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被问得恍惚了,她不禁问自己:是在担心他吗?昨天以前,他们的关系还是“敌友”,可一晃眼,竟然可以在一块自然的嬉笑了,真的是令人不可思议。
她把视线移到车窗外,想就此敷衍过去,凌霄南会意,所以启动车子,老老实实开车,再没说其他。
车子停在一家小面馆前。凌霄南扶着叶璇找了一个靠墙的桌旁坐了下来。
饭馆规模不大,来这里吃面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在附近打工的农民工。既是打工,因此出来吃饭图的就是便宜管饱。几瓣大蒜就是他们最好的小菜,一碗面汤就是他们最好的饮品。
他们是社会上最平凡的人,却又是最不能缺少的人。叶璇单手托着下颚,看他们边吃边聊得热火朝天,情绪在无形中被他们的热情所感染,眉眼间多了一丝烟火气息。
他们两人的出现似乎与这些人有点“格格不入”,老板赶忙拿出菜单,凌霄南指了指菜单上的一种面,就顺着叶璇的目光也看向他们。那些人吃完后相继离开,叶璇才把视线转移到凌霄南的身上。
叶璇想,自己作为一名记者,行走社会多年,对于这样的环境早已习惯。而凌霄南,一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大少爷竟能屈尊在此,实在是难能可贵。
“我脸上开花了?”凌霄南抽出一张纸巾仔细地擦了擦筷子递给了叶璇,不屑地又道:“你用这种眼光看着我是什么意思?”
叶璇被他逗得笑了:“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好奇,你能在这里吃下饭吗?”先不说饭做得怎么样,就单单这样的环境就无法和他平时的用餐环境相比。比如说桌面油腻不堪,凳子不仅很硬而且还没有靠背,时不时还飞舞着一些苍蝇......
凌霄南擦拭好自己的筷子,又开始擦自己面前的桌面,擦好后,又掏出湿巾擦了擦手。叶璇知道,他是有轻微的洁癖的。高中那时,每每有同学借了他的作业本抄题,他都会拿着橡皮把本子上别人不小心留下的手印擦干净。有时候实在擦不干净了,他还会把作业纸撕下来,把作业重新写一遍。
半饷,他懒洋洋地瞥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还不是你非要去写生,附近就这一家饭馆。”
叶璇垂头不说话了,一时间,心里涌过一股又一股的暖流。是啊,只要回到市里,他总会去高档优雅的地方就餐,可奈何她不走,他只好奉陪。
可叶璇忘了这世上有一种剧情叫做“反转”,它会使你出乎意料,惊讶无比。当她心中的感动还在汹涌澎湃的时候,忽的被眼前贸然出现的大碗面震撼的头脑发晕。她指着碗里黑乎乎的东西,吓得问:“这......这......这是什么?!”
凌霄南瞅了瞅碗里切得厚厚的,煮得有些发黑的肉片,淡定地说道:“猪肝面。”
叶璇:“......”
“医生说是补血的,不用多吃,一周一次即可。”凌霄南挑了挑碗里的面,真心是觉得下不了口啊!可是,他要是下不了口,她还会动筷子吗?不管怎样,饿肚子总是不好的,尤其是她。
“补血?”叶璇疑惑了。
“你伤口这两天留了不少血,补补还是有必要的。”凌霄南说着,挑起一筷子面塞进嘴里,边吞边道:“我陪着你,你吃肝,我吃面。”
叶璇瞧见他似乎吃得很香,然后呆呆地拿起了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