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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玫瑰夫人

在参与青囊集议的人群中有一对年轻的姐弟,姐姐叫锦龄,年约十六,生的面貌黝黑,而弟弟锦年刚满三岁,肤白如雪,被姐姐用竹筐背在背上。

以为历经半年的艰辛跋涉终于能亲身受教最为景仰的偶像,可料不到大医墨梳却让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孩上台,锦龄失望至极。

锦龄和锦年来自东国东极岛,东极岛在东国的最东边,是东国最大的一座远洋岛屿,岛上物产丰饶,气候宜人,也不知从何时起,东国、雪国、泽国,甚至更远一些的森国、寿国的达官贵人们对东极岛变得异常热衷,不远万里的忍耐舟车劳顿,只为赶赴岛上享受一段悠闲时日。而渐渐的,大部分原住岛民的生计从靠天靠岛吃饭,变成给外来的贵人们做帮佣过活,并世代沿袭,辈辈为佣,锦龄的家族便是如此。

不离大陆的人种大致分为四大肤色:黄、白、棕、黑,其中黑种人在四百年前的肤色大清洗中被灭掉了九成,幸免于难的悉数逃亡到人迹罕至生存艰难的雪国北部,直到凤象出世,天下太平,黑人们才陆续回到之前的故乡,即现今的东国南部和泽国的东部。

当然,四色人种只是一个粗浅的划分,毕竟在人类漫长的进化中,种族大融合避无可避,谁也不能说自己的血统有多纯。加上地理自然因素,比如某支南部棕色人种迁徙到了北部,很可能会因为气候水土而发生肤色变浅,这种事在无壁岛的《人种考证》中是有记载的。

锦龄的肤色与其说黑,倒更偏棕色,而其五官却又接近黄种人的柔和,这与岛上黄白棕黑四色人种杂居有关,同样根据《人种考证》,东极岛早在人类文明初始,就同时存在了四肤色人种,书中用匪夷所思来形容此种现象,想想也是,远古造船术有限,而东极岛又远离大陆,不说千万里之遥的寿国棕色人种,就说起源于现今煌国中部的黄色人种又究竟是何原由要跑到千千万万里远的东极岛呢?以当时的文明程度,他们极可能连东极岛的存在都不甚清楚!在史书《不离徽年大事记》的尾页十大历史谜团中,东极岛的人种之谜排在第九。

东极岛的原住民不仅人种复杂,各种规矩亦是五花八门,因为岛的规模不小,人口过万,岛上的族系有记载的曾超过两百有余,到了锦龄这一代,依然有一百二十个族系同时存在。各个族系占据着一个村庄,各行其规矩,互不干扰。

锦龄的族系称锦族,而锦族的规矩是,男子一旦成家便与母家无干,婚后既不能再向父母索要任何好处,父母亦不用自己赡养,而一旦意外亡故子女尚未成年,则由族长指定年纪相仿的家庭抚育,当然,倘若小孩不乐意,也可选择独自过活。锦龄很不幸,十岁时父母双双暴病而亡,原本族长要为其指定抚养人,锦龄一口回绝,族长见她年纪上不算太小,又有三年做帮佣的资历,生活能够自理,就由着她了。

锦龄自七岁开始,便给来自泽国的一位叫达拉谷的贵夫人做帮佣,这位夫人年约三十,肤色极白,长相清秀,待人如春风拂面,锦龄十分的喜爱她。

“达拉谷?你姓达吗?”初次见这位夫人时,锦龄仰着小脑袋问。

夫人莞尔一笑,将锦龄拉到膝前抚着她一头蓬松的卷发道:“这是泽语,用不离语翻译过来便是玫瑰的意思,这是我的名,不是姓。”

“玫瑰啊,我家就有的,是我娘最喜欢的花了,我爹在我们家房子四周都种满了玫瑰呢,嗯……有红的白的黄的粉的,可热闹了!对了,什么叫泽语啊?”

东极岛有几千年的雪语历史,据考证现今通行的不离语中就有不少词汇来源于东极岛,所以三百年前凤象强行将雪语作为不离语普及时,东极岛并未受到换语的影响。

“泽语是我们泽国的本国语,是这世上最美最好听的语言!”

“这样啊……”锦龄从未出过东极岛,加上来到岛上的贵人说的都是不离语,年幼的她一时理解不了世上怎会有别的语言,于是仰着小脑袋道:“那我叫您玫瑰夫人吧,我觉得玫瑰夫人好听!”

“玫瑰和达拉谷都好听,你要喜欢,叫玫瑰夫人也很好的!”达拉谷的脸上一直漾着亲柔的微笑。

达拉谷身边自带了两个壮硕的女佣,所以锦龄并不用干太多的活,大部分时间只陪着夫人在岛上闲逛,逢着雨天,便呆在玫瑰夫人奢华的住处陪夫人下棋读书。

族里有晚课,小孩到了五岁都要读书识字,锦龄到了七岁已经能粗略的读完一本书了,这让达拉谷更加的喜爱她,将自己带到岛上的好几箱的书籍无一保留的让锦龄随便挑着看。

“《药理概论》、《悬壶精编》、《针灸学》、《药理》、《百草汇》……”锦龄翻着箱子里的书,一脸的不悦,“全都看不懂,不好看!”

达拉谷噗嗤一乐:“能读出书名,还怕看不懂?你啊,不喜欢就说不喜欢,嗯……,你可知道这些书都谁写的?”

锦龄机灵的翻开书的扉页,一眼瞧见“墨梳”两个字,“啊”了一声道:“是她呀!”

“呀,你认得这位大医?”

“我才不要认识,我又没病。”锦龄早听父母说起过,现今世上活着的大医就三个,而墨梳更是三大大医之首。

达拉谷亲昵的刮了一下锦龄的小鼻子:“好好好,锦龄身体最好了,一辈子都健健康康无病无灾!”说完,从中抽出一本极为投入的看了起来。

好一会儿,锦龄忍不住道:“夫人,您的身体也很好的呀,您看这些做啥?”

达拉谷放下书,叹了一口气道:“人吃五谷杂粮,又经寒来暑往,哪能不生病?就算自个儿没病,为了心爱之人,多懂一些防患于未然,总是对的。”

“你有心爱的人吗?”锦龄问。

“有啊,很爱很爱的!”达拉谷雪白的双颊染上了红晕,一双明眸熠熠生辉。

“就像我娘爱我爹那样的爱吗?”

“嗯……”达拉谷想了想,重重的点头,“对的,就像你娘爱你爹那样。”

“不好玩,女孩长大了就要很爱一个男人,还要喜欢玫瑰花!比起玫瑰,我觉着我家院里的桃花更好看,再说玫瑰不会结果子,桃花落了可会长桃子的,夫人,您今年错过了季节,到了明年,我一定要把我家桃树上最好吃的桃子摘给您!真的……可好吃了!”锦龄说到最后咽着口水。

如此和谐的日子一直过了三年,期间隔上一两月便有一名中年男子前来看望达拉谷,锦龄从达拉谷的眼中瞧出,那个男人就是她心爱的人了。

到了十岁,父母过世的变故使得锦龄更加依赖玫瑰夫人,她曾很是忧伤的问主人:“您会像岛上其他的贵人那样,呆腻了就离开吗?”

达拉谷没有立即回她,望着院中一株盛开的海棠怔怔的发呆,良久后才道:“不会的,这辈子,我达拉谷只能呆在东极岛了!”

“太好了!”锦龄雀跃的跳起来,“夫人,哪怕您不给我工钱,我也愿意服侍您,一辈子都服侍您,永远不分开!”

“你瞧我像付不起工钱的吗?”达拉谷被逗乐了,接着咬了一下唇,像是自嘲道:“以前的我的确很穷,跟你一样,靠服侍人过活,不过你比那时候的我好太多了,因为你是自由身,不乐意了大不了不干,我们不行的。”

“为什么?”锦龄不解,“主人不好就可以换过呀,难道你那个主人是大坏蛋,绑住你不让你走?”

说这些的时候,另两个女佣也在场,神情俱是戚戚。

“不是的,我的主人不是大坏蛋,他……他很好,是……,我也不清楚到底是谁的错。……你们东国还有森国、寿国,废奴已有几百年了,我们泽国却仍旧抱残守缺,不知多少人家的好儿女就此葬送一生……”说着,达拉谷与两女佣抱头而泣。

怕再次勾起玫瑰夫人的伤心,锦龄便注意回避此类话题,而自父母暴病而亡,她开始意识到疾病的无常和可怕,认认真真的跟夫人研究起了医书。

“墨大医太厉害了!”锦龄感慨,“解表、清热、化湿、温里……,她怎么知道这么多,还有四气、五味、六陈、七情、十八反、十九畏,呜……,我的娘,太厉害太厉害了……”

“噗嗤!”达拉谷乐不可支,“不是的,这些都不是墨大医的成果,墨大医不过总结前人的经验才写下这些,厉害的是我们的祖先,是他们历经千万次的实践和摸索,方得出这些有用的知识。当然,墨大医经融会贯通,梳理成书,这一点的确厉害。嗯……,这些啊,都是最基础的,再过几年,你把这些都读进肚子里了,就能接着钻研墨大医真正厉害的书了,比如这本《脉络论》,还有这本《人体自调学》,不知你将来如何,就以我的资质,我是怎么也看不太懂的,更不用说墨大医最为艰深的那本《天年录》了,《天年录》我还没买着,你要看的话,我倒可以托人去找墨大医要一本来。”

“找……墨……墨大医要书?”至此,锦龄已把墨梳当成了遥不可及的神一般的存在,讶异之后,一拍脑袋,“是了,族长说,你们这些贵人都是皇亲国戚,就是皇帝女皇也常来我们岛的,找墨大医要本书应该不难。”

“我算什么皇亲国戚啊……”达拉谷低下头。

锦龄忙扯开话题道:“墨大医写了这么多书,我看完一本都得好几个月,她老人家写起来得更久吧,我算算写书要用的日子啊……墨大医,我的墨神,难不成有好几百岁!她是白毛老乌龟吗?”

达拉谷又被逗笑:“知道什么叫天才吗?你一本书看几个月,天才可一天都用不着!还白毛老乌龟呢,我听说墨大医是个十成的老美人儿,六十来岁看起来就似四十出头的妇人,而且声音稚嫩,体态更是秾纤得衷,保养的可好了。”

又过了三年。这三年中锦龄发觉自己很没学医的天赋,达拉谷介绍的那些必看的基础医书,她仍旧半懂不懂,倒是对另一本叫《纵横的都城》十分着迷,书中讲的是现今十四国各大都城的总体构造,从道路交通,到水利卫生,从人居环境,到公共建筑,无一不勾起锦龄的好奇。

“世上原来有种地方叫都城呀,真大诶,我算了下,煌国都城足足能放下十九个东极岛!”

“你啊你,又看这本,你的墨神被你给彻底抛弃了?”达拉谷拿她没办法,却仍一脸的宠溺,“等你再大些,就出岛四处看看吧,不仅煌国的都城够大,就是你们东国的贝亦城也是不小的,还有繁华热闹的葵国清岚城,最有书香气的雪国坤延城,四季如春百花胜雪的泽国天……天……”

突然,达拉谷紧抓着胸口,天图城未及说完整个人抽搐着从长椅上滑下。

那一刻,锦龄浑身冰凉,母亲死前的样子让她意识到即将发生的事。

好在久未出现的达拉谷爱的那个男人赶了来,他喂了达拉谷一粒药丸,达拉谷才缓缓苏醒。

三天后,玫瑰夫人还是去了,死之前把锦龄叫到跟前,指着不知从哪儿来的一个男婴道:“这是我姐姐的孩子,锦龄,你是我唯一信得过的人,我求你,务必把他抚养……抚……”话未说完人已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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