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这段是说孝道,子女如何事奉对待父母。
何晏、邢昺《论语注疏》曰:此章明孝事父母。“几谏”者,几,微也。父母有过,当微纳善言以谏于父母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者,见父母志有不从已谏之色,则又当恭敬,不敢违父母意而遂已之谏也。“劳而不怨”者,父母使已以劳辱之事,已当尽力服其勤,不得怨父母也。
朱熹《论语集注》说此章与内则(指《礼记》的《内则》篇)之言相表里。几,微也。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合称乡党;二千五百家为州,二十五家为闾,合称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内则》篇对应的这几句话大意是说:当父母有过错或不当之处,做儿女的要气色和悦,柔声细语地对他们进行劝谏。如果劝谏不被采纳的话,仍不失恭敬、孝敬,等父母哪天情绪好的时候再对他们进行劝谏;为了防止父母亲因他们的疏忽过失而得罪远近乡邻,儿女应反复劝谏。在劝谏父母时,如果他们不理解并为此恼怒,生气冤枉动手打了儿女,甚至到不慎流血的地步,也不应憎恶怨恨父母,还是要对父母保持一颗恭敬、孝敬的心。
做儿女的能做到上面所说的非常不容易。
关于孝,《孝经》的《开明宗义篇》: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但是不是对父母无条件服从就是孔子认可的孝呢?不是的。
《孝经》的《谏诤》篇: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孔子认为,对父母的孝要以“义”(恰当)为基础,“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孝道不是事父母“百依百顺”“听之任之”,而是要以礼恰到好处的作为,对父母之过要发出自己正确恰当的声音。
人类繁衍生息,都做子女出身,绝大多数也会当上父母亲,如果这个世界上的子(女)都能做到孔子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个世界该会有多么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