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时,女人与今天宠物的地位差不多,都没有什么话语权和自由权。更是鲜少有人去真正关心她们的健康。一旦某种流行开始了,为了迎合男人,尤其是有权男人的口味和审美需求,勒勒脚有什么了不起的。况且,女人在那时又都没有什么独立的地位,信奉“打狗看主人”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金科玉律,为了能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又怎么会为一双微不足道的脚心疼呢?所以只要脚可小,死也不重要。真不知道,她们付出了如此之多后,效果如何,是不是真的有一女子因为那双残废的小脚而飞上枝头呢?
后来,小脚不流行了,我们为了眼不见为净也好,还是为了彻底断了“封资修”的后路也罢。总之,中国女人那双被压迫了许多年的脚,终于走上了解放的道路。也不管你裹没裹过脚,习不习惯不裹脚的日子,反正统统的拆了裹脚布,还原一双大脚。现在想要看一看古人的小脚,怕是只能到民俗馆里去瞻仰小脚女人的鞋子了。可是,小脚之风的逝去真的就标志着我们思想毒瘤的根除吗?现代的中国人就真的没了古人的劣根性?
我们放下上面的问题,先放松一下,讲个故事:
一次柏杨先生到朋友家做客。在那个纷乱的年代,大家都很穷,但他的这为朋友却十分慷慨仗义。他知道柏杨要来,赶紧招呼妻子去买块排骨给柏杨先生解馋。结果朋友的妻子却把买来的排骨掉到粪坑里,这个朋友知道后,不动声色的用一根竹竿把排骨挑了出来,洗一洗,就下锅了。直到,酒足饭饱之后,朋友才说出事情的真相。柏老先生一听,立时就要将那块下肚的排骨吐出来。朋友见了,跳起来掐住他的脖子说:“咽下去,咽下去,眼不见为净,这都不懂,还上过洋学堂呢?
不知道柏杨先生事后回忆起这块排骨时会有何感想,但无论如何,那块排骨还是被他消化了,里面的营养也全为他所吸收,也算益处多多。可卡在中国胃里的那块名为偏执的排骨却还是那么不上不下的,即吐不出,也消化不了。于是,小脚去,我们还有别的,还会生出更多的花样来,上面提到的“英语狂热症候群”不就是一种新的衍生吗?
从张嘴到伸脚,我们对极致的偏执喜好从没变过。从张嘴到伸脚,我们距离走出过去的阴影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从张嘴到伸脚,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冷静下来呢?
◎现代丝绸之路
台湾跟洋人国文化交流,结果是送给他们一部影印的二十五史,或一部什么四部丛刊。这些书,纵是中国人,又有几个看得懂的耶(柏杨先生读二十五史时,连断句都断不好)?把这种硬头货交流到外国去,跟把古希腊文的大作交流到中国来一样,除了给邮局做一笔生意外,不知道还有啥用?可是,诸官崽却固乐此不疲,好像中国文化,发展到十九世纪便戛的一声停住,二十世纪以后啥都没有。
——《怪马集》
小孩子第一次见面都做些什么?一、先扭捏一阵,抒发一下害羞的情绪。二、先忍不住的那个向另一个搭讪。三、掏出兜里的东西(多为糖和玩具)交换一番。自此,友谊正式建立。国家间第一次交往都做些什么?一、冷眼观望一下,看看有没有敌意。二、双边对话。三、遣个使节团来,观光一下,顺道互赠物品。四、签立双边友好关系条约。自此,双方正式建交。由此我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交换东西是无论大人孩子、国家个人,在交友时都必使的一招。你甭管它是糖还是熊猫,基本上起了同一个作用——表示友好。所以我们古代智慧的先贤们总结了这样一句话来诠释这种行为——“君子有通财之义”。
我们的先贤善于总结,而我们善于继承。所以甭管是他来,还是我往,只要是见了面,我们就必须赠送点东西给人家。否则,我们就自觉不是君子,不够友好。关于这一点,我们喜欢挑理的柏老是绝对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可是关于送什么,我们这位爱挑理的老人可有话说了。
话说台湾与外国交流,台方多送本影印的二十五史或一部四部丛刊。柏先生一看,不由咋嘴道:
“纵是中国人,又有几个看懂的耶?把这种硬头货交流到外国去,跟把古希腊文的大作交流到中国来一样,除了给邮局做一笔生意外,不知道还有啥用?”
有啥用?对外国人而言,那不过是摞影印纸而已。倘若是个热爱中国文化的,兴许还能在繁体字里体会到点美感。而那些对中国文化一窍不通的人,除了在出现《后天》那样的灾难时,可以找出来当柴烧,还真不知有何价值可言。但当时的台当局却乐此不疲,何为?炫耀也。
遥想当年,中国是何等强大,一呼百应、八方来和,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我们无不在世界舞台上独领风骚。那些光辉的事迹和成就,可不只是写在我们自己的史册里。对当时外国人而言,中国怕是一个连地面都铺满金子的国家。其对古中国的崇拜之情自不在话下。并且,不论是那部影印版的二十五史,还是四部丛刊,都是我们古代先贤智慧的伟大结晶,是我们古文明的标志。不难想象,那些外国人拿到那本影印的书时,应该和我们出门旅游买盗版纪念品的心情差不多。既然左右都是纪念品,送本影印的书册,小小炫耀一番又有何不可?
说到炫耀,柏杨说的行为还属于陈芝麻烂谷子,花样老,还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三岁小儿见了,也会说:“又显摆了!”多不会做人呀!要说会做人,还得是现在的人,同样的一种行为,放到现在人的手里,可就花样翻新喽。诸如上述手段,属于较初级的,名为文化交流。再上等一些的方法,叫军事演习。最上等的,有一个好名字,叫选美比赛。听听,全国里挑美人到你家串门,等级还不够高。
俗话说:“政治是男人的。”可,世界小姐大赛时,当主持人问,“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那些各色美人们,无不甜甜一笑,柔声说道:“世界和平。”于是,我们知道选美比赛是为了世界和平。我们把自家的女人拉出来,挑挑拣拣,弄出那么一个最出色的。放到擂台上,跟各国的女人一起,让评委们从头到脚的观赏一番。最后,挑出个最美的,赋予人类最崇高的任务——“保卫世界和平?”顺便稍稍炫耀一番:“呵呵,承让,承让,我家里还有更美的呢。”嘶——也行,也算为国争光了!
一日,在街上看到两个黄毛小儿,听到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看,这是我爷爷的,我爷爷可厉害了,当过司令呢!”一个孩子神秘的捧着手里的军功章说。
“那算什么,看,这是我妈妈新给我买的,限量版的呢!”另一个孩子小心的拿着手里的芭比娃娃道。
听到如上对话,不由得心思翻涌,啼笑皆非。我们手捧着祖先的二十五史,逢人便送,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个著书立说的人是谁,我们的历史上又有过多少位功绩卓越的人。这种行为,跟这个秀爷爷的孩子有多大不同?而我们拨弄家里的女人,挑出那么个漂亮到世界级的,去与外国女人一争高下的下的行为,又与秀限量版的芭比有多大不同?
炫耀,不是种错误,当我们做了值得炫耀的事时,炫耀是我们的权力。但是,前提是——我们做的事。拿祖宗炫耀,用过去的辉煌炫耀给别人看,只是自曝其短,虚张声势。居然美其名曰交流。真不知道作为“国际交流创始人”的张骞在听到了这样的话后,会有怎样的感想?
不由的,忆起了盛唐时期的丝绸之路,往来商旅络绎不绝,所贩商品,名目繁多,种类繁杂,其中除了香料、皮毛、颜料、金银珠宝这类常见的商品外,还有一样令人齿寒的货物——歌妓。试想一下,在长安繁华的街头,远道而来的西域商旅在某座展台前停了下来。坐在骆驼上的商品——歌妓,脸色煞白的跳下来,走上贩妓的高台。正午的烈阳下,各色的女人被人品头论足,叫卖喊价。那一刻,人没有任何权力,只是物品。而这是不是与选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呢?我们活生生的人,像挑猪仔一样,被挑出来。被打扮得跟洋娃娃似的放在公众之前,让你笑就笑,让你哭就哭,除了表情比芭比多点,还真没什么大区别。
打着“文化交流”的牌子,炫耀我们祖宗东西的这种行为,我们还可以接受,毕竟他享有合法继承权,这种人顶多也就是一个二世子。可是,像选美一类的交流,可就着实不敢恭维喽,将人物化是怎样都找不到借口开脱的。
人与人之间炫耀行为时常发生,只要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进入狭隘偏激的范畴是可以的。炫耀行为,其实也是人类自身的奖赏行为,当你做了件好事,成功到值得夸耀时,周围人们或崇拜、或羡慕、或嫉妒的态度,会大大的满足个体的虚荣心。当大脑得到这种刺激信号,就会记录下来。从而使你喜欢这种可以满足虚荣心的行为。进而使人们更努力的做事,来获得他人的赞赏。
但是,当炫耀上升到更激烈的层次,或者走入狭隘的误区时,那就是最要不得的缺点。而我们中国人,往往就偏好往那种误区里钻。在全世界都为财富炫耀时,偶尔无聊,炫耀一下房子车子也不是一件多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可是,我们就有办法让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亲戚间,我们炫耀房子、车子;朋友间,我们炫耀用的电子产品、穿的衣服、拿的手提包、戴的手表,反正只要能让我们炫耀的就一个都不能少。等一场聚会结束,保证你会怀疑,自己是为和朋友叙家常来的,还是参加展览会来的。
炫耀最常发生在孩子的身上,但若论花样最多,则还是成人。在成人的世界里,我们貌似被束缚得很惨,但实际上,我们相较于那些生活在我们荫蔽下的孩子可要好上太多了。起码,当我们炫耀时,不会有人说:“再吹,再吹看我怎么揍你!”也不会有人因为拿了家里的东西去炫耀而遭到责备,因为那是你的,你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可以任意处置,丢了都不会有人管你。
所以,所有权是人们最重要的一种权力,是绝不能被侵犯的。也就是说,爸爸的东西没给你,他还是爸爸的,妈妈的东西没交到我们手上,它还是妈妈的。我们不能擅自使用它,包括用它来炫耀。否则我们就像《伊索寓言》里的苍蝇 ,“为了得到一点虚荣,而把别人的功劳认为是自己的”。
一只苍蝇落在马车的车轮上,当车子向前飞奔时,车轮扬起滚滚尘埃。苍蝇扬扬得意地说:“瞧啊,我的本事多大,我扬起了铺天盖地的尘埃,多么壮观啊!”
拿别人的功劳和成就来炫耀,不是我们发明的,但却在我们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除了功劳和成就之外,我们似乎更乐于炫耀熟人。就像“选美”一样,我们还有好些小范围的甄选活动。例如,把自家的孩子拉出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拉倒众人面前展示一番才艺。然后,一群当妈的、当爸的、当爷爷的、当奶奶的就会评头论足一番,选出个优良中差来。而那个荣获的孩子,从此便成了孩子群中的榜样,时不时的要被拉出来炫耀一下。
除了孩子,什么老婆、老公、无一例外,只要你在甄选活动中获胜了,哪怕只是某个环节,一样要被拉出来遛遛,已满足你的所有人的虚荣心。
怪哉!为什么同样为人,却要动物化为牲口,物化为物件,动辙就要拉出去被炫耀一番呢?大家都是一样的,这道理孩子不懂,我们亦不懂呼!我们号称这个时代是人权的时代,尊严的时代,而我们这种把人拉出去展览或者被人拉出去展览的行为有何尊严可言?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立的人格和个性,本身就不具有进行比较的条件,也就没有被炫耀的必要。一直以来,被比较炫耀的只有东西、牲口,而独没有人。在我们的印象中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才会被拉出来示众,一个是犯了重大罪行的人,在古代,他们通常要被游街,被用来炫耀统治者的英明。再一个常发生在贩卖人口的市场,这些人不是奴隶就是娼妓,他们通常被拉出来炫耀,以便标出更高的价值。
我们没有犯什么大罪,既是犯了,文明社会也早就没了游街这一刑法。我们更不是奴隶,为什么要被放到高台上。作为一个人格尊严独立的人,我们不应成为炫耀的对象,亦不能将他人当做炫耀的对象,这是对人格的起码尊重。
回忆一下,我们会发现,那些被我们当作炫耀对象的,往往都是我们亲近、深爱的人。我们何苦用这种行为来让他们受到侮辱,进而蒙羞呢?
炫耀可以,但是不要炫耀别人的东西,即使是“老子娘”的,更不要去炫耀活生生的人。
别扭的酱缸蛆
◎人生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