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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留发不留头在(2)

那三十个清兵骑兵,一个个的怒发冲冠。

比较靠近何玄的一个骑兵,已经率先冲刺,手中的长枪化成了一道枪影,笔直的刺向何玄。他这一枪不仅仅是本身的力量贯注在枪身上,还借助了马前冲之势,向着前方突袭。

这一势的攻击,相当可怕。

这其实也是清兵的可怕之处。

这些清兵,在马上长大,从小就习惯了拼杀。

论单体做战能力,远在明军之上。

若是碰到了寻常人,只怕棘手得很。

但是,碰到了何玄吗。

何玄现在也没有剑在身,但手一抓硬生生的抓住了刺过来快如闪电的枪杆,接着一用力。

“下来吧。”砰的一声,那骑兵就由着马身上,被硬生生的支下来了,然后再被砸在了地面上,当下就被直接的砸得昏死了过去。

何玄手一动,那柄虎枪一转就落入了右手当中,枪身一吐,就已经刺入了落地骑兵的咽喉当中。

第一个攻来的骑兵,死亡。

……

接着,何玄才看向了其它二十九个骑兵。

正常人,一个对着二十九个骑兵,只怕已经要慌了。

但是,何玄右手单握着虎枪,面对着这二十九个骑兵,那个神态,却似乎是老虎面对着一群绵羊,苍鹰面对着一群兔子。

这种眼神,看得余下的二十九个清兵,都非常的不舒服。而且,何玄刚才一下子,就抓住了对面的虎枪,再把人由着马上掀下来,这个动作看起来相当的简单。但是需要相当好的眼力,极快的身手,以及强大的力量。

这人绝对是一个高手,大高手!

但是,在这个时代有一个真理,叫做人多打人少。

三十个打一个,绝对不会输!

只见队首博尔纳,大手一挥:“冲啊,冲上去。我就不信了。他一个人再厉害,能打我们二十九个。他以为他是何玄啊。”

何玄,这是前几年的神话!

一个人在万军当中,搏杀了满清的上一任皇帝。

但是,这样的神话只有一个。

就算这么一个神话,也被众多清军给杀了。

在满清这边是这样给满清的臣民描述的,何玄是偷鸡杀了皇太极,但是满清将士用命,把何玄追得上天入地,下地无门,最后何玄被逼到崖下,不然的话,他要被众多满清人给分尸。

反正何玄人都死了,也只有作他们吹了。

说罢,这二十九个清兵,全部骑着马往后退。

这些清兵的攻防,非常的有策略。

说白了,清兵最厉害的是在马上的弓射之术。

他们要远远的退开一段距离,然后再用弓箭,远远的射杀何玄。

二十九个人,二十九柄弓,要射杀一个人太容易了。

但是,就在他们动的时候,何玄也动了。

身形一飙,速度刷的一下子飙到了极限。

就追上了二十九个清兵。

嗖的一声,手中的虎枪如电一般的射出,刷的一下子由着一个清兵的后颈处刺入,血飙出来的时候,枪已经收了回去,砰的一声,这个清兵直接的坠马,倒地,死亡。

第二个清兵,死!

而何玄面对着这些人,简直是砍瓜切菜。

只见身形连动,手中的枪尖连刺。

每一次刺,都会有一个清兵死亡。

清军们也发现不对劲了,他们拼命的想拉开距离。

但是没用,他们才发现,马的速度居然跑不过后面这个人。

最后,余下的十余个清骑,拔出了武器,对着何玄发动了站锋,既然逃不了,那就不逃了。

对于他们的英勇,还是值得佩服一番。但是,当他们的英勇面对着是何玄这个大魔王的时候,一切的英勇都变成了笑话。等待着他们的,就是……死!何玄随意的闪避,就避开了这些人的攻击,手中的长枪,随手一刺,就刺死一个个的清兵。

砰!

又是一个清兵被何玄的长枪刺入咽喉,接着无力的摔倒在地面上。

何玄收回了虎枪的枪尖:“在战场上,用枪挺不错的。不过枪只能用捅这么一个动作,还是不如剑方便。”

接着,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最后一个清兵,也就是这三十清兵的队首博尔纳。

博尔纳虽然在马上,但是却已经害怕得发抖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经历的一切。

这可是三十个清兵,对着何玄一个步兵啊。

以多打少。

以骑兵打步兵!

本来就是真理。

而眼前这人,居然可以以一个人轻松的打三十个。

他到底是什么怪物?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何玄笑了笑:“真不幸,这条政策对我没用。”

“我想问个事,这负责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人,到底是谁?”何玄问道:“他一定要我们汉人剃发,那我也要给他送一份大礼。你说对吧。这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负责此事的,是范文程范大人,怎么,难道你敢去挑战范大人不成?”队首博尔纳,也知道落入了这个明人的手中,只怕难逃毒手。故而也大胆的讥笑何玄。

何玄一听,也不由的一怔。

范文程。

这可是一位,难以评价的人物。

范文程,少好读书,于1615年考中了秀才时年十八岁。1618年,后金攻下了抚顺,范文程与其兄主动来求见努尔哈赤。

他当时还是皇太极的文馆,没有正式的官队,但是他虽是儒生,但相貌堂堂,体格魁梧,很像一员虎将。跟随着清军一路攻打明国城池,亲手斩杀了很多明军,被授了游击世职。

然后,他又奉皇太极命,单骑至台劝降明军守将。

后面,他又劝降了孔有德等人。

之后,他又连出诸多计谋,帮助满清,攻城掠地。

比如说,在还没有入关的时候,他就曾经献策,说要反汉人的衣冠头发都改掉,逼得这些汉人胡化,才能真正的胡化,蛮化,真正的统治这片地区。什么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最早就是出自于此人。

这一位,是满清的文臣之首。

天字号的第一大汉奸。

什么吴三桂,什么范永斗,论汉奸程度,与他一比,都差距极远。

而且,更令人敬配的是,范文程这条老狗,当汉奸还真是当上了瘾,当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比如说,在原有的历史上,豫亲王多铎欺负范文程,夺范文程之妻,到他府上玩了很久。对于男人来说,夺妻之恨,难以想象。正常的男人,都不能忍受这样的污辱。

但是,范文程当汉奸上瘾了,他还忍了这种污辱,最后想尽办法,才把妻子抢回来,然后这妻子早被多铎日了不知多少次。在这样的情况下,范文程还继续的当狗汉奸上瘾,给满清献策。

在原有的历史上,李自成攻打明国的北京城,满清也不由的犹豫,是不是要攻打北京城。毕竟,他们三攻北京城都无功而返,李自成的军队能攻下北京水土大已,是不是代表他们的战斗力在明军之上,这样的话,再攻北京城就没有什么用了。

但是,范文程讲明了清军必能打几败李自成,获取大胜并强调禁杀掠收人心,正是他这一番建议,让历史上的多尔衮下定决心,收降吴三桂,进攻李自成,定鼎中原。

就算妻子被满人高层日了,仍然继续当狗汉奸献策的,千古以来,唯有范文程一人而已。

千年以降,天字号第一狗汉奸范文程,令人侧目。

而这样的狗汉奸,在历史上居然活到了七十岁的高寿,也真是瞎了狗眼。

何玄也不由的嘿嘿一笑:“负责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政策的,原来是范文程这个老熟人。很好,很好。上一回,我杀了皇太极,多尔衮,实在是力尽。不能顺手杀了这狗汉奸。那么,这一次,就趁着清军还不知道我还没有死的情况下,杀了范文程。”

“范文程,乃是满清第一智将。杀他,作用也极大。”

那叫博尔纳的队首,听到了何玄这喃喃自语,再一想何玄一人轻松搏杀他们三十骑兵,猛然想到一种可能性:“你是何玄?”

他的面色无比难看!

何玄,这个大魔王,还没有死吗?

靠!

梭!

一截鲜红的枪尖,直接的刺入了他的咽喉。

“是啊,可惜你知道的太晚了。”何玄收回了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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