喉咙后的样子,就像个普通人一样。
新的英语老师是个温柔的女人,我猜的。她监考的时候努力做出一副严肃的姿态,但是滴溜溜转的眼睛暴露了她的本性——这一定是个挺好玩的可爱的老师。她说初次见面,第一场考试就算是彼此的见面礼,不要有传纸条的,也不要有打小抄的。她说的时候,下面传出了些笑声,我知道一定是老师说中了某些同学的心思。这是常有的事,不管什么考试,总是有那么些人喜欢做些欺骗老师,也自欺欺人的事情。虽然知道没什么意义,但是他们还是会这么做。我不理解,也不希望,不想要理解。
今天中午顾明悉也在学校的篮球场打球。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顾明悉打球了,以前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时间,每当我绕着操场走圈或者运气好在篮球架下占得一席之座的时候,常常有幸一睹帅哥打球时的英姿。好吧这段我自己都觉得肉麻。
才不要陷在粉红色的回忆里面,早点休息,明天就要去采购学习用品,后天就正式开始我的初三生活了。加油,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