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孔子饱读史书,放眼今朝,由此作出了对未来的预判:“故三桓之子孙,微矣。”
在为政篇2.23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孔子后知五百世的方法是“历史损益法”。
朱熹说:夫,音扶。鲁自文公薨,公子遂杀子赤,立宣公,而君失其政。历成、襄、昭、定,凡五公。逮,及也。自季武子始专国政,历悼、平、桓子,凡四世,而为家臣阳虎所执。三桓,三家,皆桓公之后。此以前章之说推之,而知其当然也。此章专论鲁事,疑与前章皆定公时语。苏(轼)氏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宜诸侯之强也,而鲁以失政。政逮于大夫,宜大夫之强也,而三桓以微。何也?强生于安,安生于上下之分定。今诸侯大夫皆陵其上,则无以令其下矣。故皆不久而失之也。”
《论语注疏》: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郑玄曰:“言此之时,鲁定公之初。鲁自东门襄仲杀文公之子赤而立宣公,于是政在大夫,爵禄不从君出,至定公为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孔安国曰:“文子、武子、悼子、平子。”)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孔曰:“三桓,谓仲孙、叔孙、季孙。三卿皆出桓公,故曰三桓也。仲孙氏改其氏称孟氏,至哀公皆衰。”)【疏】“孔子”至“微矣”。○正义曰:此章言鲁公室微弱,政在大夫也。“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者,谓政在大夫,爵禄不从君出,始于宣公。言此之时,在鲁定公之初,故为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者,逮,及也。言君之政令及于大夫,至今四世矣。谓季文子、武子、悼子、平子也。“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者,三桓谓仲孙、叔孙、季孙。三卿皆出桓公,故曰三桓也。仲孙氏改其氏称孟氏。以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故夫三桓子孙至哀公时皆衰微也。○注“郑曰”至“世矣”。○正义曰:“鲁自东门襄仲杀文公之子赤而立宣公”者,文十八年《左传》云“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是也。《公羊传》作“子赤襄仲居东门,故曰东门襄仲”。云“至定公为五世矣”者,谓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也。○注“孔曰:文子、武子、悼子、平子”。○正义曰:此据《左传》及《世家》文也。
孔子倡导“为政以德”,上行则下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但“上”首先要遵守礼乐典章制度,率先垂范。如果天子没有做好表率,就会有国君僭越天子礼,而后大夫效仿之,则僭越国君礼,以此类推,政乱衰微则不可避免。
由此看来,政令不畅,各自为政,乃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