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映红了天边。
这是雨都少有的景观。
雨都五中的校园内,略显萧瑟冷清,下午饭匆匆过后,高三年级的学子们早已埋头于教室,各个忙得不可开交。
篮球场上,只有区区几个没心没肺的男孩,仍旧在汗水淋漓地拼抢着。配合,传球,灌篮,惊呼,场面异常的激烈。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放弃了自己,放弃了人生……
而与其相连接的,临旁的那个旧的篮球场内,却是另一副截然不同的画面。
那里只有一个男孩,身材高大,外表成熟,额前,因被汗水打湿而垂下来的头发遮住了几分视线,但这却并不影响他的发挥。
他表情肃穆,略佝偻着背,站在罚球线上,独自一人练习着罚球。
手中运着的球,就好似与他融为一体一般,球举过头顶,脚跟离地,球离开了手心,在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弧线,紧接着,有条不紊地拨动了一下篮框底下的网兜,而后落地。
空心球。
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任何喜悦的表情,擦了擦额前的汗珠,挪动脚步上前去捡球,又重新回到罚球线……
虽然对篮球没有半点的兴趣,也压根就不懂篮球,但刚才那一系列标准得无可挑剔的动作,还是令叶星震惊了几分。
“这真的就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么,无论是体育还是学习……”
孤独,冷漠,神秘。这该不会是所谓天才的标志吧,倘若真的是这样的话,我才不要当什么天才……不对,应该说,幸好我不是!
叶星心想。回过神来,那个公认的天才王权早已从他的眼前消失了踪影。
叶星无法欺骗自己,他心里也很清楚,虽说不上是钦佩,但内心深处,多少对他还是存在着那么一点点的嫉妒吧……
抬起手,看了眼右手手腕上戴着的那块表,黑底蓝边,莫约5mm厚的镜片表面的那张防护膜仍在,表的两边,是银白色的金属制按钮,分量赫然。
以此可以看出,还真是块可以防水的表。
“这小子,就送我这么一个便宜货。”
正是在叶星的生日晚会上朱琦林送的礼物,今天才想起来戴在手上,好方便看时间,虽然说手机上有现成的标准北京时间,但毕竟在学校公众场合,老师在附近的时候,多少有些不便。
“都快要六点钟了,他们两个怎么还没来?”
之前在图书馆,叶星就早已把一切都安排好,根据行动计划,是这样的……
何远景,“潜伏”在学校的小超市门口,视察所有持有一百元人名币的人,而后第一时间向收银员请求替换那张百元钞票。这个任务,自然得他来担任,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无时无刻随身携带几张百元毛爷爷的。
朱琦林,坐在接近校门外的公用电话亭下,时刻监督着有无进出校门的学生。他的特长是读唇语,只要是发现向门卫以“存钱”为借口出校门的人,一律阻止他,就说自己急着用现钱,打算用存于手机内的钱,跟他交换。当然,朱琦林身上的手机是何远景的,密码已经告诉了他。
总而言之,他们的任务目的都是同一个——尽量将学校里所有学生身上的百元钞票收集下来,交给叶星。
叶星有个本领,关键时刻,记忆力超强,甚至是稍稍的细微不同,细微的符号数字,只要是他用眼睛见到过的,总能够从脑海深处搜索出来。
因为打从昨天跟林艳去拿钱的时候,他就将它们一一细数过了。
五十六张钞票。
正面。
几十个数字符号。
无数个细微擦损。
……
他记得一清二楚。
也就是说,只要找出丢失的那沓钱里面任何一张,也许就能够找出那个小偷、找回被盗的所有钞票。
对于叶星的这么一个疯狂的行动与想法,朱琦林是笃定的,何远景是将信将疑的,而李莹莹只甩下了两个字,便扭头离开——幼稚!
“五千六百元钱,一夜之间,尽数失踪,不用多想就知道是被人给偷了。而那个小偷竟然能够在晚上让人毫无察觉的将钱拿走,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她),早先就应知道钱的具体位置。”
“所以,那个小偷要么是班上的同学,要么就是班上的人告诉了别人,也就是他们的同学,就在本校高三的朋友。”
“总之,小偷肯定就是高三的学生,因为这几天其他年级的学生都放假,基本上,可以排除嫌疑……”
叶星坐在操场边上吹冷风、捋思路的同时,李莹莹便待在温暖的教室里,与仍在消沉当中的邓丽芸叙述着他在图书馆里面说过的话。她刚才急忙地离开,就是为了将这个“消息”告诉邓丽芸,希望她能够心情好一点。
“他就是这么说的。”
邓丽芸半信半疑地抬起头,脸色似乎终于有了些好转,问:“他真的可以查出那个小偷来么?”
李莹莹为了安慰她,没有经过任何思索,便信心十足地拍着胸脯说道:“放心吧,你要相信他们,他们不是那个什么侦探社的么!”
“侦探社?”邓丽芸一头雾水,显然对它一无所知。
李莹莹看出一二,忙胡乱解释道:“就是学校里的一个很厉害的社团,专门查小偷的,你在学校待这么久了,难道不知道?”
邓丽芸见李莹莹略有浮夸的表情,不禁笑了起来,说:“呵呵,我真的没听说过。”
“孤陋寡闻,其实我也是刚知道的,哈哈!”
二人同时笑了起来,当然更开心的还是属李莹莹,她终于让邓丽芸走出了早上的“阴霾”。
不过或许,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吧……
天已渐暗,第一节晚自习的铃声,快要响了起来。六点零八分,叶星再次看了眼手表,终于从长椅上起了身,准备回教室去。
刚走到校园主干道,便看见北边和西边那,朱琦林和何远景二人也分别向四教走去。不得不说这还真是一种默契。
三人不约而同地加快步伐,抓紧回教室的同时,也加快了聚集到一块儿的时间。
叶星双手插兜,走在中间,静候他们两个的佳音。
这大概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吧,三人一边脚下走着路,一边交代着案件的经过。
朱琦林先说话,过滤掉所有关于他如何机智的那些细节,叶星得出了一个有效的结论。
“你是说,下午只有两个人出校门,一个是去存钱,另一个只是去门口买了串冰糖葫芦?”
“嗯,而且买冰糖葫芦的那个人,用的是散钱。”他回忆起那个人给钱的时候,糖葫芦老爷爷的嘴唇拨动,说的是五块,给了钱后他立马反回到了学校。
“很好。钱呢?”
“口袋里,十张。塞得太紧了,回到教室里再给你。”其实是依依不舍,能多揣一会儿是一会。
朱琦林话毕,接下来是何远景。他只说了一句话:“无。”不,是一个字。
“唉,看来现在留在学校里的人,基本上都是穷鬼,由此看来,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莫大的作案嫌疑……包括我们自己。”叶星不禁仰天长叹,吐露众人心声。
“不,”朱琦林突然委屈地反驳道,“不是这样的……”
“怎么,你有其他意见?”
朱琦林不作声,指指他的右边,“比方说……他!”
叶星闻言,不置可否,看向一旁对钱这个东西最不以为然的人。何远景顿感浑身不自在,忍不住尴尬,佯作疑惑不解地说:“我……怎么了?”
“没事儿,我就是想认你做大哥,”二人异口同声,四只眼睛,早已变作了“红光满面”的毛爷爷,“你看行儿不?”
“这……不太好吧……”
“蚊子,你这是——后羿晚上开弓……”
“呃,何出此言?”
“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