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你信不信,百年之后,我依然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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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茉轻轻关上卧室的门,大呼口气,然后蹑手蹑脚绕过外面的厅堂进到里间的睡房。
这诡异的装修风格令辰茉咂舌,这家伙内心是得有多黑暗啊,才会清一色的黑白搭配。所有的家具不是黑就是白,连个床单都是黑色的,电视柜,书桌,床头柜等都是极简的设计,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
哇,他的睡衣也是黑色的!不过身材好的还真是没得挑。隔着宽松的睡衣,都能隐约看到他结实的8块腹肌。
辰茉吞了吞口水走过去,躺在他的另一侧,右手撑着头,左手指挑弄他的脸、鼻、眼睛,最后停在他的唇上。
不得不承认,北宫家的血脉可真是俊俏得令人鼻血允胀。随随便便地这么一躺,丰神俊朗的脸庞就足以让人霸道地想要占有他。
冷静,冷静。
神爱世人?呸!
辰茉第一次见到北宫桀时就感叹造物主的护短及偏心,L国最大世家,能够只手遮天,权倾天下,打个喷嚏就足以震撼整个国家的绝对贵族中的贵族--北宫家族。
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及金钱就算了,可这北宫家族的人还个个长相不凡,连在他们家当了几年的保姆,跳槽去外面,工资都要翻好几番。
此刻被辰茉算计,吸入了大量的迷香,躺在床-上昏睡的男子正是北宫家第四代长子——北宫桀。
把北宫家族的才貌提升到最高档次的灵魂人物,他的帅就像开了外卦一样,看一眼,就会引人犯罪。
对了,他还是个国民偶像呢。
“你不是号称从不用替身的功夫明星吗?落到本大王手上还不是一样变成了小绵羊。”要是乖乖听话,束手就擒,我需要搞这么多名堂吗?
端详完他帅气外表的辰茉后,理智提醒她,该做正经事了。
她坐起来,横跨在他身上,开始脱他的上衣。
没错,是要强了他。
不过是假装,为了能早点得到他的悔婚书。
就当出卖了一次自己的清白好了,反正没有真的吃亏。辰茉心想,倒是他,据小道小消息,他可是苦苦追求了一个女生十年,就算现在那个女生最后给他发了好人卡后出国留学,他还是愿意等着她,为了她守身如玉。
那你要守就要坚持你的底线啊,为什么还要同意这违心的订婚。我管你什么贵族公子,大明星,我只知道我是千云镇的混世大魔王辰茉,是山里的王,不是笼子里的鸟。
辰茉一边扒掉他衣服,一边想到他起床后惊慌失措的害羞样,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
但是,转折点来了——
解衣服钮扣的手解到一半,辰茉的眼前开始出现重影,头开始有些晕了,难道这迷-香还未完全散去?
她强撑着身子停下动作,手掌撑在他的腹部。
哇,手掌心传来肌肉结实的触感,那下面的人鱼线肯定更诱-惑人。
不对不对,辰茉强打起精神拍拍自己的脑袋,现在不是想入非非的时候。
她摇摇晃晃从北宫桀身上移开,下床,打算把卧室的门打开,透个风,让自己清醒点。
可她下了床,还没走两步,脚一软,眼前一黑,身子往后一仰,整个人,晕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