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詹姆斯,我先帮你处理一下伤口。”陈娟将自己的袖子撕下来一块,准备把詹姆斯手臂上的伤口给包扎起来,却被他拒绝了。
“从子弹里取些火药,我需要止血消毒。”詹姆斯垂着手臂,艰难地摸着自己的腰间。
“那子弹呢,需要取出来吗?”陈娟问道。
“当然,用这个。”他好不容易才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耍一下之后接住刀尖,随后伸出手递给陈娟,在后者接过去之后,他直接拿起手枪咬在嘴里,含糊地说了一声,“来吧。”
“你还是这么猛,詹姆斯。以前阿尔曼先生跟我说你是军人,我还不太敢相信呢,毕竟军人怎么可能会和我们这些猎人待在一块。”陈娟先用匕首割开詹姆斯的臂袖,然后才拿出打火机,点着火之后烧着刀刃,直到刀刃有点发红才将扶住他的手臂,将刀子凑了过去。
“你不明白,那时候我们总是呃啊……该死!”詹姆斯话还没说完,陈娟就已经把子弹挖了出来,一下丢在地上。
看到那颗变形的子弹落了地,詹姆斯这才将手枪拿下来,接着把刚刚的话说完,“那时候我们总是打败仗,一直都输给活尸,眼看着兄弟们都离我们而去,变成那种不死生物,我们有不少人都崩溃了,大家伙逃的逃,疯的疯……”
詹姆斯的声音随着情绪的低落而变得缓慢,但是在陈娟倒上火药并将其点燃之后他又哼了一声,再次把精神专注在刚刚的话题上。
“那时候我也想到了放弃,我一开始想自/杀/的,但是这么做太窝囊了。我是个军人,娟,我想到了尊严,想到了荣誉,所以最后我告诉自己,起码要跟它们同归于尽。”
“然后呢?”
“然后我把剩下的弟兄都召集在一块,我们带着所有的炸药,准备去找它们拼命。但这时候,阿尔曼先生和他的猎手帮就出现了,他们所向披靡,没有一具活尸能挡住他们。但如果和阿尔曼先生相比,他们就差的远咯,那时候他虽然已经年老,但是动作一点也不迟缓,我敢说,他是我这辈子遇到最有能耐的人。”
“所以你们都选择跟随了他?”
“当然,谁不想跟随这样一个人呢,你不也是这样想吗?”詹姆斯看着手臂上缠好的布料,转头看向陈娟。
“嗯。”陈娟点了点头,起身朝四周看了一下,似乎是在确定路线,“詹姆斯,我想我们该行动了。”
“对,是该行动了。”詹姆斯从地上爬起来,他拉了一下手枪枪膛,检查弹药,随后将手枪别在裤腰带上,以方便下次可以快速拔枪。
与此同时??克里斯丁大道东街弃置工厂??地下训练场
“唉。”夜星月忍不住叹了一声气,她听说了外面正在发生的事情,但不知道现在大家都怎么样了,她只是越想越觉得害怕,越害怕就越觉得担心。
“别担心,小月,娟姐他们会没事的。”坐在后面的莫里萨说完咳了一声,“……说不定就在半路上,詹姆斯会保护好她的,我们现在只需要等待就行了。”
“但是爸爸已经被赶出去,要是连娟姨也被赶走,我们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夜星月转过身,担忧地问向莫里萨,“不如我们自己离开这里吧,莫里萨爷爷。”
“不行,不行!”莫里萨慌张起身,甩动肥胖的身子挡在夜星月的前方,“要是被张临那小子抓到,那肯定会死得很惨,他可不管你是谁的女儿……”
说到这里莫里萨呆了一下,又颓然坐下来,重重地叹息一声,“我只是没想到张临会这么狠,连恩人也要/杀/。”
“谁是他的恩人?”夜星月不明白莫里萨的意思,确切点说,她并不了解这个人,对他也没有任何兴趣,但每一次遇到他,都会有起一身鸡皮疙瘩。
怎么说呢?
总之就是给人一种阴森森且不易接近的感觉。
“你要知道这里每个人都很敬佩阿尔曼先生,而所有帮派老大都是由阿尔曼先生救回来的,尤其是安德森,他几乎把阿尔曼先生当成了父亲,他甚至认为在阿尔曼先生逝世之后,这个帮派会就交给他来打理。”
“所以他才这么讨厌娟姨和我爸爸?”夜星月很聪明地猜想到了下面的故事。
“没错,阿尔曼先生把每个人都当成他的子女,其中最疼爱娟姐。可安德森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娟姐会联合其他人来夺取并毁掉整个/帮/派,所以为了能让阿尔曼先生重视他,安德森特意在那些混乱地区建立/帮/派,他很努力,可惜在他出去的第二年,阿尔曼先生就因病逝世了,他没能见到养父最后一面,因此也一直认为这是娟姐的错,后来发现你爸爸和娟姐走得挺近,他又把你爸爸当成了敌人。”
“可不得不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莫里萨说着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正在回忆以往的事情,“我这么夸他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功绩,这里谁都付出过,只是他一直都在让自己更接近阿尔曼先生,他甚至为此救了一个人回来,在此之前或是之后他都没有这么做过。”
“救回来的是张临吗?”
“没错,你知道以前的日子不好过,战争之后到处都在重建,随处都是流民,可怜的人也多了去了,但是安德森就看中了这个小子,并且把他当成兄弟一样对待。”
“为什么,他有什么特别的魅力吗?”
“和大多数难民一样,全身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都打着补丁,而且瘦的皮包骨,脸色蜡黄,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据说他当时抱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已经死了,但是他一刻没有放开过手,就算是下雨了也照样前行。但这还不算特别,最吸引安德森的是他的眼神。”
“眼神?”夜星月回忆起张临的眼神,但她只觉得那眼神毫无生气,就好像它的主人在多年前就已经死了,现在行动的不过只是皮囊。
“他说只有死神才拥有那样的眼神,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世界,只剩下灰白色的天空以及怀里的尸体。后来我听安德森的手下说,张临只有在看那个女孩的时候,才会露出笑容。他说,他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因为这种人重感情,也值得信赖。”
“……”夜星月看着地上,她突然觉得安德森也是挺惨的,本来他只是想要一个兄弟,却没想到是这个兄弟将他送进坟墓里。
“谁都没有想到,最致命的并非对手,而是最亲近的人。”莫里萨注意到夜星月有些低落,知道这个故事已经引起她的情绪共鸣,便转移了话题,“嘿,小姑娘,你想听一听张临的外号是怎么来的吗?”
“你说的是不灭智将么?”夜星月对此略有耳闻,她曾经询问过她爸爸,但是夜回生当时很忙,只说了一句等爸爸回来再说。
然而后来夜回生已经忘了,夜星月一等也等了十年,等到了现在都还没有答案。
“没错,那小子刚来的时候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被人嫌弃的小乞丐。虽然安德森给了他qian,让他去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可是这孩子在当时可是骄傲得很,也不接,只是蹲坐在城里最肮脏的地方,等着有人去施舍他。”
“但不论怎么说,他的胆子也是够大的。在安德森的地盘里,谁敢随便偷他的东西,谁敢随便拒绝他的好意,没人,一个也没有,直到这小子出现。他,成为了第一个。”
“安德森越来越欣赏张临,他把这小子交给手下去带,一开始小张临可是吃了不少苦头,毕竟这不是他家,安德森也不在那里,他只要一个眼神不对,人家就可以打他,他只要敢说一个不字,那他肯定会被绑在铁柱上晒一两天太阳。”
“好可怜。”夜星月蹙起眉头,对于这个故事她只觉得心酸。
“这没什么,小月,你没经历过那些苦日子。”
“好吧,莫里萨爷爷,你继续讲吧。”夜星月觉得也是,虽然夜回生很少回家陪她,但她几乎是在大家的呵护下成长。
“老辈人有句话说得对。沉默者,如同积淀中的火山,冷漠的时候总是让人看不透,可一旦爆发,所有阻碍都会被他摧毁。”
“他做了什么?”
“有人来踢场,带了不少武器,安德森的人被干掉了一大半,只剩下一小波人准备逃跑。但是小张临却用三句话让这帮家伙放弃逃跑的想法,并且回心转意,试图夺回属于他们的地盘。”
“听说是在出事后第三天的下午,恰好那时候下大雨,他们伪装成难民,混杂在队伍中。难民们迁徙可不会管什么帮派不帮派的事,他们只顾埋头走路,但是只要跟吃住有关系的话,这些人就会变成疯狂的吸血虫,前赴后继地扑向能提供免费吃住的地方。”
“那张临是骗了这些人吗?”
“是的,在混入难民里面的时候他就开始散布/流/言,说那地方会提供吃喝,而且不限制供应量。哦,天呐,我敢肯定,那些可怜人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定都高兴坏了,他们冒雨前进,结果面对的只有无数愤怒的子弹。”
“啊?”夜星月惊骇地捂住嘴巴,“他怎么能这样,为什么要让这些人去送死,而且他这么做也不见得会成功,那些可怜人只会害怕地逃跑吧。”
“不,你错了,他确实成功了。难民实在是太多了,前面的人知道情况,但他们没法回头,后面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只想拼命挤进去,求得一个温暖的家以及一顿饱饭。”
“在那个时候,饥饿才是他们最大的敌人。那些坏人并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就被夺走了武器,他们败得很惨,但小张临并不准备就此停手,他直接带着那帮难民,踏平了对手的老窝,也因为这次事件他成名了。”
“但这跟不灭没什么关系吧,为什么大家都要这么称呼他呢,还有那些难民后来怎么样了?”
“他把地方让给了那些难民,让他们记住安德森的恩惠。至于名号前缀,是因为他后来帮安德森摆平了不少帮派,很多次他都死里逃生,大家伙都说他很聪明,运气也很好。有人叫他智将,也有人叫他不灭之源,还有人叫他好运小子张临……”
“噗……呵呵……”听到最后那个称号,夜星月并没有做好任何心理准备,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听起来就好像某个少年英雄,对吧。但这些都只是叫出其中一个特点而已,后来大家都嫌这么叫太麻烦,就统一了一下叫法,按照猎人的外号标准来取,便有了不灭智将这个称呼。”
“原来是这样。”夜星月点了点头。
“那么你还想听谁的故事?”莫里萨拿起水壶,准备润一润喉咙。
“我想……”夜星月思考着,但还没有等她说出来,他们就听到楼上响起拉动铁门的声音。
“呃……”夜星月连忙捂住嘴巴,她马上站起身,从旁边的桌上取下一把微冲。
“别冲动,孩子,让我看看是谁。”莫里萨朝她做了一个安心的动作,随后提起油灯,小心地走向楼梯。