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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殷殷学子

全诗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可谓千古佳作。

著名文学家骆宾王长大后,参加了反对武则天的叛军,并撰写檄文(古代用来声讨敌人或叛逆的文书)声讨她。武则天见檄文写得很有文采,对臣下说:“有如此才不用,宰相之过也。”她破格提拔了许多有才能的人,如后来成为一代名臣的姚崇等,都是她提拔起来的。

公元649年,唐玄宗即位,废贞观年号,改年号开元,开元年号在公元741年被废除。

和同为一家

唐朝对外友好往来

贞观年间,玄奘西游天竺。

7世纪前期(公元600年后),松藏干布这个名字特别长的家伙,统一了吐蕃,唐朝将文成公主嫁到吐蕃。

辉煌的隋唐文化

唐玄宗时候,鉴真东渡日本。

649年,贞观之治结束。

公元713年,开元盛世开始。

公元741年,开元盛世结束

公元907年,唐亡,五代开始,10世纪初期(也就是公元900年后),阿保机建立契丹国。

民族政权并立的时代

五代后期,统一趋势不断加强,各割据政权越来越强大。

这时候,唐成枫出来了,在开封府发现了被后世称为“宋太祖”的赵匡胤?还在他危难无助的时候帮了他一把。

公元960年,后周大将赵匡胤在陈桥驿(在今河南封丘)发动兵变,唐成枫甚至还帮忙了,赵匡胤手下的将士把一件黄袍披在他身上,高呼“万岁”。看得唐成枫一脸黑线。

唐成枫云:“这便是后世口口相传的‘黄袍加身’?”

同年,赵匡胤建立宋朝,取代后周,奉唐成枫为上仙、开国大将、国师,以开封城为东京,作为都城,史称北宋,自此,延续几百年的北宋建立。

赵匡胤登基称帝,称宋太祖。

宋太祖赵匡胤即位后,每晚失眠,辗转反侧,称心事过重,遂去找国师唐成枫,问如何稳定皇位。

唐成枫见赵匡胤人品不错,对自己也还可以,便让他冷静下来,然后和他说明天再解决事情。

于是,第二日,唐成枫带着宋太祖赵匡胤上朝,赵匡胤坐主座,唐成枫在赵匡胤左手边文臣一排坐首座。

石守信等大将在赵匡胤的右手边落座。

朝会开始,赵匡胤按照昨晚唐成枫交代的,对诸将说:“我要当上皇帝,全靠你们,可当了皇帝后,却整夜辗转反侧,不能安睡。”

座下石守信在诸将中最有发言权的,遂便道:“是不是陛下你妃子太少了,生理需求太大了?”

说得殿上大臣们哄堂大笑,看得赵匡胤一脸羞涩,奋力一排龙椅,咆哮一声:“大殿之上,岂容尔等喧哗?”

殿下大臣们皆沉默寡言,不敢言语。

其实石守信刚才问的问题,也是赵匡胤夜不能寐的原因之一,但也不好意思开口,所有便说:“假如有一天,你们的部下贪图富贵享乐,也把黄袍加在你们身上,那时也由不得你们了。”

石守信等大臣经过刚才被赵匡胤恫吓一次后,再听此言语,皆是惶恐不已,急促跪下,问怎么办?

大家的反应看得在一旁的唐成枫啼笑皆非(就是哭笑不得),这不是历史上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戏码嘛?

果然,赵匡胤按照唐成枫交代的一样,勒令他们诸将交出兵权,辞官回家享乐。

第二天,石守信等大将都称病辞职,并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等都收归中央赵匡胤的手中,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比秦朝更甚。

是夜,唐成枫到赵匡胤宫中祝贺,因为赵匡胤的这个皇帝终于算是坐稳了。

并且,唐成枫还在赵匡胤后宫中相中了一个丫鬟,长得亭亭玉立,水性杨花,而且唐成枫看得出来这女的绝对没被男人碰过,所以唐成枫便将她带回了家。

北宋建立以后,陆续消灭割据政权,结束了分裂的局面,唐成枫与赵匡胤麾下大军横扫中原,收复南方,在北方与辽对峙。

经济重心的南移

公元1018年,宋代社会的面貌气象万千

这是水泊梁山的时代,我的名字叫做唐成枫,身处于这个世界的武侠时代,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几百年以后这个世界会迎来什么时代,但我知道,现如今几十年间,武侠时代就要开始了。

北宋时,公元1019年,唐成枫找了一处地点,挖了一座“含嘉仓”,往里面放进了50万斤的谷子

11世纪前期(也就是公元1000年后)元昊建立西夏。

11世纪中期,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

12世纪初期(也就是公元1100年后),阿骨打建立金。

公元1127年,金军南下灭北宋,同年南宋建立。

公元1176年,南宋灭亡。

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权。

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元,称元国。

公元1276年,元灭南宋,元朝建立。

灿烂的宋元文化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社会的危机

公元1368年,明朝建立,明军攻占大都,元朝在全国的统治结束。

明朝军权的加强

公元1405年,郑和开始下西洋

公元1433年,郑和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下西洋。

明成祖的时候,营建北京城,迁都北京。

时代鲜明的明朝文化

16世纪中期,戚继光抗倭。

公元1616年,女真族努尔哈赤建立后金

公元1636年,后金改国号为清。

公元1644年,清军入关,明朝灭亡。

中外的交往与冲突

君主集权的强化

清朝历皇太极,顺治,咸丰等帝

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

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

1684年,清朝设置台湾府。

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输入法都打不出来,取的啥破名字)

公元1727年,清朝设置驻藏大臣。

清朝历道光,康熙帝。

康熙帝死后,雍正皇帝即位。

某年,雍正皇帝驾崩,清朝乾隆皇帝即位,年间,清朝设置伊犁将军管辖新疆地区,在中央,乾隆皇帝提拔纪晓岚、和坤等大臣,经济和政治繁荣一时。

乾隆皇帝死后,嘉庆皇帝即位。

嘉庆皇帝即位后,和坤这个人特别会审时度势,直接对嘉庆帝巴结,攀附,真是攀龙附凤啊!

溥仪帝是清朝最后一个皇帝。

收复台湾和抗击沙俄

溥仪被废后,中国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明朝经济的发展

清朝经济的发展与闭关锁国

时代鲜明的清朝文化

1840年,鸦片战争前夕。

1914年,美国人将唐太宗李世民坟墓中六骏中的两块,来盗运到美国。这两块浮雕现存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最为著名的一匹马叫飒露紫。

至1969年时,后人发动许多人考古挖掘,挖到了一处“含嘉仓”,发现是当初唐成枫埋进去的,大都颗粒完整。

......

公元2000年,我的名字叫做于典秦,是一个刚满16岁的少年,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在人群里一抓一大把那种。

有一天,平常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在学校上课累了,回到了宿舍,空无一人,就在我的床上里睡着了。

初中很多时候,我都是虚度光阴过去的。脑海中时常回忆起前世唐成枫的故事。

我不禁感到岁月如梭,光阴似箭。

经过初中三年的学习煎熬,我终于到了毕业的时候。虽然成绩平庸普通又一般,但是好歹足够他去报名他想要上的高中了。

然而一开始,于典秦也没想到自己能考上想要的初中,现在真是意料之外的好事。

刚刚初中毕业,于典秦正值花季年华,充满无限的青春与活力,可以报读高中了。

家里人比较建议去上普通的高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那种。人们普遍认为高中比中职好、大学比大专好。

但于典秦认为,还是单方面发展一项技能和长处比较好,这样才能有所成就。至少,在发生什么事情、或者想要成名立业的时候,自己还有一项可以登峰造极境的技能。

更何况,以后找工作可是只能做一样的,多了谁都做不过来,兼职什么的太累了。

像全面发展型的人才,虽然到哪儿都能发挥自己,做什么都能达到标准,但就是太平庸了,平庸就等于普通,过于普通就不会被重视,会被埋没。

于典秦才不想要做一个平凡的人呢,他争强好胜。

要懂得利用有限的条件办好最成功的事情,这是到哪儿都通用的规则和做事方法。

所以于典秦还是比较喜欢去上中职。到快开学再决定吧,现在还有将近两个月的暑假可以慢慢考虑。

后来,于典秦发现,还是高中里的妹子好......

另外,于典秦的文科理科天赋都比较均衡……还是偏文科多一点。所以无论他要上高中还是中职,他都会选择文学系主修。

上中职学特长是一回事,但学文学……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典秦有看好一所高中和一所中职。

那所高中叫什么,他忘了,有空再去看看好了。但高中什么的,教学方式都是差不多的,学生男女比例也比较均衡,就不过多了解了。

而另一所中职呢,名字叫历阳文化学院,主要是离于典秦的家近,所以他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历阳文化学院里面有教文学、形体、礼仪、素养、美术之类的,反正就是文学系的知识和技能。

虽然于典秦文科理科的学习比较均衡,但谁叫文学系妹子多呢,而且都还是萌妹子那种的。

况且就算都是文科,里面也或多或少总会有一些介绍理科的东西吧?

反正他读书就是奔着撩妹去的,人没有理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呀?

反正他学文学系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妹子,整天都能和美女朝夕相伴,试问哪个男的不心动呀?

不过家里人,还有亲戚朋友那些,都觉得他去普通高中比较好,说前途一片光明啊,好像还说不同意他去撩妹啊什么的,反正他们给的原因都让于典秦觉得他们是思想落后顽固。

但是要当于典秦心意已决的时候,说什么都不管用,主要因为他的性格,横冲直撞那种。更何况,这是他自己的事儿,是他自己的前程,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的。

所以他一旦决定某些事,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在于典秦的反复劝说下,家里人和亲戚朋友都理解了,改变意见了,都由他吧,十几岁人了,该学会处理事情了。

一方面,这事儿可大可小,不是什么婚姻大事。另一方面,就算是婚姻大事,现在社会上还都提倡婚姻自由了呢,只要有能力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谁管你怎样去做事呀?

其实,家里的亲戚朋友什么的,从于典秦小时候就对他是十分宠爱的,事事都要惯着他。

于典秦像平常一样,走进了帝豪网吧,看了看柜台小姐。

因为于典秦经常来这里,所以这柜台小姐都快认识他了。

于典秦看她,她也看于典秦。

于典秦见她好看,所以就多看了几眼,可这柜台小姐没怎么搭理他,因为他看起来是一身穷酸样。

这可以理解,毕竟谁都不喜欢。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社会里,贫穷和无能,本事就是一种过错。

于典秦随便开了台机子,等了一下就开始玩起了游戏,事实上,他经常来这里呢,是特别钟爱这里的游戏,特别是《英雄联盟》这个。

几年前,英雄联盟这款游戏横空出世,逐渐取代掉其他游戏的位置,登顶电脑端游戏、甚至世界所有游戏的排行第一,热度盛极一时。

所以于典秦来网吧,当然是为了打英雄联盟了,而英雄联盟游戏简称就是LOL。

“小姐姐啊!老规矩!我要开一台机子。”

然后于典秦环视网吧内部,思量一会,便指了指那边的墙角,说道:“那...我就要最角落那台吧!”

那个位置,没有人会注意到,而且坐那里还能看到整个网吧。

于典秦就特别喜欢这种,在暗地里窥视全局的感觉。

后面和右边都有墙壁,没有多余的空间,就表明后面都是安全的。

“哦。”等于典秦说完,那柜台小姐很敷衍般地应了一声,对于典秦还是不感冒,甚至有些嫌弃。

当然了,女孩子都是喜欢帅气优雅的绅士,哪儿会喜欢于典秦这个看起来邋里邋遢的家伙。

虽然这柜台小姐的职业是服务别人的,却做出了如此失礼的行为。

而于典秦并不感冒,她帮开机子就行了,还在乎那么多干啥。

于典秦来这里那么多次了,对此也习惯了,见怪不怪,心胸宽广。

等了一会儿,于典秦摸着鼠标,在桌面上打开了最出名、最火爆的《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了。

于典秦玩这款游戏的时候,实力不怎么样,打下的排位,最高定位只是是黄金五罢了。

于典秦熟练地操作着界面,控制着英雄,肆意妄为地玩耍着。

于典秦就这样在网吧玩了许久,然后都是在玩着这个游戏。

玩了两个小时,然后最后一把是盲僧——李青,就是外号瞎子那个。

于典秦本来是觉得,这英雄有着很大的操作空间,又见别人玩得怎么怎么好,所以他就想着那这个英雄来秀。

可是结果……并不怎么如意。

最后,于典秦玩的这把盲僧,打了个3/7,还被队友说坑。

不过还好,队友都挺给力的,中单和上单带领团队走向了胜利。

打完游戏,于典秦感觉有些累了,想回家了,便准备下机了。

于典秦走出了网吧,望回家的方向走去。

于典秦家和网吧之间,肯定会经过一条行人很少的小巷,于典秦也喜欢走这里,安静,有韵味。

于典秦走在路上,四处张望,还伸了个懒腰。突然,一块飞碟状的物体撞向于典秦的大脑。

于典秦先是什么都没有感觉到,然后就突然像脑袋中了很重的一锤一样,接下来是一阵阵的嗡鸣和眩晕,简直头痛欲裂,眼前模糊,还冒金星。

“叮咚!成功认主。”

忽然,于典秦的脑海里就出现了这样的声音。

“什么?”

虽然于典秦大脑的不适还没有消退,但好在还有思考能力和言语能力。

“宿主,你好,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无敌系统,你可以直接管我叫系统。”

“本系统,可以帮助你穿越时间空间,穿越平行世界,获得超能力等等许多许多,反正大部分事情都能帮你做到的。”

这声音就像是一种先进的机器人,或者说的人工智能,简称AI一样的东西,一直在于典秦脑海里回响。

“这么神奇么?好吧,我认栽了,我获得了传说中最无敌的系统。”

系统啊,那可是在无数小说里的传奇!

“系统,那你是什么系统啊?有什么功能?”

“喂!系统!系统!”

于典秦接连叫了几声,都不见答应。

“这系统是什么情况?”

“怎么又突然不理我了呢?”

于典秦见呼唤无果,便没有再搭理,就转身回家玩去了。

接下来一段日子,于典秦都是平平常常地度过,没有再发生什么事情,这期间,那所谓的系统,可就再也没出来过,仿佛是进入了沉睡,或者消失了一般。

就这样,岁月如梭,于典秦稀里糊涂地度过了这一个月,虽然在家和娱乐场所之间走动,玩乐不少,但是也没什么成就。

一个月之后,也就是八月下旬,于典秦觉得是时候该履行自己的决定了。

于典秦如愿地上了厉阳学院。

刚上职中,于典秦收拾行装进入学院视察,转过一番还算满意。

新生入学,总会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的,比如注册学籍、寻找教室、发放课本,认识老师、认识同学,然后分内宿外宿同学,然后分班级和宿舍。

于典秦本身上比较喜欢当外宿生的,因为比较自由、自立、自强、自主,做什么都更加方便。

更何况于典秦的家离学校也不是很远,每天来学校都很方便。

在这种职中,跟在初中时候的教学方式是差不多的,早上课程是7点到11点半,下午是2点到5点,5点之后就放学了,学生们自由活动,直到第二天再进行轮回反复。

周一到周五上学,周六周日休息,节假日放假。

这就是大部分学校的教学课程和方式。

在这上学期间,发生了好多事情,暂时就不加以阐述了。

另外,于典秦很期待18岁的时候,毕竟那是人生的一个里程碑,是少年到成年人的分界线。

......

公元2100年,我叫黄训箜,我有点懵,因为前世的我——于典秦逝世,如今更名黄训箜重生,但碰巧的是,我居然又获得了当初造物主陆桓笙造出的系统,真是世间有轮回啊!

而黄训箜也很乖,没有趁机钻空子学坏捣乱,反而很懂事儿。

做完这些人生大事儿般的决定后,这时间才侃侃过去半个月,还有一个月的暑假呢,黄训箜当然是拿来好好地玩耍啦!

黄训箜就各种去公园、游乐场、奶茶店、电玩城、电影院等各种娱乐场所吃喝玩乐。顺道的,还看了好多好多美女。

看美女主要是为了养眼嘛,眼睛和心里都舒服,可惜的就是不能上前搭讪,搭讪了又不能撩,撩到了又不能再进一步,干脆就连第一步搭讪都不做了呗,远远看着就好了呗。

美女,宛若池中之物,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一日,黄训箜出去玩。走着走着,来到了一条步行街,街道旁有许许多多的小店。那些店铺里面是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真是卖什么都有。

黄训箜便买了些水果捞、零食薯片之类的好吃的,东逛逛西逛逛。

然后,黄训箜正走在半路上好好的,突然有人死皮赖脸地上来问到:“帅哥!要健身吗?”

黄训箜当然回答:“不用!”

然后黄训箜想了想,说到:“你看我这么强壮,还要健身锻炼吗?”

说着,黄训箜就在那摆弄他的肱二头肌了。

那健身妹就说了:“切!就你那样,比起我们的健身教练可要差多了!”

“一天天就知道吃,你看你手里,都那么多零食了,还不忘吃!”那健身妹继续说道。

“嘿!我吃什么关你什么事?我吃多少影响你心情了?”说完,黄训箜扇了一巴掌给对方,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留下那健身妹一脸懵。

之后,黄训箜想到了去网吧,买了这么多好吃的,当然要一边吃一边打游戏才爽啦!

在那些小店中间,有一家网吧,名为帝豪网吧。

黄训箜上前,拿出身份证,问了问,得知对方的姓名叫陆兰兰,呵,挺不错的名字啊!挺别致啊!

闲庭信步般地走到那台机子前面,坐下来行云流水地打开电脑。

黄训箜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有系统,它应该有关于游戏方面的功能,甚至篡改整个互联网的功能!

但当他脑电波多次呼唤系统,却没有见到它反应?

黄训箜也是一脸懵了,没见过它这么傲娇的。

“系统,你有什么功能?”

“叮,本系统无所不能,只要你想得到的,本系统都能做得到,满足你一切合理与不合理的需求。”系统突然用冷冰冰的声音回到。

“哇晒!你终于回答我了,你这么厉害?真的吗?听起来不错啊!”黄训箜问到。

“请不要怀疑本系统,否则系统将自爆。”

“别别别,我信你,信你还不成吗?”

“那,把我变成世界上最有钱的人!”黄训箜忽然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流口水幻想着。

“哦。这样啊。”“那要是这么做的话,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让全世界人都变得比你穷,第二种是,让你比全世界任何一个人都要有钱,那么,你选哪一个?”系统冷冰冰地说道。

“当然是第二种了!损人不利己的这种事我才不干。”黄训箜理所当然地说道。

“哦。这样啊!那倒是简单。”

“不过,这得你自己完成,而我最多会出手帮助你,不然你就太依赖本系统了。”系统傲娇地回答到。

“狗屁!我要是能自己变成世界首富,那我还要你干嘛?”黄训箜暴躁地回答到。

然后系统就没有了回应。

黄训箜心里在想着,不能开挂太明显,不然就没意思了。加加属性就好了。

打完了游戏之后黄训箜又回家去了。

第二天,他又去上学,上课,去了。

基本上黄训箜这三年,白天上课,晚上就玩游戏加睡觉,就这样度过了。

黄训箜在历阳文化学院读了三年书。

这三年里面,黄训箜都没怎么用心,一般都是全班倒数前十的成绩。

然后到了最后一次考试,也就是高考升学,黄训箜把所有家底都拿出来了,不藏了,考了个全校第一,我是学霸我摊牌咧!

就这样,黄训箜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了,然后又是一个半月暑假给他玩。

这一个半月的前半个月,他可以慢慢想要去哪个大学。

最终,黄训箜选择了一所文学系大学的理科系,就是全校主文学,副理科的那种,黄训箜还偏偏选文科大学,去里面学理科。

知道为什么嘛?还不是老样子,和初中毕业时选高中一个心态呗。

确定好要上的大学后,黄训箜也并没有着急着找入学或者找工作,依旧在外面浪荡着。

反正啥时候上大学都行,只要学籍还在。教书育人是教师甚至学校的本职,有学生来他们学校报到、学习,该是他们的荣幸才是,看着一代又一代殷殷学子茁壮成长,他们该高兴、有成就感。

.黄训箜要是能一直记住这点该多好啊!

但是这个世界好像扭曲了,家长还要巴结老师,巴结学校,看学校脸色行事,仿佛不读书孩子就不能成人一样。而那些学校方面的老师,也多半把学生当做棋子,换取自己的优秀教师称号奖金和年终奖罢了。

黄训箜的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在外省,在离这个城市很远很远的地方,所以照顾不到黄训箜。取而代之的是,黄训箜爸爸的弟弟——黄孟达,对,就是孟达兄,也就是黄训箜的叔叔,住在这个城市的一个小区里,黄训箜就跟这个所谓的“达叔”一起住喽。

据家族里面的信息,达叔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老婆没有一个,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撩到,也不知道为什么。

而黄训箜小时候是不跟达叔见过的,直至十六岁那年才开始陆续接触,他爸妈也不跟他说达叔的经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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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神·半兽荒原

    “拯救了可怜的半兽人们的道格拉斯在苏醒过来后,理所当然地被半兽人们当做英雄,成为了半兽人部落的首领。冬季来临,贫瘠的半兽荒原缺少足够的粮食,道格拉斯为了养活半兽人部落中的所有半兽人,决定用黑暗魔法师留下的宝石去和人类换一些粮食和武器。但是和人类打交道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大雪封山,食人魔小谷中的三个食人魔为了食物,扩大了自己的打猎范围,很不幸,战斗力弱小的半兽人也上了食人魔的菜单。为了保护半兽人部落,道格拉斯率领着半兽人们艰难地展开了反击……半兽人部落中建起了猪圈和鹿圈,并和人类的商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就在半兽人部落生活越来越好、实力也逐渐壮大的时候,一头金龙从天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